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100吨行车吊装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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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车间100吨行车吊装方案

工厂车间100吨行车吊装方案

 

北京东方起重吊装搬运有限公司做为北京一家专业的起重吊装搬运公司,专业承接起重吊装,起重搬运,吊装搬运,装卸搬运等服务,免费提供北京地区以及周边城市的服务收费咨询。

一.前言

为适应我们公司生产发展的需求,公司今年投入资金工厂房,行车起吊能力也从6.3米立车的30吨增加至新厂房的100吨。

为了迎接新的工作环境带来的考验,特制定金工车间100吨行车吊装方案。

二.潜在错误隐患

2.1方案性错误

一般是由于方案编制者的经验不足,计算有误,方案审批者也没能把好关等原因导致方案选择错误。

施工时如果采用错误的吊装方案,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使施工过程无法正常进行,还可能会引发无法想象的严重事故。

2.2吊装过程的错误

由于吊装方案对起吊特点掌握不明确、吊具使用不当、起重指挥不当、起重机司机误操作,都会产生吊装过程的错误,引发机毁人亡的严重事故。

三.安全措施

3.1培训人员

车间行车工和设备操作者安全培训已经有公司负责于2008年进行了培训,并取得了资格证书,车间起重工车间现在没有配备,每次起吊都由车间协同生产部负责到金结车间或者车队借用,确保每位参加者都具备专业资格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3.2配备资源

(1)人员:

从事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指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机械:

用于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3)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全部落实,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3.3措施实施

3.3.1吊装方案的制定

制定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由车间主任主管,车间生产主任、设备主任分管,车间安全员、车间工程师、行车班班长、大件班班长为成员的方案制定、实施小组,对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进行评估、调研、制定、培训、预演、实施、总结的组织。

车间主要领导批准的吊装方案,报公司安保部。

3.3.2遵守事项

应绑牢起吊物。

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吊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

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用一台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不得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

起重机在工作中如果遇机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如果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危险区;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四、吊装步骤

1、吊装前的准备工作

设备在吊装前,必须做好全面仔细的检查核实工作。

检查设备安装基准标记、方位线标记是否正确;检查设备的吊耳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2、吊装索具的系接

主要包括滑车挂上吊耳、电动卷扬机的拉力试验和方位调整、拖排牵引和拖尾系统的设置等。

3、试吊

试吊前检查确认;吊装总指挥进行吊装操作交底;布置各监察岗位进行监察的要点及主要内容;起吊放下进行多次试验,使各部分具有协调性和安全性;复查各部位的变化情况等。

4、吊装就位

由总指挥正式下令各副指挥,检查各岗位到岗待命情况,并检查各指挥信号系统是否正常;各岗位汇报准备情况,并用信号及时通知指挥台;正式起吊,使设备离开临时支座500—800mm时停止,并作进一步检查,各岗位应汇报情况是否正常;撤除设备支座及地面杂物,继续起吊。

五、起重机和吊索具的安全使用

5.1、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1)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2)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每天作业前的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起重设备问题,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3)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

5.2、吊索具的安全使用

1)吊具、索具必须是专业厂按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检验、具有合格证和维护、保养说明书的产品。

2)制造吊具、索具用的材料及外购零部件,必须具有材质单、生产制造厂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

3)自制、改造、修复和新购置的吊具、索具,应在空载运行、试验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的试验载荷、试验方法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吊具与索具应与所吊运物品的种类、环境条件及具体要求相适应。

5)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各功能正常、完好时,再投入使用。

6)吊挂前,应确认重物上设置的起重吊挂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提升作业前应确认绑扎、吊挂是否可靠。

7)吊具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其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8)作业中不得损坏吊重物品与吊具、索具,必要时应在吊重物品与吊具、索具间加保护衬垫。

5.3、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1)新更换的钢丝绳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或者采用性能高于原绳的同规格的钢丝绳,钢丝绳的捻向应与卷筒绳槽螺旋方向一致。

2)新装或更换钢丝绳时,应注意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3)新装或更换钢丝绳时,截取钢丝绳应在截取处两端用细钢丝扎结牢固,防止切断后股松共散。

4)对运动的钢丝绳与机械某部位发生磨擦接触时,应在机械接触部位加适当保护措施,对于用于捆扎与吊载棱角货物时,应在钢丝绳与吊载物棱角之间加以保护,以防止钢丝绳因机械割伤而破断。

5)起升钢丝绳不准斜吊,以防止钢丝绳乱绳出现故障。

6)严禁超载起吊,且在起重机械上,安装超载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

7)在使用时应尽量避免突然的冲击振动。

8)应安装起升限位器,以防止过卷拉断钢丝绳。

9)所用的新钢丝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对于旧绳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的钢丝绳不得使用。

