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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各种制度职责

 

佛山市北滘至乐从公路主干线工程

NS-01、02标工地试验室

 

质量保证措施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质量保证措施

工地试验室将严格按照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业主、质监站、监理部门和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文件,实行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并保持持续有效,从而保证工程为优良工程。

1、做好料监控工作,严格控制外加工、外购材料的质量,各种地方材料、外购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经物资装备科和试验室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发现问题要立即与供应商联系,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入库使用。

2、搞好原材料二次复检取样、送样工作,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的检验、试验工作委托业主、监理认可的省、市检验单位进行。

3、认真做好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工作,以取得合理的配比、方法、数据来指导全面的施工。

4、外检人员要加强对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时向施工员和试验室反馈质量信息和试验数据,以正确指导生产和施工。

5、加强试验检查和验收检查。

试验室根据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对个别重要指标通过增加自检频率来控制施工质量,自检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办进行检查验收。

6、所有用于工地试验室的检验、试验、测量的设备均要经过有关计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现场测量设备的管理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建立台帐制度,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7、建立公正严明的奖罚制度,实行凡发现检测人员在试验检测过程中违规操作而发生质量问题的,项目部将对其实行处罚,直至开除。

对尽责、质量意识强,表现优秀的检测人员,则进行物质、精神的奖励。

质量控制流程图

原材料

投入使用

砼拌和

送检试验

平行试验

清理出场

自检

配合比设计

返工

进入下一工序

强度、压实度等检测

施工生产

不合格

不合格

标准试验

合格

质量安全科

工地试验室

合格

不合格

 

外业检测

 

不合格

 

佛山市北滘至乐从公路主干线工程

NS-01、02标工地试验室

 

试验室管理制度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一、试验室的主要职能

1、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按规范要求将取备的样品填写好试验委托单,并及时将试样送到中心试验室或总监办指定认可的试验室进行检测。

2、完成各种原材料技术指标的试验及检测工作,随时、随机抽检,严格把守材料质量大关。

3、完成本工程各种设计配合比、生产配合比的试验和标准试验,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并指导施工。

4、负责桥涵构造物砼强度、路基压实度和其它各项目的检测。

5、完成每日试验室及施工现场各类试验、检测,做好有关试验、检测的各种原始记录的填写、整理与保管工作,并将每次试验后的结果及时上报施工技术负责人。

6、做好试验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试验室的主要试验、检测项目:

(1)土工试验(筛分、密度、比重、含水量、击实、液塑限)

(2)粗细集料试验(筛分、含泥量、针片状、压碎值)

(3)钢筋材料(抗拉强度、冷弯试验)

(4)水泥五大指标试验(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胶砂强度

(5)水泥混凝土试验:

坍落度、抗压、抗折、砼配合比设计等

(6)砂浆试验:

试件成型、抗压、砂浆配合比设计等

(7)路基、结构物现场检测(压实度、厚度、平整度、弯沉、几何尺寸)

 

二、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省制订的有关政策、法规、试验规范、试

验规程和本项目总监办的《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以及执行项目部的规章

制度。

2、负责质检室的试验、质检方针和质量控制措施,根据现场施工的要

求,制定本质检室的工作计划。

3、主持质检室的日常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项试验检测任务。

4、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切实保证能公正地、科学

地、准确地进行各项检测工作。

为工程提供公正、准确独立的检测数据。

5、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6、协助有关部门对试验员进行技术培训。

7、督促检查本质检室员工执行岗位责任制情况。

 

三、试验室质量负责人职责

1、组织本室试验检测人员学习行业质量方针、政策和施工技术规范,

提高从业人员质量意识。

2、负责制订、修订本室的质量保证措施,对所检测的试验项目进行质

量跟踪和技术指导,并对整体工程所用原材料及现场检测质量负责。

3、全面负责试验室日常工作的检测试验报告审核工作,负责质量事故、

试验质量争议的调查和处理。

4、负责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联系计量部门标定工作,为试

验检测工作提供良好精密的硬件设施。

5、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监督和科学地指导施工生产。

6、负责对工程中所需采购的成品、半成品及预制构件厂家进行调查,

了解其是否具备生产资质,产品质量是否有保障,并负责对其产品进行检

测,以确定是否采用其产品。

 

四、试验室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试验检测过

程中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在试验检测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审核工作

3、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实施细则,并组

织试验检测人员据此进行工作。

4、负责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试验员进行试验检测理论学习,

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5、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和归档,做好试验数据的整理分析,向上级领

导及时提供所需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技术参数。

6、积极研究和推广应用试验检测新技术和新工艺。

7、组织本室人员召开技术总结会议,负责收集试验技术资料,撰写试

验技术总结。

五、试验(检测)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有关试验规范和试验规程,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熟悉和掌握本专业的检测和试验方法,积极开展检测业务,积极研究和应用检测新技术、新工艺。

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在试验、检测中必须认真操作,详细、如实、正确地记录测试情况和结果,原始记录数据不得随意涂改,并严格按规定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计算、核对和填发试验报告,对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及真实性负责。

3、负责完成本试验室可能承担的各种原材料试验,进行桥涵构造物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现场检测工作。

4、爱护仪器设备,保持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室的清洁,测试前需对所用仪器进行检查。

