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商铺室内楼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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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商铺室内楼梯规范
沿街商铺室内楼梯规范
篇一:
万科商铺设计规范
万科商铺设计规范(最新发布)
万科独立和底层商铺设计指引
1、目的
1)统一商铺设计语言
2)推进商铺设计标准化
3)减少商铺设计失误
4)为商铺设计评审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科北京区域G、C、T品类住区独立和底层商铺设计,不包括单套产权面积500m2以上超市、餐饮(大型商铺必须先招商再设计,以招商定设计)。
3、术语解释
1)社区商业:
为在附近工作或居住的居民提供便利性购买及服务的商业物业,经营规模一般为0.3万—1.5万平方米。
一般以超市作为主力店,汇集若干零售店及服务类专业店。
商圈范围一般在5分钟车程或15分钟步行范围内,服务人口3~5万人。
2)独立商铺:
指非直接落在住宅下部的商铺。
分两种情况,一种商铺与住宅相连,一种商铺与住宅不连接,是独立建筑。
3)底层商铺:
简称“底商”,指直接落在住宅下部的商铺,包括商铺的一部分落在住宅下部。
4)商业内街:
指小区红线内非直接面向市政道路的独立和底层商铺。
5)主力店:
本“设计指引”所称主力店仅针对独立和底层商铺而言,指能够提升小区整体商业形象,吸引人流,提高整体商业价值的品牌店铺。
通常为引入主力店,其销售价格或租金均较低。
6)商铺经营价值:
指针对商家而言,某个铺位的赢利能力高低。
经营价值高的商铺通常位于小区入口、街道转角等人流汇聚的地方。
7)商铺销售价值:
指针对开发商而言,某个铺位的销售价格高低,销售速度快慢。
8)商业住宅价格比:
指同期商业销售均价与住宅(指多层、小高、高层,不含TH、情花)销售均价(毛坯)的比值。
4、执行标准
1)“必须”、“禁止”:
表示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2)“应”、“不应”、“不得”: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3)“宜”、“不宜
”、“可”: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社区商业业态分为以下四大类:
1、根据业态及面积需求不同,商铺户型分为R1~R3、S1~S3六种。
注:
1、以上为基本户型种类,不包括客户购买两个或多个商铺打通的情况。
2、单套产权面积超过500平米的商铺必须先招商后设计,以招商定设计。
1、在项目定位阶段,营销部负责提供以下表格,作为设计的必要输入条件
2、G类住区商业住宅价格比不应低于2,C、T类住区商业住宅价格比不应低于1.5。
3、通常情况,餐饮面积占商业总面积约30%较为合适。
4、如完全依赖本社区居民的消费需求,人均可以支持的社区商业面积为
0.8~1m2。
(参考伟业顾问07年8月”商业物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摘要“)
5、商业面积占小区地上建筑面积5%以内时,商铺销售相对容易。
6、S3(100~150m2)户型面积不宜超过S户型总面积的30%。
第二部分概念设计
一、用地分析(商业价值排序)
二、规划布局模式(3种基本模式)
三、强排方案(7个要素)
商铺规划设计之前,应比较分析用地各个沿街面的商业价值,影响商业价值排序的因素如下:
案例:
深圳金域蓝湾商业面积6400m2。
商业定位与住宅看齐,定位高端,排斥了北侧村民和租住白领的消费需求,商业布置在主要人流难于到达的一侧,损失了巨大的商业价值。
金域蓝湾主力店租金25~50元/m2.月,普通店70~150元/m2.月;城中村商铺租金100~400元/m2.月。
哪一个位置最适宜做商业?
模式1:
集中模式
什么情况下适宜采用集中模式?
