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伤仲永详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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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详注
王安石《伤仲永》详注
伤仲永:
“伤”本来是形容词,“哀伤”、“悲伤”之义,这里活用作动词,是“为……悲伤”、“为……哀伤”之义。
这种用法叫为动用法。
上海辞书出版社《古文鉴赏辞典》:
“题内的‘伤’字就可能具有多层意蕴。
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
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
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
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
一、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1.金溪:
当时抚州的金溪县(现在的江西省金溪县),是作者王安石的外祖父吴畋的家乡。
2.民:
百姓,平民。
3.世:
代,世代,好几辈子。
初中课本《语文》(七年级下册):
“世隶耕:
世代耕田为业。
隶,属于。
”高克勤《王安石诗文选评》:
“世隶耕:
世代务农。
隶,属于。
”“隶”是动词,隶属、属于、附属,“耕”也是动词,“耕作”,那幺“世隶耕”应解释为“世代属于耕作”之类,但这根本不成话。
“属于”、“隶属”、“附属”之后应紧接名词,所以“耕”字应该是动词活用作名词,耕作之人、种地的人。
曲德来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版《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王安石卷):
“隶,附属。
隶耕,谓属于耕种之家。
”《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正是将此“耕”字解释为“耕田人”、“农户”。
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
“世隶耕——世代耕种农田。
隶耕,属于耕田人的户籍。
隶,属于。
”这也是将“耕”解释为“耕田人”,只不过是认为“隶耕”是说户籍上属于耕田人。
4.此句中“金溪民方仲永”是主语,“世隶耕”是谓语,所以初中课本《语文》(七年级下册)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译为“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如此翻译的,大有人在,可是“方仲永”是一代人,怎幺能说他“世代以种田为业”呢?
其实此句是说方仲永的家人“世代以种田为业”,可认为“世隶耕”之前省略了“其家”。
二、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1.生:
出生。
“生五年”即出生了五年。
2.未:
副词,不是“尚未成年”的“未”(“没有”的意思),而是“未可厚非”、“未敢苟同”的“未”,意思是“不”。
3.书:
动词,书写,写。
就是“书法”、“振笔直书”的“书”。
4.“忽啼求之”应该怎样断句?
是“忽/啼求之”还是“忽啼/求之”?
按照前一种断句法,此句应翻译为“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按照后一种断句法,此句应翻译为“忽然哭起来要这些东西”。
三、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初中《语文》注释“异焉”为“对此(感到)诧异”。
据此可知,编者认为“异”等于“感到诧异”,“焉”等于“对此”。
高克勤《王安石诗文选评》:
“异:
惊奇。
”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
“父异焉——他的父亲感到很惊奇。
焉,代词兼语气助词,指代仲永要文具的事。
”这等于将“异”字理解为“感到惊奇”,与“感到诧异”一样。
“异”字有“惊奇”、“诧异”、“惊异”的意思。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②奇怪,惊奇。
《左传·桓公二年》:
‘哉,君之名子。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容貌甚伟,时人异焉。
’”《辞海》:
“异:
⑤惊异;诧异。
陶潜《桃花源记》: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
’”“惊奇”、“诧异”、“惊异”均为形容词,形容词不能带宾语,而“渔人甚异之”的“异”带有宾语“之”,所以这个“异”是形容词活用作及物动词,意思是“对……感到惊奇(诧异、惊异)”。
“父异焉”、“时人异焉”的“异”是不是活用作动词,这要看如何理解“焉”字。
如果把“焉”字理解为兼词,相当于“于是”、“于此”、“对此”,那“异”就是形容词活用作不及物动词,意思是“感到惊奇(诧异、惊异)”。
如果把“焉”字理解为语气助词(有人叫做语气词),那“异”就不必视为活用作动词,就是“惊奇”、“诧异”、“惊异”的意思。
初中《语文》、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都将“父异焉”的“焉”视为兼词,所以可以将“异”视为活用作不及物动词。
2.曲德来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版《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王安石卷):
“借旁近与之:
此句有省略。
谓借旁近人家的书写工具笔砚之类物事给他。
”“旁近”是指的邻居,“借旁近”不是“借邻居”,而是“向邻居借”,这里的“借旁近”是“借于旁近”的省略(“于”是“向”的意思)。
向邻居借什幺呢?