10)北京东方起重吊装搬运有限公司起重作业用钢丝绳应选用安全规程规定的多股钢丝绳。

11)钢丝绳严禁超负荷使用。

使用中要注意保护钢丝绳因滑轮偏角过大造成的损坏。

12)使用中,如果长度不够,可采用卸扣连接。

禁止其他方法实现

六.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发生紧急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或组长及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报告,亦可根据紧急事态情况直接报告地方相关救援机构。

同时立即向项目部应急组报告,并立即赶到现场。

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具体步骤按车间机械伤害车间应急预案实施。

2、应急资源配备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必须设置固定电话,应急组成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应急图,应以视觉方式向全体员工展示撤离路线、紧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关键设施的位置。

在大型吊装设备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

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禁止非该项目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备置救护车与其它医疗救助设备。

七.结束语

大型设备吊装方案,在我们公司已经比较成熟,但在我们车间并不普遍,我们必须不断地向兄弟单位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更好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大型设备吊装安全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迈进,是大有裨益的。

开展危险点的分析与预控,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控制和纠正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障工件吊装的安稳可靠,也是对产品质量的有力保障。

 

通用设备吊装方案(仅供参考)

目    录

一、概述

1.1、设备的结构特点

1.2、设备的工艺特点

二、设备吊装的基本参数

2.1、设备的几何尺寸

2.2、设备载荷计算

三、设备吊装受力分析

四  起重机和吊索具选用表

五  起重机和吊索具的安全使用

5.1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5.2吊索具的安全使用

5.3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六  吊装前安全技术检查

七、吊装作业的劳动组织

八、吊装作业

8.1、试吊

8.2、吊装作业

九、吊装作业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9.1吊装总指挥

9.2起重指挥人员

9.3起重机司机

9.4司索人员

9.5安全保卫人员

十、现场管理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

十二、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

十三、工程用规范标准

一、概述

简述本次吊装的基本情况。

1.1、设备的结构特点:

简要说明设备的主要结构特点,如外形尺寸、内外部结构、重量、重心位置、表面特征等。

1.2、设备的工艺特点:

简要说明设备的制造工艺、有无吊装特别要求。

二、设备吊装的基本参数

2.1.设备的几何尺寸:

直径:

Φ3473

总长度:

2745

设备壁厚度:

230

重心位置:

中心

设备绑扎吊点位置:

如图中180°对称两点

最大起吊高度:

1.2米

2.2.设备载荷计算:

设备本体重:

吊索具重量为:

计算载荷:

三、设备吊装受力分析

吊装各部位最大受力表

四、起重机和吊索具选用表

列出吊装所需起重机、吊具、索具及其他施工机具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

五、起重机和吊索具的安全使用

5.1、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1)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2)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每天作业前的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起重设备问题,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3)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

5.2、吊索具的安全使用

1)吊具、索具必须是专业厂按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检验、具有合格证和维护、保养说明书的产品。

2)制造吊具、索具用的材料及外购零部件,必须具有材质单、生产制造厂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

3)自制、改造、修复和新购置的吊具、索具,应在空载运行、试验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的试验载荷、试验方法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吊具与索具应与所吊运物品的种类、环境条件及具体要求相适应。

5)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各功能正常、完好时,再投入使用。

6)吊挂前,应确认重物上设置的起重吊挂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提升作业前应确认绑扎、吊挂是否可靠。

7)吊具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其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8)作业中不得损坏吊重物品与吊具、索具,必要时应在吊重物品与吊具、索具间加保护衬垫。

5.3、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1)新更换的钢丝绳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或者采用性能高于原绳的同规格的钢丝绳,钢丝绳的捻向应与卷筒绳槽螺旋方向一致。

2)新装或更换钢丝绳时,应注意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3)新装或更换钢丝绳时,截取钢丝绳应在截取处两端用细钢丝扎结牢固,防止切断后股松共散。

4)对运动的钢丝绳与机械某部位发生磨擦接触时,应在机械接触部位加适当保护措施,对于用于捆扎与吊载棱角货物时,应在钢丝绳与吊载物棱角之间加以保护,以防止钢丝绳因机械割伤而破断。

5)起升钢丝绳不准斜吊,以防止钢丝绳乱绳出现故障。

6)严禁超载起吊,且在起重机械上,安装超载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

7)在使用时应尽量避免突然的冲击振动。

8)应安装起升限位器,以防止过卷拉断钢丝绳。

9)所用的新钢丝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对于旧绳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的钢丝绳不得使用。

10)起重作业用钢丝绳应选用安全规程规定的多股钢丝绳。

11)钢丝绳严禁超负荷使用。

使用中要注意保护钢丝绳因滑轮偏角过大造成的损坏。

12)使用中,如果长度不够,可采用卸扣连接。

禁止其他方法实现接长。

13)钢丝绳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加润滑油,并进行全面检查。

六、吊装前安全技术检查

进行大型吊装作业前应逐级组织作业前的安全技术检查。

6.1、班组自检,主要内容应包括:

1)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2)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

3)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闲人进入的危险区域并派人看护。

4)检查吊具与吊索选择是否适当,质量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地点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它障碍物。

