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简答题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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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简答题汇总
四。
简述
1。
简述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
(1)。
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
特定内涵,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专指职工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有组织的、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
主要包括:
(1)从主体上看,它是以职工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2)从目的上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
(3)从性质上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
(4)从形式上看,它是用人单位内部有组织的集体劳动。
2。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有哪些特征?
(1)这种关系与劳动有直接的关系,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内容。
(2)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公民,要参与到另一方有关单位中,成为这一单位的成员,执行一定种类的工作,并且遵守有关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这种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当事人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
义务以及劳动条件,均应依法处理。
(5)即使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国家法律、法规对调整其关系另有特殊规定的,则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
3。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包括哪些?
(1)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
(2)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3)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的关系。
(4)工会组织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5)劳动管理方面发生的关系。
4。
什么是国际劳动立法?
(1)是指由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所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5。
国际劳动立法有什么作用,有哪些不足之处?
(1)对各国劳动立法的制定、完善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国际劳工组织所制定的公约和建议书,对世界各国劳动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2)有利于劳动力的国际流动,随着国际交往的发展,劳动力的国际流动将越来越频繁。
(3)对改善各国工人的劳动状况和保障各国人民的民主权利产生一定的影响,近几十年来。
各国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虽然主要是各国经济发展和工人运动的结果,但国际劳动立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6。
《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1)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对劳动问题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做出了一系列规定,而这些规定多为原则性的要求,必须有具体的法律给予保障,才能是宪法规定的原则得以贯彻实施。
(2)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在制定《劳动法》的过程中,必须着眼于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
在《劳动法》的立法工作中应努力总结经验,制定出一套统一的劳动市场规则和劳动标准,为调整我国的劳动关系提供尊则。
(4)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
《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才能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法,才能使之在中国实际生活发挥作用。
7。
《劳动法》的实施范围
(1)。
《劳动法》的的实施范围包括了我国各类性质的企业的劳动关系,即适用于国有企业,又适用于集体所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2)对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职工,《劳动法》的实施范围仅限于和这些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8。
简述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职权?
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职权
(1)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2)解除合同不适当,工会有权提出意见;(3)用人单位裁员,应听取工会意见;(4)用人单位延长劳动时间要与工会协商;)
9。
我国劳动就业包括哪些形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
(2)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
(3)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
(4)自谋职业。
(5)国家安置就业。
10。
国家促进就业的原则:
(1)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2)国际采取措施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3)。
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4)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的服务体系。
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协商一致原则。
(3)合法与公平原则。
(4)诚诚实信用原则。
12。
劳动者存在哪些情况,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3。
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哪些情况?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工巧匠事原工作也不能人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事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三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非劳动者个人过错,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14。
简述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1)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本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其中包括:
被子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15。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③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④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
①在试用期内;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7。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有哪些?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风破浪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阅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8。
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由于出现不可抗力的外因,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由于发生破产等使原企业法人不复存在的事件,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履行推动了客观基础;由于当事人一方违约,使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履行成为不必要。
19。
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积极意义:
1。
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
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有利于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0。
简述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意义?
(1)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有
21。
简述对妇女劳动就业方面的保护,主要内容有哪些?
