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情况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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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情况总结

全市法院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情况总结

  全省政法机关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会议精神和决策安排部署,把有效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人民法院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积极主动接访,做信访人的工作,真情实意为民解忧困,使一大批疑难复杂和历史遗留的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为实现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省、市政法委和省高院向全市法院交办及自排的40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经得到有效化解,全部息诉罢访,息诉罢访率达到100%。

其中,信访人书面保证息诉罢访的15件,占总数的37.5%;省院批准终结的23件,占总数的57.5%;其他方式办结2件,占总数的5%。

特别是省、市政法委重点督办的15件涉案时间长、办理难度大的信访案件提前一个半月全部办结和息诉罢访。

  

  省、市政法委重点督办的15件案件的办理情况  

  1、省委政法委重点督办的9案全部息诉罢访,息诉罢访率达到了100%。

其中信访人书面保证息诉罢访的3件,占督办总数的33.3%;省院批准终结的5件,占督办总数的55.6%;其他方式办结1件,占督办总数的11.1%。

  

  2、市委政法委重点督办的6案全部息诉罢访,息诉罢访率达到了100%。

其中,信访人书面保证息诉罢访的4件,占督办总数的66.7%;省院批准终结2件,占督办总数的33.3%。

  

  自排的25件案件的办理情况  

  25件案件全部息诉罢访,息诉罢访率达到了100%。

其中,信访人书面保证息诉罢访8件,占交办及自排总数的32%;省高院批准终结16件,占交办及自排总数的64%;其他方式办结1件,占交办及自排总数的4%。

  

  二、主要特点和做法  

  市中级法院针对上级交办涉诉信访积案数量多、难度大、任务重的情况,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案件和对重信重访案件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了“四个必须”:

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积案化解工作;必须以多层次、多方法解决问题;必须以强化工作责任,领导带头包案解决问题为主;必须以提高案件质量,从源头减少信访案件为着力点。

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化解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3月1日 ,全省政法机关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中院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行研究安排。

 3月9日 ,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暨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电视电话会议之后,中院按照省、市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于 3月15日 召开全市法院开展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了《全市法院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方案》,对全市法院开展“清积”工作的任务目标、方法步骤、领导包案、责任查究等作了具体安排。

之后,两级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按照年初的信访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大了对上级交办和自行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办理力度,确保了“清积”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中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方维军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和审委会专职委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负责“清积”工作。

各县人民法院也成立了相应机构。

三是创新机制,确保质量。

为确保化解积案工作质量和效率,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市中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审查合议庭,从各业务庭室抽调4名业务骨干和素质较高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由一名副院长负责,对排查确定出的已经三级终结,信访人未息诉罢访的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审查,提出终结建议,再经审判委员会审查决定,由中院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批后,报请省高院予以终结。

终结审查合议庭依法履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及时上报,使报请终结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

上报终结案件23件,批准终结23件,确保了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任务的质量。

四是全面摸排,明确范围。

从3月初至3月底,全市法院全力开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对XX年全市法院开展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以来,中央、省上历次交办和自行排查清理,至今没有息诉罢访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了仔细排查。

排查中,将信访案件的排查初始时间延伸至“文革”中后期形成的历史案件,将排查的重点放在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制、劳务纠纷等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积案和重信重访案件上,经“拉网式”排查,共清理出“文革”中后期至今未息诉罢访的各类涉诉信访案件40件。

近年来困扰全市法院的信访老案、难案、缠访缠诉案基本排查清楚,做到了摸排准、底数清、情况明。

  

  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逐一攻克重点疑难复杂积案。

一是建立台帐,明确责任。

我们对排查出的40件涉诉信访积案逐案建立了工作台帐和案情档案,按照“四定四包”的要求确定了包案领导、责任庭室和案件承办人,下发《工作包案责任分解表》将案件逐一进行了分解落实,并及时将任务落实情况向市委政法委和省高院作了专题报告。

