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装饰装修监理细则精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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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装饰装修监理细则精编

(建筑工程管理)装饰装修监理细则

汉高股份有限X公司中国技术中心工程

编制人:

批准人:

批准时间: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X公司

汉高中国技术中心监理项目部

1.工程概况和特点1

2.监理工作依据2

3.监理工作的流程3

3.1.监理工作总流程3

3.2.吊顶和隔墙中饰面板封板验收程序4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

4.1.深化设计的控制4

4.2.装饰材料的控制5

4.3.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5

4.4.施工过程控制要点6

4.5.质量控制目标值6

5.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7

5.1.壹般抹灰工程7

5.2.轻质隔墙工程8

5.3.吊顶工程9

5.4.饰面板(砖)工程10

5.5.门窗工程12

5.5.1.木门制作和安装工程12

5.5.2.金属门窗安装工程14

5.5.3.门窗玻璃安装工程16

5.6.涂饰工程16

5.7.细部工程17

5.7.1.护栏和扶手制作和安装工程17

5.8.地面工程18

5.8.1.木地板工程18

5.8.2.地毯铺设工程19

5.8.3.橡胶地板20

5.8.4.石材地面工程20

5.8.5.活动地板21

6.分部工程质量验收21

7.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22

1.工程概况和特点

汉高中国技术中心项目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南侧928号,金科路(尚未南北开通)东侧。

本项目是由汉高股份有限X公司为支持其在中国和亚太地区的业务(主要业务包括研究开发金属表面处理剂、工业用密封胶和粘合剂)而新建的集研发、管理、销售、展示和培训为壹体的管理研发中心。

工程基地面积21387.9m2,地上建筑面积32081.83m2(容积率1.5),总建筑面积42668.83m2。

其中壹期地上建筑面积22123.33m2,地下建筑面积10587.0m2,二期建筑面积9958.5m2。

本工程建筑物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建筑面积(m2)

底层面积(m2)

备注

A01

管理办公楼

6556.73

1307.03

5F

E01

入口门厅

917.89

543.39

5F

B01

实验楼

9778.63

1943.35

5F

D01

培训中心

4505.83

2232.69

壹期2F

C01

连廊

290.75

58.15

5F

装修专业工程特点:

名称

外墙

地面

墙面

天花

管理办公楼

玻璃

幕墙

阻燃膜压竹质复合地板

防滑地砖地面

架空地毯

架空橡胶地板

乳胶漆

面砖

马赛克

CS60*27轻钢龙骨12厚石膏板

CS60*27轻钢龙骨宽450矿棉吸音板

入口门厅

实验楼

培训中心

连廊

装饰工程主要参和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汉高股份有限X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X公司

施工单位:

大华装饰有限X公司

康新装饰有限X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X公司

质监安监单位:

上海浦东安全质量监督站

2.监理工作依据

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⑵业主和承建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⑶设计施工图及其说明以及施工单位的深化节点图;

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⑸《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⑺《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版;

⑻《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⑼《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⑽《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01);

⑿其他现行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

3.

监理工作的流程

3.1.监理工作总流程

调整

否是

3.2.吊顶和隔墙中饰面板封板验收程序

整改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深化设计的控制

⑴本装修工程要求由施工单位进行深化设计,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建筑设计单位上海市建工设计院认可后用于指导施工。

⑵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且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⑶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4.2.装饰材料的控制

⑴装饰材料进场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供业主、设计和监理共同确认后封样于监理处,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⑵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⑸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向监理进行报验和验收材料均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⑹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壹厂家生产的同壹品种、同壹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壹组样品进行复验。

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⑺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4.3.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

⑴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且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⑵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4.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⑵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且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且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且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⑸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⑹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⑻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⑽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抹灰层基层处理、吊平顶龙骨安装、隔断龙骨安装等隐蔽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通过,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⑾对天然石材等饰面工程进行专门的分项工程质量报验,把好装饰效果关。

4.5.质量控制目标值

装饰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装饰观感质量符合各分项工程中壹般项目的要求,且满足设计整体装饰效果。

5.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5.1.壹般抹灰工程

⑴抹灰工程所用的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应进行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且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⑶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⑷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⑸抹灰层和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⑹抹灰前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理干净,且应洒水润湿。

⑺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和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监理应对上述加强措施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⑻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规定:

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⑼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⑽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纸筋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⑾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⑿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

⒀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4

3

2m垂直检测尺

2

表面平整度

4

3

2m靠尺和塞尺

3

阴阳角方正

4

3

直角检测尺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5

墙裙、勒角上口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注:

⑴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⑵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5.2.轻质隔墙工程

⑴轻质隔墙工程应采用环保型的石膏板。

⑵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项目进行验收:

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预埋件或拉结筋;

龙骨安装;

填充材料的设置;

⑶轻质隔墙和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⑷骨架隔墙工程

♦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有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部位,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安装轻质隔墙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骨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必须和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且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在轻质隔墙和上下及俩边基体的相接处应按龙骨宽度弹线,弹线位置应准确。

♦沿墙弹线位置固定沿顶沿地龙骨,各自交接后的龙骨应保持平直。

固定边框龙骨时龙骨的边线应和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固定应牢。

♦选用支撑卡系列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上,卡距为400~600mm,距龙骨俩端的距离为20~25mm。

♦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布置和施工。

♦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选用通贯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轻质隔墙安装壹通,3-5m轻质隔墙安装俩道,5m之上三道。

♦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横向接缝处如不在沿顶沿地龙骨上,应加横撑龙骨固定板缝,门窗框特殊节点使用附加钢筋。

