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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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白酒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一、行业介绍

(一)行业定义

白酒制造指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酒精度(体积分数)在18%~60%的蒸馏酒产品的生产。

主要产品分类:

按香型分为酱香型、清香型、米香型、浓香型(大曲香型)、其他香型;按固液结合法划分为半固半液发酵法白酒、串香白酒、勾兑白酒。

白酒制造业是我国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重要税收来源。

从总体趋势来看,虽然最近几年白酒产量有所降低,规模相对有所缩小,已经由快速扩张时期发展到相对稳定期,产量主要集中在山东、四川、江苏、河南和安徽主要产区和骨干企业。

(二)工艺流程

白酒酿造的工艺流程简单,主要经过选料配料、入池发酵、蒸馏、勾兑,即成产成品。

工艺流程图:

主料为高粱、大麦、小麦、玉米、糯米、豌豆、大米等农产品,辅料主要为稻皮,以大曲、小曲或麸曲以及酒母为糖化发酵剂。

(三)行业特点

1.原度酒的生产特点:

一般是以高粱、小麦、大米、糯米等农产品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以及酒母为糖化发酵剂,主要经过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等工艺过程而制成的蒸馏酒,酒精度(体积分数)一般在60%左右。

2.产成品的生产特点:

以原度酒或酒精加纯净水进行勾兑,然后用含活性炭的净化机进行净化,并加香精搅拌,再通过化验、过滤、最后罐装、包装销售。

3.白酒产品使用不同曲药的特点:

大曲药酒发醇期长,出酒率低;小曲药酒发醇期短,出酒率相对相高。

4.影响白酒产品出酒率的因素众多。

白酒产品的投入产出比例(即出酒率)受原材料质量、生产技术水平、人员设备能力、气候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5.白酒产品的营销特点,主要表现在品牌种类繁多,产销数量巨大,价格水平参差不齐,多采用设立关联销售公司的方式进行营销。

二、税收征管难点

(一)由于白酒生产企业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征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相同,部分生产企业为了规避消费税税基,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销售白酒给其关联的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由销售公司统一按照市场价对外销售,使生产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转移到了流通环节,导致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税负明显提高,利润增加,而生产企业增值税税负相对较低,且大都处于亏损状态。

(二)白酒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货渠道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来源广,原材料购进和生产耗用数量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尤其是税务机关对农产品收购数量、农产品收购价格及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有效核实;

(三)白酒生产受多种因素影响,加之工艺比较复杂,生产程序较多,生产周期较长,税务人员受专业知识等因素的限制,一直以来对白酒产品的原材料耗用、动力消耗、出酒率等投入产出指标是否准确难以确定。

(四)同类企业之间、同一企业不同时期间税负不均衡。

纳税人以原料产品的购销以及季节性因素为幌子,采取账外经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或者人为调节销售时间,使销售业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监控。

三、纳税评估方法

结合该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经营特点、税收征管难点,本模型建立了多种评估方法,每种评估方法不是孤立存在,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应运用二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测算,相互比对和印证。

(一)投入产出法

1.评估模型

(1)以原粮酿造白酒的销售数量及销售收入的测算

评估期白酒产量=评估期原粮总投入量×出酒率

出酒率是指每单位原粮与该原粮生产的指定酒度白酒数量之间的比率。

评估期生产产成品耗用白酒数量=期初库存白酒数量+评估期白酒产出数量一期末库存白酒数量

评估期某产成品生产数量=[评估期生产某产成品投入白酒数量×(1+加浆系数)]-合理损耗

评估期某产成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某产成品数量+评估期某产品生产数量一期末库存某产成品数量

评估期测算应税销售收入=∑(评估期某产成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

问题值=(评估期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2)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销售数量及销售收入的测算

评估期耗用外购白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数量+评估期购进数量一期末库存数量

评估期某产成品生产数量=[评估期生产某产成品投入外购白酒数量×(1+加浆系数)]-合理损耗

评估期某产成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数量+评估期某产成品生产数量一期末库存数量

评估期测算应税销售收入=∑(评估期某产成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

问题值=(评估期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2.标准值参考范围

由于各地白酒生产企业技术水平不一、生产配方不一、地理环境不一、生产产品不一,评估参数按当地本行业的实际进行测定。

例如(某地按香型号设定的参考范围):

出酒率

酱香型

浓香型

32%-40%

30%-38%

加浆系数

38度

45度

48度

50度

52度

55度

60.5度白酒

0.6679

0.3913

0.2966

0.2395

0.1869

0.1147

65度白酒

0.8126

0.5119

0.4090

0.3469

0.2898

0.2113

95度酒精

1.9309

1.4447

1.2784

1.1779

1.0855

0.9587

3.数据获取

(1)从企业库存商品明细帐上可以获取各类白酒的有关数量,以确定白酒实际产量。

(2)从企业原材料明细帐上获取主料投入数量,以确定评估期白酒测算产量。

4.疑点分析和应用要点

根据原粮总投入量和出酒率的测算,结合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计算出销售数量,换算出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与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对比,从而发现疑点问题。

