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系膨润土防水毯验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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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系膨润土防水毯验收标准
水系工程
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暂行验收标准
StandardforConstructionalQualityAcceptanceofWaterproofing
EngineeringofBentoniteMaterialsofrailtransportation
编制单位: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中国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三公司
备案部门:
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日期:
2006年10月30日
前言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标准是基于膨润土材料的防水技术研发、试验段工程和水系工程的实际应用,并广泛征求了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意见编制的。
本标准的编写,贯彻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标准中的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具体解释由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交北京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
北京车公庄21号,邮政编码:
100044),以供修订时参考。
目次
1总则3
2术语4
3基本规定5
3.1一般规定5
3.2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6
3.3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7
3.4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8
4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16
4.1基面处理要求16
4.2膨润土防水毯的固定16
4.3破损处的修补17
4.4膨润土防水毯铺设要点17
4.5细部构造20
4.6成品保护22
5子分部工程验收22
附录A膨润土防水材料的质量指标24
附录B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现场抽样复验26
本标准用词说明27
个别条文说明27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北京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工程防水质量管理,统一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水系工程膨润土材料防水施工质量的验收。
l.0.3施工单位作为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施工阶段的防水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1.0.4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取得的数据应真实、全面、可靠,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5防水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6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膨润土防水材料
指利用天然钠基膨润土加工制作而成的水系工程防水材料,包括膨润土防水毯主材和膨润土防水粉、防水浆及膨润土橡胶止水条等配套材料。
2.0.2膨润土防水毯
由两层土工织物(一层有纺土工布、一层无纺土工布)包裹天然钠基膨润土颗粒针织而成的毯状材料。
膨润土颗粒均匀分布,以针织方法将膨润土颗粒固定。
2.0.3膨润土橡胶止水条
由天然钠基膨润土颗粒和丁基橡胶复合而成,并具有缓胀性能的条带状材料。
适用于施工缝、穿墙管处的止水。
2.0.4膨润土防水浆
是一种浆状的膨润土。
主要应用于膨润土防水毯搭接缝的封闭、破损处修补及管线穿透防水毯处的补强处理。
2.0.5膨润土防水粉
是颗粒状的天然钠基膨润土,主要应用于穿墙管的根部、阴角等处的处理。
2.0.6收边条
是一种用于甩头封闭以防止膨润土颗粒漏失的胶条。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为便于资料管理与归档,严格按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以下简称《资料规程》)的规定填写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并按要求统一编号。
3.1.2水系工程膨润土材料防水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北京奥林匹克公署中心区重要景观龙形水系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
2水处理机房、溢流堰、进出水口等附属的水系结构防水等级应为二级,顶部不允许滴漏,其他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总湿渍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的6/1000;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4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2m2。
3.1.3铺设后,覆盖之前应对膨润土材料防水层保护质量作隐蔽前检查。
3.1.4水系工程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所使用的膨润土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物理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并附使用说明,对于进口材料,还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满足防水设计的要求;国产材料应有防伪标识。
对进场的膨润土防水材料应按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检测报告。
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水系工程中使用。
3.1.5水系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应按本标准第3.1.2条规定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
3.1.6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资料规程》的表C1-1的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3.1.7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工程采用的膨润土防水毯主材及配套材料,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耐久性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8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及本标准的规定;
