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和餐饮行业劳动合同书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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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行业劳动合同书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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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行业劳动合同书精

编号

住宿和餐饮行业劳动合同书

(示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每满一年不超过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岗位上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3-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元。

第十二条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4-

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四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七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五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三十八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6-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一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条约定条款。

(一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三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十三、其他

第四十五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

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

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必须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产生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月日签字日期:

年月日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

-8-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9-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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