(1)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2)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女童工。
女职工禁止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①矿山井下作业;②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③《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④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高处架线作业;⑤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千克,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千克的作业。
产期保护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特殊保护,女职工产假为90天。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简答题及答案
1、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答:
法定条款是指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有: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劳动纪律(6)社会保险(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罢工的原因是什么
答:
1。
罢工是“双方误解的结果”
(1)由于产生误解引发的罢工
(2)为检验雇主是否诚实而引发的罢工(3)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而导致的罢工(4)工人不切实际的期望引发的罢工(5)罢工形势本身的复杂性2。
罢工是“大众的呼声”。
(1)罢工取决于工人不满的程度
(2)除非管理方让步,否则罢工不会取消(3)与罢工相比,表达不满的其他方式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4)罢工是社会的呼声
3、集体协议的作用是什么
答:
(1)集体协议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
(2)集体协议制度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的制度(3)集体协议制度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
(4)集体协议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5)集体协议制度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4、什么是“常规仲裁”
答:
是仲裁员或由三方(工会代表、管理方代表和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委员会对最终的解决方案进行的裁决,这种裁决是在劳资双方提出建议的基础上确定的。
5、简要叙述正统多元论学派的主张
它的核心假设是:
加强劳动法、通过集体谈判确保实现公平与效率,是建立最有效的劳动关系的途径。
奉行该学派主张的国家强调以下几方面:
(1)更为集中的、在产业层次上的集体谈判;
(2)弱势群体的工会化;(3)对管理方独裁的消弱和替代:
(4)因任何偏见用其他工人顶替罢工者的制裁方式,为了完善这一模式,正统多元论学派还提出用工人代表制度的其他形式来保证雇佣标准的推行,即在各级工作岗位建立雇员委员会,其代表可以分享企业信息、参与协商以及联合决策。
6、简述斯密的管理思想
他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他认为劳动是国民财富的源泉,各国人民每年消费的一切用品都来源于本国人民每年的劳动,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利润的源泉,工资越低,利润就越高:
反之,工资越高,利润就会越低。
他主张以市场“看不见的手”来自动调整市场的供求,政府仅仅作为看门人,不干涉市场的供求和经济的发展。
在政府不干涉政策的影响下,雇主具有了相当大的雇佣、使用和解雇员工的权力。
7、简述自主、合作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
一、自主型组织设计
(1)职务扩大化
(2)职务轮换(3)职务丰富化(4)自主性工作团队;二、雇员参与计划
(1)质量圈
(2)劳资联合委员会;三、人事与就业政策
(1)内部公平制度
(2)薪酬体系(3)全面质量管理
8、简述全国性工会的作用
(1)策划工会组织运动
(2)举行集体谈判(3)为地方工会提供援助。
一是指导地方工会开展谈判;二是提供经济支持。
9、简要叙述“伙伴关系”的基本内容。
答:
(1)工人与企业应本着平等和信任的态度,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分享信息和福利;
(2)利用工人参与伙伴关系来最大限度地满足工人的利益要求,以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3)通过工人参与伙伴关系来加强企业内部的民主化。
伙伴关系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保持和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10、集体谈判的作用是什么
答:
一是确定和修改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正式程序;二是协调劳资双方共同关心的事务的非正式过程;三是调解、解决劳资纠纷的方法。
1l、简要叙述新阶段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
答:
(1)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国际竞争的加剧和雇主策略的变化。
(2)跨国公司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改变了资方、政府和工会的权力平衡。
(3)跨国工会和工会联盟的发展的相对滞后;
(4)发展中国家面临新问题;
(5)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工会也面临着知识经济的挑战。
12、简述共同协商的主要作用。
答:
(1)共同协商使双方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寻求更大的一致
(2)共同协商是一种合作的表现形式,也是冲突的一条转化渠道
(3)共同协商能够部分地调整劳动关系
(4)共同协商具体作用的多样化
13、阻碍冲突继续发展的合作根源是什么?
答:
(1)合作的根源由两方面组成,即被迫和获得满足。
被迫:
是指员工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劳动者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形成雇佣关系,并且如果他们与雇主的利益和期望不符或作对,就会受到各种惩处甚至失去工作。
