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养老保险.ppt
《第06章 养老保险.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06章 养老保险.ppt(4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六章养老保险,本章主要内容介绍我国的家庭生产理论主要阐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筹资支付,以及法定退休年龄问题对我国的社会养老“双轨制”进行了说明学习重点了解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进熟悉家庭生产理论掌握养老保险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及成本转嫁;掌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与支付学会分析延长退休年龄的优劣熟悉中国社会养老的“双轨制”,导读,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身份最稳定、享受时间最长、费用开支最大的项目,国际上常以其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广度和深度。
根据2012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披露:
有近四成的养老金领取者的养老金水平较低,养老金领取的最低和最高水平相差几十倍。
原因在于:
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和“双轨制”的存在。
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初创与停滞初创阶段:
1951年至1965年。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批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国初步建立起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该条例规定:
企业必须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缴纳保险费,其中70%留在企业用于支付养老金,30%上缴全国总工会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用于全国范围内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调剂。
1953年,修订了劳动保险条例并实施范围,增加了工厂、矿场、交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单位和国营建筑公司。
1956年,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合作、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国营牧场和造林等11个产业和部门。
1956-1958国务院颁布相关暂行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负担,并由人事处进行管理;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纳入养老保险制度。
停滞阶段:
1966年至1977年“文革”时期在此期间,管理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工会组织被撤销,养老保险费用的征集和管理难以为继。
1969年2月下发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
(二)恢复与发展恢复阶段:
1978年至1984年1978年6月颁布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把离休作为退休的一种形式规定下来。
1983年,适度提高了养老金待遇水平。
发展阶段:
1985年至1999年,中国养老保险改革的第三个里程碑,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养老保险制度从企业保险到社会保险的根本变革。
养老保险改革的第二个里程碑,1995年3月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推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养老保险改革的第一个里程碑,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主要内容: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等。
完善阶段:
2000年至今2000年明确了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方向。
2000年明确了调整和完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政策。
2005年,相关法律规定了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实施,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我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
视频链接:
养老大业http:
/,二、家庭养老与养老保险,
(一)养老模式本章论述的养老保险特指基本养老保险多支柱(或曰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自我储蓄养老、家庭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和社会保险养老等四种类型,每种方式各有特点。
当养老保险保障程度较低时,家庭养老的作用更大一些;养老保险保障程度较高时,家庭养老的作用就相应减弱。
但养老保险并不能完全替代家庭养老。
养老保险并不能完全替代家庭养老,补充,国家法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般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由国家建立并实施,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法律强制性;
(2)享受对象必须是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3)在老年风险发生之前,社会保险机构预先储存一部分基金,这笔基金及其增值部分用于支付退休金;(4)对老年人提供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并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并不矛盾,也不能完全替代。
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或法律都规定了公民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二)贝克尔的家庭生产理论,贝克尔(Becker)是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基本思想:
家庭成员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其生活必需品必然来源于市场和家庭。
在家庭这生产单位内,每位成员都以自己的知识、技术、时间和市场产品等来联合生产子女、健康、婚姻、声望等,从而实现效用最大化。
1、贝克尔的家庭生产函数及其对家庭分工原因的分析Zi=Zi(xi,ti,E)E表示家庭生产所处环境的变量xi表示市场产品向量ti表示时间向量在家庭生产函数和家庭现有时间及收入的约束下,家庭实现效用最大化。
要素价格(或要素的影子价格)之比等于家庭生产的边际产品之比。
