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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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管理,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平台,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大学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园按照“学校主办,生创师导,真做实干,突出特色,成就大业”的原则,依托安阳地方产业和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以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为重点,融大学生创业培训、创新实践、创业孵化为一体具有孵化器功能的创业基地。
第三条申请获准进入孵化园的创业项目为安阳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及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为主体创办的公司,分为见习创业公司和创业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项目”)。
见习创业公司是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而组建,仅在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登记注册并运行的校内经营组织,也称预孵化企业;创业公司是指入驻创业孵化园、大学生组建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经营组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暂由安阳工学院招生及就业指导处管理),具体负责孵化园的日常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孵化园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统筹、编制孵化园的发展规划,制定孵化园的管理制度工作;
(二)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的评定、审批工作;
(三)负责组织对孵化园的大学生创业团队的考评与奖励工作;
(四)协调校内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
(五)负责办理创业项目的入驻和出园手续;协助入驻孵化园的项目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
(六)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孵化园专家顾问;
(七)落实各创业项目的评估和转接,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八)协助入驻创业项目进行宣传、推广等工作;
(九)为创业项目推荐创业导师,采取各种形式对大学生实施创业培训;
(十)其他日常工作。
第六条孵化园可聘请校内外专家为孵化园建设和入驻创业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等工作。
第三章 创业项目的入驻条件和入驻程序
第七条 入驻条件
(一)创业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安阳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且学有余力、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大学生;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
(二)创业项目成员积极上进,乐观执着,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学业相结合;
(四)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创业项目必须自觉遵守孵化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七)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园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八)受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资助的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
(九)对园区的创业项目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分支机构或安阳工学院优秀校友企业的分支机构,经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特别审核批准后亦可入驻。
第八条 入驻程序
(一)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申请表》(附件1)、《创业计划书》(附件2)。
2、项目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成绩单等。
(二)经孵化园管理办公室资格审查后审批入驻。
(三)创业项目团队成员学习孵化园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
(四)创业项目负责人与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签署《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协议》(附件3)、《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5)。
第四章 孵化园的优惠政策
第九条 孵化园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以下支持:
(一)为入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二)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免除水电、物业管理费用;
(三)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创业种子专项资金等国家、省、市的专项资金;
(四)邀请校内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各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和指导,聘请创业导师开展辅导服务,组织开展“创业沙龙”等交流活动,分享创业经验,提升创业能力;
(五)积极协助创业团队办理注册登记、项目入驻、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等业务;
(六)协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税收优惠、科技创新等方面减免或奖励;
(七)通过有关渠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推介优秀创业项目,向风投、天使基金等推进项目。
第五章 孵化园的管理
第十条 孵化园对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一律实行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
创业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入驻批准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签署入驻孵化协议,根据入驻申请和孵化协议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创业活动。
第十一条创业项目孵化期一般为1-2年,对项目的运行情况每年考核一次,决定继续创业孵化或退出,按一定比例更新入驻项目。
第十二条 入驻项目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创业项目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严禁将孵化园场地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
(二)创业项目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确需业务需要增加装饰项目,装修方案需经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施工;
(三)创业项目的整体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门牌统一规格;
(四)创业项目在园内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三天到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报备;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报备;
(五)创业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或延迟等,创业项目负责人须提前15天向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报备;
(六)各创业项目在孵化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期向孵化园管理办公室上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配合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七)未注册的项目团队在入驻一年后须成立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八)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和安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九)积极支持、协助和配合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十)遵守《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物业管理规定》(附件6)等规章制度,对不服从或违反管理规定的创业项目,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有权中止孵化协议、收回场地,必要时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安全、卫生管理
(一)各创业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孵化园作息时间,不得擅自让管理人员提前或推迟开门;
(二)各创业项目必须做到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
(三)各创业项目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增设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