(2)获得满足是建立在工人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
员工对现有的经济体系下,法律的接受和认可,和对管理权力的认同;自我价值的体现,员工在工作中虽然缺乏指挥权,但他们认识到工作中的价值,从而产生一种满足感,具有责任感的员工认为,只要雇主没有破坏心理契约,员工也必须遵守心理契约。
(3)管理方也努力使员工获得满足,管理主义学派提出的进步策略和方法,及雇主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对工人做出的让步,都在一定程度提升了员工的满足度,减弱了冲突的根源影响,增强了合作的根源影响。
14、简要叙述雇主协会的主要作用
是在集体谈判中支持会员组织,维护雇主利益,并积极游说政府和议会,主要从事四种活动。
1、参与谈判;2、解决纠纷;3、提供帮助和建议;4、代表和维护
l5、简述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制度。
l991年国务院重新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此做了具体规定:
1、伤亡事故的种类;2、伤亡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3、伤亡事故的处理。
l6、怎样理解劳动关系的性质
答: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性质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点:
(l)劳动关系具有平等的性质;2、劳动关系也具有不平等的性质;3、劳动关系具有经济利益或财产关系的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社会关系的性质
17、简述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答:
在20世纪40年代马斯洛提出需求层次理论。
他认为,人类的需求是以层次的形式出现,是由低级的需求向高级需求发展,他断定当一种需求得到满足时,这组需求就不再成为激励因素。
他将需求分为:
(1)自我价值需求;
(2)尊重的需求;(3)社会需求;(4)安全需求;(5)生理需求P95
l8、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
我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按月确定,也可以按周、日、小时确定。
各种单位时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互相转换,劳动法第49条规定: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列因素:
(l)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19、简述对员工进行惩处应遵循的程序和步骤。
答:
(1)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和规章制度。
(2)符合民主程序。
(3)向员工公示。
(4)必要时采取纠正性惩处行动。
(5)调查和取证。
20、如何确认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怎样处理P201
答:
(1)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合同。
(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
(3)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劳动合同。
(4)容显失公平。
(5)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协议。
从3方面进行处理:
(1)确认劳动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
(2)分清造成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3)在法律允许和当事人愿意的情况下,可以重新建立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
21、论述政府在社会倾销方面主要需要面对哪些问题
答:
(1)什么是劳动力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
(2)政府如何协调提供就业保护的社会正义目标和促进就业创造的经济目标(3)政府应该优先考虑国家利益还是国际合作
22、在劳动力市场中,政府应主要关注哪些方面简述原因。
答:
l、是价格机制,即工资水平与收入分配;2、是就业水平与就业结构,即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因为,近20年来,由于经济与产业结构的变迁、技术进步以及劳动力参与率的变化,导致工业化国家的就业结构与就业水平发生了重大变化。
首先,妇女劳动力参与率的提高,使劳动供给大幅增加;
其次,就业结构逐渐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由体力工作向脑力工作转型;
再次,技术变革要求更多熟练技术工人;
最后,长期高失业率使就业关系呈现短暂性,临时性特点。
政府通过调整工资水平与就业水平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单位劳动成本,从而增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力。
23、在完全市场作用下,雇主或管理方处于优势地位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
1,管理方通过安排劳动者工作,具有控制劳动者在劳动时间内行为的权力,劳动者处于被支配地位。
2,管理方作为生产经营的主体,拥有更多的生产经营信息,而劳动者可能只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比较详细的了解,这样就产生了双方信息分布的不对称。
3、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从长期看,劳动力的供给会略大于其需求,值出现“自然失业”现象。
因此,与劳动需求方相比,劳动者面临着更多的威胁。
24、何为劳动争议诉讼法院参与劳动争议诉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P255
答:
劳动争议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1.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
2.由人民法院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有助于监督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利于生效的调解协议、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执行。
25、为什么韦伯认为随着官僚制的推广,工人的利益和资本家的利益冲突会受到控制
答:
这是因为官僚制不但具有技术方面的效率,而且还具有控制下属和保持组织稳定方面的效率。