均衡条件,家庭分工原因分析:
1.时间是家庭的稀缺资源,并且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如青年时期与老年时期,个人的时间价值是不同的。
2.家庭成员之间的要素禀赋是不同的。
结论,按照绝对优势原则或者比较优势原则,在市场部门具有绝对优势或者比较优势的家庭成员会逐步在从事市场工作方面专门化,而在家庭部门具有绝对优势或者比较优势的成员会逐步在从事家庭活动方面专门化。
2、家庭内部的分工与交换模型前提:
家庭由一个正在工作的儿子和一个退休的母亲组成,并且儿子市场工作的时间价格较高,而母亲市场工作的时间价格较低;市场工作活动是非时间密集型的,而家务劳动是时间密集型的。
母亲拥有家务劳动的比较优势,儿子拥有市场工作的比较优势。
简单的分工与交易:
儿子专门从事市场工作活动,而母亲专门从事家务劳动。
同时,母亲用家务劳动与儿子交换自己所需的市场物品和未来养老费,儿子用市场劳动交换自己所需的家务服务。
最优解:
当儿子支付的养老费用和市场物品=母亲家务劳动的边际产出时交易达到均衡家庭效用达到最大化,当儿子支付的养老费用和市场物品(Pe)等于母亲的家务劳动的边际产出时,交易达到均衡,并使家庭的效用达到最大化。
这就形成了一种典型的家庭养老模式。
3、家庭养老制度的不稳定性与社会养老模式的兴起,
(1)不确定性对家庭养老制度的影响解决办法:
1.通过各种措施提高家务劳动的实际价格2.增加家务劳动
(2)交易费用对家庭养老制度的影响家庭养老将高度依赖于家庭外部的市场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呈替代关系,社会养老模式对家庭养老模式具有“挤出”效应。
一般情况下,母亲提高家务劳动收入有两种办法:
办法一(如图6.2):
提高家务劳动的价格,即S移动到S1,例如,母亲暗自积攒“私房钱”现象。
这样,儿子要支付更多的养老费(P1-Pe),由此导致其效用(福利)损失a。
办法二(如图6.2):
增加家务劳动,即S移动到S2。
例如,母亲加倍劳动,尤其是在儿媳妇面前,以运用情感兑现承诺。
这样,若家务劳动价格不变,由此导致减少母亲家务劳动的“生产者剩余”损失,即母亲的潜在福利损失为b。
结论1:
在家庭养老制度下,若存在不确定性,无论采用哪一种规避不确定性问题的方法,都必然会导致其中一方家庭成员福利水平的下降。
换言之,存在不确定性问题的情况下,依靠家庭养老模式并不能完全满足家庭效用最大化。
第一种推论:
不确定性越大,家庭养老模式越不稳定。
随着家庭养老风尚的变化,市场劳动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加,家庭养老模式必然被社会养老模式所取代。
(2)交易费用不为零时对家庭养老制度的影响当家庭与市场之间交易,家庭劳动服务和养老保障的边际收益大于家庭内部交易的边际收益时,家庭成员将转向与市场进行交易各自所需的家务劳动服务和养老保障。
假设1.家庭与市场之间不存在关于家务劳动和养老的交易,即家庭成员所需要的家务劳动服务和养老保障完全依靠家庭内部各成员之间交易得以满足,但家庭成员之间关于家务劳动服务和养老保障的交易存在交易费用。
假设2.家庭与市场之间存在关于家务劳动服务和养老保障的交易,当家庭内部交易家务劳动服务和养老保障的边际费用等于家庭与市场之间交易家务劳动服务和养老保障的边际费用时,家庭与市场之间取得均衡。
结论2:
家庭内部关于家务劳动服务和养老保障的交易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家庭养老将高度依赖于家庭外部的市场环境(即贝克尔家庭生产函数中的E)。
第二种推论:
在不存在社会养老制度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个人无法依靠社会养老计划进行养老时,家庭养老制度会替代或者部分替代社会养老制度的功能。
但是一方面,这种替代是需要交易成本的;另一方面,外部环境不确定性的增加会减少这种替代的效果。
因此,随着社会养老制度的完善,当家庭内部的交易成本大于家庭成员从市场获得同样服务的成本时,非正式的养老制度家庭养老模式就必然让位于正式的养老制度社会化养老模式。
我国养老保险实施方式,强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一是符合我国的传统;二是适合我国国情;三是符合法律规定;四是有利于发挥家庭的优势。
强调以社区服务为依托,是鉴于老龄化形势下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这一事实,居家养老需要得到社会服务的支持。
强调以机构养老为补充,是因为机构养老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程度较高,虽然其直接服务对象数量不多、比例不大,但功能作用较为特殊。
(三)养老保险的实施方式,居家、社区、机构的养老服务是互为补充的系统工程。
坚持居家的基础地位,使绝大多数老年人老有所养;发挥社区的依托作用,使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得以巩固;强化机构的补充作用,使有特殊困难、需特殊照顾的老年人得到有效照顾,通过示范辐射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标。
(四)养老保险中的逆向选择养老保险的逆向选择指由于政府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次品驱逐良品,或劣质客户驱逐优良客户的现象。
预期寿命较长的人更倾向于参加养老保险。
(五)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一是增强互济功能。
养老保险制度遵循“大数法则”,只有实现较大范围的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功能,才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便于人员流动。
提高统筹层次,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各地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的统一,消除参保职工跨地区流动的障碍;三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通过减少管理环节和管理层次,可以实现集中管理,降低基金分散管理的风险。
1、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世界各国一般是全国统筹,由中央政府负责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县级统筹起步的从总体上看,在改企业统筹为社会统筹过程中,存在县市级、地市级、省级等不同的统筹层次1、缺点: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过低导致的问题:
一是由于各级政府都有权制定政策,引起不同地区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攀比二是资金缺口主要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政投入有限,形成了地方依赖中央的倾向三是增加了基金的结构性缺口,县级统筹省级统筹,省级统筹重点:
统一调度资金推进难度首先,不同级次政府的责任界定不明确其次,统筹的范围和层次涉及到资金的上缴和下拨,这个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利益结构调整过程
(1)地方利益结构变动中的阻力省级统筹的范围和层次涉及到地市(县)之间两个指标的不平衡性一是人均工资水平的不平衡二是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之间的比例不平衡,
(2)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制约着统筹层次的提高。
(3)决策结构与信息结构不对称。
实践中:
