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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培训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培训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

1.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消除或者控制危险及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及生产顺利进行。

2.安全生产管理

即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方面的活动。

3.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内涵

一方面,要把保证安全放在企业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另一方面,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

1.全面安全管理

全面安全管理就是在总结传统的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并通过全体人员确认的全面安全目标,对全生产过程和企业的全部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协调一致的综合管理。

全面安全管理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全面安全目标管理

②全员安全管理

③全过程安全管理

④全部工作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规章制度的含义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含义为:

企业根绝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结

合自己的情况和特点,以文件形式制定并在企业内部发布实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和准则。

1.2规章制度的分类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五大类:

⑴各级人员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般可以分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包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管理及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三同时”制度;安全工作“五同时”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制度;其他管理制度。

⑶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有: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其他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⑷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⑸其他有关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安全生产台账

有关安全生产的设备、环境、工程人员等状况,从数量、质量、运行变化等方面加以收

集、汇总,并将这些基本情况和变动信息整理和记录,就形成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台账,即“安全台账”。

安全管理的台账,重点由如下几个方面:

1)环境方面

厂部要有本厂的安全生产的重点车间和部门情况表;

车间安全重点情况表、班组或作业场所安全重点情况表。

2)设备方面

针对那些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设备,具体便列出设备的规格、型号、进厂日期、分布部

门、使用或保管者、易损零件的更换期限等作为台账。

3)人员方面

人员的名册台账是为了便于培训、考核、复训和管理而建立的。

主要是针对特殊工种及

关键工种的操作人员。

a.特殊工种。

是指由当地安全监督(公安)部门考核发证的爆破工、电工、司炉工、点

(气)焊工、起重(行车)工、电梯操作工、化学危险物品保管工艺及汽车驾驶员等工种。

b.关键工种。

是指本单位易初事故的工种,如空压机、冲床工、压机工(注塑机)、气体站人员、木工等,这要根据各厂历年事故发生情况及危险程度自行确定。

4)历年各类事故分析表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1员工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最终要依靠员工。

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是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及其保障程度的最基本因素。

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约80%是由于员工的“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

因此,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是预防事故的最根本措施,而提高的关键在于教育。

主要表现为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指厂级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制度的基本制度,教育对象是新进厂人员,包括所有新进厂的工人、干部、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

新入厂的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教育,以减少和避免员工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的缺乏而造成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等。

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性质及正确使用方法。

2.2“四新”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内容主要有:

a.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b.“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反防护方法;

c.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d.新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2.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心理缺陷。

为保证特种人员作业的可靠性,必须对候选对象,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及考核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认真、严格的培训(包括资格培训和复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4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c.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d.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e.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5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教育内容具体为: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c.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d.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e.事故现场斟查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f.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g.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h.典型事故案例等。

3.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3.1安全检查的目的和要求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工辨识危险源、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安全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状况,如装置、设备、设施、工具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的作业环境条件,职工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和操作,以便采取反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⑴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具体29项)

新入厂、新调换工种的工人和离岗一个月后再上岗的工人,上岗前全部进行了班组安全教育及考核,教育考核有记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⑵对企业的全面安全检查内容(具体13项)

3.3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人员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期限,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通称人、机、环境的管理)

1.1班组安全管理(包括人、机器)

班组是企业的基本单位,是企业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直接承担者。

根据调查分析,绝大多数事故发生在生产班组,80%以上的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在班组生产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各种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和消除造成的。

因此,班组的安全管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

一切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手段只有落实到班组,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班组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开好班前会;做到“三无”和“三不”。

“三无”是指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三不”是指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被别人伤害。

如何做好“三无”和“三不”是班组管理的核心,也是世界安全管理的目的。

1.2 作业环境安全

       a. 作业环境的布置

           作业环境布置是指对选定的作业场所,按照生产的要求,在实现各种操作功能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原则来规划、安排与定位生产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使物流、人流、固定设备、管线等达到最优配置,使它们的空间定位高效、协调、安全、舒适、美观。

       b.作业环境的维护(清理和整顿)

       必须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维护清理与整顿,以保持场所的整洁、有序。

清理就是把生产场所的物品按需要与不需要区分开,并清除不需要的物品。

整顿就是把需要的物品以适当的方式放在合适的位置,以便使用。

       

       2. 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置。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 开展危险源辨识、控制与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危险源被认为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常见的危险源有:

