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图电气专业组对如何执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意见共5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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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审图电气专业组对如何执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意见共50页
上海市审图电气专业组对如何执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19的意见
教师范读的是阅读教学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我常采用范读,让幼儿学习、模仿。
如领读,我读一句,让幼儿读一句,边读边记;第二通读,我大声读,我大声读,幼儿小声读,边学边仿;第三赏读,我借用录好配朗读磁带,一边放录音,一边幼儿反复倾听,在反复倾听中体验、品味。
上海市审图电气专业组对如何执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19的几点意见
其实,任何一门学科都离不开死记硬背,关键是记忆有技巧,“死记”之后会“活用”。
不记住那些基础知识,怎么会向高层次进军?
尤其是语文学科涉猎的范围很广,要真正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单靠分析文章的写作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基础知识抓起,每天挤一点时间让学生“死记”名篇佳句、名言警句,以及丰富的词语、新颖的材料等。
这样,就会在有限的时间、空间里给学生的脑海里注入无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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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保护导体protectiveconductor(PE)为了安全目的,如电击防护而设置的导体。
一般说来,“教师”概念之形成经历了十分漫长的历史。
杨士勋(唐初学者,四门博士)《春秋谷梁传疏》曰:
“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
这儿的“师资”,其实就是先秦而后历代对教师的别称之一。
《韩非子》也有云:
“今有不才之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其“师长”当然也指教师。
这儿的“师资”和“师长”可称为“教师”概念的雏形,但仍说不上是名副其实的“教师”,因为“教师”必须要有明确的传授知识的对象和本身明确的职责。
意见: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的附录一“名字解释”:
保护线(PE线)—为防电击用来与下列任一部分作电气连接的导线:
1外露可导电部分;
2装置外可导电部分;
3总接地线或总等电位联结端子;
4接地极;
5电源接地点或人工中性点。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9第2.0.9条:
保护导体(PE)
为防电击危险而与下列部件作电气连接的一种导体:
1裸露导电部件;
2外可导电部件;
3主接地端子;
4接地极(接地装置);
5电源接地点或人为的中性点。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54部分: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GB16895.3-2019/IEC60364-5-54:
2019:
541.3.4保护导体protectiveconductor为安全目的(如电击防护)而设置的导体。
541.3.5保护联结导体protectivebondingconductor为保护性等电位联结而设置的保护导体。
541.3.6接地导体earthingconductor在系统或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接地极之间提供导电通路或部分导电通路的导体。
可根据《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54部分: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GB16895.3-2019/IEC60364-5-54:
2019来定义:
保护导体protectiveconductor为安全目的(如电击防护)而设置的导体;
保护联结导体protectivebondingconductor为保护性等电位联结而设置的保护导体;
接地导体earthingconductor在系统或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接地极之间提供导电通路或部分导电通路的导体。
保护导体(一般称之为PE线):
为了安全目的将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与电气装置的接地母排相连接的回路导体,它通常紧靠相线敷设,使接地故障回路具有较小的阻抗,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将传送接地故障电流返回电源,该导体应能满足故障电流的动、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
在建筑物强电竖井内敷设的电缆若均采用4芯电缆(即电缆不带PE芯),同时在竖井内设置总PE母排(铜母排或镀锌扁钢),则其截面应按最大回路电缆的相导体的截面对应值选择,应与配电干线敷设在同一桥架内并靠近敷设(李意见加注:
一般情况下,竖井内、电缆桥架上设置的镀锌扁钢不太可能满足PE母排的技术要求)。
电气设备:
由制造厂生产的用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的设备。
例如旋转电机、变压器、保护电器、开关电器、测量仪表、敷线设备、用电器具等。
电气装置:
为某一用途将若干特性互相配合的电气设备在现场用电气线路组合在一起的一个组合整体,IEC称之为电气装置。
例如在一个住宅楼内将配电箱、开关、插座等用电气线路组合在一起,使住户安全方便地使用电能,这一组合整体即为住宅电气装置。
建筑物内可包含若干用途不同的电气装置,例如由降压变压器特低电压回路和灯具组成的特低电压照明装置,由接地极、接地线、接地母线组成的接地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极组成的防雷装置等。
它是指在现场施工安装的组合整体,并非在工厂生产的产品。
例如配电用的箱、盘、柜,它们不是配电装置,而是成套设备。
3.2.2:
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附录A……
表3-1序号14 商场、超市 大型商场及超市的空调负荷为二级负荷。
表3-1序号24 一类高层建筑 走道照明为一级负荷。
表3-1序号25 二类高层建筑 主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用电为二级负荷。
