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教体局招标中心学校商店商品配送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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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体局招标中心学校商店商品配送项目招标文件
嵊州市教体局招标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学校商店商品配送项目
招标编号:
sjzb2012——2
嵊州市教体局招标中心编制
2012年9月21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sjzb2012——2)
招标单位名称:
嵊州市教体局招标中心(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开标地址: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邮政编码:
312400
电话:
总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方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及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项目要求及相关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嵊州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嵊州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对嵊州市学校商店商品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嵊州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
嵊州市学校商店商品配送项目
三、采购内容:
学校商店商品配送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投标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商品配送的经营范围和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市外企业须在嵊州市注册分公司);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同类项目成功建设和实施经验(在嵊州市中心区具有相应仓储场所500平米以上产权证或三年租赁协议);
3.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道德形象;
4.本项目拒绝联合投标。
六、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七、在开标前一天下午四时半前交纳50000元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现金、电汇或转账),户名: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开户行:
农村合作银行鹿山支行;帐号:
2010000383965555)。
以入银行帐户和开具**财务室的保证金收据为准。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29日下午17:
00时止(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
嵊州市西前街38号,嵊州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一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止。
一十一、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整。
一十二、开标地点: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一十三、联系人:
钱建华
一十四、联系电话:
0575——83020172
以上详情同时可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询。
嵊州市教体局招标中心
2012年9月21日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嵊州市学校商店商品配送项目。
2
招标人:
嵊州市教体局招标中心。
地址:
嵊州市剡湖街道西前街38号。
3
投标资格:
1具备商品配送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外企业须在嵊州市注册分公司)。
2在嵊州市区具有相应仓储场所(500平米以上产权证或三年租赁协议)。
3无重大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道德形象。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投标书递交至: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17日上午9:
30。
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17日上午9:
30开始。
开标地点: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7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开标前一天4:
30前交纳。
9
解释:
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嵊州市教体局招标中心。
第三部分投标方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说明
1.1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对学校商店商品配送进行公开招标。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商品配送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市外企业须在嵊州市注册分公司)
(2)在嵊州市区具有相应仓储场所。
(500平米以上产权证或三年租赁协议)
(3)无重大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道德形象。
2.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4.3除4.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受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嵊州市教体局招标中心,招标人如确实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人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人在收到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回复确认。
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补充文件的内容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文件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由资格、技术二部分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7.11资格:
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公章;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12技术:
企业基本情况:
(1)注册资金
(2)企业资质(3)经营能力(4)从业经历;经营方案:
(1)经营理念
(2)经营策略(3)组织机构(4)设施设备(5)经营保障(6)安全保障(7)售后服务(8)成本核算;(9)创新承诺承诺:
(1)管理承诺
(2)安全承诺
7.2投标文件
7.21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副本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7.22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修改部分应加盖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7.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7.31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原件;
7.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公章;
7.33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7.3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方应按第一部分投标方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8.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8.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8.4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转为履约保证金。
8.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8.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8.52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秩序的;
8.53有串标等违法行为的;
8.54将中标物品转包给别的商家经营的;
