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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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2015年全县消防工作意见》保消委【2015】01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大力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处办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熊正柱
副组长:
张继飞、王官菊、余道旺、蔡东华、安世怀、郑清国、杨凡。
成员:
王发运、付勇、周其华、王厚余、倪文明、陈娟、张德华、张可、李敬军、王官权、彭光普、游书婷、柳其林、吕江洲、郝永茂、楮兴梅、陈耀平、杨小军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清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年度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任务:
1、落实班教室、学生公寓、微机室、档案室、图书室、食堂、超市保卫处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
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班级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
学校每学期组织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
3、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补充配置相关消防器材并加强维护制度,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学校要针对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4月:
1、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2、召开动员会,布置消防安全有关工作,明确有关责任;3、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4、利用晚点、班会、黑板报、安全教育课等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5、学校组织全面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月:
1、利用“5.12”防灾减灾纪念日组织应急疏散逃生演练;2、各处室自查责任区消防隐患。
学生寝室由政教处、宿管老师自查,3、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分工作岗位。
(附表)
6月--7月:
1、坚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责任区;2、学校组织全面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9月:
1、学校组织全面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对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0月:
1、开展安全法纪教育讲座,宣讲消防安全知识;2、利用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1月:
1、利用“11.9”消防日组织应急疏散逃生演练;2、学校组织全面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2月-元月:
1、坚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责任区;2、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办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
年底要对消防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
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各处办、班级,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处办、班级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
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并要将各责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附件一:
消防安全责任区及负责人
附件二: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附件三:
保康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附件四:
保康县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关于成立学校志愿消防组织的通知
保康县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2015年4月15日
附件一:
消防安全责任区及负责人
教室:
各班班主任(责任处室:
政教处)
学生公寓:
男宿舍:
王永海、徐德强;女宿舍:
姚晓燕、付可丽。
(责任处室:
政教处)
图书室:
周兴富(责任处室:
办公室)
微机室:
杨兆成(责任处室:
教务处)
档案室:
万辉(责任处室:
办公室)
学生食堂:
(责任处室:
总务处)
超市:
周春堂(责任处室:
总务处)
保卫处:
鲁佳润、吴成华(责任处室:
政教处)
附件二: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全校教职员工及校内从业人员。
第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处室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第四条 处室及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9、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11、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
12、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3、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五条 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计算机室、图书室、档案室等应加防火巡查。
第六条 学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第七条 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火灾隐患。
消防志愿者可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工作。
第八条 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第九条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十条 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二条 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学校应建立志愿消防组织。
第十三条 学校实验室、计算机室应将预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事故附近的人员立即电话通知单位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人员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引导学生疏散。
第十五条 接到报警信号后,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前去确认。
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校领导汇报,并立即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
第十六条 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保持通讯和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学生疏散;
4、安全防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阻止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5、后勤组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第十七条 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十八条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第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
3、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第二十条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4、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电子屏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在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保康县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2015年4月15日
附件三:
保康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保康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任务
(一)、成立以校长、处办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熊正柱
副组长:
张继飞、王官菊、余道旺、蔡东华、安世怀、郑清国、杨凡。
成员:
王发运、付勇、周其华、王厚余、倪文明、陈娟、张德华、张可、李敬军、王官权、彭光普、游书婷、柳其林、吕江洲、郝永茂、楮兴梅、陈耀平、杨小军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清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年度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成立消防应急救援活动小组:
活动小组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开展工作,并按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1、灭火行动组。
组长:
郑清国,副组长:
王发运,成员:
李敬军、王官权、陈耀平、王治林、吴成华、苏兆虎、唐勇、王永海、徐德强。
负责利用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扑救火灾,发生火情时能迅速赶赴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进行救火,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2、疏散引导组。
组长:
杨凡,副组长:
周其华,成员:
付勇、郝永茂、柳其林、吕江洲、鲁佳润、胡斌、董修凤、张群英、姚晓燕、付可丽。
负责组织人员沿疏散通道向外疏散,再组织物资疏散。
同时为即将前来增援的消防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有利地形,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
组长:
余道旺,副组长:
陈娟,成员:
张可、张德华、彭光普、游舒婷。
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络和信息报告。
主要是利用喇叭、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当好灭火救急领导小组的“眼睛”、“耳朵”。
力争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健的地方,确保灭火指挥机关通讯联络畅通,指挥正确及时。
4、安全救护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
张继飞,副组长:
王厚余,成员:
杨小军、倪文明、楮新梅、杨志刚、余艳艳、孟凡康。
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根据要求派车辆,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二、组织程序
1、演练或火灾发生后,由通讯联络组迅速向“119”火警台报警和向单位领导报告,做到正确报警,讲请起火单位、地址、燃烧性质,并到路口接引消防车。
2、灭火行动组立即启用单位内部消防灭火器材,利用干粉灭火器和水进行扑灭,救护被困人员。
3、疏散引导利用喊话、手势和按警铃等方法,指挥人员沿疏散通道向外疏散,确保安全。
4、安全救护组对现场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对伤势严重的及时向“120”急救中心呼救。
三、要求
1、单位人员严肃认真,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的熟练和掌握。
2、各小组人员应按各自分工认真负责,组织各组人员的预案进行熟悉和掌握。
3、演练或火灾处置中严密组织,协同作战。
保康县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四:
保康县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关于成立学校志愿消防组织的通知
保康县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关于成立学校志愿消防组织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全体师生抵御火灾事故的应对能力。
本着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在我校成立志愿消防队。
一、组织成员
队长:
熊正柱
副队长:
张继飞、王官菊、蔡东华、郑清国、杨凡、余道旺、安世怀
组员:
王发运、付勇、周其华、王厚余、倪文明、陈娟、张德华、张可、李敬军、王官权、郝永茂、楮新梅、陈耀平、柳其林、吕江洲、彭光普、游舒婷、杨小军、吴成华、鲁佳润、王治林、胡斌、王永海、、徐德强、姚晓燕、付可丽、唐勇、苏兆虎、董修凤、张群英、杨志刚、余艳艳、孟凡康。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
3、负责本单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4、负责本单位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以及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工作。
5、在本单位、本区域定期开展消防教育训练。
6、参加本单位、本区域初期火灾扑救和协助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灭火灾。
三、志愿消防队装备配备
1、配备消防水带10盘、防铁锹10把、消防水桶20个、灭火器20具。
2、确保每位队员有一套训练服或战斗服。
3、配足消防照明灯等专用工具。
保康县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