二是领导包案,切实解决问题。

清理化解的信访积案一律实行领导包案,中院和各县人民法院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包案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案件承办人是具体责任人。

要求“一把手”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包办案件,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督促检查,其他包案领导要对所包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做到亲自接访、亲自协调、亲自办案。

中院院长方维军克服工作繁忙,日常事务缠身等情况,带头包案处理了一起中央政法委交办的因家庭琐事引发的夫妻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件,他认真了解案情,详细听取汇报,同合议庭一起研究审理方案,帮助办案人员理清思路,并亲自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夫妻双方握手言和。

同时,针对信访人“一把手能解决问题”的心理需求,他第一个在今年的院长接待日开门接访,逐一倾听信访人的诉求,当场解决问题,使接访的9起信访案件当事人满意而归。

中院其他院领导也以身作则,对所包案件认真进行处理化解,都圆满完成了所包案件清理化解任务。

三是注重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涉诉信访。

在审判工作中重视和加强诉讼调解,认真做判后释疑和初访答疑工作,狠抓执行和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帮助解决信访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一批重点信访案件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今年1-11份,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

其中,上诉件,上诉率仅为%;申请再审案件件,申请再审率仅为%;执行件,执行标的万元,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有效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

四是建立健全和规范信访制度。

建立和完善了涉诉信访案件通报制度、信访案件报告制度、信访听证制度、信访案件息诉制度、信访案件“双向规范”及信访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信访工作。

五是将队伍建设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

全市法院始终将抓班子、带队伍作为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主线,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特别是在信访队伍建设上,把做群众工作有思路、解决纠纷有办法、说理释法有水平、思想疏导有耐心的同志充实到工作第一线,从信访力量上确保了涉诉信访案件“四个100%”目标的实现。

同时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端正干警工作作风,实现从审判结案型向服务延伸型的转变,敞开大门、贴近群众、融通感情、认真接访,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院干警的投诉和信访大大减少,在处理问题的主体上确保了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公开、公信。

  

  强化督查指导,加大对重点案件和重点部门的督查力度。

一是实行院领导分片包县制度。

为加强对重点信访区域、重点信访案件的督导力度,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建立了院领导包片、包县法院指导开展“清积”工作制度,中院四名副院长分别与四个基层法院“挂钩结对”,对所包县法院领导包案是否真正落实;重点案件是否依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暂行办法》进行了公开听证;无理缠访、闹访行为是否得到依法处理;已报息诉罢访和终结案件是否进行了回访,困难当事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信访人是否得到了司法救助,信访诉求是否得到彻底解决等工作开展重点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息诉率低的单位实行蹲点督办,对办理进度达不到要求或工作不得力的限期整改,对疑难信访案件给予法律和政策的指导,切实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实行案件跟踪督办催办制度。

清理化解过程中,两级法院包案领导全面了解和掌握所包案件案情,制定具体处理方案,排定时间进度表,全程进行跟踪督办;中院通过召开会议、发函催办、电话询问、责成办案人员汇报等方式进行催办和督办。

特别是市中院分管领导和清理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多次到省高院相关庭室进行协调和催办,保证了申诉复查案件和终结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

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和排名制度。

“清积”工作开始后,中院“清积”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两级法院开展工作情况,实行月通报和排名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办理力度不大,案件处理不彻底的法院、包案领导、办案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进展快,措施得力,案件处理彻底,完成任务好的法院、包案领导、办案人员进行通报表扬,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韵东 9月22日 督查法院“清积”工作后,为加快办案节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十一过后进一步实行了周通报和排名制度,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清积”工作期间,书面向两级法院发通报10余份。

四是将涉诉信访工作纳入绩效综合考评。

中院党组决定,对这次工作成绩优异和突出的法院、部门和个人在年终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涉诉信访事件或没有完成的确定目标的,单位取消先进候选资格,个人取消年底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年终奖励工资,后果特别严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承办人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一把手”或部门、庭负责人要向中院党组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承办人要做出书面检查;未按照实施方案完成目标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注重实效,切实解决信访人的生产生活问题。