8.5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教体局签订合同的。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为前附表规定的期限。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0、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0.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签署本次投标人的全名并加盖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10.3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10.4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钢笔填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签字,否则按废标处理。
10.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10.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0.7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密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11.2未按本须知招标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11.3密封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最终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收补充文件。
评标小组认为必要的询标也不包括对投标人遗漏文件的索要。
1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有效。
13.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3.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方,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方日期为准。
13.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五、开标及评标
14、开标
1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及以上的标段,由招标人组织进行开标。
14.2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代表、评委、委托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4.3投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法人代表参加的,应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代表参加的,应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15、评标
15.1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项目的特点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评议,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人员组成。
15.2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以公开、公正、公平、效益的原则进行。
16、评标方法
16.1综合评分法。
本办法采用100分制,其中企业基本情况30分,现场陈述20分,服务承诺15分,经营方案35分。
各项相加即是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的所得总分,得分最高者即为中标单位。
(一)企业基本情况(3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投标评分标准
得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
1
注册资金
200万元以下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00万元(含)—300万元
4
300万元(含)以上
6
2
企业资质
市级商品准入工程达标单位
3
提供相关资料
3
经营能力
500M2—750M2(含)
3
提供土地证、房产证或租赁协议、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购置发票
750M2—1000M2(含)
6
1000M2以上
9
车辆一台
2
2台
4
3台
6
4台以上
8
4
从业经历
具有学校超市配送经历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县市级以上荣誉
2
(二)现场陈述(企业管理人员)时间15分钟,分值20分
1.企业简介及现有设备条件0—3分
2.学校商店的改造方案0—3分
3.企业对改造方案的资金投入情况0—4分
4.学校商店的特点及应对措施0—5分
5.配送流程及初步方案0—5分
加配送模式方案现场模拟演示内容:
1、配送中心配备的食品检测仪使用情况。
2、配送平台达到网上订货、调货、退货、自动打印配送单据、电子结算,记录批发源头的合格批次、送货等信息,监控零售终端的到货、食品过期、消费情况。
3、配送平台将食品进货、检测、配货、送货、消费等信息自动对接至工商、教体等相关监管平台,出现问题食品时,快速定位经营责任人和食品销售流向,快速召回和销毁食品等。
4、消费者须能在相关监管平台查询该食品的来源、检测、配送等质量安全信息。
(三)经营方案(35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投标评分标准
分值
需提供详细材料
1
经营理念
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酌情评分
0—3
2
经营策略
分析不同区域、不同年段学生消费情况,提出相应的经营策略,视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酌情评分
0—5
3
组织机构
按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及详实程度酌情评分
0—4
4
设施设备
根据经营需要配置设施设备,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酌情评分
0—6
5
经营保障
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程度酌情评分
0—3
6
安全保障
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及详实程度酌情评分
0-3
7
售后服务
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详实程度酌情评分
0—3
8
成本核算
配送成本核算方案及零售成本核算方案
0—6
9
创新
绿色环保等方面内容
2
(四)承诺(15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投标评分标准
分值
需提供详细材料
1
管理承诺
所有商品实行同城同价,统一配送到每一家学校商店详述
0—2
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详述
0—3
2
安全承诺
所有商品达到商品准入工程标准要求,索证齐全详述
0—2
保证所配送商品无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不合格食品详述
0—4
职责分明,责任落实详述
0—4
16.2定标规则
评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小组提交书面的评标表格,确定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人候选人。
16.2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或其他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的,招标人将予以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16.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
16.31标书正本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16.3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6.3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6.34投标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6.3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6.3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17、定标
17.1中标候选人的信息将在嵊州市教育网及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有关媒体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7.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若第一中标候选人经查实不具备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则第三中标侯选人中标,第三中标侯选人放弃则重新投标。
17.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若所有中标候选人经查实不具备中标资格的,取消所有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17.4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授予合同
18、中标通知
18.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1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9、签订合同
19.1中标方应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弃权处理。