从地市(县)级统筹提高省级统筹的实施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将地市(县)的全部养老保险金移交至省级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进行管理更接近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二是设立一个调剂基金,要求有剩余基金的地市(县)将剩余基金交由省一级管理,或者每个地市(县)都上缴部分养老基金形成省级调剂基金,用来填补某些地市(县)的亏空。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现在开始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老人,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一种“福利”,而不是“保险”。
统筹方式:
县级统筹统筹层次较低实行县级农保中心、乡镇级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村级协办员三级管理的基本方式。
造成一系列问题(策碎片化,抵抗风险能力差,不利于人员流动)提高统筹层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领取高峰在2045年以后。
(六)养老保险的成本转嫁,养老保险三大理论支柱:
个体生命周期保险性质、群体保险潜力和国家保障我国现有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公共、俱乐部和私人产品构成的复合产品。
1、区域之间的成本转嫁“属地化”管理劳动力流入地以低工资、低福利赚取劳动红利。
劳动力流出地成为“老弱病残”集中营。
由于中国的户籍制度导致劳动力的不对称流动,使发达地区在成功获得劳动贡献后又成功将养老成本转嫁出去,造成贫困地区向发达地区补贴并承担转移负担和责任。
2、项目之间的成本转嫁,工伤保险养老保险中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对工伤1-4级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转而享受养老待遇的条件并未说明,由此留下了工伤向养老保险转移负担的通道。
首先,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由于不能继续参加工作,减少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
其次,目前我国各地的实际做法是,工伤职工到退休年龄后都享受统一的养老待遇,造成了养老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直接将工伤风险转移给了养老保险体系。
转嫁,3、代际之间的成本转嫁,含义:
任何当代人,包括个体及政策制定者,如果只顾短期收益而牺牲长期和后代收益,因其具有“在位者”优势,可以向后代跨期转嫁成本和风险。
因老龄化的越来越严重,这种跨期代际养老的成本转嫁问题也会更严重。
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统账结合”模式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统账结合”1、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国家信用保证的基础上,对养老保险基金采取的社会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和统一支付。
(1)它体现了不同群体之间(包括代际)的合同契约关系,团结互助,分散老年风险。
(2)实行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基金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社会公共基金,归投保人共同所有。
统筹方式:
以支定收、现收现付,2、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般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信用保证的基础上,采取“个人预缴专款储蓄”的养老保险形式。
(1)它是国家推行的由劳动者在职期间为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津贴进行强制储蓄的制度,其核心是“自我保障”。
(2)所有权清晰,归投保人所有,一般不作横向的社会调剂,基金的收支则采取“完全积累”方式。
(3)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一般为缴费确定型。
劳动者退休后的养老津贴水平取决于劳动者投保期间缴费的多少和投资回报率的高低。
(二)个人账户空帐运行,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制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问题:
出现了基金缺口,以及为弥补缺口导致的个人帐户“空转”。
原因:
“老人”(新制度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没有缴费,中人(新制度实施前已工作过若干年的在岗人员)的既往工作期间也没有缴费挪用个人账户的累计基金,形成“空帐”。
因此,导致个人账户“空帐”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历史遗留问题及制度安排存在缺陷。
现实原因:
一是企业改革过程中的提前退休现象二是退休人口比重不断增加视频链接:
养老保险谁来养我的老http:
/,(三)筹资与支付,1、缴费主体
(1)企业:
企业缴费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最基本的来源。
缴纳方式一般是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提取,由企业的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
(2)个人:
我国现行政策规定,个人缴费比例为其工资基数的8%,实行“源泉扣缴”。
(3)政府:
只有当个人和市场努力失败时,政府才干预;只有当地方政府办不好时,中央政府才出场,政府财政补贴的形式主要有:
让税、让利和补助。
养老保险基金存入银行,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滞纳金,2、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水平,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是指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占其核定工资总额的比例。
费率厘定的实质是确定它占企业人工成本的比重。
影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替代率(是指每个职工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与其退休前的工资之比,分为养老金的实际替代率和目标替代率两种形式。
)替代率测算中的困难在于时间贴现问题,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水平影响,资源配置,征集效率,就业,3、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及待遇,
(1)确定待遇标准的依据和原则能够维持退休者生存需要以保持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同其在职时已享受到的合理生活水平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可以用工资替代率表示。
我国:
退休金同在职时工资收入要保持可比性,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应因工龄、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有所不同。
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应以在职时实际工资收入的全部为基数。