(四)孵化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五)由于创业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项目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各创业项目团队不得私自动用其他创业项目或孵化园的办公设备,需妥善保管好本项目所使用的各项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项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七)各创业项目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或者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报告;
(八)各创业项目须保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同时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第六章 创业项目的考核
第十四条 创业项目的考核
(一)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根据项目的入驻情况,满一年后对入驻项目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1、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发出书面通知;
2、创业项目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3、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4、公布考核结果。
(三)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
入驻创业项目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项目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连续两周处于停顿状态(特殊情况除外),致使创业项目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
2、连续两次未能向孵化园管理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知整改且整改后无效;
3、创业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4、项目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不按规定使用创业基金;
7、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8、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及以上警告;
9、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及以上警告;
10、孵化园认为不适宜继续孵化的其他问题。
(四)创业项目考核时需提交评估考核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团队人员花名册,必要时还需提交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优秀的创业项目,授予“优秀创业项目”或“创业之星(创业标兵)”荣誉称号;考核不合格的创业项目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勒令退出孵化园;
(二)考核为合格及优秀的创业项目,可继续在孵化园入驻孵化;考核为不合格的创业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创业孵化园。
第七章 创业项目的退出
第十六条 期满退出
入驻孵化园的创业项目与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合同期满,离开孵化园自主经营,到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
第十七条 申请退出
因创业项目内部问题,项目负责人向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经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退出。
第十八条 勒令退出
对严重违反孵化园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创业项目,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安阳工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孵化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
2、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业计划书
3、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协议
4、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孵化项目考核表
5、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6、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物业管理规定
附件1
NO:
—201年—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项目入驻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人: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一、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情况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民
族
政治
面貌
所在学院
专业
班级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mail
QQ号
入驻地点
家庭
住址
家长联
系电话
负责人
简历
(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等情况及获奖情况)
管理
团队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姓名
所在学院
及班级
年龄
专业
在拟办项目中
分工负责范围
联系方式
二、拟办创业项目及资金情况
项目
名称
所需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1)创业基金;
(2)自筹;
(3)风险投资;(4)其它
经营场
地需求
共需面积平方米
设备
来源
(1)自购;
(2)租赁;(3)其它
项
目
简
介
三、申请人证件资料
项目创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暂住证复印件粘贴处
(学生证复印件粘贴处)
项目负责人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可单独附后)
注:
本表格内容填不下时,可另附页说明。
四、审批意见
创业导师
推荐意见
申请人
所在学
院推荐
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日
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创业计划书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二○一年月日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业计划书
说明及提纲
一、相关说明
1、创业计划书要严格按照编制提纲的项目逐条进行编写。
2、创业计划书要用A4纸打印;编写时,小标题用黑体小三号字编写,正文用仿宋体小三号字编写。
二、编制提纲
1、计划书封面(项目名称、编制人、编制时间等)与目录
2、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拟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股份比例;主营业务;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
)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政治面目、联系方式、主要经历等。
)
4、产品/服务描述(产品/服务介绍;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产品的竞争优势。
)
5、研究与开发(已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水平;研发队伍技术水平、竞争力及对外合作情况;已经投入的研发经费及今后投入计划;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
)
6、行业及市场(行业历史与前景;市场规模及增长趋势;行业竞争对手及本公司竞争优势;未来3年市场销售预测。
)
7、营销策略(在价格、促销、建立销售网络等各方面拟采取的策略及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
)
8、管理(机构设置;员工持股;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管理;人事计划。
)
9、融资说明(资金需求量、用途、使用计划;拟出让股份;投资者权利;退出方式。
)
10、财务预测(前三年及未来3年或5年的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回报率等。
)
11、风险控制(项目实施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
12、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申请人与合伙人身份证明材料及需要提交的项目有关其他材料。
附件3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入驻孵化协议
甲方: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乙方: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营造大学生创业良好环境,促进毕业生成功创业,根据《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自主创业项目入驻甲方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孵化对象,乙方以项目的形式于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入驻孵化园;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孵化场地位于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号。
双方协议孵化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保证金及交纳期限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入园保证金伍佰元整(¥500.00)。
乙方退出孵化园时,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期满退出和申请退出的,如无物品损坏等,全额退还入园保证金。
入园保证金不计息。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发展计划,对其项目孵化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2)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办公桌椅套,沙发茶几共套,铁皮柜子套,衣架个;