(1)应用上述模型及相互关系可以初步分析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是否真实,销项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如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与申报的销售收入差异率超出正常峰值,则应进一步分析原因,分析企业有无账外经营、瞒报、漏报、迟报应税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等疑点问题。

(2)测算期实际销售收入与基期销售收入的结构对比,再通过测算应税销售收入,判断销售收入变动率是否在参数变动范围内,若存在差异,应进一步利用高中低三档产品销售明细表测算,寻找异常产品项目。

由于白酒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对象相对稳定(销售公司),收入的变动主要由各等级间产品数量的变化形成。

因此,可以发现企业是否存在高档白酒产品按中、低档白酒产品进行申报纳税的问题。

以外购酒精或外购白酒勾兑成品酒兼酿造成品酒的销售数量及销售收入的测算,应结合上述两种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二)粮食投入分析法

1.原理描述

粮食投入量与窖池容量及发酵期有着内在联系,如果账面投入量与计算投入量差异过大,则可能存在利用粮食收购发票或其他普通发票虚抵进项税额的情形。

2.评估模型

数据期间均取自评估期。

粮食投入量=窖池总窖积×200×365÷发酵周期

3.标准值参考范围

(1)投料比

粮食与糠壳、曲药的混和物在窖池中发酵。

窖池大小一般介于18—30立方米。

每立方米可容纳粮食200斤左右,糠壳按粮食重量的32%-45%配合,曲药按粮食重量的22%-30%配合。

(2)发醇期

大曲酒发醇期为60-90天,小曲酒发醇期为7天左右。

每立方可容纳粮食的重量、酒的分类发醇期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测定。

4.数据获取途径

直接通过企业原材料、辅助材料购销存记录可获得粮食等投入量;窖池的容积可通过企业的资产备查簿或行业数据确定,发醇期可直接到生产车间实地勘测结合查看生产记录。

5.判断疑点

计算的粮食投入量,是理论计算的最大投入量,如果纳税账面投入量大于本投入量,则存在虚拟粮食购进,虚抵进项税额问题。

6.应用要点

自酿白酒生产企业必须将原粮投入酒池进行发酵,每个酒窑池填装原粮数量和出酒周期大体固定,那么根据酒窑池数量、每一酒窑池投粮数量和出酒区间,大致估算企业原酒生产能力,从而评估企业是否存在少申报产销量的情况。

应用本方法的关键在于确定窑池容积和发醇周期,应到生产车间实地勘查,首先确定每口窑池的容积,再计算窑池总容积;同时结合查看车间生产记录,以确定每口窑池的发醇期。

(三)税负对比分析法

1.评估模型

(1)增值税税负变动率=(评估期增值税税负率-基期增值税税负率)÷基期增值税税负率×100%

(2)增值税税负差异率=(评估期增值税税负率-行业增值税税负率)÷行业增值税税负率×100%

(3)销售收入变动率=(评估期实际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收入×100%

(4)平均售价变动率=(评估期平均售价-基期平均售价)÷基期平均售价×100%

评估指标

行业增值税税负率

税负

变动率

税负

差异率

销售收入变动率

平均售价变动率

预警值

4-7%

-50%-50%

-10%-10%

-30%-30%

-15%-15%

2.指标参数

行业税负率按当地具体情况予以测算,并定期予以调整公布。

3.应用模型的注意点

采用税负对比分析法时,影响企业生产、销售收入因素较多,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分析。

(1)季节性因素。

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性影响较大,要充分考虑评估期生产、销售的淡旺季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2)基期确定因素。

在基期选择上应合理选择历史同期各数据进行比较。

一般情况下,基期数应以评估期前三年平均数据为依据。

(3)价格因素。

受市场竞争影响,企业销售产品价格在评估期大幅度下降或上升,造成税负异常。

(4)受产品结构、市场经营策略、新产品开发等特殊情况的影响,易造成评估期各指标异常。

4.数据获取途径

除平均售价从企业销售明细帐中获取,其他均取自CTAIS系统。

5.应用要点

(1)侧重分析白酒生产企业评估所属期与历史同期企业增值税税负变动情况;

(2)侧重分析白酒生产企业评估所属期与本行业增值税税负率之间的差异情况;

(3)侧重分析白酒生产企业评估所属期应税销售收入与历史同期销售收入变动情况;