退休金的最低额不应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标准,以体现缴费性项目与非缴费性项目的差别。
退休金的数额一般不应超过在职时的正常收入,以体现劳动与不劳动的区别。
(2)待遇计发办法及其存在的问题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应当建立在精算基础上。
计发办法:
“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新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中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
“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
问题:
一是基础养老金与所在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这种挂钩容易引发退休移民问题。
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储存额除以120,是以退休人员平均余命10年为基础的。
(3)待遇调整,随工资调整,随价格调整,要求养老保险待遇随全体从业者工资水平的提高而作相应的增加,要求养老保障待遇随物价增长而相应增高,and,四、退休年龄与退休行为,
(一)法定退休年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影响因素:
1、特定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下的老年人口平均寿命和身体健康状况。
2、养老保险津贴支付的经济基础。
3、社会失业率状况。
4、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家庭对老年人的保障程度。
(二)退休制度与退休行为养老保险金给付结构影响退休行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财务机制影响退休行为退休待遇调整机制影响退休行为劳动者退休行为与失业率关系密切当提前退休是由于非正常的体制性因素诱致并且呈密集状态时,它是一种高成本的短期行为。
从长期看,它既无助于就业岗位扩大,也无助于企业改革的深化。
扩展:
苏州工业园区的养老金与退休方式,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园区行政类直属事业单位,于1997年4月成立,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
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园区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
网址链接:
http:
/,(三)非正常的提前退休行为社会保险制度自身的缺陷为提前退休行为提供了可能。
首先,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者、享受者和管理者之间缺乏制衡机制。
其次,相当一部分应享受失业保险和失业救助的失业人员早于退休年龄310年退休,从而将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的负担转移给养老保险。
后果严重道德风险,(四)中国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路径,1、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择机统一女职工退休年龄。
2、实施在精算基础上的弹性退休政策。
3、对从事特殊工种职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
4、破产企业应一次性预留一定的养老保险费用,以缓解提前退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
五、中国社会养老“双轨制”,
(一)“双轨制”的概念及特征概念: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对不同工作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制度。
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特点:
第一,统筹方式不同第二,支付渠道不同第三,养老金的支付标准不同,
(二)“双轨制”存在的问题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距较大,引发公平性质疑。
2、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制度上的双轨制,而制度之间又缺乏合理的转移接续安排,阻碍人才合理流动,不仅人员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异地接收和转移,也给改革带来障碍。
(三)改革“双轨制”的思路
(1)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津贴”的保险模式。
公务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建立公务员退休津贴制度。
以解决公务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的问题。
(2)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应分类管理由财政全额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应纳入公务员养老保险体系;由财政部分核拨经费和自收自支(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体系。
对后两类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保险模式。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结构及费率水平?
案例:
从企业退休养老金少了近一半,双轨制造成的养老金差异,在广东阳春余佩霞身上体现得太明显了:
她工作36年,有28年是“国家干部”。
1991年为了孩子读书,她申请从阳江市总工会副主席岗位离开,调回阳春市老家,被安排到阳春市钢铁集团公司工作,仍是副处职位。
1999年,余佩霞退休。
此时,国家已在企业实施退休社会养老保险,虽然在企业也是一名副处级干部,但她的退休金只有469元,而原来在阳江市总工会工作的老同事,退休金有1000多元。
近年来,经过多次调整、提高,余佩霞退休金上升到近2000元,而此时同级别机关退休干部已领取3000多元的退休金。
余佩霞的遭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但由于制度设计,将余佩霞认定为企业退休人员,她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里,在国家机关工作的28年都没有交一分钱养老金,一些企业甚至到本世纪初才开始给员工买社保,长时间的“空账”被“视同缴费年限”安慰,但从哪里拿钱给他们支付养老金呢?
讨论题:
1、自我储蓄养老、家庭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及社会保险养老等四种养老方式各有什么适用条件。
2、如何理解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转制成本。
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是如何形成的?
如何做实个人账户?
4、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难点是什么,如何进行改革?
5、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有什么利弊?
最大的障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