       产生、供给能量的装置、设备(锅炉、管道等);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场所(2米以上的高度);能量载体(电、火、气等);一旦失控可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场所,如强烈放热反应的化工装置(危化品系列等);一旦失控可能产生能量蓄积或突然释放的能量、设备、场所,如各种压力容器等);危险物质,如各种有毒、有害、可燃烧爆炸的物质(汽油、危化品等,如“苯”)等;生产、加工、储存危险物质的装置、设备、场所(化工企业);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意外释放的物体(触电)。

       6.1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在没有触发之前是潜在的,常不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因此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辨识(经专业机构进行系统的分析、界定)。

       ⑴危险源的调查

       在进行危险源调查之前首先确定所要分析的系统,即确定是对整个企业还是某个车间或者某个生产工艺过程,然后再对所分析系统进行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

       a. 生产工艺设备及材料情况

       b. 作业环境情况

       c. 操作情况

       d. 事故情况

       e. 安全防护

       ⑵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

       存在条件分析包括:

储存条件;物理状态参数;设备状况;防护条件;操作条件;管理条件等。

       触发因素可分为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人为因素包括个人因素和管理因素;自然因素是指引起危险源转化的各种自然条件及其变化,如气候条件参数变化,雷电,雨雪,地震等。

⑶潜在危险性分析

       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可用能量的强度和危险物质的量来衡量。

能量包括电能、机械能、化学能、核能等,危险源的能量强度越大,表明其潜在危险性越大。

危险物质主要包括燃烧危险物质和有害危险物质两大类。

       ⑷危险源的等级划分

       危险源的分级实际上对危险源的评价,可分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

是涉及易燃、易爆或者有毒性的危害物质,并且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生产、加工或者储存超过了临界数量的这些物质。

所谓危险物质是指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征,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的危险。

临界量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一种或一类特定危险物质的数量。

重大危险源可能是具体的一个企业,也可能是生产经营单位内的某一车间或者某台设备。

国标《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是我们辨识重大危险源的重要依据。

       6.2危险源的控制

       ⑴技术控制

       a.消除危险源

       消除系统中的危险源可以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

一般来说,当某种危险源的危险性较

       高时,应该首先考虑能否采取措施消除它。

       b.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对于有些危险源不能被彻底根除,这时应该设法限制它们拥有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降低其危险性。

       c.隔离

       隔离是一种常用的控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安全技术措施,既可用于防止事故发生,也可用于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

       d.故障----安全设计

       一般来说,通过精心地技术设计,使得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处于低能量状态,防止能量意外释放。

       e.减少故障和失误

       物的故障和人失误在事故致因中占有重要位置,因此应该努力减少故障和失误的发生。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增加安全系数、增加可靠性或设置安全监控系统来减少物的故障。

           f.避难与救援

       ⑵人行为控制

           人行为控制即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不正确行为对危险源的触发作用。

认为失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操作失误、指挥错误、不正确的判断或缺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生理缺陷、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

       ⑶管理控制

       a.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b.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c.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d.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e.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和设置并悬挂安全标志牌)

       f.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6.3安全评价方法

       ⑴安全评价的概念

       安全评价,也称危险评价或风险评价,是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以寻求最低的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安全评价是委托中介机构来进行的,主要是针对高危行业。

       ⑵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

            a.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

            b.设备与设施现状安全评价

            c.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它使用与系统危险率有关的三种指标直至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的,这三种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来评价危险性的大小。

即:

D=LEC。

       D值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

       6.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预案是指为了加强对重大事故的处理能力,防止事故的扩大,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速,而根据实际情况对预计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对策。

《安全生产法》第68条和第69条对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从法律上加以确认。

一个完整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两部分组成:

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厂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称区域性  

       应急救援预案).

       ⑴目的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

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如可能并予以消除,尽量缩小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⑵方法与步骤

       a.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b.全面分析,科学评估:

危险源的分析;危险度评估;救援力量的分析。

       c.组织编写预案要分工负责

       d.制定预案要现场勘察,反复修改

       ⑶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厂内预案)

       a.企业的基本情况

       b.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危险目标对周围的影响

       c.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d.应急救援组织结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e.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f.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g.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h.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i.受访人员的现场救护、救治、医院救治

       j.危险区的隔离

       k.现场保护

       l.应急救援保障

       m.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程序

       n.应急培训计划

       o.演练计划(主要针对高危行业)

       p.附件(包括厂区平面图,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

       ⑷厂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

       一、 权利

       1.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

       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

       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

       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上述权利可以归纳为:

①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②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权;③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⑤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二、 义务

       1.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上述义务具体归纳为:

①遵章守纪,服从管理;②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③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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