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押题《法规》白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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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押题《法规》白皮书

《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

1.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总称.法的形式:

(1)创制机关

(2)外部表现(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

2.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民法典》属于法律。

3.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无权裁决。

4.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机关法人属于特别法人。

办事机构是住所,财产经费是基础,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5.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表见代理无权但有效,串通、故意、违法、授权不明都连带。

6.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需役地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住宅自动续期。

7.物权变动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

8.债(为或不为)包括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9.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10.发明和实用新型满足新颖、创造和实用。

外观设计满足新颖、美观和工业。

共性是新颖性。

1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的期限为10年,从注册之日算。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设计院)。

12.知识产权侵权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1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有序,连带保证无序。

保证全部债务。

14.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和海域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5.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动产可留置,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

定金最高20%、实际交付定金之曰起生效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

16.财产保险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人身保险合同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

索赔按比例承担。

17.折价返还先参照约定价款,也可按市场价。

18.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刑罚分为管制;拘役;罚金;没收财产。

19.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2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30万,300平,抢险、临建、自建房、开工报告、军事可不领施工许可证。

2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须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22.7日发证,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3.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企业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

净资产是属于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权益。

24.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逾期未审核视为准予延续。

25.撤回—不够条件(3个月整改),撤销—不该给的给了(公务员出事),注销-企业倒闭。

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26.实际施工人可以告发包人,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27.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借资质和违法分包都连带。

28.建造师注册有效期3年,期满前30日延期,变更不影响有效期,超过3年可注册但须继续教育。

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社会公布。

29.因执业活动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其他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年龄超过65周岁不予注册建造师。

30.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可以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和更换项目经理。

31.退休、学校人员注册学校企业、军转自主人员不算“挂靠”。

32.必须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预算资金200万且占10%。

33.可以不进行招标:

以工代赈,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巳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34.可以邀请招标: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35.招投标时间:

卖5,异议10,修15,做20,签30,退5.公示3,报告15.投诉10.第一阶段技术,第二阶段钱。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开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6.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3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8.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大型的或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只准联合一次。

资格预审前组建完成。

39.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0.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价的3%。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凭有据)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1.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无凭无据)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42.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钢结构除外),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5)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43.优良行为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表彰奖励,不良行为记录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整改可缩短至3个月,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44.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45.资质不良行为—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无、超、骗、出借)

46.承揽业务不良行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不履约。

国家秘密不得公开。

47.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8.开工时间:

开工通知载明或施工企业实际进场时间。

49.实际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50.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交付0日内支付款项;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51.数份合同无效,质量合格首先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难以确定按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

52.迟延付款应当支付逾期利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巳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没有约定按工程欠款处理。

53.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不包括承包人工程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54.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抗辩和从权利一并转让。

55.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56.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

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57.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5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固定期限-3个连续,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不是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最低合同约定工资的80%。

59.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0.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高3倍,最多12月,标准前12月平均工资

61.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62.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不得安排未成年(16-18)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3.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64.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简易交付。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巳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

2)占有改定。

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

3)指示交付。

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

65.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融资租赁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6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夜间”是指22:

00至次日6:

00之间的时段。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抢修、抢险、生产工艺或特殊需求可以夜间施工,公告附近居民。

67.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土方超3个月应绿化覆盖。

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回收率大于40%。

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最低照度20%,临时占地90%。

68.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69.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期满前3个月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70.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71.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承担连带责任。

73.作业人员进人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4.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75.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7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77.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78.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人身、经济和社会三个要素(死3-10-30伤10-50-100经济1000-5000-1亿)1小时上报,2小时逐级,30天补告,60天交报告

79.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办理申请批准手续;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80.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81.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82.出租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8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通用的标准)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

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84.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承重、水泥、防水材料。

取样人-施工试验人员,见证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85.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如果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86.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也应当负责返修,但是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及返修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87.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88.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89.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

9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91.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9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93.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94.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95.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人缺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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