当然是“书具”,所以可认为“借旁近”之后省略了“之”(这个“之”指代书具)。
借来书具干什幺?
借来的目的是“与之”,即给他。
“与”是动词,给;“之”是代词,他,指方仲永。
3.即:
立即,马上。
书:
动词,写,书写。
诗四句:
四句诗。
(黄瓜二斤,就是“二斤黄瓜”。
)
4.《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王安石卷)将“自为其名”注释为“自己给自己起了个名字”。
此种注释荒唐至极,不可信。
初中《语文》注释为“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唐宋八大家文选》:
“自己为它(指所写的诗)立题目。
一说,自己在诗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这两种注释比前一种明显更合理,其区别在于“自己为它(指所写的诗)立题目”,相当于认为“其”指诗;“自己在诗稿上写上(题上)自己的名字”,相当于认为“其”是指方仲永自己。
比较而言,应该说把“其”看成指代仲永作的诗更合适,因为前面说“书诗四句”,就是先写了四句诗,不仅如此,现在他又给自己的诗题上了名字,这更显出了方仲永的“通悟”。
这里的“为”读wéi,是动词,写上、题上的意思;不读wèi。
鲁永贵、朱怀芳《<伤仲永>注解析疑》(文载《语文教学之友》2010年第9期):
“对于‘并自为其名’,几乎所有资料都解释为‘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细想一下,作者在这里要突出的是方仲永超人的天资,‘无师自通’,‘未尝识书具’却能‘书诗四句’,即是神童的具体表现。
而在此之下,仅仅是‘自己题上(实际上是署上)自己的名字’,实在没有多少值得称奇的地方。
所以,作者也许是以‘并’字的递进意义,进一步强化方仲永令人不可思议的天赋之才。
如果把‘自为其名’理解为‘自己(为诗)拟定了题目’,就更为合理了。
这里的关键是对‘其’字的理解。
‘其’是代词,那幺究竟是指代什幺呢?
如果是指代方仲永,‘其名’无疑就是方仲永的名字。
如果是指代所作诗句,那幺‘其名’就应该是诗的题目了。
在古汉语中,代词承贷内容的最主要特点之一,就是指代距最近的名词或事件。
‘诗四句’距‘其’最近,因而,‘其’称代的也应是‘诗四句’。
如果将‘其名’理解为‘方仲永的名字’就有平淡之感,更犯不着用‘并’字加以强调了。
”
四、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1.其:
人称代词,他的,作“诗”的定语。
“其”这里指方仲永。
以:
介词,拿,用。
为:
动词,作为,当做。
意:
意思,内容,思想内容。
2.收族:
“收”本来是“聚集”、“聚拢”的意思,这里引申指“团结”。
“收族”指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
《仪礼·丧服》:
“大宗者,收族者也。
不可以絶。
”郑玄注:
“收族者,谓别亲疎,序昭穆。
”《礼记·大传》:
“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
”陈澔集说:
“收,不离散也。
宗道既尊,故族无离散。
”
3.一:
全,整个。
五、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1.是:
指示代词,这,此。
立:
副词,立即,立刻,立马。
就:
动词,完成,写成,作好。
2.其:
代词,它的,这里指仲永所作的诗。
者:
代词,……的地方,……的方面。
六、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黄岳州《古诗文难句解析辞典》:
“本句的‘邑’指某个城市。
……‘之’代什幺?
不是‘仲永’,更不是‘其父’,据上文‘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当是指‘诗’。
这句译成现代汉语是:
‘城里人把这件事当做怪事……有人用钱乞求诗。
’”
七、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1.初中课本注释为:
“利其然:
以此为有利可图。
”这等于将“利”解释为“以……为有利可图”之意,将“其然”解释为“此”。
“利”本来是名词,“利益”、“好处”的意思,如《论语·里仁》: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利其然”的“利”是名词的意动用法,意思是“认为……有利”、“认为……有利可图”、“以为……有利可图”、“以……为有利可图”。
“其然”并不等于“此”。
“其然”就是“它(是)这样的”、“情况(会)如此”。
“其”是代词,它,指代仲永作诗这件事,翻译句子时可译为“事情”。
“然”也是代词,如此,这样,这里指代“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2.日:
每天,天天。
属于名词作状语。
就是“日记”、“日新月异”的“日”。
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
“扳(bān),拉,这里是‘领着’。
”“扳”有bān的读音,也有pān的读音。
《现代汉语词典》:
“扳pān:
同‘攀’。
”“攀:
②用手拉;抓住:
~折|~缘。
”《唐宋八大家文选》的注音错。
环:
动词,围绕,环绕。
就是“环球旅行”、“环城铁路”的“环”。
谒:
动词,拜谒,拜见,拜访。
这里“环谒”的“环”作“谒”的状语,“环谒”字面意思是“环绕着拜访”,所以初中课本注释为“四处拜访”完全正确。
于:
介词,到。
这里的“谒”有的本子作“丐”。
《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
“丐:
求讨,求乞。
环丐:
谓转圈向邑人求乞。
”
3.不使学:
“使”是“叫”“让”的意思。
“不使学”直译即“不让学习”。
不让谁学习呢?
