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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全域智慧旅游建设实施方案

市级全域智慧旅游建设实施方案

 

市级智慧旅游建设

实施方案

 

2018年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建设西部旅游高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增强重庆旅游吸引力,实现旅游管理、营销、服务信息化,提升旅游业整体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10号)和《重庆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指导,以“智慧管理、智慧营销、智慧服务、智慧体验”四大平台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智慧景区、智慧饭店(酒店)、智慧旅行社、智慧乡村旅游、智慧旅游服务商等单位,不断提升我市智慧旅游服务水平,构建符合我市旅游发展需求、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旅游行业自身发展要求,建立政府主导、旅游部门牵头、社会参与、企业开发的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方便性、高效性、易用性上下功夫,开发适应游客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游客在重庆旅游的全程需求。

(二)坚持统筹协调与上下联动相结合。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重庆云计算、大数据等发展优势,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围绕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强化与文化、商贸、交通、市政、气象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一体化检索,形成全面高效的智慧旅游网络体系。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循序渐进相结合。

充分认识智慧旅游建设的系统性和复杂性,以重点项目为龙头,通过行业示范和项目试点积累经验,再逐步向全市推广。

在整体规划的同时明确各分项目,并制定相应时间表,便于迅速启动和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建成覆盖重庆旅游行业的基础网络,以智慧旅游云计算数据中心为基础,初步建立指挥中心、应用支撑体系和信息安全等公共服务和网络平台。

启动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饭店(酒店)、旅行社、服务商,为重庆市智慧旅游互联互通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保障。

围绕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集成大数据量存储、网络化运行、实时数据更新、检索分析工具方便易用等四大特征,形成全面高效的智慧旅游网络体系。

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标准规范基本建立,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智慧旅游建设与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四、总体架构

智慧旅游基本架构是以创新融合的通信与信息技术为基础,直接在云计算平台进行构建,以服务游客为中心,以一体化行业信息管理为保障,激励产业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智慧旅游体系相互渗透、互为资源、互为动力,从而有机地建设一体化、敏捷化、数字化、交互式的旅游发展新模式,推动旅游业现代化发展。

(一)智慧旅游的顶层设计。

运用系统论的方法,对智慧旅游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种参与力量、各种正面的促进因素和负面的限制因素进行统筹考虑,理解和分析影响智慧旅游建设的各种关系,从全局的视角出发,对全市智慧旅游的基本问题进行总体、全面设计。

1.旅游服务的智慧化。

坚持从游客出发,通过科学的信息组织和呈现形式让游客方便快捷地获取旅游信息,帮助游客更好地安排旅游计划并形成旅游决策。

通过信息技术提升旅游体验和旅游品质。

游客在旅游信息获取、旅游计划决策、旅游产品预订支付、享受旅游和回顾评价旅游的整个过程中都能感受到智慧旅游带来的全新服务体验。

通过基于物联网、无线技术、定位和监控技术实现信息的传递和实时交换,让游客的旅游过程更顺畅,提升旅游的舒适度和满意度,为游客带来更好的旅游安全和旅游品质保障。

智慧旅游还将推动传统的旅游消费方式向现代的旅游消费方式转变,并引导游客产生新的旅游习惯,创造新的旅游文化。

2.旅游管理的智慧化。

依托信息技术,主动获取游客信息,形成游客数据积累和分析体系,全面了解游客的需求变化、意见建议以及旅游企业的相关信息,实现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

3.旅游营销的智慧化。

通过旅游舆情监控和数据分析,挖掘旅游热点和游客兴趣点,引导旅游企业策划对应的旅游产品,制定对应的营销主题,从而推动旅游行业的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

通过量化分析和判断营销渠道,筛选效果明显、可以长期合作的营销渠道。

智慧旅游还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特性,吸引游客主动参与旅游的传播和营销,并通过积累游客数据和旅游产品消费数据,逐步形成自媒体营销平台。

(二)智慧旅游的总体架构。

智慧旅游的总体架构主要分为前端应用体系和后端支撑体系两大层次。

智慧旅游总体规划架构图

前端应用体系中,“游客”与“政府”位于体系的两端,着重体现了智慧旅游中对于游客体验和政府管理的智能服务,是智慧旅游的两条主线。

景区、旅行社、饭店(酒店)以及旅游在线服务商等其他服务业者共同组成智慧旅游的服务者,他们是游客体验和政府管理的实际载体。

服务业者内部之间,游客、服务业者、政府之间融会贯通,共同构成无缝的智慧旅游主体。

保障体系包含天气、公共安全、交通、医疗护理、灾害防控等方面,保障体系不完全直接隶属于智慧旅游主体,但对智慧旅游主体的正常、有序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后端支撑体系主要由旅游信息资源数据库和基础服务系统两部分组成,统一为前端应用体系提供全面、强大的支撑服务。

