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经典最详细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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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经典最详细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7#、8#、9#楼和相应地下室部分的施工现场现状乙方己完全了解,以及(以6#楼之间双柱为分界线)的泰山绿谷7#、8#、9#楼和相应地下室部分消防工程施工图纸(经甲方签字认可)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的相关图纸为施工范围,工作内容为:
1)与泵房连接、与消防控制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以及乙方控制柜的电源由乙方自总配电室自行接入,消防增压稳压系统,消防高位水箱系统(乙方须将原4号楼楼顶高位水箱系统移至9号楼楼顶,水箱安装工作由乙方完成)。
(必须满足消防验收)
2)消火栓系统:
7#、8#、9#、楼及相应地下室部分的室内消火栓系统。
3)喷淋系统:
7#、8#、9#、楼及相应地下室部分的自动喷淋系统
4)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消防电梯电源末端切换接入。
6)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7)消防图纸中(图纸末注明处和图纸不全处依据消防规范、会审纪要和变更核定进行洞口防火卷帘设置)所有地下出入洞口和分区洞口均需安装防火卷帘设备及电源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8)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9)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0)专变配电室及其它功能室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
(设计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所有设计施工费用含总价内,不在进行费用增减计算)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所有图纸上标明的通风工程工作作内容。
上述1~11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4.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与此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含税总包干价):
万元整,该价格不因市场、政策、图纸及技术变更的原因而进行调整。
三、工期
楼开工日期为年7月15日开工,年11月15日前施工完毕,年12月30日前完成楼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四:
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地下室标高为3.6米层高的部分,要求施工时风管至梁底距离不大于10公分,另外施工时所有消防管网需安装在风管上部,此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2.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3.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贰年时间。
五、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其材料及设备检验检测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材料设备采用乙方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六、工程价款支付
1、乙方全部主材料进场后甲方付万元整,主楼主管安装完成通风风管制作完成后甲方支付万元整。
2.7#、8#、9#工程进度达到100%,甲方支付万元整。
3.所有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出据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乙方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50万元整.
3.剩余万元工程款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价格按甲方售楼部当时的标价为结算依据。
4.余款万元整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
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7.甲方向乙方付款和办理购买房屋手续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和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七、现场签证与结算
1.现场签证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发生的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五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2.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2)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3)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
电子版图纸。
2)开工前3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3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保证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5)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用电用水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3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5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
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7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9)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乙方负责对甲方小区物业公司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能够操作监控设备,并完成设备移交工作。
九、施工安全
双方约定所有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全责,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十、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
甲方接通知后1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单项工程竣工前3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3天内验收完毕。
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7天由乙方负责牵头以甲方名义向市消防部门申请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消防验收合格证下发日期为竣工日期。
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在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办理完成消防合格意见书下发,如若延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天的罚款处理。
5.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6.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甲方按图施工,乙方负责督促甲方,现有施工房屋乙方完全了解情况,乙方不能以此为借口拖延竣工验收时间。
7.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4份。
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十一、工程变更
1.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费用不在另行增减。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消防合格意见书的办理,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1000元/天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延期交房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乙方承诺书、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1000元/次。
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十三、其他约定条款
1.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2.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挂表向总承包单位缴纳相关费用,乙方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不超过合同总价2%的配合费。
4.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经甲方提出改善要求,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3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5、乙方对甲方现场情况均己了解,同意对甲方提出的工程验收中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承诺,作为合同附件,此承诺书与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
本合同及其附件、乙方承诺书、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