2参加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和按《资料规程》的表C5-1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6承担见证取样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3.2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3.2.1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应为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或区间隧道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若干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以分项工程及检验批为准,并应符合表3.2.2的要求。
表3.2.2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及检验批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
基面
处理
基面碾压密实度2点/30m
第4.1.4条
第4.1.5条
平整度及有无积水全数检查
膨润土防水毯铺/挂设
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30%作见证检验或按10%作平行检验。
第4.4.12
条~第4.4.15条
第4.4.16条~第4.4.19条
细部
构造
每一细部
第4.5.5条
第4.5.6条~第4.5.7条
成品
保护
全数
第4.6.1条
第4.6.2条
3.3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3.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膨润土防水毯主材及配套材料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膨润土防水毯主材及配套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偏差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衬砌背后回填注浆等涉及结构安全和防水效果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3.5当检验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经返工重做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3.3.6通过返修或返工仍不能满足防水要求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3.4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3.4.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C7-4-1~表C7-4-5填写。
3.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C7-5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4.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甲方代表、设计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C7-6填写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4.4防水分部工程分包施工时,分包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验收合格后,应将防水分部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3.4.5当参加验收各方对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协调处理。
基面处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C7-4-1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基面质量
坚实、清洁、符合平整度要求,无流水、漏水现象,低洼处无积水
2
3
一般项目
1
基面质量
阴阳角做成钝角或圆角,基面无尖锐突起
2
3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防水毯铺/挂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C7-4-2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防水毯主材及配套材料
符合设计要求
2
搭接缝
搭接宽度≮300mm
3
搭接缝质量
平整、密贴、无皱折
4
甩头
预留长度比构筑物长200mm以上、且大于500mm,收边并按要求保护
一般项目
1
立面(斜面)上的搭接
上幅压下幅,隧道防水毯为顶拱压边墙
2
防水毯
防止空鼓、皱折
3
搭接缝
用防水浆封闭
4
防水毯的
破损处
按要求修补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C7-4-3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
经理
施工班组长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施工缝、变形缝、穿墙管等细部构造作法
符合设计要求
2
一般项目
1
膨润土橡胶止水条连接
平头对接,无叠接现象
2
防水毯与穿墙管的接缝和群管之间的区域
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
3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成品保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C7-4-4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
经理
施工班组长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成品保护
符合防水施工技术方案要求或设计要求
2
3
一般项目
1
成品保护
设有专人负责,并有成品保护记录
2
3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C7-5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分包项目经理
序号
检验批部
位、区段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检查结论
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验
收
结
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C7-6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技术部门负责人
质量部门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负责人
分包技术负责人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
批数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验收意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验
收
单