五、主要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全市智慧旅游建设项目分为主导型项目、引导型项目和示范型项目。

(一)主导型项目。

以旅游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负责方案设计、项目研发和主要的建设运营投入。

该项目体系具有覆盖范围最广、管理力度最强、对全市旅游发展的影响最持久的特点,是提升游客对全市旅游环境的整体印象和展现全市旅游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

为更好地在智慧旅游建设过程中提高效率、精简机构、减少开支、体现信息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主导型项目建设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外包专业机构开发运营。

1.智慧旅游云计算数据中心。

按照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运营维护机制和标准,建设重庆智慧旅游云计算数据中心,包括旅游信息数据库和数据交换系统,并将之作为智慧旅游建设的信息基础,按照统一的规则获取采集旅游信息,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进行集中存储,并按照统一的交换标准通过各种平台发布,最终实现旅游信息的智慧化。

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水土云计算中心现有资源,搭建智慧旅游云计算数据中心。

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信息数据标准建立,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信息数据分中心建设。

各区县(自治县)可通过智慧旅游云计算数据中心集中上传数据,也可通过市旅游局提供的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与各旅游信息数据分中心同步和交换数据。

2.旅游指挥调度中心。

以智慧旅游云计算数据中心为基础,建立市旅游局、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旅游企业三级视频监控体系,实现视频、语音和数据的融合与双向传输,为日常管理提供完备的信息来源,并提供预警、调度、视频会议、远程培训、数据统计等功能。

市旅游局负责建设全市旅游指挥调度中心(主会场),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负责建设指挥调度分中心(分会场)。

旅游指挥调度中心应在技术上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保持一致,并依托全市数据集中的水土云计算中心,实现与全市相关系统的无缝对接。

3.旅游信息查询和服务平台。

构建全市统一的旅游信息查询和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对外宣传接口。

旅游信息查询和服务平台与旅游信息门户网站和旅游诚信监管系统间建立接口,实现信息互通,为推动全市旅游资源整合,加强行业管理提供支撑。

市旅游局负责搭建全市统一的旅游信息查询和服务平台。

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旅游企业可通过平台对旅游产品进行介绍,并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查询终端。

4.旅游数字互动营销平台。

指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形式,是一个在线的旅游活动营销平台,通过此平台可以统一开展门票赠送、抽奖、投票评选、照片游记分享等在线活动,并支持统一用户账号、统一积分体系和统一数据分析,让零散的短期活动发挥出在线活动营销综合效应。

系统可根据用户提供的资料和感兴趣的旅游资源类型进行各种数据汇总和分析,为后续营销活动和市场方案提供指导。

市旅游局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旅游数字互动宣传平台,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负责通过该平台运营维护本行政区域相关信息。

5.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

为各类旅游企业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提供一种快速安全的交换标准。

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是通过全市统一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为旅游行业各类电子商务营销模式提供系统的支持和服务。

系统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旅游产品进行聚类分析和关联规则的挖掘,发现旅游热点、供需情况和旅游市场的变化及消费趋势。

营销系统不仅提供整体的运行环境和完善的功能服务,还为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功能扩展和商务运营等活动提供全面的信息共享平台。

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本行政区域的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

市旅游局负责整合,并统一发布。

6.旅游信息门户网站。

主要为游客提供政府层面的旅游资讯信息和旅游特色服务。

门户网站以统一的智慧旅游云计算数据中心数据库为基础,以通信网络为支撑,通过终端接口开放、智能化管理的多样化旅游服务网络,实现向处于不同网络、使用不同终端的用户提供语音、数据、视频等旅游服务目标。

市旅游局和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要建立旅游信息门户网站,其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市旅游局网站还应为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和旅游企业提供自定义的页面展示平台。

7.旅游智慧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充分利用物联网、监控设备和无线技术,实现对旅游数据的自动监测和实时数据统计,为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和游客满意度提供支撑。

通过建设旅游智慧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加强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旅游统计数据收集,并积极探索数据挖掘应用。

市旅游局负责搭建旅游智慧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行业数据收集、网上直报工作,积极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旅游企业管理信息化并完成数据报送任务。

8.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在线投诉子系统、诚信监控子系统、规范发布子系统和资源整合与管理子系统。