(4)侧重分析白酒生产企业评估所属期产品销售结构与历史同期的变动情况。

通过上述4个评估模型的计算结果与相应预警值进行比较,找出疑点企业,然后结合白酒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季节性、基期确定、价格等因素,分析排除经营性因素造成的异常情况。

在排除经营性因素造成的异常后,对确定的疑点企业应采用投入产出法和粮食投入分析法进行深入评估。

四、印证案例

该案例评估人员巧妙的运用了投入产出法、税负对比分析法,反向测算酒的产量,并相互印证,找出企业隐瞒销售少缴税款的问题。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XXX酒业有限公司是2004年8月经XX县工商局批准登记注册的民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XXX酒厂。

公司法定代表人童XX,该公司位于XX县XX镇,注册资本1680万元;主营范围:

原辅材料的采购,白酒的生产、销售;具有白酒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生产的XX酒,被评为XX著名商标,。

(二)案头分析

1.增值税税负对比分析

(1)增值税税负变动率=(评估期增值税税负率-基期增值税税负率)÷基期增值税税负率×100%

=(1.027%-1.139%)/1.139%=-9.83%

(2)增值税税负差异率=(评估期增值税税负率-行业增值税税负率)÷行业增值税税负率×100%=(1.027%-4%)/4%=-74.33%

税负差异率大于预警值10%

(3)销售收入变动率=(评估期实际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收入×100%=(5466470.12-4853820.63)/4853820.63=12.62%

2.消费税税负对比分析

2005年消费税税负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100%=1623896.87÷4501953.61×100%=36.07%

2006年消费税税负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100%=1610998.97÷5466470.12×100%=29.47%

消费税税负变动率=(29.47%-36.07%)÷36.07%×100%=—18.30%

通过对比分析,发现该公司2006年增税税税负1.027%低于行业增值税税负74.33个百分点,消费税税负变动率为-18.30%,剔除消费税税率变动因素外,仍然负增长4.44%,增值税、消费税税负异常,因此我们确定对该企业2006年度、2007年1-3月增值税、消费税进行纳税评估。

(三)评估分析

在案头分析的基础上,实地查阅了2006、2007年纳税资料,提取了相关数据,用投入产出法进行了分析比对。

(1)以原粮酿造白酒的销售数量及销售收入的测算

通过对企业的帐户有关明细数据核对,计算并得出:

评估期白酒产量=评估期原粮总投入量×出酒率=849200×30+470400×30.61=358706

评估期生产产成品耗用白酒数量=期初库存白酒数量+评估期白酒产出数量一期末库存白酒数=80197

评估期耗用外购白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数量+评估期购进数量一期末库存数量=90075

合计评估期耗用白酒及酒精数量=80197+90075=170272

评估期某产成品生产数量=[评估期生产某产成品投入白酒数量×(1+加浆系数)]-合理损耗

XXX酒业有限公司2006年产成品生产情况

单位:

瓶、公斤

品种

投入白酒名称及酒度

生产投入白酒数量(公斤)

加浆系数

产成品生产数量(公斤)

产成品生产数量(瓶)

39°A酒

60天五粮65度

1256

0.8126

2276.6256

140887.673

五粮60度

13271

0.6679

22134.7009

优60度

3792

0.6679

6324.6768

酒精95度

13548

1.9309

39707.8332

合计

31867

 

70443.8365

46°A酒

优60度

2515

0.3913

3499.1195

17470.6742

酱60度

202

0.3913

281.0426

酒精95度

2025

1.447

4955.175

合计

4742

 

8735.3371

41°A酒

60天基65度

3669

0.8126

6650.4294

249506.68

优60度

21201

0.6679

35361.1479

五粮60度

16280

0.6679

27153.412

调味酒60度

31666

0.6679

52815.7214

酒精95度

946

1.9309

2772.6314

合计

73862

 

124753.342

42°A酒

五粮60度

2279

0.5296

3485.9584

25728.408

调味酒60度

835

0.5296

1277.216

酒精95度

3014

1.6878

8101.0292

合计

6128

 

12864.2036

39°B醇

45天五粮65度

14808

0.8126

26840.9808

157978.5522

60天五粮65度

12534

0.8126

22719.1284

酒精95度

10041

1.9309

29429.1669

合计

37383

 

78989.2761

43°特供A酒

五粮60度

11773

0.5296

18007.9808

97600.8972

优60度

1974

0.5296

3019.4304

酒精95度

10333

1.6878

27773.0374

合计

24080

 

48800.4486

52°珍品A酒

酱60度

956

0.1869

1134.6764

11584.144

优60度

3904

0.1869

4633.6576

调酒液60度

20

0.1869

23.738

合计

4880

 