位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年月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年月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4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
4.1基面处理要求
4.1.1基面应坚实、平整、清洁。
基面平整度应满足D/L≤1/6的要求(D为相邻两凸面凹进去的深度,L为相邻两凸面间的距离),基面的深凹坑应用水泥砂浆抹平,并将尖锐突起去除。
4.1.2基面的阴阳角应用水泥砂浆做成50×50mm钝角或Φ50mm圆角。
4.1.3基面允许潮湿,但不得有点状漏水或线状流水现象;基面渗漏水的治理应以堵为主,难以封堵时,可采取临时的引排水措施。
主控项目
4.1.4膨润土防水毯的基面应碾压密实度大于90%、密实度均匀、符合平整度要求,无漏水现象;低洼处应无积水。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碾压密实度2点/30m。
平整度及有无积水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及环刀法检测。
一般项目
4.1.5阴阳角处应做成钝角或圆角,基面不得有尖锐突起。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2膨润土防水毯的固定
4.2.1防水毯应用水泥钉及垫片穿孔固定。
4.2.2水泥钉的长度应不小于40mm,垫片可为圆形或方形,垫片的直径或边长不小于30mm,垫片材料可用镀锌铁皮(厚度1.5mm以上)或符合要求的塑料片;水泥钉应呈梅花形布置,钉间距应为:
立面(斜面)不大于500mm、隧道顶拱不大于300mm、搭接缝处不大于300mm;平面(顶、底板)仅在搭接缝处用水泥钉固定,隧道仰拱的其它部位也应固定、钉间距不大于500mm。
4.3破损处的修补
4.3.1防水毯铺/挂设过程中,因钉孔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破损,应妥善修补。
修补方法:
破损如为钉孔,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即可。
其它较大的破损,先用膨润土防水浆将破损部位封闭,再用同质防水毯覆盖修补,补丁应大于破损边缘300mm,并用水泥钉固定;同时,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将补丁周边封闭。
4.4膨润土防水毯铺设要点
4.4.1防水毯的无纺布(白面)的一面应朝向迎水面。
4.4.2防水毯平面、立面、顶拱及仰拱搭接缝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
4.4.3大面防水毯的搭接缝不宜设在拐角处,搭接缝应离拐角500mm以上;拐角处防水毯应增设附加层。
拐角处防水毯铺设方法:
先铺500mm宽附加层(沿拐角两侧各250mm),再铺大面防水毯。
4.4.4如在立面、平面拐角处的搭接不可避免时,则搭接宽度应为600mm(即立面、平面的防水毯在拐角处均再往平面、立面延长300mm),不另铺500mm宽的附加层;搭接部位立面的防水毯必须压在平面的防水毯之上,如为顶板和侧墙的拐角外包防水,则顶板防水毯压侧墙防水毯。
4.4.5搭接缝应密贴、平整,严禁皱折。
4.4.6立面(斜面)上搭接必须上幅压下幅、顶拱防水毯压边墙防水毯。
4.4.7搭接缝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
4.4.8甩头的预留长度应比钢筋头长200mm以上,且必须大于500mm,并应用收边条收边密封和保护。
保护方法:
立面上的甩头,用300mm宽的低密度聚乙烯(LDPE)防水板或白铁皮保护;平面上(底板/隧道仰拱)的甩头,用柔性临时保护层作U形包裹后,再压临时保护板覆盖保护。
4.4.9立面顶端防水毯应作收头处理。
收头处理:
用30mm宽、0.5~1.0mm厚的白铁皮收口,收口用水泥钉固定,钉间距应不大于300mm;防水毯顶端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封口。
4.4.10膨润土防水毯与塑料类防水板、聚氨酯涂层和SBS改性沥青卷材的搭接宽度应为400mm。
搭接方法:
塑料类防水板必须压在防水毯之上,用水泥钉和垫片固定,搭接缝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同时,应在搭接处的塑料类防水板上焊接与其同材质的背贴式止水带,以实现两种防水材料防水区域的分隔;防水毯与聚氨酯涂层和SBS改性沥青卷材的搭接必须为防水毯的土工织布面压聚氨酯涂层和SBS改性沥青卷材,并必须用防水浆封闭搭接缝。
4.4.11防水毯的拼接应尽量减少接缝,搭接缝宜错开。
主控项目
4.4.12防水毯主材及配套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同生产批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主材及配套材料,防水毯每4000m
为一检验批;止水条每1000m为一检验批;不足4000m
或1000m也按一检验批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检验批检验一次。
现场抽样复验的检验数量按附录B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防伪标志、产品物理技术性能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对于进口材料,还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4.4.13搭接缝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300mm。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30%作见证检验或按10%作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4.4.14搭接缝应平整、密贴、无皱折。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30%作见证检验或按10%作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15甩头的预留长度应比构筑物长200mm以上,且必须大于500mm,并应用收边条收边密封和按第4.4.8条或设计要求进行保护。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4.4.16立面(斜面)上的搭接,必须上幅防水毯压下幅防水毯;水系为岸坡顶防水毯压岸坡底防水毯;如为顶板和侧墙的拐角外包防水,则顶板防水毯压侧墙防水毯。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30%作见证检验或按10%作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17防水毯应无空鼓、皱折。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18搭接缝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30%作见证检验或按10%作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19防水毯的破损处应按第4.3.1条要求修补。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5细部构造
4.5.1本节适用于施工缝、变形缝、穿墙管等细部构造。
4.5.2施工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缝处应增设500mm宽的防水毯附加层,附加层应铺在大面防水毯上、缝两侧各宽250mm;
2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
3施工缝止水采用中埋钢边橡胶止水带或膨润土橡胶止水条,使用膨润土橡胶止水条时,应将止水条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预留凹槽内或平整的缝表面,止水条连接应为平头对接;
4膨润土橡胶止水条应用水泥钉或胶粘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