表3-1序号20 II、III类汽车库和I类修车库、机械停车设备及采用升降体作为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为二级负荷。
意见:
一般大型商场、超市的空调负荷占整个工程用电负荷可高达50%左右(空调机组包括配套的诸如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等等),将空调负荷全部定为二级负荷要求过高(必须考虑一台变压器出故障,其他变压器带全部一、二级负荷,则变压器总容量及备用电源的容量要选得比较大才行)。
按规范编制者将大型商场、超市的一般照明从一级负荷降为二级负荷的规范编制精神,可将必须维持的最低要求的空调工况(比正常夏季空调温度高几度、比正常冬季空调温度低几度的最低工况)所需那一部分空调负荷及保证食品等商品质量的冷冻等设备的负荷作为二级负荷,而不需将全部空调负荷作为二级负荷。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19年版)第9.2.1条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上海地区一、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公共照明灯电源由公共照明配电箱供电,其负荷等级已与消防应急照明负荷相同(一类高层住宅为一级负荷,二类高层住宅为二级负荷)。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9.0.1.1条文规定:
I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市消防局一贯的态度是:
应按相关的国家防火设计规范执行。
因此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应仍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按消防设备的配电要求实施)。
3.6.2:
10(6)kV及以下无功补偿宜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补偿,且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
高压侧的功率因数指标,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意见:
该条文《注释》:
现行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规定,100KVA及以上的10KV供电的电力用户在用户高峰负荷时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5;其他电力用户不宜低于0.90。
上海市《供电营业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客户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至少达到下列水平:
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客户,功率因数为0.9;
其他电力客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
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在尚无上海市电力公司新的《供电营业细则》出台之前,仍按已有的《供电营业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3.6.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手动投切的无功补偿装置;
1补偿低压基本无功功率的电容器组;
2常年稳定的无功功率;
3经常投入运行的变压器或配、变电所内投切次数较少的10KV电容器组。
3.6.5: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1避免过补偿,增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在经济上合理时;
2避免在轻载时电压过高,而增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在经济上合理时;
3应满足在所有负荷情况下都能保持电压水平基本稳定,只有装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才能达到要求时。
意见:
仍按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实施:
客户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
在提高用户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按功率因数自动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的倒送。
4.4.11:
当10(6)KV的开关设备选用真空断路器时,应设置浪涌保护器。
意见:
该条文《注释》:
真空断路器因其开距短、动作快,易产生开关过电压。
此过电压对两端设备的危害是十分显著的。
条文中规定真空断路器,应设置浪涌保护器。
目前,市场上真空断路器有的具有浪涌吸收功能,也有不具有的。
按条文的《注释》,可依据真空断路器的技术条件,例如具有浪涌吸收功能的或具有低过电压特性的(例如日本几家公司已开发出低过电压的真空断路器,它不需设置过电压吸收装置,采用新开发的触头材料,将过电压限制在通常的十分之一)已满足要求的真空断路器可不设置浪涌保护器,而不具有浪涌吸收功能的真空断路器应设置浪涌保护器。
4.9.2:
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通向相邻的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配变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配变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意见:
首先应补充规定:
上述的条文仅适用于非油浸式电力变压器、非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非多油开关的配变电所。
采用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的配变电所尚应满足防火规范的相应其他规定。
李意见:
上述的条文(防火门规定)不管油浸式、非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是否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是否多油开关的配变电所,均存在原则性问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第5.2.7条规定: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第5.2.3条规定:
防火墙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9第7.2.5条规定: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隔墙上的门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第7.1.5条规定:
防火墙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5.1.10条规定: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相邻部位分隔。
第5.2.6条规定:
防火墙或防火分隔墙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门。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第8.3.2条4款规定:
配变电所直通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柴油发电机间与变电所(不设置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的变电所)的火灾危险程度是相当的。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第8.3.3条并未规定柴油发电机间直通户外的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因此上述配变电所直通户外的门可采用常规的配变电所钢门。
根据上述规范精神,可按下述要求实施;
1处于防火墙的变电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处于高层民用建筑内,通向其他相邻部位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处于非高层建筑内,通向其他相邻部位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4处于地下民用建筑内,通向其他相邻部位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配变电所内如无可燃性设备,又为一个防火分区,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可为非燃烧材料制作的普通门。
6变电所直通户外的门可采用配变电所用的钢门。
4.9.8: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应装锁。
相邻配电室之间设门时,门应向低电压配电室开启。
意见: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6.2.2条规定: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第8.3.2条3款规定:
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防火门(条文说明:
配变电所内如无可燃性设备,又为一个防火分区,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可为非燃烧材料制作的普通门。
)
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内一般均采用非油浸式电力变压器、非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非多油开关的设备,内部相通的门为非燃烧材料制作的可双向开启的门(李意见:
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双向弹簧门)。
当配变电所不是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其隔墙为防火墙或防火隔墙,则该分隔墙上的门须采用防火门。
防火门只能单向开启,该门应向低电压配电室开启。
李意见:
采用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时,此变压器室若与低压配电室相通,则应采用防火墙分隔,该防火墙上的门须采用甲级防火门,且应向低电压配电室开启;当配变电所不是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应采用防火墙分隔,该防火墙上的门须采用甲级防火门,且该门应向低电压配电室开启。
注意不是防火隔墙而是防火墙。
6.1.9:
发电机组的中性点工作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中性点工作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只有单台机组时,发电机中性点应直接接地,机组的接地形式宜与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一致。
2)当两台机组并列运行时,机组中性点应经刀开关接地;当两台机组的中性点导体存在环流时,应只将其中一台发电机的中性点接地;
3)当两台机组并列运行时,两台机组的中性点可经限流电抗器接地。
意见:
柴油发电机低压供电系统可采用不同于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制式,即可采用TT、TN或IT接地制式。
尤其是对高等级要求的建筑消防电气等重要负荷,非但不应禁用IT接地系统,而且还可予以推广。
因此应补充规定为:
当发电机采用IT接地制式时,中性点不接地。
当发电机采用TN、TT接地制式时,发电机的中性点需接地,其中性点接地的方式应符合6.1.9条的规定。
7.1.4: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由市电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电源的受电端设置具有隔离作用和保护作用的电器。
4由本单位配变电所引入的专用回路,在受电端可装设不带保护的开关电器;对于树干式供电系统的配电回路,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电器。
意见:
由市电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电源的受电端设置具有隔离作用和保护作用的电器。
由本单位配变电所引入的专用回路,在受电端可装设不带保护的但具有隔离作用的开关电器;对于树干式供电系统的配电回路,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具有隔离作用的带保护的开关电器。
7.2.1:
多层公共建筑及住宅的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
7.2.2:
高层公共建筑及住宅的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层公共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应将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分别自成系统;
意见:
条文《注释》,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应满足计量、维护管理、供电安全及可靠性的要求,应将照明与电力分成不同的配电系统;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设施的配电系统应自成体系。
根据上海市的情况需补充说明:
除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第12.4.2条6款及第12.5.3条规定的:
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客梯电源可由同一双电源末端自切箱引出,应急照明可直接接入本层公共照明回路;以及(经上海市消防局认可)独立设置的消防泵与生活水泵的水泵房可设置共用的双电源以外,一般情况下应按上述规定分别自成系统。
