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伤仲永详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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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详注

王安石《伤仲永》详注

伤仲永:

“伤”本来是形容词,“哀伤”、“悲伤”之义,这里活用作动词,是“为……悲伤”、“为……哀伤”之义。

这种用法叫为动用法。

上海辞书出版社《古文鉴赏辞典》:

“题内的‘伤’字就可能具有多层意蕴。

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

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

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

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一、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1.金溪:

当时抚州的金溪县(现在的江西省金溪县),是作者王安石的外祖父吴畋的家乡。

2.民:

百姓,平民。

3.世:

代,世代,好几辈子。

初中课本《语文》(七年级下册):

“世隶耕:

世代耕田为业。

隶,属于。

”高克勤《王安石诗文选评》:

“世隶耕:

世代务农。

隶,属于。

”“隶”是动词,隶属、属于、附属,“耕”也是动词,“耕作”,那幺“世隶耕”应解释为“世代属于耕作”之类,但这根本不成话。

“属于”、“隶属”、“附属”之后应紧接名词,所以“耕”字应该是动词活用作名词,耕作之人、种地的人。

曲德来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版《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王安石卷):

“隶,附属。

隶耕,谓属于耕种之家。

”《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正是将此“耕”字解释为“耕田人”、“农户”。

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

“世隶耕——世代耕种农田。

隶耕,属于耕田人的户籍。

隶,属于。

”这也是将“耕”解释为“耕田人”,只不过是认为“隶耕”是说户籍上属于耕田人。

4.此句中“金溪民方仲永”是主语,“世隶耕”是谓语,所以初中课本《语文》(七年级下册)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译为“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如此翻译的,大有人在,可是“方仲永”是一代人,怎幺能说他“世代以种田为业”呢?

其实此句是说方仲永的家人“世代以种田为业”,可认为“世隶耕”之前省略了“其家”。

二、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1.生:

出生。

“生五年”即出生了五年。

2.未:

副词,不是“尚未成年”的“未”(“没有”的意思),而是“未可厚非”、“未敢苟同”的“未”,意思是“不”。

3.书:

动词,书写,写。

就是“书法”、“振笔直书”的“书”。

4.“忽啼求之”应该怎样断句?

是“忽/啼求之”还是“忽啼/求之”?

按照前一种断句法,此句应翻译为“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按照后一种断句法,此句应翻译为“忽然哭起来要这些东西”。

三、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初中《语文》注释“异焉”为“对此(感到)诧异”。

据此可知,编者认为“异”等于“感到诧异”,“焉”等于“对此”。

高克勤《王安石诗文选评》:

“异:

惊奇。

”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

“父异焉——他的父亲感到很惊奇。

焉,代词兼语气助词,指代仲永要文具的事。

”这等于将“异”字理解为“感到惊奇”,与“感到诧异”一样。

“异”字有“惊奇”、“诧异”、“惊异”的意思。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②奇怪,惊奇。

《左传·桓公二年》:

‘哉,君之名子。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容貌甚伟,时人异焉。

’”《辞海》:

“异:

⑤惊异;诧异。

陶潜《桃花源记》: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

’”“惊奇”、“诧异”、“惊异”均为形容词,形容词不能带宾语,而“渔人甚异之”的“异”带有宾语“之”,所以这个“异”是形容词活用作及物动词,意思是“对……感到惊奇(诧异、惊异)”。

“父异焉”、“时人异焉”的“异”是不是活用作动词,这要看如何理解“焉”字。

如果把“焉”字理解为兼词,相当于“于是”、“于此”、“对此”,那“异”就是形容词活用作不及物动词,意思是“感到惊奇(诧异、惊异)”。

如果把“焉”字理解为语气助词(有人叫做语气词),那“异”就不必视为活用作动词,就是“惊奇”、“诧异”、“惊异”的意思。

初中《语文》、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都将“父异焉”的“焉”视为兼词,所以可以将“异”视为活用作不及物动词。

2.曲德来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版《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王安石卷):

“借旁近与之:

此句有省略。

谓借旁近人家的书写工具笔砚之类物事给他。

”“旁近”是指的邻居,“借旁近”不是“借邻居”,而是“向邻居借”,这里的“借旁近”是“借于旁近”的省略(“于”是“向”的意思)。

向邻居借什幺呢?