一是释法说理,把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始终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省委政法委重点督办的刘涛年信访案件,牵扯政府部门,执行标的大,历时时间长,是多年执行未果遗留的老大难案件,也是“清积”工作中摸排出的疑难复杂的重点案件之一。

清理化解工作一开始,包案单位凉州区法院就积极争取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两级法院办案人员多次同被执行人协调沟通,反复做刘涛年的思想疏导工作,组织双方清理债权债务,使刘涛年深受感动,书面保证息诉罢访。

古浪县法院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做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包案化解的5案中,4件案件的当事人书面保证息诉罢访,占所包案件总数的80%。

天祝县法院虽然包案化解的只有1件,但他们早动手,早安排,切实解决该案信访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信访人在“清积”工作开展之初就书面保证息诉罢访。

经过两级法院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释法说理,40件案件中当事人写了书面息诉罢访保证的就有15件,占总数的37.5%。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信访人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因生产生活困难,是信访人反复上访、缠访闹访的原因之一。

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是化解信访积案的有效手段。

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张梅香因执行不能引起的信访案件,虽然执行标的只有1.5万,被执行人亦无执行能力,但信访人张梅香因家庭困难就是不放弃执行,而且到处进行申诉上访。

民勤县法院院长吴一凡了解情况后,亲自做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办案人员前后十余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执行,均无功而返。

为解决信访人的诉求,在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的情况下,院里想方设法垫支执行款1.5万,执行人员驱车上百公里连夜将款送到信访人张梅香家中,张梅香深受感动,当场书面保证息诉罢访。

近几年,中院在办公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以司法救助形式给信访人垫付、支付款项达40余万元。

清理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活动中,两级法院垫付、支付款项达10余万元。

从根本上帮助解决了信访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有错必纠,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的评查工作。

按照省市政法委委督导组的要求,两级法院从各相关业务庭室抽调精兵强将开展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查工作。

评查中,严格按照“对于信访案件原一、二审、再审过程中确有明显错误而引发当事人信访的,如案件主办人已主动纠错、达成信访人谅解的,原则上可不予追究责任;对枉法裁判,有错不纠、一错再错,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案件主办人和原合议庭负责人,一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的要求开展评查工作。

经认真对40件涉诉信访积案涉及的69件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及复查案件评查,认定达到一类案件标准的52件,占总数的75.4%。

二类案件15件,占总数的21.7%。

三类案件2件,占总数的2.9%。

评查后,对实体、程序及卷宗中中存在的瑕疵问题通报全市法院限期整改。

对确有明显错误而引发当事人信访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69件涉诉评查案件中,两级法院追究办案人员行政责任2件,占评查总数的2.9%。

王以鼎要求确认凉州区法院违法保全信访案件,前后历时12年,王以鼎及其家人进京上访5次,赴省来市多次,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省高院、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和各级领导多次批转,均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去年下半年,中院安排专人复查此案,查清案件事实后,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专题报告省高院请求撤销省高院和中院对凉州区法院保全行为不予确认违法的裁定。

今年“清积”工作开始后,院党组多次派主管院领导和办案人员到省高院汇报案情,督促办理。

经认真审查,省高院依法撤销了两级法院的错误裁定,发回重审,彻底纠正了这起错案,信访人王以鼎书面保证息诉罢访。

中院和凉州区法院分别对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和通报批评等处分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长效机制,继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做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和息诉罢访工作,解决处理好每一起涉诉信访案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重视和加强诉讼调解及案后执行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涉诉信访,实行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工作机制,继续搞好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制定案件评查工作实施细则,使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落实涉诉信访责任追究制,把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绩效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和执法质量考评体系,纳入干警执法档案,纳入干部提拔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办案质量。

确保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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