有助于实现旅游政策法规发布、旅游在线投诉与透明化处理、企业诚信监控等功能。

市旅游局负责建设全市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系统。

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负责相关信息采集、监管和发布,同时用该系统处理在线投诉等业务。

9.移动终端旅游应用平台。

开发以介绍重庆旅游资源,帮助游客了解涵盖景区(点)、饭店(酒店)、餐饮等旅游信息的指南型移动应用客户端。

主要通过能吸引游客的精选图片、视频等充分展现目的地旅游特色和旅游资源优势。

移动应用平台还能实现部分旅游产品的手机预订和支付,并可以通过自动定位查询周边旅游资源和消费场所。

景区子栏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用户评论板块,并设有回复评论功能,方便用户评价和交流。

必要时增加论坛模块,充分调动用户的参与度和互动性。

市旅游局负责移动应用平台的搭建,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负责提供相关旅游信息。

景区子栏目的用户评论或论坛模块由景区自行负责维护。

10.智慧旅游体验中心。

集成物联网、3D影像、4G移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让大众接触到信息技术给旅游带来的全新体验,从而感受到智慧旅游的方便快捷。

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智慧旅游体验中心,市旅游局负责整合并在网上建立全市智慧旅游体验中心,让游客在第一时间体验重庆智慧旅游。

(二)引导型项目。

根据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项目发展情况,选择有一定基础条件和参与意向的旅游企业作为合作单位开展引导型项目建设。

由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合作单位主要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试点。

1.智慧景区(度假区)。

智慧景区(度假区)通过借助GIS数据库、旅游资源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游客资源数据库等后端支撑体系,建立景区(度假区)信息系统和景区(度假区)业务系统。

其中,景区(度假区)信息系统包括电子票务子系统、景区(度假区)信息发布子系统、客流趋势与预警子系统等;景区(度假区)业务系统包括基于位置与身份识别的服务子系统、深度旅游引导子系统、停车场管理子系统等。

(1)电子票务子系统。

通过RFID电子票或二维码电子票等形式将纸质门票电子化,实现出票、验票、计票等票务流程的全程电子化。

此外,还可绑定用户身份证,利用设置在景区(度假区)重要节点的电子门票识别设备,感知游客所处位置区域,为游客提供个性化的景区(度假区)服务,并辅助管理单位进行客流引导。

RFID电子门票验票系统。

游客在通过验票口时,读卡器可自动感应电子门票,实时统计游客信息,在客流量大时,缩短游客检票时间,实现快速通关。

通过把游客信息(如手机号码)与RFID电子门票绑定,为游客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如发送景点介绍、景区(度假区)地图、娱乐购物促销等的短信或彩信。

二维码门票验票系统。

游客可以通过手机或其他移动终端在线预订获得门票二维码,实现异地取票、实时取票。

发票部门可以通过电信运营商服务无纸化出票,实现低碳票务。

同时,通过给游客发送二维码优惠券,商家还能及早获得市场信息。

条形码门票验票系统。

可以与邮政明信片结合,借助遍布全国的邮政网络实现便捷的异地取票。

明信片形式让门票兼具收藏价值和防伪功能,还能发挥更好的宣传效果。

(2)景区(度假区)信息发布子系统。

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电数字互动电视、呼叫中心等多种方式接入统一的综合性平台,获取景区(度假区)全部相关信息,包括对静态旅游资源信息的汇集、分类、整理,以及对动态信息的更新和反馈。

(3)客流趋势与预警子系统。

基于智能视频系统对景区(度假区)路口、广场、看台、开放景区(度假区)交通干道、室内景点等关键节点的人流密度进行监控和估算,汇总景区电子门票数据,整合分析计算客流量大小及变化趋势。

当景区(度假区)人数接近或超过景区(度假区)可容纳人数的警戒线,可依照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疏导客流,保证景区游客数量在安全范围内。

(4)基于位置与身份识别的服务子系统。

利用定位和身份识别技术,使游客方便地获取当地旅游服务项目和内容,满足游客随机性旅游需求。

基于位置与身份识别的服务既丰富了游客的旅游内容,还可以给景区(度假区)商家带来更多商机。

(5)深度旅游引导子系统。

除了传统的景区(度假区)导游机,还可以建设新型手机导游系统,只需在智能手机终端上安装APP,并下载相应景区(度假区)的数据,就能让手机变成导游机,收听相应景区(度假区)导游词。

(6)停车场管理子系统。

管理人员可以在停车场内任意固定地点对车辆进行监控和指挥,并实现统计、预警、报警等各种功能,大大降低管理人员劳动量。

停车场管理子系统包括进场前的分流引导和进场后的车位管理两个方面。

进场前的分流引导主要依靠其他交通保障系统获得交通状况信息,并及时发送车位数量等信息到路面、停车场入口等地方设置的信息屏上,对预备入场车辆进行早期引导,实现停车场的高效率利用。