♦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壹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内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纸面石膏板

人造板、水泥纤维板

1

立面垂直度

3

4

2m垂直检测尺

2

表面平整度

3

3

2m靠尺和塞尺

3

阴阳角方正

3

3

直角检测尺

4

接缝高低差

1

1

钢直尺和塞尺

5

接缝直线度

3

拉5m线用钢直尺检查

6

压条直线度

3

拉5m线用钢尺检查

5.3.吊顶工程

⑴吊顶工程局部造型采用人造木板,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要进行复验。

⑵吊顶工程应对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木质材料防火防腐处理、预埋件或拉结筋、吊杆安装、龙骨安装、填充材料的设置等项目进行隐蔽验收。

⑶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⑷采用木饰面板必须作防火处理,且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⑸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⑹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⑺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

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

当吊杆和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

⑻次龙骨(中或小龙骨下同)应贴主龙骨安装,当用自攻螺钉安装板材时,接缝部位安装宽度不小于40mm的次龙骨。

⑼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⑽明龙骨吊顶工程: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壹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表面缺陷。

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吊顶工程的吊顶和龙骨安装应牢固可靠。

♦饰面板的安装应稳固严密,和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饰面板的表面应洁净、色泽壹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

♦饰面板和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壹致。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和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有防散落措施。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石膏板

矿棉板

金属板

塑料板、玻璃板

1

表面平整度

3

3

2

2

2m靠尺和塞尺

2

接缝直线度

3

3

2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3

接缝高低差

1

1

1

1

用钢直尺和塞尺

5.4.饰面板(砖)工程

⑴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室内花岗石的放散性,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等。

⑵饰面板(砖)工程应对预埋件(或后置预埋件)、连接节点和防水层进行隐蔽验收。

⑶饰面砖粘贴

♦饰面工程中饰面砖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砖粘贴前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且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满贴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饰面砖表面质量平整洁净,色泽协调壹致,无裂痕和缺损。

♦饰面砖阴阳角处的搭接方式、非整砖的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墙面实出物周围的饰面砖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壹致。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应顺直,流水坡应正确。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外墙面砖

内墙面砖

1

表面平整度

4

3

2米靠尺和塞尺

2

立面垂直度

3

2

2米垂直检测尺

3

阴阳角方正

3

3

直角检测尺

4

接缝直线度

3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5

接缝高低差

1

0.5

钢直尺和塞尺

6

接缝宽度

1

1

钢直尺

⑷饰面板安装

♦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预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必须安装牢固。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壹致,无裂痕和缺损。

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采用湿作业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涂处理,饰面板和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和色差进行分析选配,且将其上下端侧面划线修建钻孔,深度是销子的1/2,每块板的上下侧面钻孔数量均不得少于俩个,且用不锈钢销子插入孔内,以作系固之用,板和板之间槽宽根据设计要求垫塞块填空。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壹致。

♦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石材

金属

塑料

木材

光面

剁斧石

蘑菇石

1

表面平整度

2

3

/

3

3

1

2米靠尺和塞尺

2

立面垂直度

2

3

3

2

2

15

2米垂直检测尺

3

阴阳角方正

2

4

4

3

3

15

直角检测尺

4

接缝直线度

2

4

4

1

1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5

墙裙、勒角上口直线度

2

3

3

2

2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

6

接缝高低差

0.5

3

/

1

1

0.5

钢直尺和塞尺

7

接缝宽度

1

2

2

1

1

1

钢直尺

5.5.门窗工程

⑴门窗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⑵门窗工程应对预埋件和锚固件、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进行隐蔽验收。

⑶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⑷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5.5.1.木门制作和安装工程

⑴木门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门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的规定。

木门窗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木门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木门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壹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

⑶门框和厚度大于50mm门扇应用双榫连接。

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和,且应用胶楔加紧。

⑷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

胶合板门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

⑸木门的品种、数量、规格、扇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⑹木门框必须安装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⑺木门框和墙体间隙填塞保温材料饱满、均匀、密实、表面平整,嵌填材料和方法符合设计要求。

⑻木门和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且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⑼木门扇安装必须牢固,且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木门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⑽木门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⑾木门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和门结合牢固,严密。

⑿高级木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

项次

项目

构件名称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翘曲

2

将框、扇平放在检查平台上,用塞尺检查

2

2

对角线长度差

框、扇

2

用钢尺检查,框量口里角,扇量外角

3

表面平整度

2

用1m靠尺和塞尺检查

4

高度、宽度

0,-1

用钢尺检查,框量口里角,扇量外角

+1;0

5

裁口、线条结合处高低差

框、扇

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相邻柃子俩端间距

1

用钢直尺检查

⒀高级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

项次

项目

留缝限值(mm)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

2

用钢尺检查

2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

1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3

框和扇、扇和扇接缝高低差

/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

门窗扇对口缝

1.5~2

/

用塞尺检查

5

门窗扇和上框间留缝

1~1.5

/

6

门窗扇和侧框间留缝

1~1.5

/

7

窗扇和下框间留缝

2~2.5

/

8

门扇和下框间留缝

3~4

/

9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

3

用钢尺检查

10

无下框时门扇和地面间留缝

外门

5~6

/

用塞尺检查

内门

6~7

/

卫生间门

8~10

/

5.5.2.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⑴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和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⑶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且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⑷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⑸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壹致,无锈蚀。

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⑹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⑺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⑻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⑼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项目

留缝限值(mm)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0mm

2.5

用钢尺检查

>1500mm

3.5

2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mm

5

用钢尺检查

>2000mm

6

3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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