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市区道路景观整治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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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市区道路景观整治工程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道路景观整治工程
招标编号:
招标人: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招标文件备案日期:
201年月 日
目 录
第7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68
说明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编制本市专用本,经批准同意在我市试行,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专家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
联系电话:
市规范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年月日
使用说明
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
《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专用本》是在福建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之《专用本》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我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
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8.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选用本地的名优产品。
第二版印刷与第一版印刷修正说明:
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
1、原1.6.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数量为:
3套修改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数量为:
5套;
2、原2.3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
在工程施工开工日期前2天。
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
在工程施工开工日期前7天”;
3、原17.2.1在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7天内,修改为“在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7天内”;
4、原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向***市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修改为“争议的解决方式:
***市仲裁委员会***分会”;
第5节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
5、
(一)合同价款方式中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设备费等不因政策或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修改为“材料费和机械设备费等不因政策或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6、
(二)、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1.2.3《福建工程造价信息》修改为“《***工程造价管理》”。
第1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政施招【2011】1020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市区七条道路景观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1]151号、[2011]187号、[2011]1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市市政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该工程位于***市市区;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约12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
本工程分为一个合同段进行招标,招标内容为:
崇德路、阳光路、和平路、塘岸街、新华街、迎宾路、泉安路;
2.4.工期要求:
总工期:
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 合格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厦门安唐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厦门上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 _____;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7日自行到***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支行,帐号:
42***9456);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拾万元人民币(下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
福建省***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市市政园林局;
地址:
***青阳新华街172号,邮编:
;
电话:
13599106***传真: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市灵源街道曾林社区小区2号楼12A,
邮编:
362000;电话:
***-88191***15880813***传真:
***-88191***;
联系人:
。
交易中心名称: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福建省***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
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
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市市政园林局
地址:
***青阳新华街172号
项目负责人:
陈荣军
电话:
13599106***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市灵源街道曾林社区小区2号楼12A
项目负责人:
张扬
电话:
15880813***、***-88191***
2
1.2
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
招标项目名称:
***市市区七条道路景观整治工程
招标编号:
***政施招【2011】102003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
一个标段
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一个标段
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
一个标段
3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
/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4
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该工程位于***市市区。
5
1.5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约1200万元
6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内容为:
崇德路、阳光路、和平路、塘岸街、新华街、迎宾路、泉安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
1.7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具备施工条件
8
2.1
工期要求
总工期40日历天。
房屋建筑工程工期计算依据:
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计算应以定额工期为基础,并在以下规定范围内调整,超出以下规定的,即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1、8层以下民用建筑工程,合同工期不得比定额工期低10%。
2、8层以上12层以下民用建筑工程,合同工期不得比定额工期低20%。
3、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及其他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合同工期不得比定额工期低30%。
4、合同工期确需超出以上规定范围的,须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9
2.2
工程质量要求
1、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优质工程:
(1)要求达到***市优质工程标准,优质工程增加费为不适用元;
(2)要求达到福建省优质工程标准,优质工程增加费为不适用元;(3)要求达到建设部优质工程标准,优质工程增加费为不适用元。
具体计算方法:
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控制价×Q,
Q为优质工程增加费系数,取值如下:
***市优质工程标准的,Q=2%;
福建省优质工程标准的,Q=4%;
建设部优质工程标准的,Q=7%。
优质工程增加费不得计入投标报价中,应按招标人发布的金额单列计入投标总价中。
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优质工程评定证书后,发包人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
10
2.3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
11
2.4
合同价格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12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3
4.1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
园林绿化专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主办方,且由主办方派出项目经理;
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5.1.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检员1人、试验员1人、材料员1人等)(应写明具体要求的人数)管理人员。
上述各个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兼任。
5.2.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时要求明确,并应取得相应的职称证书,其他人员按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并作出承诺,待进场后经业主确认按相关规定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申请资料,以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4
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工程说明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饰限制及任何其他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计入投标报价。
15
10.1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6
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28日12:
00前。
17
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1年10月28日14:
30至17:
30
18
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不适用
允许分包金额:
不适用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不适用
19
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不适用
20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12时0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为无记名方式。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可通过下列形式提交:
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或***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
招标人对澄清招标文件答复的发布方式为不登记投标人名称方式,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或***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发布。
投标人领取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14时30分至2011年10月28日17时30分止,地点为: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
福建省***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投标人领取澄清招标文件时无需签收和确认。
21
15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招标人发布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
无记名方式,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或***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发布。
投标人领取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14时30分至2011年10月28日17时30分止,地点为: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
福建省***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投标人领取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时无需签收和确认。
22
16.3.1
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要求(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的内容为不适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3
19.1
投标
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24
2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拾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名称及合同段;于投标截止前汇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支行,帐号:
42***9456);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且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核对)。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25
21
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6
22.1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
要求提交;
商务文件:
要求提交;提供《通用本》16.2.1中的⑴、⑵、⑸项内容;⑶、⑷项内容不要求提交;
技术文件:
不要求提交
27
22.6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
正本1份,副本2份;
商务文件:
正本1份,副本2份;
技术文件:
无(不适用);
28
23.5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的总包封密封和标识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和技术文件(如有)分别按照《通用本》投标须知第23.2、23.3款和第23.4款的规定密封和标识后提交,无须再密封在一个总封套内。
29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
地点: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
福建省***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收件人:
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7日9时00分。
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0
26
开标时间、
地点和公布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开标时间:
2011年11月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
福建省***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公布内容: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投标保证金等。
《商务文件》开标时间:
2011年11月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
福建省***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公布内容:
《投标函》中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质量、工期等。
设有标底或工程预算造价的,公布标底或工程预算造价;设有随机参数的,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开抽取确定。
注: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与《商务文件》同时提交的,开标时仅公布《商务文件》有关内容。
31
30.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2、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2、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32
3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三名
33
32.1
中标公示方式地点
公示方式:
有形市场和网站。
公示地点: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公示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
34
33.1
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
为合同总额的10%;
具体按照***建综[2006]18号文件和缴交通知书执行。
35
34.1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后发出之日起30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并订立书面合同。
36
36.6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
***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地点:
福建省***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电话:
***—85684***
37
37.1
其他
(1)脚手架要求:
按照***政文[2005]129号文件要求,本工程应采用钢管脚手架,该费用已计入最高控制价中。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根据***市人民政府***政文[2005]129号文件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由业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汇入专户管理,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总金额待***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工程预算审核书后确定元;
(3)劳保费:
根据***市人民政府***政文[2005]129号文件规定,劳保费应由业主在开工前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汇入专户管理。
劳保费按企业劳保卡核定。
资格审查时,若不提供劳保卡的,不做废标处理,但中标后将不计取劳保费。
(4)风险费的计取:
本招标项目的风险费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之和为基数乘以待***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工程预算审核书后确定%计取。
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省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5)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天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完成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
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按实增减。
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建设单位或授权单位审核确认并经***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复核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核对工程量清单结果未经***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复核的,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38
增加
本工程定标后,待公示期满后1天内必须进场施工。
39
增加
本工程苗木高度在20公分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