进场后的车位管理主要包括空闲车位计算和汽车入库出库引导,提高车位使用效率。

2.智慧旅行社。

旅行社管理系统不仅提供完整的旅行社介绍、旅游线路、代理酒店、代理票务等基本服务信息,还应具有旅游合同管理服务、导游资质信息管理服务以及境外签证、保险、租车等其他服务。

通过将旅行社业务信息和资源整合到统一的管理系统当中,为旅行社提供快速安全的数据交换标准和统一的管理界面,形成一个高效、共享的管理体系。

(1)旅行社信息门户。

主要负责对旅行社业务进行电子化管理和信息发布。

旅行社信息门户提供各管理系统的接口,对从各管理系统获取旅行社信息、行程线路信息、景区信息、入住酒店信息、导游信息和旅游合同信息等数据进行统一发布。

旅行社信息门户还可提供旅行社组团信息查询服务,将旅行团成员人数、包车数量、旅游线路与预订行程计划、导游情况等信息在旅行社信息门户以关键字的形式提取并发布。

(2)合同管理系统。

对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编码并通过专门流程报管理部门备案,如发生旅游纠纷可方便查证和监管。

合同管理系统为游客提供统一的旅游合同电子编号,通过编号登陆在线信息服务门户或旅行社信息门户就能远程查阅合同电子文本,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3)导游管理系统。

为旅行社所属的导游建立导游电子档案并与导游证编号相互关联,输入导游证号即可了解该导游的行业记录和资质情况,实现管理部门对导游的信息化管理。

(4)车载监控系统。

系统通过GPS定位技术对旅游大巴、景区公交等车辆实时跟踪管理,可以针对违规驾驶、行车线路偏离、异常停车等车辆异常行为进行警告、询问和报警。

3.智慧饭店(酒店)。

包括数码客房服务系统和饭店(酒店)运营管理系统。

(1)数码客房服务系统。

在饭店(酒店)客房内布置智能终端,终端主要功能包含饭店(酒店)信息查询、旅游景区信息速递、景区视频演示、景区交通一键通等服务。

(2)饭店(酒店)运营管理系统。

在饭店(酒店)和游客之间搭建一个统一的信息发布与共享平台,包括饭店(酒店)信息查询服务、住房饮食预订服务以及评价打分、服务投诉、服务对比等,并可对客房信息、餐饮信息、娱乐信息等实时更新。

智慧饭店(酒店)内部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和智慧营销等系统建设应符合全市旅游信息标准,并为旅游数据统计及多维分析系统提取数据预留接口。

4.智慧游轮。

包括游轮客房服务系统和运营管理系统。

(1)游轮客房服务系统。

在游轮客房内布置智能终端,终端主要功能包含信息查询、游轮线路信息速递、线路景区视频演示、相关服务一键通等服务。

(2)运营管理系统。

在星级游轮和游客之间搭建一个统一的信息发布与共享平台,包括信息查询服务、住房饮食预订服务以及评价打分、服务投诉、服务对比等,并可对客房信息、餐饮信息、娱乐信息等实时更新。

智慧游轮内部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和智慧营销等系统建设应符合全市旅游信息标准,并为旅游数据统计及多维分析系统提取数据预留接口。

5.智慧温泉。

智慧温泉通过借助旅游资源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游客资源数据库等后端支撑体系,建立温泉运营管理系统、电子票务(匙牌)系统等。

(1)温泉运营管理系统。

在温泉和游客之间搭建一个统一的信息发布与共享平台,包括温泉信息查询服务、温泉住房预订服务以及评价打分、服务投诉、服务对比等,并可对客房信息、温泉信息、娱乐及餐饮信息等实时更新。

(2)电子票务(匙牌)系统。

通过RFID电子票或二维码电子票等形式将纸质门票电子化,实现出票、验票、计票等票务流程的全程电子化。

此外,还可绑定游客匙牌,利用后台数据库控制泡温泉人数,避免超负荷接待等情况发生。

6.智慧乡村旅游。

主要通过二维码和智能手机APP,利用重庆智慧旅游云计算数据中心的资源优势和3S(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全球定位)技术整合传统地图和旅游基础数据,同时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营销推广。

7.智慧旅游服务商。

以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等为代表,通过智慧旅游系统获取精确的旅游资源信息服务游客。