虽然冲突存在:
但并非“阶级“之间的冲突,而是指管理方而非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冲突,因为是管理方与工人直接打交道。
“食利者、股东、银行家并没有遭到工人的憎恶,而大多数的厂商和商业经理都是与工人在工资斗争中直接对立的。
“所以,他认为随着官僚制的推广,工人的利益和资本家的利益冲突会受到控制。
1劳动关系的性质:
劳动关系具有平等的性质。
劳关也有不平等的性质。
具有经济利益或财产关系性质。
具有社会关系的性质
2劳动争议的特征: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
劳动争议的范围是限定的。
不同的劳动争议适用不同的程序
3谈判的过程阶段:
接触磋商敲定扫尾
4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主体的特定性。
主体意志的限制性。
合同履行中的隶属性。
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完成,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
劳动合同通过双方选择确定的。
一般有试用期限的规定。
是有偿合同。
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5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的基本走势:
劳动关系逐步趋于国际化。
劳动关系更加市场化。
劳动关系单极化。
劳动关系冲突易激化。
劳资对立社会化。
6独裁剥削型管理模式主要特征:
强制性。
专断性。
独裁性。
有限的忠诚性。
7自主合作型管理模式主要特征:
自主型组织设计(职务扩大化、职务轮换、职务丰富化、自主性工作团队)
雇员参与计划(质量圈、劳资联合委员会、共同管理计划)
人事与就业政策(内部公平制定、薪酬体系、全面质量管理)
8劳动关系理论各学派观点异同
相同点:
都承认雇员和管理方之间存在目标和利益的差异
区别:
对员工和管理方之间的目标和利益差异的重要程度,认识各不相同。
在市场经济中,对这些差异带来的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
对双方的力量分布和冲突的作用持不同责任。
在工会的作用,以及当前体系所需要的改进等方面各执一词。
9申诉程序职能:
申诉是执行集体协议的保障。
申诉为双方进行补充协议的谈判奠定了基础。
申诉是处理争议的一种机制。
申诉机制为工人提供了一种表达不满的渠道。
申诉是工人的一种压力策略。
申诉是解决组织内部冲突的政治手段。
10劳动法的本质和特征:
本质:
从劳动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主流看,劳动法的主旨集中体现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以法律手段确立公正的社会劳动秩序,保护在纯市场经济生产要素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
特征:
是一个不断变革的过程。
是公法和私法的统一体。
遵循三方性原则。
更具有国际性。
遵循综合调整两种劳动关系原则。
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统一体。
11形式罢工的条件:
原集体协议已经期满。
工会已经履行了“真诚”与雇主谈判,达成协议的义务。
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工部长。
投票表决。
提前通知。
12员工参与管理的形式:
目标管理。
质量圈。
员工持股计划。
沟通。
职工代表大会。
工人董事。
工人监事制度。
13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包括的内容:
法律调整机制。
企业内部调整机制。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三方协商机制。
惯例机制。
14埃米尔迪尔凯姆工业主义理论:
工业社会理论:
传统的工人与资本家的阶级分类已经过时。
企业的所有者与管理者相分离,所有者越来越分散。
工会与集体谈判制度更加成熟。
15后工业话社会理论《伍德沃德布劳纳理论》:
工作岗位并不需要工人具有很多技能。
工作形式和内容更加非人性化。
更为专制,工人没有控制自身工作的权利。
16马克斯韦伯工业资本主义理论:
精于计算的理性和官僚制的广泛传播。
劳动力市场和雇佣关系。
阶级和阶级斗争。
矛盾的理论。
17集体协议与个人劳动合同的区别:
主体不同。
目的不同。
内容不同。
签订的时间不同。
效力不同。
18雇主协会的作用:
参与谈判。
解决纠纷。
提供帮助和建议。
代表和维护。
19无效劳动合同主要类型:
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合同。
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劳动合同。
权利义务不对等,显失公平的合同。
由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协议的合同。
20共同协商的作用:
是双方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寻求更大的一致。
共同协商是一种合作的表现形式也是冲突的一条转化渠道。
共同协商能部分调节劳动关系。
具体作用的多样性。
21政府在决定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性:
政府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
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制公共部门。
政府针对不同经济或社会问题采取的方针政策和行动为管理方和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创造了宏观环境。
22新保守派的政策主张:
主张减少政府的收支规模。
主张将市场规律引为工资福利决定过程。
负面影响:
贫富差距大,贫困率高,工人的手工时很高。
23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支持的政策:
增加对企业和高收入群体的赋税。
将最低水平的失业率作为政府政策的目标。
加强针对经济和社会下层的计划。
大量增加教育和培训支出。
用早收入保障计划来减少贫困。
更好的儿童医疗保健计划。
赋予女性、同性恋者以及少数民族权利,加强对他们的保护。
加强健康和安全法。
对因裁员和关闭工厂而失去工作的工人给予更多保护。
24激进派的模式
三种体系:
南斯拉夫建立的工人自治制度、瑞典的梅德尔计划、西班牙巴克斯地区的蒙作根体系
25罢工产生的原因:
罢工是双方误解的结果:
由于产生误解引发的罢工。
为检验雇主是否诚实引发的罢工。
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而导致的罢工。
工人不切实际的期望引发的罢工。
罢工形式本身的复杂性。
罢工是“大众的呼声”:
罢工取决于工人不满的程度。
除非管理方让步,否则罢工不会取消。
与罢工相比,表达不满的其他方式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罢工是社会的呼声。
26员工参与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