19.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0、主要条款:
1、配送范围及期限
1.1配送范围为本市辖区内所有学校校办商店(包括出租、承包商店),全部商品均由中标方统一配送。
1.2配送商品以满足学校师生日常学习、生活必需为原则,不得销售不利于师生健康和影响学习管理的商品。
配送商品目录由招标方审核、监督管理。
1.3本合同配送期限为3年,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2、交货时间和地点
按提前一天订购单的品种、数量、质量、时间准时配送,目的地为本市辖区内的各订购校办商店。
3、价格及付款
3.1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及付款。
3.2乙方配送的相同品名、同等规格的商品原则上应低于(绝不能高于)同期市场批发进价,不管远近同城同价。
否则,按所配送商品数量以高出市场价差额的10倍金额支付违约金。
3.3凭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按月结清上一月度配送货款。
4、包装及装运
4.1配送货物以标准保护措施包装,专用配送车辆运输。
4.2承担配送货物卸送至订购方所在店门前的安全责任,此前的装卸工作及配送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配送、装卸过程中的货物破损、灭失、短缺和其他风险责任。
5、伴随配套服务
5.1中标方为本合同项下各配送网点提供联网服务,联网配套安装工程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应与工商局、教体局联网,便于监督管理。
5.2配送网点实行商品销售信息联网管理,中标方免费提供联网管理软件,并负责免费培训各网点操作人员至能熟练使用该软件为止。
5.3联网设施由中标方予以免费维修、保养服务。
5.4免费为招标方安装联网配套管理系统,并免费提供联网管理软件,免费予以技术服务。
6、质量保证
6.1中标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送商品质量达到商品准入工程标准要求,索证齐全。
6.2一旦发现中标方所提供的货物不是原装合格正品或存在质量问题,经查实后,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按原价货款退还配送网点,如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招标方有权视情节选择提前终止合同。
7、履约保证金
7.1中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向招标采购单位交纳五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7.2如中标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招标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8、违约终止合同
8.1中标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而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或采取的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招标方可向中标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中标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订购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配送货物的;
(2)中标方在收到招标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招标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中标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致使商品配送无法继续的。
9、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中标方直接与订购方进行处理;同时嵊州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有权根据国家和本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对违规方进行处罚。
第四部分项目要求及相关情况说明
22、配送范围
配送范围为本市辖区内所有学校校办商店(包括出租、承包商店),全部商品均由乙方统一配送。
。
23、管理模式
学校校办商店物品由配送企业负责统一配送、统一联网管理、统一设计店面。
教体局、工商局监督管理。
24、配送期限叁年。
自2012年月日起至2014年月日止。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
嵊州市学校校办商店商品
配送服务中标合同
招标方:
嵊州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学校商店所售商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在校师生健康、卫生、消费安全的全方位保护,我市教育系统吸收其他市县的成功经验,对本市学校校办商店进行商品统一配送。
经甲方公开招标,乙方已中标为商品配送服务提供者,为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配送服务的范围及期限
1、配送范围为本市辖区内所有学校校办商店(包括出租、承包商店),全部商品均由乙方统一配送。
具体由各校办商店与乙方订立配送服务合同并认真履行。
2、乙方配送商品以满足学校师生日常学习、生活必需为原则,不得销售不利于师生健康和影响学习管理的商品。
配送商品目录由甲方审核、监督管理。
3、本合同配送期限为三年,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二、交货时间和地点
按各校办商店提前一天订购单的品种、数量、质量、时间准时配送,目的地为本市辖区内的各订购校办商店。
三、配送商品价格及付款
1、配送商品全部以人民币计价及付款。
2、乙方配送的相同品名、同等规格的商品原则上应低于(绝不能高于)同期市场批发进价,同城同价(综合毛利控制在10%以内)。
否则,按乙方所配送商品数量以高出市场价差额的10倍金额向各订购校办商店支付违约金。
3、乙方凭各校办商店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按月向该校办商店结算上一月度配送货款。
四、包装及装运
1、乙方配送货物应以标准保护措施包装,专用配送车辆运输。
2、乙方承担配送货物卸送至各订购校办商店所在店门前的安全责任,此前的装卸工作及配送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配送、装卸过程中的货物毁损灭失短缺和其他风险责任。
五、伴随配套服务
1、乙方为本合同项下各配送网点提供联网服务,联网配套安装工程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配送网点实行商品销售信息联网管理,乙方免费提供联网管理软件,并负责免费培训各网点操作人员至能熟练使用该软件为止。
3、联网设施由乙方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服务。
4、免费为甲方安装联网配套管理系统,并免费提供联网管理软件,免费予以技术服务。
六、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送商品质量达到商品准入工程标准要求,索证齐全。
2、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是原装合格正品或存在质量问题,经查实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按原价货款退还配送网点,如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视情节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向招标采购单位交纳五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甲方或订购校办商店经济损失,或者造成危及在校师生消费安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还或代偿。
如因乙方之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食品安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需要承担增加赔偿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违约终止合同
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而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或采取的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订购校办商店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配送货物的;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致使商品配送无法继续的。
九、合同纠纷处理
乙方与各订购校办商店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乙方直接与订购校办商店进行处理;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对违规方进行处罚。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妥为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嵊州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第六部分附件
一、投标函
嵊州市教体局招标中心:
我方认真研究了编号为sjzb2012——2的关于嵊州市学校商店商品配送的招标文件,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我单位承诺:
1、一旦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诚信经营,保证学校商店食品安全。
2、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