企业管理基建处规章制度守则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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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基建处规章制度守则汇总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地组织实施全校的基本建设,加快学校的发展步伐,根据基建处的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建处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基建管理的新路子,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第三条基建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按经济规律办事。

第四条基建处要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树立为教学、科研、师生员工服务的指导思想,本着经济、实用、美观的建设原则,全面完成好学校的基本建设任务,为加速青岛大学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一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基建处职责范围  

基建处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行使以下管理职能:

1、总体规划管理。

根据国家设学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建设的需要,组织制定学校总体规划,并负责实施落实。

2、计划管理。

根据办学需要,编制上报学校中长期发展计划任务书,编制修订上报年度、月份计划。

3、前期管理。

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申请、报批,申请规划定点,委托设计,方案报批,办理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委托地质勘探等。

4、招、投标管理。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工程进行发包,按照“三公”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5、合同管理。

主要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购物合同、租用合同等。

签订合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施工技术管理。

审学施工图纸,组织设计交底,审查施工

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发现疑难问题后,会同设计等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

做好隐蔽工程测量记录签证,土石方类别鉴定。

7、施工质量管理。

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规程严格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坚决制止、改正。

8、工期进度管理。

严格按合同工期检查督促乙方,检查施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保证工程按合同工期竣工。

9、工程材料管理。

对工程中使用的所有建材,尤其是对一、二类物资及甲方找差价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对材料实行现场跟踪检测,与乙方共同“抽样”、“送样”、“取报告单”,检查“出厂证”、“合格证”、“准用证”。

遇有不合格时,坚决禁止使用。

对材料价格进行市场调查,把找差价的材料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0、预决算管理。

工程开工前做出标底,完工后三个月内完成决算。

通过严格审查,降低工程造价,节省建设资金。

其中地上项目30万元以上的送审计事务所审计,地下工程及3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工程科审查,根据情况报校审计处。

11、档案管理。

对学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录像等全部科技文字材料进行系统、科学的立卷、归档保存。

12、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遵守学校财务处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按计划落实基建拨款,开源节流,合理资金收支,做好财务决算。

13、行政管理。

收发起草各种文件、调度车辆、接待宾客、考勤、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统计等。

14、建业公司的管理。

基建处系建业公司的主管部门,基建处应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研究把关。

定期检查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对公司领导有调配权。

第六条 综合科职责范围

1、在分管处长领导下,对规划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行政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负责学校总体规划编制的委托、报批、调整、落实、实施。

3、负责单项工程的计划立项、规划定点,设计、勘察委托,初步方案报批,消防、市政、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证、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前期工作。

4、负责全处文件、信件的收发、处理及报刊、杂志的订阅、发放工作。

5、负责全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设备、劳保用品的购置、发放、登记管理等工作。

6、对内、对外的联系、会务安排、接待客人等。

7、公章管理。

8、负责全处车辆的调度、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基建处施工科职责范围。

1、在分管处长领导下,对施工技术、工期、质量、预决算、档案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参与编制学校的基建计划和总体规划。

根据学校的建设计划,对单位工程的用途、使用要求、平面布局等,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编写设计任务书。

3、参与单位工程设计方案的研究、论证。

4、协助综合科做好地质勘察和设计管理工作,参与设计合同的签订,并为设计单位提供详细、准确的各种技术资料和数据。

5、配合综合科做好工程招标管理工作,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等有关技术资料。

确定施工单位后,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会签,并办理施工合同的签订。

6、对单位工程负责派出我方各专业工地代表,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7、负责施工现场的“四通一平”,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组织施工单位进场。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研究施工方案和技术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监督实施。

8、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共同审学、会审施工图说,提出并汇集审图意见,组织设计交底。

9、认真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严把质量关。

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办理设计变更,会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记好工程日志。

10、组织施工调度会和各种专业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协调关系,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1、根据学校基建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计划进度,经基建处批准后,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实施,保证工程不超过合同工期。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报表、形象进度,做到工程量准确无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及设备计划,核实无误后,签证并送交材料科。