自然是不让仲永学习;谁不让仲永学习呢?
自然是他的父亲。
所以“不使学”省略了主语“其父”,也省略了兼语“仲永”,王正德说法是“其父不使仲永学”,这是一个省略句。
八、余闻之也久。
1.余:
第一人称代词,我。
这里指作者王安石。
2.闻:
动词,听说,知道,了解。
之:
代词,这件事。
“这件事”是指什么?
有人说是指仲永作诗,其父“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这件事。
鲁永贵、朱怀芳《<伤仲永>注解析疑》(文载《语文教学之友》2010年第9期):
“应该是指方仲永天赋极高、才气出众这件事,即指关于方仲永是神童的传闻。
”这后一种说法才是正确的。
3.也:
语气词,用在句子中间,表示句中的停顿,可译为“呢”、“啊”,也可以不译。
4.久:
形容词,(时间)长久、长。
九、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1.初中课本注释:
“先人:
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现代汉语词典》:
“先人:
①祖先。
②指已死的父亲。
”“先:
④祖先;上代:
~人。
”《辞海》:
“先人:
②祖先,包括已死的父亲。
”
2.于:
介词,在。
“见之”即见到了他。
之:
代词,他,指方仲永。
3.矣:
语气词,了。
4.令作诗:
是“余令之作诗”的省略,意思是“我让他作诗”。
这是一个省略句。
5.闻:
名词,声誉,名声。
这个“闻”和“余闻之也久”的“闻”词义、词性都不同。
《现代汉语词典》:
“称:
适合;相当:
~体︱~心︱对~︱匀~。
”这里的“称”是“和……相当”、“与……相适合”的意思。
之:
助词,用在定语“前时”和中心语“闻”之间,相当于今天的“的”。
什幺“不能称前时之闻”呢?
就是仲永所作的诗,也就是说“不能称前时之闻”前面省略了主语“其诗”。
十、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1.又七年:
又过了七年。
“七年”之前可认为省略了“过”之类的动词。
2.还自扬州:
自扬州还(家)。
自:
介词,从,由。
《唐宋八大家文选》:
“扬州,即今天的扬州。
宋时淮南路,治所在扬州。
当时王安石任淮南判官,住在扬州。
”
3.复:
副词,又。
焉:
本文有两个“焉”,《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认为都是兼词。
也有人认为“问焉”的“焉”是代词,指代有关仲永的情况。
马焕义、贾东岐、白梅《初中古诗文评注与训练》:
“焉,代词,指方仲永的情况。
”
十一、曰:
“泯然众人矣。
”
1.曰:
指舅家人“曰”。
2.初中课本注释:
“泯然众人矣:
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
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众人,常人。
”将“泯然众人矣”翻译为“完全如同常人了”,等于没有译出“泯然”,“完全如同”是翻译时添加的词语。
既然“泯然”是“消失”的意思,就应该译出来。
黄岳州《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
“泯然,完全消失的样子。
这句译成现代汉语是:
‘(仲永才智)完全消失,是普通人啦。
’”这个翻译比初中课本的注释更准确。
初中课本配套《教师教学用书》译此句为“(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这个翻译也是很准确的。
十二、王子曰:
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1.“王子”的“子”和“孔子”的“子”一样,是古代对有学问的男人的美称。
“王子”即王先生。
《唐宋八大家文选》:
“子,古代男子的美称,后来写文章的人常常自称为‘子’。
”
2.前一个“之”是助词,的;后一个“之”是代词,指代“仲永之通悟”这种能力、智能。
3.受之天:
“受之于天”的省略。
“于”是介词,“从”、“由”的意思。
《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
“‘受之天’、‘受之人’是‘受之于天’、‘受之于人’的省略,‘于’表示处所的起始,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介词‘从’。
”这句意思是“从天资接受的这种能力”。
天:
天资,天赋。
十三、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1.其:
第三人称代词,他,这里指方仲永。
也:
助词,表示句中的停顿,可译为“呢”、“啊”等,也可不译。
2.人教版初中课本:
“贤,胜过、超过。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贤:
③胜过,甚于。
《战国策•赵策四》:
‘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
’”《辞海》:
“贤:
②善。
《礼记•内则》:
‘具二牲,献其贤者于宗子。
’③多;胜。
《礼记•投壶》:
‘某贤于某若干纯。
’”《古代汉语词典》“贤:
①有德行有才能。
……[又]有德行有才能的人。
……[引]善,好。
《礼记•内则》:
‘若富,则具二牲,献其贤者于宗子。
’③多;胜过。
《礼记•投壶》:
‘某贤于某若干纯。
’(纯:
双、对。
)《战国策•秦策三》:
‘臣死而秦治,贤于生也。
’”《辞源》:
“贤:
(二)善。
《礼•内则》:
‘若富,则具二牲,献其贤者于宗子。
’《注》:
贤,犹善也。
(四)多,胜于。
《礼•投壶》:
‘某贤于某若干纯。
’《国语•晋九》:
‘瑶之贤于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
’”“贤”字解作“胜过”、“胜于”、“胜”,那幺“贤于”的“于”又该怎幺解释?
《现代汉语词典》:
“胜:
③<动>比另一个优越(后面常带‘于、过’等):
事实~于雄辩|实际行动~过空洞的言辞。
”《现代汉语词典》将这种“贤”视为动词,但是它实际上应该是形容词,是“优越”的意思;而“于”是介词,用来引进比较的对象,可译为“比”或直接作“于”。
“贤于”字面意思是“优越于……”、“比……优越”,也就是“胜过”、“胜于”、“甚于”的意思。
3.《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材:
②通‘才’。
才能。
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
‘仆材不足。
’<引>有才能的。
《韩非子•饰邪》:
‘奸臣欲进而材臣退,则主惑而不知所行。
’”“材人”就是“有才能的人”,“材”是“有才能的”之义,据《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此“材”是通假字,通“才”。
4.这里的“远”就是“相差很远”的“远”。
《现代汉语词典》:
“远:
③<形>(差别)程度大:
差得~|~~远远超过。
”这种“远”可解为“多”。
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的“远”也是这样的意思。
5.“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是不是一个因果关系的复句?
是不是“其受之天也”是原因,“贤于材人远矣”是结果,因此,翻译的时候前后二者之间应该加上“所以”之类的关联词?
单纯从这一句来看,这样的分析是成立的,但是联系下文看就不可以了。
从下文“其受于人者不至”来看,这里的“其受之天也”应理解为是“其受之天者也”,亦即“他所承受的天赋”。
因此“其受之天也”是主语,“贤于材人远矣”是谓语。
初中课本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正是译此句为“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十四、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1.《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
“卒之:
到底、终究。
”“卒”是副词,有“终于”、“最终”、“到底”等意思;“卒之”的“之”就是“久之”、“顷之”的“之”,对于这种“之”的作用,有不同的理解。
《唐宋八大家文选》:
“卒——最后,终于。
之,助词,仅表示补充一个音节,无义。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
“之:
助词。
五、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面,表示时间的持续等状态。
可根据文义灵活译出。
”
2.则:
连词,那幺,就。
3.其受于人者:
他从人事方面接受的教育,亦即他后天所接受的教育。
其:
代词,他(的),指方仲永。
于:
介词,从,由,自。
者:
代词,……的培养,……的教育。
初中课本将“受于人”注释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这种注释是错误的,因为“后天所受的教育”翻译的是“受于人者”,而非“受于人”。
这里的“于”是介词,“从”、“由”、“自”的意思。
人教版初中课本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之“练习说明”认为此“于”是“被”的意思,大误!