1、如外部街道人流量稀少,则住区商业规划应以聚为主,建议结合小区主入口布置集中的商业区域,设置小型商业休闲广场等,充分聚拢人气,提高商铺价值。
2、如商业指标较高,而沿街长度不足,可考虑在小区主入口、街道转角等人流汇聚位置,或沿人流量特别大、商业气氛浓厚的街道,采用集中模式,地尽其用,发挥最大商业价值。
案例1:
北京假日风景周边人流稀少,在小区入口和街道转角之间布置独立和底层商铺(7600m2),包括主力店,形成相对集中的商业圈,有利于积聚人气,提高商铺的整体价值。
案例2:
北京四季花城结合主入口布置集中商业,内街商铺共13套(不含2层独立商业,前期作为销售卖场),套面积51~75m2,06年12月开盘,当月消化12套,均价11303,与住宅价格比2.1。
A底商价格是B底商的1.5倍。
案例3:
深圳万科金色家园在街道转角处布置小广场,设主力店(民润超市)入口,超市占用首层非沿街面和二层面积,将首层沿街面留给小商铺。
主力店和普通商铺组合,达到沿街商业价值最大化。
模式3:
内街模式
1
、禁止布置封闭式或尽端式商业内街。
(案例:
深圳四季花城、西山庭院、万科青青家园)
篇二: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综合规范(最新)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forfireprotectiondesignofcommercialbuildings
目次
1.总则2.术语
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2耐火等级
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总平面布局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4.4平面布置
5.防火防烟分区
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5.7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
6.1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
6.2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6.3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6.4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6.5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
7.1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7.2防火墙、隔墙和楼板7.3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7.4楼梯间
7.5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8.1小型商业用房分类8.2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
8.3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9.1基本规定
9.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9.3室外消防给水9.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0.防烟、排烟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10.1防烟设计10.2排烟设计10.3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电气
11.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1.2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
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1总则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
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
1.0.2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
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1.0.4商业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应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规定。
1.0.5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2术语
2.0.1商业建筑commercialbuilding
为人们进行商业活动提供空间场所的建筑类型之统称。
通常由营业厅和辅
助用房组成。
2.0.2营业厅salesarea
商业建筑中进行商品销售活动的主要使用空间。
2.0.3柜架式营业厅shelf-typesalesarea
营业厅内无固定隔断,采用柜台、货架等展示商品的销售方式。
2.0.4商铺式营业厅mall-typesalesarea
营业厅内采用隔断将其空间分成若干个独立商铺。
2.0.5安全出口safetyexit
供人员安全疏散至直通室外的各类楼梯的出口和直通其它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2.0.6疏散通道passageforevacuation
用于人员疏散通行至安全出口或相邻防火分区的通道。
2.0.7避难通道passageforfire-protection
设置有防烟等设施,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出口的疏散通道。
2.0.8安全疏散通道safetypassageforevacuation
直接连接首层楼梯(间)到室外出口的通道。
2.0.9疏散集散区evacuationbufferzone
商业营业厅内疏散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缓冲、集散区域。
2.0.10敞开楼梯openstair
楼梯不用建筑构件封闭,敞开在使用空间中的楼梯。
2.0.11敞开楼梯间openstaircase
楼梯的进入端敞开,其它三个面用建筑构件封闭的楼梯间。
2.0.12封闭楼梯间enclosedstaircase
用建筑构配件封闭,能防止烟气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2.0.13防烟楼梯间enclosedstaircase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如在防火墙上此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2.0.14防火分区firecompartment
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2.0.15防烟分区smokebay
在建筑内部屋顶或顶板、吊顶下采用具有挡烟功能的构配件进行分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蓄烟能力的空间。
2.0.16商住楼business-livingbuilding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居住建筑组成的多层或高层建筑。
2.0.17商业服务网点commercialservingcubby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该防火单元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
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防火隔间有什么要求应明确。
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
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
3.1.1商业建筑的规模,按建筑面积应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应符合
表3.1.1的规定。
篇三:
关于小型商铺的疏散问题
新防火规范关于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规定:
其条文解释中关于本条应用范围的详细解释:
因此可以推断,小商铺的楼层和面积可按表5.5.8执行。
疏散距离可参考:
疏散宽度:
疏散人数:
楼梯形式:
没找到高层的规定,高层只应更严
解决方案是:
1.三层商铺(地上三层):
若二三层面积之和小于100平米(则人数之和小于50人),可
采用一个封闭楼梯间,不必另开疏散门
2.三层商铺(地上三层):
若二三层面积之和大于100平米(则人数之和大于50人),应
采用一个封闭楼梯间,另开一个疏散门(非防火门),可开向相邻小商铺(每两个商铺为一个防火分区)或者大空间(与大空间划分在一个防火分区)
3.三层商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
应采用一个封闭楼梯间,另开一个疏散门(非防火
门),可开向相邻小商铺(每两个商铺为一个防火分区)或者大空间(与大空间划分在一个防火分区)
4.二层商铺(地上二层):
二层面积不大于100平米,可采用一个封闭楼梯间,不必另开
疏散门
5.二层商铺(地上二层):
二层面积大于100
平米,应采用一个封闭楼梯间,另开一个疏
散门(非防火门),可开向相邻小商铺(每两个商铺为一个防火分区)或者大空间(与大空间划分在一个防火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