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环境保护局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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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环境保护局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曲沃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

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二)负责重特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和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的责任。

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

负责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按国家、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省、市、县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负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统一监督管理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

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国家、省、市管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

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

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

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全县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开发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配合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县内核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目前局机关下设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县环境监测大队(下设9个中队)、县环境监测站、县环境信息中心、环境监控中心。

内设9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项目股、污控股、环评股、财务室、生态股、档案室、法制科。

目前我局在职人员156人,其中:

行政人数7人,事业人数149人,财政供养人员32人,经费自理人员117人。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6年部门收入1927.67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7.6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015.41万元,同比下降51%。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下降的原因是2016年由于部分项目完工等原因。

二、部门支出执行情况

我单位2016年部门支出947.49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4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6.06万元,同比下降5%。

基本支出769.0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90.71万元,同比增加120.37万元,同比增长21%;商品和服务支出128.37万元,同比减少6.26万元,同比下降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5%。

项目支出178.46万元,同比增加43.10万元,同比增长31.8%。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车运行维护费3.23万元,占年初预算9万元的35.9%,同比减少5.77万元,同比下降59.6%。

分析部门支出主要指标变动情况,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三公”经费明显降低。

是因为我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从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支出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我局调整预算1927.67万元,上年结转20.39万元,实际支出947.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69.03万元,项目支出178.46万元,结转下年1000.57万元。

(二)实际工作绩效:

一、环保监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严落实

今年以来,我县为进一步明确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注重提高全县环境监管工作水平,持续改善提升全县环境质量,以曲政办发[2016]7号制定了《曲沃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发布全县。

依法依规明确了排污单位社会主体责任,有效强化了乡镇政府属地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清晰划分了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具体环境监管职责,在全县7个乡镇158个行政村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划定县人民政府为一级监管网格,乡政政府为二级监管网格,村(居)委会为三级监管网格,做到了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盯,实现了对排污者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环保监管。

2016年8月,又以曲发[2016]32号印发了《中共曲沃县委、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沃县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以曲办发〔2016〕29号《关于成立曲沃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全县环境机构,细化了职责分工。

全县各乡镇及具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各级职能部门,并按照要求完成二级网格监管具体实施方案。

围绕改善提升环境质量这一根本目标,我县高度重视,全年4次以环境保护为专题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并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24号)、《全县开展夏季小麦秸秆和麦茬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38号)、《全县开展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16]41号)、《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22号)等系列文件,确保了环保监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二、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主要考核指标圆满完成

(一)“4+2”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情况

全年完成二氧化硫消减量340吨、氮氧化物消减量210吨、烟尘消减量230吨、工业粉尘消减量340吨、COD消减量160吨、氨氮消减量14吨,可完成本年度减排任务。

(二)全年环境质量状况

1、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全年共监测366天;其中一级天数40天、二级天数243天。

二级以上天数283天,优良天数比率为77%,主要考核指标PM10日均浓度值0.078mg/m³。

较上年下降4%。

2、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县环境监测站例行监测分析,城市下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1次23个监测项达标率100%,5个乡镇集中式水源水质每季度23个监测项达标率100%,均满足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质安全。

地表水控制断面由于翼城南丁大交桥、南阳控制断面断流无法进行监测,已经市环保局确认。

3、声环境质量状况:

完成县长年度目标责任制城市道路噪声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数据,测定值为63.5分贝,比去年同期63.7分贝下降了0.2分贝,低于国家控制标准70分贝限值要求。

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目标全面完成

一是2016年3月15日以曲政办发〔2016〕16号发布《曲沃县县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规划》,2016年5月30日以曲政办发〔2016〕34号印发《曲沃县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并付诸实施。

二是对通才工贸有限公司闲置的2×90平米烧结机已拆除关停。

三是着力推进钢铁、焦化提标改造工作;辖区内2家焦化企业,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脱硫工程已投入运行,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已完成建设;4家钢铁企业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完成了对标改造,曲沃县民政福利企业有限公司已全面停产,曲沃县三星铸造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停产治理。

四是机动车环保检验率达到90%,发标率达到90%以上;全年淘汰黄标车265辆、老旧车214辆,完成了黄标车淘汰任务;五是督促住建部门对施工工地加强监管,城区建筑19个建筑施工工地,出口均已设置冲洗装置,施工现场已全部设置围墙,施工现场道路已硬化,并已全面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完成并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

六是全面开展城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以曲政办发[2016]57号文件下发了《曲沃县燃煤锅炉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根据方案要求,全县拟整治淘汰燃煤小锅炉25台,现已完成锅炉淘汰7台,其余正在加紧推进。

