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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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doc

1、行政许可类(14项)

序号

许可项目

办理时限

依据

备注

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20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1号

2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30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2号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30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3号

4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第、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4号

5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执业许可

30日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5号

6

执业医师变更注册

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办执业医师法》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6号

7

护士执业许可

20日

《护士条例》第八条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7号

8

血站和单采血浆站设置许可

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八条;《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七条;《血站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六条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8号

9

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

9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9号

10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

30日

卫生部《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10号

11

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审批

30日

卫生部《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和《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11号

12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的伦理原则》等配套文件。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12号

13

放射诊疗机构许可

30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流程图见行政许可13号

14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

9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行政处罚类(94项)

序号

处罚的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依据

备注

1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2

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3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监测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4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

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

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五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

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

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8

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9

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0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1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监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2

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3

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4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十八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5

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叩打,或者隐瞒、缓报、谎报

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6

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其他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按照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7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责令停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8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

吊销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9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0

除急诊和急救外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1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罚款、吊销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2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警告、罚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3

未经批准或者发布不真实、不健康的医疗广告情节严重的

吊销许可证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4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

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5

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6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7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8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9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0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1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2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3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4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5

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6

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7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没收药品(器械)、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8

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38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

限期改正,警告,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9

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限期改正,警告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

(二)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40

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的

限期改正,警告

《护士条例》第三十条第

(一)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41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的

限期改正,警告

《护士条例》第三十条第

(二)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42

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责令改正,警告;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吊销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第

(一)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43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责令改正,警告;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吊销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第

(二)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44

泄露患者隐私的

《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45

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责令改正,警告;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吊销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46

非法采集血液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第

(一)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47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第

(一)项;《血站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

(一)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48

已被注消的血站,仍开展采供血活动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第

(一)项;《血站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

(二)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49

已取得设置批准但尚未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即开展采供血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第

(一)项;《血站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0

《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再次登记仍开展采供血活动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第

(一)项;《血站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1

租用、借用、出租、出借、变造、伪造《血站执业许可证》开展采供血活动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第

(一)项;《血站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四)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2

血站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第

(二)项;《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3

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第

(二)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4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5

血站超出执业登记的项目、内容、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

(一)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6

血站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从事采供血工作的或者未经执业注册而从事采供血工作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

(二)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7

血站血液检测实验室未取得相应资格即进行检测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8

血站擅自采集原料血浆、买卖血液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59

血站采集血液前,未按照国家颁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检测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0

血站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以及超量、频繁采集血液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1

违反输血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质量规范和标准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2

血站采血前未向献血者、特殊血液成分捐赠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3

血站擅自涂改、毁损或者不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4

血站使用的药品、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卫生器材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5

血站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器材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6

血站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未按有关规定处理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7

血站未经批准擅自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血液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8

血站未经批准向境外医疗机构提供血液或者特殊血液成分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四)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69

血站未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五)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0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违反有关技术规范的

警告

《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项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1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警告、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条;《血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2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警告、罚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3

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警告、罚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4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警告、罚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5

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警告、罚款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6

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警告、罚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四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7

医疗卫生机构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

警告、罚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8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警告、罚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79

医疗卫生机构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警告、罚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80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警告、罚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81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警告、罚款、暂扣许可证、吊销许可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82

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83

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84

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警告、罚款、暂扣许可证、吊销许可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

流程图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85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警告、罚款、暂扣许可证、吊销许可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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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

警告、暂扣许可证、吊销许可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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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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