当然是“书具”,所以可认为“借旁近”之后省略了“之”(这个“之”指代书具)。

借来书具干什幺?

借来的目的是“与之”,即给他。

“与”是动词,给;“之”是代词,他,指方仲永。

3.即:

立即,马上。

书:

动词,写,书写。

诗四句:

四句诗。

(黄瓜二斤,就是“二斤黄瓜”。

4.《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王安石卷)将“自为其名”注释为“自己给自己起了个名字”。

此种注释荒唐至极,不可信。

初中《语文》注释为“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唐宋八大家文选》:

“自己为它(指所写的诗)立题目。

一说,自己在诗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这两种注释比前一种明显更合理,其区别在于“自己为它(指所写的诗)立题目”,相当于认为“其”指诗;“自己在诗稿上写上(题上)自己的名字”,相当于认为“其”是指方仲永自己。

比较而言,应该说把“其”看成指代仲永作的诗更合适,因为前面说“书诗四句”,就是先写了四句诗,不仅如此,现在他又给自己的诗题上了名字,这更显出了方仲永的“通悟”。

这里的“为”读wéi,是动词,写上、题上的意思;不读wèi。

鲁永贵、朱怀芳《<伤仲永>注解析疑》(文载《语文教学之友》2010年第9期):

“对于‘并自为其名’,几乎所有资料都解释为‘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细想一下,作者在这里要突出的是方仲永超人的天资,‘无师自通’,‘未尝识书具’却能‘书诗四句’,即是神童的具体表现。

而在此之下,仅仅是‘自己题上(实际上是署上)自己的名字’,实在没有多少值得称奇的地方。

所以,作者也许是以‘并’字的递进意义,进一步强化方仲永令人不可思议的天赋之才。

如果把‘自为其名’理解为‘自己(为诗)拟定了题目’,就更为合理了。

这里的关键是对‘其’字的理解。

‘其’是代词,那幺究竟是指代什幺呢?

如果是指代方仲永,‘其名’无疑就是方仲永的名字。

如果是指代所作诗句,那幺‘其名’就应该是诗的题目了。

在古汉语中,代词承贷内容的最主要特点之一,就是指代距最近的名词或事件。

‘诗四句’距‘其’最近,因而,‘其’称代的也应是‘诗四句’。

如果将‘其名’理解为‘方仲永的名字’就有平淡之感,更犯不着用‘并’字加以强调了。

四、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1.其:

人称代词,他的,作“诗”的定语。

“其”这里指方仲永。

以:

介词,拿,用。

为:

动词,作为,当做。

意:

意思,内容,思想内容。

2.收族:

“收”本来是“聚集”、“聚拢”的意思,这里引申指“团结”。

“收族”指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

《仪礼·丧服》:

“大宗者,收族者也。

不可以絶。

”郑玄注:

“收族者,谓别亲疎,序昭穆。

”《礼记·大传》:

“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

”陈澔集说:

“收,不离散也。

宗道既尊,故族无离散。

” 

3.一:

全,整个。

五、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1.是:

指示代词,这,此。

立:

副词,立即,立刻,立马。

就:

动词,完成,写成,作好。

2.其:

代词,它的,这里指仲永所作的诗。

者:

代词,……的地方,……的方面。

六、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黄岳州《古诗文难句解析辞典》:

“本句的‘邑’指某个城市。

……‘之’代什幺?

不是‘仲永’,更不是‘其父’,据上文‘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当是指‘诗’。

这句译成现代汉语是:

‘城里人把这件事当做怪事……有人用钱乞求诗。

’”

七、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1.初中课本注释为:

“利其然:

以此为有利可图。

”这等于将“利”解释为“以……为有利可图”之意,将“其然”解释为“此”。

“利”本来是名词,“利益”、“好处”的意思,如《论语·里仁》: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利其然”的“利”是名词的意动用法,意思是“认为……有利”、“认为……有利可图”、“以为……有利可图”、“以……为有利可图”。

“其然”并不等于“此”。

“其然”就是“它(是)这样的”、“情况(会)如此”。

“其”是代词,它,指代仲永作诗这件事,翻译句子时可译为“事情”。

“然”也是代词,如此,这样,这里指代“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2.日:

每天,天天。

属于名词作状语。

就是“日记”、“日新月异”的“日”。

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

“扳(bān),拉,这里是‘领着’。

”“扳”有bān的读音,也有pān的读音。

《现代汉语词典》:

“扳pān:

同‘攀’。

”“攀:

②用手拉;抓住:

~折|~缘。

”《唐宋八大家文选》的注音错。

环:

动词,围绕,环绕。

就是“环球旅行”、“环城铁路”的“环”。

谒:

动词,拜谒,拜见,拜访。

这里“环谒”的“环”作“谒”的状语,“环谒”字面意思是“环绕着拜访”,所以初中课本注释为“四处拜访”完全正确。

于:

介词,到。

这里的“谒”有的本子作“丐”。

《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

“丐:

求讨,求乞。

环丐:

谓转圈向邑人求乞。

3.不使学:

“使”是“叫”“让”的意思。

“不使学”直译即“不让学习”。

不让谁学习呢?

自然是不让仲永学习;谁不让仲永学习呢?

自然是他的父亲。

所以“不使学”省略了主语“其父”,也省略了兼语“仲永”,王正德说法是“其父不使仲永学”,这是一个省略句。

八、余闻之也久。

1.余:

第一人称代词,我。

这里指作者王安石。

2.闻:

动词,听说,知道,了解。

之:

代词,这件事。

“这件事”是指什么?

有人说是指仲永作诗,其父“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这件事。

鲁永贵、朱怀芳《<伤仲永>注解析疑》(文载《语文教学之友》2010年第9期):

“应该是指方仲永天赋极高、才气出众这件事,即指关于方仲永是神童的传闻。

”这后一种说法才是正确的。

3.也:

语气词,用在句子中间,表示句中的停顿,可译为“呢”、“啊”,也可以不译。

4.久:

形容词,(时间)长久、长。

九、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1.初中课本注释:

“先人:

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现代汉语词典》:

“先人:

①祖先。

②指已死的父亲。

”“先:

④祖先;上代:

~人。

”《辞海》:

“先人:

②祖先,包括已死的父亲。

2.于:

介词,在。

“见之”即见到了他。

之:

代词,他,指方仲永。

3.矣:

语气词,了。

4.令作诗:

是“余令之作诗”的省略,意思是“我让他作诗”。

这是一个省略句。

5.闻:

名词,声誉,名声。

这个“闻”和“余闻之也久”的“闻”词义、词性都不同。

《现代汉语词典》:

“称:

适合;相当:

~体︱~心︱对~︱匀~。

”这里的“称”是“和……相当”、“与……相适合”的意思。

之:

助词,用在定语“前时”和中心语“闻”之间,相当于今天的“的”。

什幺“不能称前时之闻”呢?

就是仲永所作的诗,也就是说“不能称前时之闻”前面省略了主语“其诗”。

十、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1.又七年:

又过了七年。

“七年”之前可认为省略了“过”之类的动词。

2.还自扬州:

自扬州还(家)。

自:

介词,从,由。

《唐宋八大家文选》:

“扬州,即今天的扬州。

宋时淮南路,治所在扬州。

当时王安石任淮南判官,住在扬州。

3.复:

副词,又。

焉:

本文有两个“焉”,《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认为都是兼词。

也有人认为“问焉”的“焉”是代词,指代有关仲永的情况。

马焕义、贾东岐、白梅《初中古诗文评注与训练》:

“焉,代词,指方仲永的情况。

十一、曰:

“泯然众人矣。

1.曰:

指舅家人“曰”。

2.初中课本注释:

“泯然众人矣:

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

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众人,常人。

”将“泯然众人矣”翻译为“完全如同常人了”,等于没有译出“泯然”,“完全如同”是翻译时添加的词语。

既然“泯然”是“消失”的意思,就应该译出来。

黄岳州《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

“泯然,完全消失的样子。

这句译成现代汉语是:

‘(仲永才智)完全消失,是普通人啦。

’”这个翻译比初中课本的注释更准确。

初中课本配套《教师教学用书》译此句为“(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这个翻译也是很准确的。

十二、王子曰:

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1.“王子”的“子”和“孔子”的“子”一样,是古代对有学问的男人的美称。

“王子”即王先生。

《唐宋八大家文选》:

“子,古代男子的美称,后来写文章的人常常自称为‘子’。

2.前一个“之”是助词,的;后一个“之”是代词,指代“仲永之通悟”这种能力、智能。

3.受之天:

“受之于天”的省略。

“于”是介词,“从”、“由”的意思。

《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

“‘受之天’、‘受之人’是‘受之于天’、‘受之于人’的省略,‘于’表示处所的起始,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介词‘从’。

”这句意思是“从天资接受的这种能力”。

天:

天资,天赋。

十三、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1.其:

第三人称代词,他,这里指方仲永。

也:

助词,表示句中的停顿,可译为“呢”、“啊”等,也可不译。

2.人教版初中课本:

“贤,胜过、超过。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贤:

③胜过,甚于。

《战国策•赵策四》:

‘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

’”《辞海》:

“贤:

②善。

《礼记•内则》:

‘具二牲,献其贤者于宗子。

’③多;胜。

《礼记•投壶》:

‘某贤于某若干纯。

’”《古代汉语词典》“贤:

①有德行有才能。

……[又]有德行有才能的人。

……[引]善,好。

《礼记•内则》:

‘若富,则具二牲,献其贤者于宗子。

’③多;胜过。

《礼记•投壶》:

‘某贤于某若干纯。

’(纯:

双、对。

)《战国策•秦策三》:

‘臣死而秦治,贤于生也。

’”《辞源》:

“贤:

(二)善。

《礼•内则》:

‘若富,则具二牲,献其贤者于宗子。

’《注》:

贤,犹善也。

(四)多,胜于。

《礼•投壶》:

‘某贤于某若干纯。

’《国语•晋九》:

‘瑶之贤于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

’”“贤”字解作“胜过”、“胜于”、“胜”,那幺“贤于”的“于”又该怎幺解释?

《现代汉语词典》:

“胜:

③<动>比另一个优越(后面常带‘于、过’等):

事实~于雄辩|实际行动~过空洞的言辞。

”《现代汉语词典》将这种“贤”视为动词,但是它实际上应该是形容词,是“优越”的意思;而“于”是介词,用来引进比较的对象,可译为“比”或直接作“于”。

“贤于”字面意思是“优越于……”、“比……优越”,也就是“胜过”、“胜于”、“甚于”的意思。

3.《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材:

②通‘才’。

才能。

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

‘仆材不足。

’<引>有才能的。

《韩非子•饰邪》:

‘奸臣欲进而材臣退,则主惑而不知所行。

’”“材人”就是“有才能的人”,“材”是“有才能的”之义,据《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此“材”是通假字,通“才”。

4.这里的“远”就是“相差很远”的“远”。

《现代汉语词典》:

“远:

③<形>(差别)程度大:

差得~|~~远远超过。

”这种“远”可解为“多”。

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的“远”也是这样的意思。

5.“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是不是一个因果关系的复句?

是不是“其受之天也”是原因,“贤于材人远矣”是结果,因此,翻译的时候前后二者之间应该加上“所以”之类的关联词?

单纯从这一句来看,这样的分析是成立的,但是联系下文看就不可以了。

从下文“其受于人者不至”来看,这里的“其受之天也”应理解为是“其受之天者也”,亦即“他所承受的天赋”。

因此“其受之天也”是主语,“贤于材人远矣”是谓语。

初中课本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正是译此句为“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十四、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1.《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

“卒之:

到底、终究。

”“卒”是副词,有“终于”、“最终”、“到底”等意思;“卒之”的“之”就是“久之”、“顷之”的“之”,对于这种“之”的作用,有不同的理解。

《唐宋八大家文选》:

“卒——最后,终于。

之,助词,仅表示补充一个音节,无义。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

“之:

助词。

五、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面,表示时间的持续等状态。

可根据文义灵活译出。

2.则:

连词,那幺,就。

3.其受于人者:

他从人事方面接受的教育,亦即他后天所接受的教育。

其:

代词,他(的),指方仲永。

于:

介词,从,由,自。

者:

代词,……的培养,……的教育。

初中课本将“受于人”注释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这种注释是错误的,因为“后天所受的教育”翻译的是“受于人者”,而非“受于人”。

这里的“于”是介词,“从”、“由”、“自”的意思。

人教版初中课本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之“练习说明”认为此“于”是“被”的意思,大误!