协助材料科严把材料质量关,并参与找差价材料的考察工作。

13、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不发生责任性重大安全事故,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工程承发包合同,严格按图施工,保证工程决算尽可能不突破承包工程总造价。

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工程总值在30万元以下及土石方、基础工程的决算工作,经初审后报校审计处审计;30万元以上的工程决算,负责收集有关资料,报有资质的咨询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14、负责组织工程的初验和正式竣工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

15、参与工程的材料决算和财务决算。

16、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装订成册),及时送交档案部门。

负责基建处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17、负责竣工工程的回访和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1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基建处计财科职责范围

1、在处长领导下,对全校的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管理。

编制学校基建计划,落实建设资金。

2、办理基建资金的拨入,支出,合理使用管理建设资金。

3、执行财经法规,实施财务核算,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4、编制基建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

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档案管理规定,管理基建会计档案。

6、组织竣工工程的财务决算,参与工程及材料决算。

7、参与材料设备的考察,合同的签定,参加工程调度会。

8、接受校财务处的业务指导和校审计处的审计监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材料科职责范围。

1、在分管处长领导下,对建设中使用的基建材料进行价格、质量管理。

2、依据基建年度工程计划和工程材料预算计划,编制进度采

购供应计划和用款计划,报处长审批,组织实施。

3、走向市场,掌握市场价格、货源信息动态,提高对市场变化的预测能力。

掌握新材料、新技术的发展动态。

熟悉材料预算价和市场价,对大包工程找差价的材料负责认定价格。

4、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严格核查“三证”。

会同施工单位对主材进行复验,严禁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上。

5、参与施工单位自购主材的考察、负责对材料质量、价格进行核查。

协助施工单位解决材料供应中遇到的困难。

6、负责竣工工程材料结算工作。

7、负责材料仓库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青岛大学建业发展公司职责范围

1、组织本公司人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服从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督管理,努力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多做贡献。

2、本公司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决定公司的经营管理、经营业务、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重大事项。

3、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

经济核算,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依法理财,依法纳税。

编制财务报

表,增收节支,努力提高资金周转率。

4、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本公司以其全部注册资金承担有限经济责任。

5、公司依照国家法律和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录用、辞退用工。

公司干部的调配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6、青大建业发展公司隶属青大基建处,公司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并按时向主管部门送财务报表。

对重大经营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基建处领导。

7、公司宏观上服从校办产业的领导,认真执行校办产业对校内企业所规定的各项法规,接受校办产业的审计,每月按时报财务报表。

8、加强公司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守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每个员工,文明经商,依法办事。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基建处处长岗位责任

1、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主持基建处的全面工作。

2、带领全处同志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和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3、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开拓进取,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基建改革的新路子,提高管理水平。

4、根据基建处工作职责范围,按照学校总体规划发展计划,安排建设项目,落实调度建设资金,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

确保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建校任务。

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确保教学科研需要。

5、负责协调基建处与校内外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6、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代表基建处签署各种经济合同,签发以基建处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通知等。

8、充分发挥副处长的作用,安排其分管部分业务工作。

9、定期向分管校长汇报工作。

10、负责全处的人事安排及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二条副处长岗位责任

1、协助处长组织全处工作。

2、负责分管部分科室及业务工作。

3、贯彻政策法规,按基建程序办事。

4、落实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的具体措施。

5、贯彻学校及基建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6、完成处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7、与处长共同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第十三条综合科科长岗位责任

1、在处长及分管处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完成综合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熟悉国家及青岛市有关建设法规,负责学校总体规划编制的委托,调整及实施单项工程的立项、规划定点,初步方案的报批,规划许可证,招投标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前期手续。

3、组织全科人员的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做好全科人员思想工作,搞好科内团结。

4、负责全处对内对外各种行政文件、报告、请示、计划等的起草工作,负责以综合科名义发出的请示、通知以及本科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审核签署工作。

5、主持全科行政工作,工作有布置,有检查落实,本科重大事情及时向处长汇报请示。

6、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综合科副科长岗位责任

1、协助科长组织完成综合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完成科内的分工工作,主要是对内协调,车辆调度,内勤管理等工作。