5、在测试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出现技术问题时,应立即停止检测,并及时报告试验室主任。

6、服从分配,努力工作,积极参加本试验室的各种会议,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7、在检测过程中有权拒绝行政或来自其他方面对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准确性的任何干扰。

8、检测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对末明确规定检测方法的被检项目,根据项目技术条件中提出的技术指标制定检测方法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执行。

 

六、试验室安全制度

1、试验室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节假日应由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试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试验室人员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调整。

试验室的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安全可靠,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得增设更改线路。

3、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操作者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待正常后工作可继续进行。

4、试验室范围内设防火设施,对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妥善保管使用易燃物品时禁止吸烟,并远离其它火源,用后盖紧瓶塞放回储存处。

5、电炉、烘箱等电器装置在水泥板上,使用无自动控温的电热设备时,使用者不应远离电热设备,并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损坏。

6、试验完成后,离开时要检查所有的水、电开关,关闭水,电总闸。

7、安全用电,用电前先检查有无漏电再使用。

8、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生于泰山”的安全意识,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七、试验资料保管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试验报告,不得泄露原始数据。

2、收集保管国内外有关材料试验的标准规范、检测方法、检测细则。

3、试验的各类资料均应分类登记,编号如档,手续齐全。

4、保管试验报告、原始记录。

5、保管仪器设备说明书,标定合格证书等资料。

 

 

八、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1、用于试验的仪器、设备须按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2、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仪器、设备检定日程表,按时送检,检定合格后,合格证应妥善保管,并在仪器、设备上贴上相应的标签;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必须先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3、全部仪器、设备应建立台帐,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购入日期、保管人、检定日期、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等资料,仪器、设备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并将清理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仪器、设备由试验室主任统一管理,共同使用。

试验、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使用前,应先对仪器、设备进行调试,调试正常后方能使用;使用后,应清扫工作现场,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认技术状况正常后,进行使用登记。

5、对有故障、性能不良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和相应的检定;对因损坏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应申请报废并办理报废手续。

6、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借用时,需办理借用手续并应按时归还。

 

九、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试验结果、检测结果的真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

2、原始记录必须由试验、检测人员在现场填写完整。

3、填写原始记录应做到字迹工整,所列栏目填写齐全。

4、原始记录原则上不允许复印,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5、记录发生错误时,按下列方法改正:

(1)在错误处划一横线,以示作废,应能辨认出作废的记录内容。

(2)在错误记录的上方填写更正的记录。

(3)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章。

6、试验检测人员对所记录的数据、文字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负责。

7、试验检测人员根据记录整理出检测报告和试验报告,其中有关结果的计算过程也要保留。

8、原始记录在现场完成后,经试验、检测人员检查签字交试验、检测负责人复核并签字,作为编写试验、检测报告的依据。

如试验、检验负责人在复核时发现问题时应会同试验、检测人员分析原因,做出处理。

9、原始记录在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发出的同时进行存档。

十、试验、检测报告的管理制度

1、试验报告是判定材料、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依据,试验、检测工作完成

后,试验、检测人员按规定的格式及文字要求填写试验、检测报告,经复核后连

同原始记录一起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2、技术负责人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报告有错误,审查人不应自行更改,应

由原填写人重新填写。

3、试验、检测报告应进行登记及办理有关存档手续,试验、检测报告发送

后同时留一份存档备查。

4、试验、检测报告需加盖本试验室公章后才能生效。

对试验结果不合格的

样品,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

5、发出的试验、检测报告发现有错误时,应对报告错误处进行更正,更正

的检测报告应重新发送代替错误报告,注明所代替的检测报告的编号,收回原报

告并办理登记手续。

 

十一、资料管理制度

1、试验室的技术资料集中保存,专人保管,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①国家、地区、部门有关检测试验工用的政策、法令、法规、文件和规定;

②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

③检测试验规程、规范、标准、细则和方法;

④仪器设备说明书、检定合格证、仪器设备台帐;

⑤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及附件;

⑥各类试验检测报告、记录等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由资料管理人员按有关的规定进行整理及归档。

3、本试验室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与本试验

室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试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4、原始记录借阅时不得复印,检测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须复印时应经试验

室主任批准。

5、超过保存期的技术资料须填写登记表并经主任同意后才能销毁。

 

十二、样品管理制度(取样频率)

所有现场原材及混凝土构造物都要按规定频率现场取样进行试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取样过程中遵守以下规定:

一、原材料取样规定:

1、1、路基填方材料按每5000m3或土质变化时取样,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规定的方法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液塑限、承载比(CBR)试验和标准击实试验。

2、进场钢筋每批(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同厂家生产)每60吨进行取样试验。

3、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一批取样试验,散装不超过500吨一批取样试验。

4、碎石按同料源、同级配的碎石每500m3一批进行取样试验。

5、砂按同料源、同级配的碎石每200m3一批进行取样试验。

二、混凝土试件制取规定:

1、一般体积的结构(如基础、墩台),第一单元制取试件2组。

2、连续浇注的大体积结构物,每80-200m3或第一个工作班组制取试件2组。

3、每片梁长16米以上制取试件1组,16-30米制取2组,31-50米制取3组,50米以上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组至少制取2组。

4、小型结构物,每座、每群或每工作班组不少于制取2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搅拌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试件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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