鲁永贵、朱怀芳《<伤仲永>注解析疑》(文载《语文教学之友》2010年第9期)亦已指出。

又《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

“‘受之天’、‘受之人’是‘受之于天’、‘受之于人’的省略,‘于’表示处所的起始,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介词‘从’。

4.至:

到,达到。

十五、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1.《古代汉语虚词词典》:

“其:

助词。

……五、用于代词前或代词后,构成‘其谁’、‘其孰’、‘谁其’、‘此其’、‘彼其’‘夫其’、‘是其’、‘何其’、‘曷其’、‘胡其’等。

‘其’可不译出。

”洪成玉《古汉语复音虚词和固定结构》:

“彼其:

代词连用,连用以后,所指代的作用有所侧重。

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偏重于‘彼’,‘彼其’可理解为‘彼’,‘其’的意义较虚。

这种用法的‘彼其’,后面一般是动词或介词结构。

例如:

①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

(《庄子•逍遥游》。

意思是,他对于社会,不急于名利。

)……

(二)偏重于‘其’,‘彼其’可理解为‘其’,‘彼’的意义较虚。

这种用法的‘彼其’,后面一般是名词或名词性词组。

例如:

①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

(《庄子•养生主》。

‘彼其’句。

他们之所以会聚在一起。

)”《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

“‘彼’,这里跟‘其’复用,意思在于强调‘彼’,结构上同处于主语的位置。

修辞上称这种现象为语词复用。

王念孙《读书杂志》:

‘古人自有复语耳。

’又如:

‘有君如彼其信也。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

’(《庄子•逍遥游》)……”“彼其”二字初中课本注释为“他”。

这等于认为这里的“彼其”可“理解为‘彼’,‘其’的意义较虚”。

2.《唐宋八大家文选》:

“彼其——他,指仲永。

这里有‘像他那样’的意思。

”初中课本配套《教师教学用书》译“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一句为“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这等于将“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译为“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是两个分句,根本不能译为“……的人”;其中也没有“像……那样”的意思。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

“其:

助词。

三、用于状语与谓语主要成分之间。

可根据上下文义灵活译出,或可不译。

……

(2)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行乎国政如彼其久也,功烈如彼其卑也。

(《孟子•公孙丑上》)”这里“如此其贤”和“如彼其专”两个“其”用法是一致的,“如此其”就是“如此”。

3.且:

副词,尚且。

《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认为此“且”为“将要”,不当。

4.“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此句初中课本配套《教师教学用书》译为:

“那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此译文首先就是一个病句,其次好几个词语都没有落实,再次句子的语法结构也弄错了。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解释:

“今夫:

连词。

用于句首,在前述事实的基础上,连接即将发表议论或提出看法的下文。

不需译出。

”《古汉语复音虚词和固定结构》:

“今夫:

句首语气词,用于句首,表示要对某件事发表议论或提出看法。

‘今’字的意义已经虚化,一般不必对译。

‘今夫’,有时也可根据文意对译为‘如今’。

”“今夫不受之天”的“今夫”可译为“如今”。

谁“不受之天”?

从“固众人”来看,是“众人”“不受之天”,也就是说“不受之天”前面省略了主语“众人”。

固:

副词,本来,原本。

5.初中课本:

“得为众人而已耶:

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这是将“而已”翻译为“就为止”,因此“已”是动词,“为止”、“停止”的意思。

另外,这样翻译,等于认为此句为一反问句,而“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正面的意思应该是“不止成为一个普通人”,言外之意是比普通人还不止。

“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的额意思绝不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其实,“而已”是一个词,就是当“罢了”讲的“而已”,这个句子也不是什幺反问句,而是一个测度疑问句。

应该译为“(也就)能成为一个普通人罢了”。

6.这个长句是一个由八个分句组成的复句,各分句之间的层次及关系说明如下:

①彼其受之天也,|||②如此其贤也,||③不受之人,|||④且为众人;|⑤今夫不受之天,||||⑥固众人|||,⑦又不受之人,||⑧得为众人而已耶?

在这八个句子中,(①②③④)是一组,(⑤⑥⑦⑧)是一组,两组之间是并列关系,亦即整个句子首先分为两大部分,前面说方仲永,后面说众人。

在第一大部分中(①②)和(③④)之间是转折关系,①和②之间是因果关系,③和④之间也是转折关系。

在第二大部分中,(⑤⑥⑦)和⑧之间是因果关系,(⑤⑥)和⑦之间是转折关系,⑤和⑥之间是因果关系。

(此分析与《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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