3、在科长外出的情况下,主持全科日常工作。

4、完成处长及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科科长岗位责任

1、在基建处处长及分管处长领导下,组织全科人员积极参加学校和基建处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学习,坚持原则,加强文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

2、组织认真学习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规程,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

3、参与学校基建的计划、总体规划及单位工程的设计方案、论证。

4、负责科内全面工作,依据计划、规划、施工图说、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规范等,组织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

5、负责组织各专业人员会审图纸,组织设计交底。

及时处理工地代表难以处理的重大疑难关键问题,如再难以处理,向分管处长汇报。

6、施工期间组织各专业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各负其责,认真督促。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保证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请示。

7、负责控制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严格按施工图纸搞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对工程的预算进行严格控制。

8、对建筑材料的使用,协助材料科,严把质量关。

9、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10、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做出竣工资料。

11、负责对基建处档案室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2、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和科内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科副科长岗位责任

1、协助科长做好本科日常工作,搞好分管工作。

2、参与学校基建计划、总体规划及单位工程的设计方案的研究、论证。

3、协助科长做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参加工程施工调度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单位工程的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管理。

5、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科长不在时负责主持全科工作。

第十七条计财科科长岗位责任

1、在处长及分管处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计财科范围内的工作。

2、负责基建年度计划的申请、报批及基建资金的落实。

3、全面掌握国家有关基建方面的财政法规,财务制度,熟悉基建投资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

4、审核各项收支业务、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及各种会计报表。

5、定期检查、研究总结计财科各项责任制执行情况,不断改进财务工作。

6、组织本科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科人员素质。

7、负责向处长汇报基建财务活动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各项经费的使用效果,为处长决策提供依据。

8、负责处理协调与其它科室、其它单位的工作关系。

9、恪守会计职业道德,遵守财经纪律,保守财务秘密。

10、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计财科副科长岗位责任

1、在处长及分管处长领导下,协助科长完成计财科范围内的工作。

2、按照分工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具体组织科内的业务学习,提高全科人员素质。

4、具体负责编报基建财务档案管理。

5、恪守会计职业道德,遵守财经纪律,保守财务秘密。

6、完成处长及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九条材料科科长岗位责任

1、在处长及分管处长领导下,主持科内全面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依据基建年度工程计划和施工科提供的用料计划,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及用款申请计划,上报处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3、签发科内采购供应材料计划通知单,检查督促科内工作实施情况。

4、组织好材料员走向市场,深入工地,掌握市场信息动态,熟悉材料的予算价和市场价,组织材料人员对大包工程材料的差价定价,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进行严格质量检查和建材“三证”的核查。

5、参加处组织的施工调度会议。

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大型设备材料考察论证,对订货合同审核会签。

6、签署以本科名义发出的文函,协调与有关科室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对全科人员的考核工作,开好科务会。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材料科副科长岗位责任

1、协助科长处理科内日常工作,组织好全科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参与对大型材料设备的考察、论证和订货合同的会签。

向市场,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市场信息动态,抓好大包工程施工单位自购材料的质量管理。

3、参加处组织的施工调度会议。

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大型设备材料考察论证,对订货合同审核会签。

4、负责对仓库物资、帐目、安全的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理岗位责任

1、在基建处长领导下,主持公司日常工作,组织公司员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对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2、决策本公司的经营项目和经营策略,组织有关人员签订购销合同,组织生产调度会,安排车间生产计划。

3、根据企业法经营管理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事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依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完成基建处制定的创收任务,依法理财,依法纳税。

5、定期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公司经营情况,每月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对重大经营问题及时上报基建处和校办产业。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廉正建设,并严格要求公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和国家法律,要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艰苦创业,文明经商,尽职尽责。

第二十二条综合科内勤管理员岗位责任

1、服从科长、副科长领导,工作听从安排。

2、负责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设备、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供应,并建卡立帐。