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整合旅游资源,为游客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个性化旅游产品在线预订和购买服务,并面向同行业实现旅游产品在线分销和结算。

同时,可建立用户评价体系,并考虑与其他旅游电商平台的融合。

(三)示范型项目。

由市旅游局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选择具有一定智慧旅游建设基础、并有意向继续发展完善的区县(自治县)和旅游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承担示范型项目建设。

本着“局部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智慧景区(度假区)、智慧饭店(酒店)、智慧旅行社、智慧游轮、智慧温泉、智慧乡村旅游、智慧旅游服务商的示范试点工作。

依照“自愿申请、综合选择”的原则,确定试点单位、明确示范内容、签订试点合同。

示范试点成功后,再在全市层面推广。

1.示范智慧景区(度假区)。

选择在景区(度假区)信息化和数字景区(度假区)建设中成效较突出的景区(度假区),加强新技术在景区(度假区)的应用,不断提高景区(度假区)管理服务、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水平。

2.示范智慧饭店(酒店)。

从饭店(酒店)接待服务智慧化、内部管理智慧化和业务经营智慧化上全面提升,包括饭店(酒店)网络融合和业务集成、自助入住和电子管家、智能房控和虚拟桌面、智能分房和收益管理等。

智慧饭店(酒店)示范点应不仅在技术项目上进行示范,更要突出通过智慧饭店(酒店)建设对饭店(酒店)管理和营销带来的价值和效益。

3.示范智慧旅行社。

旅行社通过信息技术实现门店总部一体化和连锁化经营、综合业务系统化管理,并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直销分销体系。

4.示范智慧游轮。

建立提升游轮行业整个服务管理能力,实现从乘客的预定、登船、游览、离开的全流程应用管理。

5.示范智慧温泉。

实现智慧温泉从游客的预订到前台接待、匙牌管理、消费录入、离场控制等全流程应用管理。

6.示范智慧乡村旅游。

整合乡村旅游相关资源,通过我市乡村旅游产业服务平台等把涉及我市乡村旅游的各个要素通过网络联系起来,最大程度满足游客的个性化需求,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探索和推进O2O(OnlineToOffline)模式,利用互联网优势,实现乡村旅游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7.示范智慧旅游服务商。

包括面向游客提供在线旅游预订服务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面向旅游企业提供同业交易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为传统企业提供旅游电子商务技术和应用支撑的企业。

通过总结示范企业在团队建设、技术研发、平台运营等方面成功经验,发挥企业在商业模式创新、产业链整合、人才培养、带动就业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市内其他企业积极参与旅游电子商务实践,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

提供技术和应用支撑的服务商应该在旅游行业有成熟的产品,并在市内有相关实施案例,其产品和服务得到客户单位的认可。

六、实施步骤

(一)主导型项目实施步骤。

标准制定阶段:

2015年2-6月,分析行业标准,制定我市旅游大数据系统数据标准,采购数据库软件和数据服务器,搭建数据库环境。

全面实施阶段:

2015年7月,对政府部门建设项目进行可研设计和分解招标;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项目全面实施,数据陆续清理入库;2016年11月,旅游指挥调度中心、旅游信息查询和服务平台、旅游数字互动宣传平台等项目投入试运行,产生大量系统数据,基本建成我市智慧旅游云计算数据中心。

工程验收阶段:

2016年11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向社会发布并正式投入运行,实现旅游管理、服务及营销能力提升。

总结提高阶段:

2016年12月,总结政府部门建设项目建设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智慧旅游建设构想。

(二)引导型项目实施步骤。

比对选择阶段:

2015年2至6月,市旅游局根据智慧旅游发展情况,选择有一定基础条件和参与意向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或旅游企业作为合作单位。

全面建设阶段:

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合作单位全面开展相关信息系统开发建设。

试点运营阶段:

2016年11月,建设项目运营试点。

项目验收阶段:

2016年12月,市旅游局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给予适当补助。

(三)示范型项目实施步骤。

试点申报阶段:

2015年2-6月通过分析国家及各省(区、市)旅游数据标准,由市旅游局编制《重庆市智慧旅游建设规划(2015—2020年)》,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委)全面启动智慧旅游试点单位申报,根据申报和前期调研情况,选定智慧景区、智慧饭店(酒店)、智慧旅行社、智慧邮轮、智慧温泉等试点单位。

全面实施阶段:

2015年7月,选定的试点单位,依据规划建设内容签订智慧旅游建设示范试点合同并组织实施。

考核验收阶段:

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试点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总结评估建设成果。

总结推广阶段:

2016年12月,市旅游局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总结经验,并依据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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