室内空调柜机、挂机或风机盘管、排风扇等室内小型空调、通风设备可由照明配电箱回路供电【注:
当空调末端设备(包括全空气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区域的排风机组、风机盘管和分体式空调器),作为空调用电的一个分项能耗一部分或一个子项时,根据计量配置的要求,将空调末端设备的配电系统纳入空调配电系统中】。
消防泵房、防排烟风机等机房的应急照明可由本机房的消防泵、防排烟风机的双电源自切箱专用回路供电(李意见加注:
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采用这种方式,以设置专门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为宜,不然大容量的消防泵、防排烟风机的ATSE双电源自切箱内C65N等微型断路器的分断能力可能会引发一些问题)。
7.3.4:
EVL系统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SELV回路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且无分支回路时,其线路的短路保护与过负荷保护,可由变压器一次侧的保护电器完成。
2当具有两个及以上回路SELV分支回路时,每一个分支回路的首端应设置保护电器。
意见:
SELV回路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且无分支回路时,当其变压器一次侧的保护电器能满足二次侧线路的短路保护与过负荷保护时,其二次侧可不设保护电器。
当具有两个及以上回路SELV分支回路时,每一个分支回路的首端应设置保护电器。
7.4.4:
电线、电缆在不同敷设方式时,其载流量的校正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回路或多根多芯电缆成束敷设的载流量校正系数应符合表7.4.4-1的规定。
表7.4.4-1 多回路或多根多芯电缆成束敷设的校正系数
项
目
排列(电缆互相接触)
回路数或多芯电缆数
1
2
3
4
5
6
7
8
9
12
16
20
1
嵌入式或封闭式成束敷设在空气中的一个表面上
1.00
0.80
0.70
0.65
0.60
0.57
0.54
0.52
0.50
0.45
0.41
0.38
2
单层敷设在墙、地板或无孔托盘上
1.00
0.85
0.79
0.75
0.73
0.72
0.72
0.71
0.70
多于9个回路或9根多芯电缆不再减小校正系数。
3
单层直接固定在木质顶棚下
0.95
0.81
0.72
0.68
0.66
0.64
0.63
0.62
0.61
4
单层敷设在水平或垂直的有孔托盘上
1.00
0.88
0.82
0.77
0.75
0.73
0.73
0.72
0.72
5
单层敷设在梯架或夹板上
1.00
0.87
0.82
0.80
0.80
0.79
0.79
0.78
0.78
注1适用于尺寸和负荷相同的电缆束。
2相邻电缆水平间距超过2倍电缆外径时,可不校正。
3下列情况可使用同一系数:
——由2根或3根单芯电缆组成的电缆束;
——多芯电缆。
4当系统中同时有2芯和3芯电缆时,应以电缆总数作为回路数,2芯电缆应作为两根带负荷导体,3芯电缆应作为3根带负荷导体查取表中相应系数。
5当电缆束中含有n根单芯电缆时,可作为n/2回路(2根负荷导体回路)或n/3回路(3根导体回路)。
《注释》第1款:
多回路或多根多芯电缆成束敷设的载流量校正系数。
1电缆束的校正系数适用于具有相同最高运行温度的绝缘导体或电缆束;
2含有不同允许最高运行温度的绝缘导体或电缆束,束中所有绝缘导体或电缆束的载流量应根据其中允许最高运行温度最低的那根电缆的温度来选择,并用适当的电缆束校正系数校正;
3假如一根绝缘导体或电缆束预计负荷电流不超过它成束的电缆敷设时的额定电流的30%,在计算束中其他电缆的校正系数时,此电缆可忽略不计。
意见:
电线电缆的长期类型负荷的额定载流量应以2019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布线系统载流量》GB/T16895.15-2019的国家标准为准。
当电缆桥架或线槽中敷设的相邻电缆水平间距超过2倍电缆外径时,可不校正。
当电缆桥架或线槽中敷设不同允许最高运行温度的电缆时,例如同时敷设YJV型电缆(最高允许运行温度90℃)及VV型电缆(最高允许运行温度70℃),其YJV电缆的载流量应按70℃的温度来选择,并用适当的电缆束校整系数校整。
当电缆桥架或线槽中成束敷设的回路中含有低于其额定电流的30%时,在计算束中其他电缆的校正系数时,此电缆可忽略不计,例如备用回路。
7.4.5:
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下列情况时,中性导体应和相导体具有相同截面;
1)任何截面的单相两线制电路;
2)三相四线和单相三线电路中,相线导体截面不大于16mm2(铜)或25mm2(铝)。
2三相四线制电路中,相导体截面大于16mm2(铜)或25mm2(铝)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中性导体截面可小于相导体截面:
1)在正常工作时,中性导体预期最大电流不大于减小了的中性导体截面的允许载流量。
2)对TT或TN系统,在中性导体截面小于相导体截面的地方,中性导体需装设相应于该导体截面的过电流保护,该保护应使相导体断电但不必断开中性导体。
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则中性导体上不需要装设过电流保护:
——回路相导体的保护装置已能保护中性导体;
——在正常工作时可能通过中性导体上的最大电流明显小于该导体的载流量。
3)中性导体截面不小于16mm2(铜)或25mm2(铝)。
意见: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2.2.2条规定:
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线路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7.4.5条与《低压配电设计规范》2.2.2条的要求,规定中性导体截面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三相四线制电路,当中性导体流过的计算电流等于或超过相导体的计算电流,中性导体截面应等于或大于相导体截面,中性导体的允许载流量应不小于中性导体流过的计算电流值。
2单相两线制电路,中性导体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3三相四线制电路,当相导体截面不大于16mm2(铜)时,中性导体的截面与相导体截面相同。
4三相四线值电路,相导体截面大于16mm2(铜)时,当中性导体所流过的计算电流(包括三相工频不平衡电流、三次及其他高次谐波在中性线中所通过的电流)小于相导体的计算电流,中性导体可小于相导体的截面,但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正常工作时,中性导体预期最大电流不大于减小了的中性导体截面的允许载流量。
2)对TT、TN或配出中性线的IT系统,在中性导体截面小于相导体截面的地方,中性导体需装设相应于该导体截面的过电流保护,该保护应使相导体断电但不必断开中性导体。
当回路相导体的保护装置已能保护中性导体时(短路及过负荷保护),则中性导体上不需要装设过电流保护。
3)中性导体截面不小于16mm2(铜)。
7.5.3: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四极开关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