七是加大秸秆禁烧查处力度,县政府召开秸秆禁烧专题会议,以曲政办发[2016]38号文下发了整治方案和禁烧公告,与各有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防控网络,初步建立了乡村联防队员来回巡查,环保部门分片督查,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的长效管理机制,焚烧秸秆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八是强化加油站监管力度,确保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完成了1座油库、27个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积极开展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升级准备工作,确保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以曲政办发〔2016〕35号制定下发了《曲沃县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二是在立恒、闽光2家焦化企业中大力实施焦化废水治理提升工程;三是加快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启动实施福瑞鑫污水处理公司二期日处理10000吨钢铁废水治理工程,目前该工程运行稳定;四是不断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正在全力推进;年内将启动县城北污水处理提升泵站建设。

五是有条不紊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水污染治理。

涉及治理项目底数已完成摸清和核实,确保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年度减排任务。

六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

已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规定,编制上报了《曲沃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和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拟计划对水源地进行隔离防护。

同时,又按要求编制完成了《曲沃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5年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已报市环保局审查。

七是全面推进流域地表水环境治理。

为强化对县域地表水水质改善工作的领导,我县以曲政办发[2016]51号文件下发了《曲沃县汾河浍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县域内主要地表水汾河浍河两条河流,提出了整治目标,明确了工作时限,此次整治从2016年8月开始至2018年5月结束,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实现流域排污口得到有效整治,河面漂浮物明显减少,感观效果良好,监测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稳定达到省市考核标准工作目标。

截至目前,浍河河道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主要是依托浍河断面治理工程,打造一渠清水,两岸锦绣的生态湿地环境。

项目建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截污导流工作已在10月份完成,铺设污水厂中水调水管道6km,已实现截污导流,可对管道沿线东韩、安吉、南吉、东西张寨等村庄进行中水灌溉;第二阶段到明年3月底完成,主要是对东韩水库及浍河河道疏浚清淤,清除河底多年沉积的污泥,消除河道对河水的二次污染。

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入现场,开始施工,彻底清理河道,确保出境排水水质不发生变化;同时对于第三阶段的生态修复设计施工方案正在加紧编制。

汾河河道整治工作将采取沿线排污口规范、考核断面整治、强化水质监测等整治工程,确保全面提升汾河水质。

五、年度环保主要工作成效显著

(一)项目管理更趋规范。

一是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有序推进;涉及的8个未批先建备案类项目,3个已完成,剩余5个项目中4个备案资料已基本完成,1个正在停产整改。

14个久试未验项目,已完成8个,剩余属市局验收的6个项目可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其中2个已提交验收资料,4个正在编制监测报告。

二是全年我们共组织环保手续监管督促培训会5次,开展各类建设项目监测18次,完成审批环评项目63个,试生产1个(国家年初已取消该行政许可),验收项目17个,完成总量申请复核10个,核发排污许可证21个,退办不符合环保政策项目2个,做到了受理项目率100%,审批执行办结率100%,公示率100%。

其中:

涉及重点领域、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全部按绿色通道办结,做到了督查督办率100%,手续办结率100%。

(二)生态环境创建初现成效。

一是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已成为城乡环境污染治理的难点和焦点,该项工作2014年启动,今年9月完成了2014年度东韩、安吉两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验收并将验收资料上报市局。

今年又在曲村镇曲村、史村镇西海村、乐昌镇南吉村、东张寨村、西张寨村5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污水防治工程项目,截止目前,污水管网已全部辅设完成,其中西张寨村、曲村、南吉村已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曲村污水处理工程已完工验收并进入正常运行,其余4村现已调试完成,等待验收。

二是完成绿色生态工程前期资料数据核查工作,编制了我县绿色生态工程终期总结报告、终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及各项工作任务实施进展情况评估报告,并报省环保厅复核。

三是完成县域矿山生态环境调查前期准备工作,《曲沃县企业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问题区域汇总》数据包建档和《曲沃县拟纳入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突出区域的汇总》工作,正在组织农业、国土等部门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方案》,为启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奠定了扎实的基石。

四是全面启动我县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现已完成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指挥部建立、创模任务分解表和申请创模申请工作,为确保三年内创模成功起好了步,开好了头。

(三)日常环境监管全面加强。

一是全面引深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

以曲环发〔2016〕8号印发了《曲沃县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本系统监管对象和职责、范围。

采取精细化监管方式,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分类化管理,增加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源点的监察频次,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格局。