5792.072

52°极品A酒

酱60度

185

0.1869

219.5765

2805.8316

五粮60度

781

0.1869

926.9689

调味酒60度

216

0.1869

256.3704

合计

1182

 

1402.9158

40°A酒

五粮60度

1695

0.6679

2827.0905

31535.8678

优60度

3993

0.6679

6659.9247

酒精95度

2143

1.9309

6280.9187

合计

7831

 

15767.9339

45°A酒

优60度

1917

0.3913

2667.1221

17712.6846

五粮60度

1899

0.3913

2642.0787

酱60度

144

0.3913

200.3472

酒精95度

1369

1.4447

3346.7943

合计

5329

 

8856.3423

46°老B

五粮60度

762

0.3913

1060.1706

21290.2926

优60度

2949

0.3913

4102.9437

调味酒60度

129

0.3913

179.4777

酒精95度

2169

1.4447

5302.5543

合计

6009

 

10645.1463

48°六年老B

五粮60度

72

0.2966

93.3552

14560.0956

60天五粮65度

3902

0.409

5497.918

优60度

763

0.2966

989.3058

酒精95度

307

1.2784

699.4688

合计

5044

 

7280.0478

52°老B

优60度

406

0.1869

481.8814

963.7628

42°珍品醇

优60度

2722

0.5296

4163.5712

15297.5908

60天五粮65度

622

0.6623

1033.9506

酒精95度

912

1.6878

2451.2736

合计

4256

 

7648.7954

46°B春

60天五粮65度

1265

0.5119

1912.5535

11741.0456

酒精95度

1619

1.4447

3957.9693

合计

2884

 

5870.5228

48°1952特曲

酱60度

297

0.2966

385.0902

2058.8164

60天五粮65度

103

0.409

145.127

优60度

385

0.2966

499.191

合计

785

 

1029.4082

45°特制老窖

60天五粮65度

943

0.5119

1425.7217

25675.1626

酒精95度

4668

1.4447

11411.8596

合计

5611

 

12837.5813

50°480ml特曲

60天五粮65度

1045

0.3469

1407.5105

30205.97375

酒精95度

6011

1.1779

13091.3569

合计

7056

 

14498.8674

43°木A酒

五粮60度

638

0.5296

975.8848

2713.5104

优60度

249

0.5296

380.8704

合计

887

 

1356.7552

评估期某产成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某产成品数量+评估期某产品生产数量一期末库存某产成品数量

评估期测算应税销售收入=∑(评估期某产成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

2006年成品酒估算销售汇总表

单位:

瓶,元

品种

期初库存数量

产成品生产数量(瓶)

期末库存产成品(瓶)

本期销售数量(瓶)

单价

本期销售收入

39°A酒

21202

140888

34451

127639

8.86

1130881.54

46°A酒

4452

17471

15200

6723

19.82

133249.86

41°A酒

32023

249507

61823

219707

5.43

1193009.01

42°A酒

26849

25729

18631

33947

14.04

476615.88

39°B醇

25753

157979

45786

137946

3.75

517297.5

43°特供A酒

0

97601

53969

43632

13.56

591649.92

52°珍品A酒

1697

11585

2298

10984

28.2

309748.8

52°极品A酒

667

2806

994

2479

60.79

150698.41

40°A酒

0

31536

18618

12918

10.8

139514.4

45°A酒

0

17713

16902

811

15.79

12805.69

46°老B

0

21291

15912

5379

17.21

92572.59

48°六年老B

37093

14561

50416

1238

6.46

7997.48

52°老B

9685

964

9769

880

16.84

14819.2

42°珍品醇

0

16681

16446

235

12.87

3024.45

46°B春

14500

11742

21598

4644

2.74

12724.56

48°1952特曲

0

2059

1965

94

77.91

7323.54

45°特制老窖

0

25676

20310

5366

6.3

33805.8

50°480ml特曲

6121

30206

28071

8256

1.61

13292.16

43°木A酒

868

2714

1690

1892

21.7

41056.4

合计

 

 

 

 

 

4882087.19

2006年成品酒销售汇总表

填报单位:

XXX酒业有限公司单位:

瓶,元

品名

本期销售

数量

平均单价

金额

48°1952特曲

239

77.91

18620

48°高特

126280

1.24

156950.26

48°100ml小特

2000

0.26

512.82

39°醇

165780

3.75

621374.38

41°情缘醇

6600

8.55

56410.25

42°醇

1380

12.87

17764.1

43°醇

4428

2.89

12800.68

45°醇

4200

5.57

23384.61

39°A酒

139697

8.86

1237423.08

39°100MLA酒

12120

0.71

8641.01

40°A酒

11568

10.80

124899.14

41°A酒

403143

5.43

2188035.96

42°A酒

40011

14.04

561715.89

43°(木)A酒

124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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