6.2、车间复检:

吊装准备工作完成后,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检。

6.3、联合检查:

在自检、复检合格后,由主管部门组织车间、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等相关方组织联合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1)吊装技术方案及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2)机具、索具的实际配合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见证。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4)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吊装现场是否平整。

5)机具、隐蔽工程(地锚、桅杆地基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

6)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安全用电和天气预报情况。

8)机具维修使用情况。

9)工作人员的分工、指挥人员指挥的资质和熟练程度。

10)其它方面的准备工作等。

6.4、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单位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6.5、主管部门负责对以上起重作业及相应级别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认。

6.6、吊装作业中,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七、吊装作业的劳动组织

为了保证吊装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成立设备吊装小组,严格岗位分工,其成员如下:

吊装小组总指挥:

吊装小组技术负责人:

起吊现场指挥:

现场负责人:

现场技术负责人:

安全监督:

八、吊装作业

8.1、试吊

1)试吊必须在一切工作准备完毕,并经检查无误后进行。

2)试吊在正式吊装前进行,在确认试吊成功后,方可开始正式吊装。

3)试吊中各岗位人员必须按正式吊装人员进入岗位,负正式吊装的责任。

4)试吊方法:

将设备吊高0.5米,使设备脱离除吊车以外的所有支点,停车5分钟对各受力部位进行检查。

然后将设备落下,再抬高1米进行同样的试验和检查。

重点是绑扎点的检查。

5)试吊作为实战演习,以熟悉联络方法及各岗位人员操作要点等。

8.2、吊装作业

1)在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

2)在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应尽量选用相同机种和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吊装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宜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75%;对于低矮设备或载荷分配相对固定的构件,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装时,起重机械所承载荷与额定起重能力的比例可适当增加;细长设备、构件水平吊运时,可按单台起重机械考虑所承载荷的比例。

3)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下垫好木板,支脚下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4)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5)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过0.5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6)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0.2~0.5米,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对于易摆动的物件,应拴溜绳控制。

7)利用工件本身的部件(如人孔、管口等)作为吊装受力点时,应对工件及零部件的强度进行计算,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8)未设吊耳的工件用捆扎法或其它兜系的方法捆绑时,应做到绳头抽出位置准确,捆绑处所垫防滑垫块坚硬结实,并有足够的强度和摩擦力。

9)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它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或埋置物体。

九、吊装作业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9.1、吊装总指挥:

1)负责整个吊装过程组织指挥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吊装小组。

2)必须熟悉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必须熟练的掌握指挥,准确地传递各种联络信号。

4)在起吊前,负责训练各岗位人员,以保证指挥,传递信号无误。

9.2、起重指挥人员:

1)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2)及时纠正吊装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

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构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4)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设备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6)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9.3、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

1)必须按指挥人员(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起重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3)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应停止进行起重操作。

4)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应远离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在停电后进行吊装作业。

5)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6)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严禁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禁止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7)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8)吊装完成后,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必须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9)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锚定住。

9.4、司索人员(起重工):

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2)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和吊装方案要求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并保证正确使用,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

3)吊物捆绑必须牢固,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捆绑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4)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5)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6)不得绑挂和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7)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杆、钩子辅助就位。

8)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9.5、安全保卫人员:

1)配带安全、保卫执勤袖章,维护吊装现场的秩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区域,吊装区域要设安全警戒线,以保证吊装安全进行。

2)配合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吊装前安全大检查,出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十、现场管理

吊装作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应加强现场作业管理,做到要尊重科学,搞好文明作业,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对现场的工机具、枕木和其他材料要堆放整齐,小型工具要入库保管,大型工机具不能入库者,应采取防雨措施。

2、在吊装前对现场进行一次大清理。

3、清除吊装现场内的影响吊装的一切设施和障碍物,对换热器滑行的道路要填平、夯实,垫好枕木。

4、吊装现场应用绳子将吊装区围好,安全区界线处设好警卫人员。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

1、起重指挥人员、起重工、司索人员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操作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2、凡参加吊装的作业人员都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并听从指挥,统一行动,确保设备吊装的安全可靠。

3、吊装指挥人员,必须选择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有吊装指挥能力的起重人员担任。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应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执行。

4、起吊前,吊装人员必须详细检查被吊设备捆绑是否牢固,是否找准重心。

5、吊装设备时,在作业范围内应设警戒线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在吊装设备时,施工人员不得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

6、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在垂直平面内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7、吊装前,应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雨、雪天气或风速大于10.8米/秒时,不得进行室外吊装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20℃吊装时,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应具备与气候相适应的低温性能。

8、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9、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10、拖拉绳跨过带电线路距离保持2米以上,严禁与电线接触,以防止发生事故。

11、其它注意事项均按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关章节执行。

12、经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⑴手动倒链: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

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⑵手搬葫芦: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⑶千斤顶: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

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

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十二、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

按照公司QJ/HSE0301-2006《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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