(2)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企业代码等手续,办理企业入驻;
(3)做好大学生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同时向乙方提供咨询指导、协助科技成果转化及办理小额贷款等;
(4)做好孵化园项目的引进、审批和考核;
(5)提供项目推荐申报、投融资信息等咨询服务;
(6)协助符合条件的驻园项目申请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创业专项资金等;
(7)不干涉乙方项目正常的研发及经营活动;
(8)对乙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及项目孵化情况(包括财务数据)中所涉及需保密的内容实施保密措施,不得外泄;
(9)提供安保、室外保洁、维修等物业服务;
(10)协助乙方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事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受有关创业政策;
(2)使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设施;
(3)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孵化园的相关规定,爱护公物,履行安全、卫生责任,确保孵化园的和谐有序;
(2)认真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入驻孵化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孵化园治安责任书等,遵守孵化园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认真接受安全监督部门和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
(3)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办公场地按规定用途使用,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办公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自觉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孵化项目的关系,积极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5)负责办公经营场地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协助孵化园共同做好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持办公场地的环境卫生;
(6)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项目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有关财务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信息等;
(8)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本协议,服从园区的管理,支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及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堆放物品等),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拆除和清理;
(9)不得将办公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任何与项目无关的活动,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办公场地;
(10)乙方退出时,应注意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方可退出;
(1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入驻孵化园并开展工作和经营活动。
六、乙方在孵化期内或孵化期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络,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可申请孵化成功退出。
乙方因自身生产经营等原因发生变化,可申请提前终止本协议,退出孵化园。
七、乙方在收到退出通知或退出申请被批准后的15天内,必须撤出自有设备,清理好场地,并办理好相关费用等手续。
逾期不退出者,甲方将从逾期之日起没收入园保证金或处以相应的罚金。
八、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对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孵化项目考核表
企业名称
负责人
出生日期
所在学院
学号
专业
联系电话
创业团队成员情况(可增加行)
姓名
学号、学院、专业、负责工作
业务范围
入园以来的经营业绩(包括开展业务内容及数量,主要的措施及成效,营收状况、利润等)
入园以来取得的其它成绩(参与各级各类竞赛情况、获奖情况、获得资金奖励和资助情况、专利申请情况,需附证明材料)
目前与哪些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
下一年创业目标(包括创业计划和安排、开展业务内容及数量,收入状况、利润,是否计划进行工商注册,计划参加竞赛情况,预期目标和成绩等)
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
对创业园的要求及建议
考核结果
注:
此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附件5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患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指示,进一步强化孵化园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孵化园内部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乙方所辖部门全年无火灾。
二、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上级消防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及各项方针政策,实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乙方消防安全工作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和检查协调。
3、根据乙方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先进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4、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乙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5、督促乙方及时组织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三、乙方责任: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责任书》,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兼职义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2、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每年“119”消防宣传日,协助甲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时组织义务消防员参加消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教育,提高员工的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5、加强对重点部位、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严格管理,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6、健全消防安全档案,按时上报消防有关材料。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的,应积极进行扑救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严肃查处火灾事故责任人。
四、其他事项: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负责人或签约人为防火责任人,如有变动,接任人为当然防火责任人。
2、如发现乙方有隐瞒不报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有违法行为的由消防监督部门严肃查处。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4、本责任书有效期年 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年 月日年月日
附件6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物业管理规定
一、孵化园所有场地只能用于大学生创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入驻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场地转租或转借。
二、入驻项目不得随意改造场地设施,必须确保房屋基础、交通消防、地下管道和楼内整体布局不受影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卸或破坏墙面、地板、门窗、电脑、办公用具等一切设施设备,不得往地板上倒水,需妥善保管好项目所使用的各项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三、严禁随意拆动、改装楼内供水、供电、供暖及办公设备;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
四、不准擅自超负荷用电;如需增容、改变用电性质、更移电表等,应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费用自理;因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用电烧坏电器设备由用户照价赔偿。
五、用电、用水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节约使用,如发现故障及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申报处理。
六、不得私自动用其他创业项目或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的办公设备。
七、不得在孵化园内进行赌博、吸毒等一切违法行为。
八、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九、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场地需保持整洁和卫生,并协助保持公用场地的卫生。
十、严格遵守孵化园作息时间。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阳工学院校纪校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