二是全面发挥科技监管力量,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环保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环保“天眼”工程对全县所有重点污染源点实施全程视频和数据有效监控,完善视频信号记录单、环保设备故障通知单,在线数据比对审核表等,加强与各监察中队联系,有效发挥监控平台功能,及时纠正企业环保设施运作不正常20余起,查处不正常使用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案件3起,处罚21万元。

对在线运营跟踪检查180余次,完成行动简报30期,完成5家国控企业7套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截止12月2日,市局通报有效率为86.5%,满足国家数据有效率75%的规定要求。

完成辐射环境现场检查15次,上报现场检查笔录84份,使全县43枚放射源和29台射线装置做到了防护措施到位、使用管理规范。

三是危险废物管理更趋规范。

截止目前,全县涉及产生工业危险废弃物工业企业均建立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并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定期由处理单位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置,确保了辖区内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100%。

四是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监测业务项目进一步拓展,新增监测子项全盐量、六价铬、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硫化氢、氨、甲醛等8个。

全年组织企业噪声监督性监测15次,复核城市污水处理中心监督监测11次,日常委托性监测10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18次,污染源达标监测14次,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3次,噪声监测2次,出具监测报告73份,监测报告交付率达100%。

五是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全年共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环境安全大检查、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和项目整治、秸秆麦茬禁烧行动、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响应全市重污染一级预警驻厂监管行动等10余个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核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家,按季度下达征收排污费核定、缴纳通知书70余份。

全年征收一般排污费2304万元、焦炭生产排污费726万元,共计3030.5万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6起,启动按日计罚2起,处罚80万元,合计处罚210.6万元,对不稳定达标企业主约谈3次,查封关停违法企业2家,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次,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者,树立了环保执法的新形象。

(四)环保宣传深入人心。

全年开展6.5世界环境日纪念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3次,组织“绿色环保,创意有我”、新《环保法》、新《大气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绿色护考”、“百姓富、生态美”环保漫画进农村专题环保宣传活动4次,制作158块环保漫画版面,印发宣传手册、环保小册子等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在临汾环保网、山西新闻网、山西黄河新闻网等各类媒体发表稿件共34篇(条),开通了曲沃县环境保护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环保曲沃省级环保模范城”,极大提升了全民参与环保的意识和途径。

全年共妥善受理处置各类环境信访事项48件,其中市局转办函11件,县转办函2件,媒体反映15件,其它来访20件,办结率100%,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切身环境利益。

(五)党风廉政全面加强。

制定了《曲沃县环保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主体责任台账和具体工作责任台账;完成了《曲沃县环境保护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曲沃县环保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完成了曲沃县环境保护局“六权治本”工作实施推进相关资料收集及汇编,完成了“两责任、两清单”工作。

加强了纪律和效能监察,及时下发“节前提醒”,强化了执法执纪的监督。

做好了县委巡察二组入驻我局的巡视配合工作。

扎实有序有效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活动,开展“四讲四有”专题讨论会4次,组织开展了党员进社区、干部下乡住村联户和精准扶贫活动。

定点帮扶精准扶贫户5户,做到了主要领导一对一帮扶,委派驻村“第一书记”完成帮扶治理项目3个,直接帮扶资金6万元,完成村“两委”办公场所修葺善,新增村图书室科技图书300余册,健全村民集体活动体育设施10余项,完成贫困户入户建档工作,为驻村--杨谈乡辛庄打井3眼,修危桥1座,修田间路3公里。

通过“一岗双责”和廉政教育的不断深入,使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履职、依程办事、服务意识、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担当、廉洁、依法、奉献”的环保核心价值观得以彰显,部门形象和作风建设明显转变。

根据《曲沃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曲财字【2016】35号)、《曲沃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曲财字【2016】84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预算单位对2016年期间已完成的30万元以上的非经常性项目支出开展自评。

我局对在此期间完工的项目均进行自评。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2016年我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

但当前我局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内部控制没有实质性进展,还停留在有系统没监督的阶段。

二是系统的解决审核报销问题,引进新思想,实现电子报账系统。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曲沃县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

10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为特种专业用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财政预算由一般财政收入和财政预算支出组成。

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是指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各项事业经费、社会保障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

而基金预算收入是指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基金收入。

基金预算支出是指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从基金中开支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

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会议费:

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房屋建筑物购建:

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开工时必须有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协议,完工时必须有审计局签章的竣工决算报告书、建筑安装业的税务发票。

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办公设备的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如购置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大型修缮:

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同时,作增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信息网络购建:

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

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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