3、负责对内对外联系、接待客人、办理会务的具体事宜。

4、负责文件、信件的收发、登记、传阅,报纸刊物的订阅、收发管理。

5、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统计员岗位责任

1、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完成投资情况,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送情况月报、季报、年报报表。

2、编制报表数据由施工单位按月提供,经各项目工地代表审核签字后汇总,报科长、处长审查签字后,分别报送市统计、审计、计划、财政、省教委等有关部门。

3、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工程形象进度进展情况,力求做到报表准确。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岗位责任

1、在科长、副科长领导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认真参加每月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及业务水平。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度,不出私车,服务热情、周到。

4、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超速行车,不酒后驾车,保证行车安全。

5、爱护车辆,随时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经常擦洗车辆,保持车辆卫生。

6、注意驾驶方法,提高驾驶技术,努力节约油料。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五条施工科工地代表岗位责任

1、代表处、科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2、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研究和论证工作,依据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说组织施工。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

4、提出“四通一平”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5、参加工程技术交底,综合本专业审学施工图说提出的问题,与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6、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现场监督检查,按规定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并及时办理签证。

7、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负责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8、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相互配合,协调各专业施工关系,严格把好质量关。

9、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计划,核实签证后送交材料科。

协助材料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材料进行质量把关。

10、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计划进度统计表,签证后送

交统计员,作编制年、季、月报的依据和领导拨付工程款的参考。

11、为施工调度会的议题提出建议,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作出的决定,负责会后实施。

12、对难以处理的重大疑难关键问题,应及时向科长汇报。

13、参加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14、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提交竣工资料,汇集归档资料,办理归档手续。

15、处理问题实事求是,认真、及时、准确,处理好甲乙方关系,圆满完成任务。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六条基建处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法令、条例,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归档基建档案资料。

2、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单位竣工档案移交保证书》并填报《工程竣工档案登记表》,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全套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

3、收集、整理工程所形成的各类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纸、声像材料,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

4、坚持平时立卷,按照基建档案归档管理中的要求,积累、

整理、保管基建资料,制定案卷类目,建立卡片,合理存放。

5、参与基建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检查竣工资料,并主动接受

校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按规定向校档案室归档有关基建竣工工程资料。

6、负责档案室资料的安全管理,对重要文件作好备份,注意

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定期对库藏档案清理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印。

7、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编制各种查找工具,提高库存档案的利用率并做好借阅登记。

8、负责施工图纸、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作好归档书刊的使用登记保管工作。

9、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会计岗位责任

1、熟悉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及本处的财务管理规定,掌握各项基建的开支标准,开支范围。

2、严格审核每笔业务的原始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3、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并熟悉运用会计科目,设置基本建设有关的总帐、明细帐,按发生的会计事项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编制报表,保证帐帐、帐表数字一致。

4、负责材料明细帐的登记、核算工作,定期与仓库对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按规定做好各项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6、恪守会计职业道德,遵守财经纪律,保守财务秘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出纳岗位责任

1、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手续完整的支票领用单签发支票,支票领用单须由处长及有关人员审查签章,否则不予办理。

3、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签发空头支票。

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标明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名称、用途、限额,并负责空白支票的催报工作。

支票领用人需在支票领用簿上签章。

5、根据经审核的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款后,在收付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付讫戳记。

6、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银行规定限额,不得白条抵库,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7、根据经审核的收、付款凭证,按规定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结帐并与库存现金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查找。

8、恪守会计职业道德,遵守财经纪律,保守财务秘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九条仓库负责人岗位责任

1、在材料科长的领导下,抓好基建仓库的全面管理工作。

2、把好物资入库关,保证入库物资质优、出库物资量足。

3、对仓库的日常管理做好“三查”工作:

查数量、查保管条件、查制度落实。

4、抓好仓库帐务管理,定期检查仓库帐务,确保仓库帐与财务帐的统一。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五查”工作:

定期查、专业查、季节查、临时查、经常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条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

1、严格物资入库管理,做到入库物资质量优、数量足。

2、做好储备物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分类清楚,标志明显,安全整洁,卡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严把物资出库关,做到手续不全不发货,发货时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速度快、数量准、规格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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