鲁永贵、朱怀芳《<伤仲永>注解析疑》(文载《语文教学之友》2010年第9期)亦已指出。
又《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
“‘受之天’、‘受之人’是‘受之于天’、‘受之于人’的省略,‘于’表示处所的起始,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介词‘从’。
”
4.至:
到,达到。
十五、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
1.《古代汉语虚词词典》:
“其:
助词。
……五、用于代词前或代词后,构成‘其谁’、‘其孰’、‘谁其’、‘此其’、‘彼其’‘夫其’、‘是其’、‘何其’、‘曷其’、‘胡其’等。
‘其’可不译出。
”洪成玉《古汉语复音虚词和固定结构》:
“彼其:
代词连用,连用以后,所指代的作用有所侧重。
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偏重于‘彼’,‘彼其’可理解为‘彼’,‘其’的意义较虚。
这种用法的‘彼其’,后面一般是动词或介词结构。
例如:
①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
(《庄子•逍遥游》。
意思是,他对于社会,不急于名利。
)……
(二)偏重于‘其’,‘彼其’可理解为‘其’,‘彼’的意义较虚。
这种用法的‘彼其’,后面一般是名词或名词性词组。
例如:
①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
(《庄子•养生主》。
‘彼其’句。
他们之所以会聚在一起。
)”《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
“‘彼’,这里跟‘其’复用,意思在于强调‘彼’,结构上同处于主语的位置。
修辞上称这种现象为语词复用。
王念孙《读书杂志》:
‘古人自有复语耳。
’又如:
‘有君如彼其信也。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
’(《庄子•逍遥游》)……”“彼其”二字初中课本注释为“他”。
这等于认为这里的“彼其”可“理解为‘彼’,‘其’的意义较虚”。
2.《唐宋八大家文选》:
“彼其——他,指仲永。
这里有‘像他那样’的意思。
”初中课本配套《教师教学用书》译“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一句为“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这等于将“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译为“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是两个分句,根本不能译为“……的人”;其中也没有“像……那样”的意思。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
“其:
助词。
三、用于状语与谓语主要成分之间。
可根据上下文义灵活译出,或可不译。
……
(2)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行乎国政如彼其久也,功烈如彼其卑也。
(《孟子•公孙丑上》)”这里“如此其贤”和“如彼其专”两个“其”用法是一致的,“如此其”就是“如此”。
3.且:
副词,尚且。
《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认为此“且”为“将要”,不当。
4.“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此句初中课本配套《教师教学用书》译为:
“那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此译文首先就是一个病句,其次好几个词语都没有落实,再次句子的语法结构也弄错了。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解释:
“今夫:
连词。
用于句首,在前述事实的基础上,连接即将发表议论或提出看法的下文。
不需译出。
”《古汉语复音虚词和固定结构》:
“今夫:
句首语气词,用于句首,表示要对某件事发表议论或提出看法。
‘今’字的意义已经虚化,一般不必对译。
‘今夫’,有时也可根据文意对译为‘如今’。
”“今夫不受之天”的“今夫”可译为“如今”。
谁“不受之天”?
从“固众人”来看,是“众人”“不受之天”,也就是说“不受之天”前面省略了主语“众人”。
固:
副词,本来,原本。
5.初中课本:
“得为众人而已耶:
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这是将“而已”翻译为“就为止”,因此“已”是动词,“为止”、“停止”的意思。
另外,这样翻译,等于认为此句为一反问句,而“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正面的意思应该是“不止成为一个普通人”,言外之意是比普通人还不止。
“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的额意思绝不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其实,“而已”是一个词,就是当“罢了”讲的“而已”,这个句子也不是什幺反问句,而是一个测度疑问句。
应该译为“(也就)能成为一个普通人罢了”。
6.这个长句是一个由八个分句组成的复句,各分句之间的层次及关系说明如下:
①彼其受之天也,|||②如此其贤也,||③不受之人,|||④且为众人;|⑤今夫不受之天,||||⑥固众人|||,⑦又不受之人,||⑧得为众人而已耶?
在这八个句子中,(①②③④)是一组,(⑤⑥⑦⑧)是一组,两组之间是并列关系,亦即整个句子首先分为两大部分,前面说方仲永,后面说众人。
在第一大部分中(①②)和(③④)之间是转折关系,①和②之间是因果关系,③和④之间也是转折关系。
在第二大部分中,(⑤⑥⑦)和⑧之间是因果关系,(⑤⑥)和⑦之间是转折关系,⑤和⑥之间是因果关系。
(此分析与《古诗文名篇难句解析辞典》有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