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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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江苏省徐州市王杰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包涵了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评价,它能够全面、深入、真实地再现评价对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弥补将文化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终结性评价所存在的片面性,使评价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为使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指导,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推进学校新课程的实施,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

二、评价原则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

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将评价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价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将评价工作与“王杰精神,励志教育”有机结合。

将评价的过程变作学校特有文化的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最终将“王杰精神,励志教育”的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中。

(四)评估内容多元化。

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价,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和价值观的培养。

(五)体现良好的可操作性。

通过细化评价对象,使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及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具有可操作性,使各项评价工作有序可依。

(六)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

三、评价内容与要求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爱王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要进行等级区分。

凡有突出表现者可得优秀,并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具体内容为: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

表现正常者可得良好;

有警告以上,开除以下处分且处分撤销的可得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如严重违规违纪并受到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撤销的或受到法律制裁的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待高三毕业前由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最后评定。

注意:

将评价结果汇总填表时,优秀、良好、合格都转换为合格。

“突出问题”是指学生在本学期中受到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质方面不评等第:

①携带管制刀具的

②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③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打架斗殴,扰乱治安等行为的

④偷窃、诈骗行为、毁坏公共财产的

⑤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

⑥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的

⑦吸食注射毒品、吸烟喝酒的

⑧考试舞弊

⑨男女同学不正当交往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公民素养方面不评等第:

①屡次迟到、旷课、不按规定穿着校服的

②不尊重父母、老师等长辈或辱骂他人的

③校园里骑车,乱停乱放,屡教不改的

④不参加集体劳动、爱心捐款等集体、公益活动的

⑤不积极主动学习,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的

⑥经常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学生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及其他活动场所的

⑦染、烫发、化妆、戴饰物;男生留长发,女生穿高跟鞋等不符合《中学生守则》,屡教不改的

⑧升旗、出操时,脱离队伍,说笑打闹;做操不认真,升旗不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屡教不改的

⑨随地乱吐,乱扔废弃物,屡教不改的

⑩多次发现在课桌椅上建筑物上涂抹刻画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交流与合作方面不评等第:

①与同学关系不和谐、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的

②不听从教师、家长等长辈教诲的

③干扰课堂秩序、影响他人学习的

④违反学校手机、MP3、MP4等使用规定的

⑤和校外人员勾结并聚集在学校周围的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学习能力:

学习积极主动,各科成绩一贯优秀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等第,具体证据以附件形式放入成长袋:

1、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2、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优秀,学期总分排序列年级前1%;

3、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

4、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5、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6、其他学习能力方面突出者。

凡符合基本标准,表现正常者,可得B等第;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在学习能力方面得C等第:

1、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

2、经常不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

3、有考试作弊一次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D等第:

1、每学期旷课达18课时

2、有考试作弊二次情形的

3、有两门以上学科成绩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4、理化生实验操作不及格者

运动与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等第,具体证据以附件形式放入成长袋:

1、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

2、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

3、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4、在校级运动会上单项或集体比赛项目中获前三名的运动员;

5、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者

6、其他运动方面突出者。

审美与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等第,具体证据以附件形式放入成长袋:

1、美术、音乐成绩学期排序列年级前1%;

2、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且有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者;

3、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4、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5、参加校级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前三名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6、其他审美与表现方面突出者。

四、组织实施

(一)徐州市王杰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2、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由高中各年级主任担任评委会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代表为委员。

年级评价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对学生的各项指标的评定工作。

3、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3人)、班干部、学生代表(3人)为组员。

班级评价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的自评、互评,以及活动课程的组伴等工作。

(二)学生使用市教育局下发的《成长记录袋》。

每个学生在六个学期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

每学期教务处要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及时将学生相关信息输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成长记录袋》中包括学生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过程表及突出表现的材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材料。

班主任及相关处室要及时把显示学生这一阶段学习成就或持续进步信息的一连串表现、作品、评价结果以及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汇集,添加到成长记录袋中。

成长记录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三)综合评价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估程序。

1、学年初,由学校(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组织各班主任拟出各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名单,并在班级公布。

班级评定小组由本班班主任任组长,成员必须是本班的任课教师、班干部。

在学年末,班主任组织学生对班级评定小组成员进行认定,如果有1/3以上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或学生作为评定者,经核实确属教师和学生本身问题的,则需作相应的替换。

2、组织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完成家长评价,老师评价、小组评定。

在做评价工作之前,评定小组长(班主任)要做好学生评价的宣传工作,告之其评价结果的使用和保密措施,教育学生一定要诚实待人,要客观公正评价同伴。

学生自评是指由班级评定小组组织,学生评出自己各项目等级;小组互评是指每位学生都要接受小组同学的评价;家长评价是指由学生带回交由家长完成评价;老师评价是指由任课教师、班主任进行评价;最终由班级评定小组评出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

3、整理学生的《成长记录袋》。

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年级评定小组成员指导和协助学生整理《成长记录袋》。

放入成长记录袋中的材料不宜过多,要有代表性,能表现出该生的特长和才艺。

4、公示优秀等级学生名单。

各班级评定小组将评定结果呈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经审核后,填写《徐州市王杰中学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发放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认可后,收回交由学校德育处存档备查,长期存档。

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答复。

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5、填写《徐州市王杰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经过一周的复议期后,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对每位学生的评价结果进行确认,由班级评定小组填写《徐州市王杰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交由评定小组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装入学生档案。

(四)、评价工作流程:

班主任带领学生认真学习《评价细则》

公示获A级学

生名单及项目

领导小组

审定评价结果

课任教师

学生

学生自评

班级评价

班主任评定

特殊学生

征求

通报结果

可质疑

学生及家长

班干部

学生

老师

家长

记录:

学习、纪律、卫生、体育、好人好事

……

汇总

每周公布

班主任

(突出情况)

学生处(存档)

 

通报结果

可提出质疑

可提出申诉或复议

七日内回复

 

 

记入成长袋、输入省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五)评价要求及说明。

1、学分管理。

根据《徐州市王杰中学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学校的课程设计方案,学生学习一个模块,通过考核合格,依据学习课时数、学习过程中表现性评价、学业水平测试综合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

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

学生每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

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2、根据日常表现选择出符合学生本身的表现,确定相应的等级。

A、B、C、D等级对应的是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

3、在六个评价项目的子项目中,有1/2以上要素达到A且无C等级的,该项目可评为A等级(在“学习能力”项目中,必须是在本学年的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信息技术10科目中,至少有7科学业成绩达到A等级者,该项目才可评为A等级);有1/2以上的要素等级达到B且无D等级的,该项目可评为B等级;有1/2以上的要素等级达到C等级的,该项目可评为C等级;有1/2以上的要素等级达到D等级的,该项目可评为D等级。

4、在六个评价项目中,至少有4个项目等级达到A等级,其综合等级才可评为优秀等级(体质健康考核不及格的不得评为优秀等级);至少有4个项目等级达到B等级,其综合等级才可评为良好等级(体质健康考核不及格的不得评为良好等级);至少有3个项目等级达到C等级,其综合等级才可评为合格等级(道德品质项目为D等级的,其综合等级不得评为合格等级);有4个项目等级为D等级的其综合等级才可考虑评为不合格等级。

五、结果应用

(一)每学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均达到C等或C等以上;同时,学生在校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II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具备高中毕业资格。

综合素质评定在C等以下的不予毕业。

(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四)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五)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制度

(一)坚持班主任诚信承诺制度。

班主任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复查。

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制度。

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学校提供的档案材料真实可信。

徐州市王杰中学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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