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钩缓冲器拆装设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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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钩缓冲器拆装设备
车钩缓冲器拆装设备
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规格书
投标人资格
1.营业范围: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或等值外币)。
2.生产能力:
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产15台以上)生产能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应配套的设备。
3.财务能力:
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履约信用: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其他要求:
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厂或总代理商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或中国区总代理公章(原章)及法人签字。
技术规格书
(一)设备用途
用于内电机车各型车钩缓冲器拆卸与安装。
(二)运用环境
1.海拔高度(m):
≤1800
2.工作环境温度(℃):
-10~55
3.工作相对湿度(%):
≤95
4.工作制:
连续工作
5.供电条件:
电源AC380V(±10%)50Hz
6.工作场地:
XXXXXXXXXXXXXXXXXXXX
(三)工程内容
见采购公告中采购项目明细表。
(四)技术标准
1.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标记、试验、安装、调试等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和标准(不限于本技术规格书所列)。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规格书。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本产品设计、制造引用的相关标准。
2.进口电气元件、部件通过CE认证。
3.国产电气元件符合国标GB/T14048.1、GB/T14048.3、GB/T14048.5。
4.电磁兼容性能满足IEC61000-6-2:
1999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及IEC61000-6-4:
1997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发射标准等要求。
5.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6.符合《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GB/T15706)要求。
7.符合《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GB16754)要求。
8.符合《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GB16855.1)要求。
9.符合《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2423.1)要求。
(五)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设备及辅助设施的外观应平整光洁、美观大方,油漆类别按招标方要求执行。
(2)设备必须是投标方设计、制造的全新设备。
(3)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措施,设备应设接地装置,具有过流、短路、过压、过热等保护功能,以保证对设备及人员不会造成伤害。
(4)设备和仪表等的设计、制造与试验应符合国际工业标准(ISO)和国际电工标准(IEC),度量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标准制(SI)。
(5)电器部件、机械部件均应有可靠的防潮、防高温、防尘、防鼠措施,电气系统的保护等级为IP54。
(6)液压、电气系统等管线应排列整齐、合理、连接紧密牢固,穿过金属孔洞时应有绝缘保护套管,各元件和组件一般应可单独拆装,并维修方便。
(7)设备选用的零部件应选用业内知名品牌的通用系列产品。
(8)设备须具有足够的强度,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在连续作业过程中,各固定连接、相对运动部件间密封不得有泄漏现象。
(9)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等级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焊缝的外部不允许有烧穿、咬边、夹渣、焊瘤等。
焊缝的纵向、横向及母体金属上不允许有裂纹,连续焊缝不能间断,鳞状波纹形成应均匀。
(10)设备材质及运行噪音、振动、电磁辐射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11)中标方负责提供本设备及辅助设施必要的专用仪器、专用检修工具,设备正常使用两年的易损易耗件。
(12)外壳防尘防污,适合在恶劣环境下使用。
(13)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需求的设计方案。
(14)满足机车部件检修工艺要求及现场作业需要。
2.性能要求
(1)满足SS3、SS3B、SS4、DF4、DF5、DF7、DF8、HXD1、HXD2、HXD3、HXN系列机车检修需要。
(2)可拆装机车包括但不限于ST-Ⅰ、MX-Ⅰ、MT-Ⅲ、QKX100型车钩缓冲器,可拆装13号车钩。
(3)车钩缓冲器拆装机主要由缓冲器拆装高压油缸、接送缓冲器两部分构成。
(4)高压油缸采用超高压电动泵站为动力,工作可靠,全系统出力储备量大。
(5)高、低压泵站相互独立,油缸与系统采用快速连接,高低压液压系统工作压力均可调。
(6)接送缓冲器超低结构设计,使操作者无须拆卸排障器、无须架车,就可轻松方便地出入拆装工位,减少工作量。
(7)缓冲器的接送由两个不同步双级液压升降油缸完成,可以微动,在任何高度都有自锁保压功能,手动换向,操作方便,配有缓冲器支撑座。
(8)升降系统带有可靠的上下限位装置,防止起升时顶到车体后超载损坏小车。
有液压锁,可自停于任意工作高度,有平衡阀或其他装置,防止自重加速下滑,有过载保护装置。
(9)有泄荷机构,在液压执行机构无动作时,系统泄荷,减小液压油发热。
系统连续工作1小时,温升不得超过30℃
(10)小车采用滚轮设计,小车通过滚轮能平稳放置在标准钢轨两侧,沿钢轨滚动至缓冲器下方。
(11)交货时液压油需到规定油位,不得少于液压油箱容积3/4
3.主要技术指标
(1)电机功率:
≥3kW
(2)低压泵额定压力:
≥6.3MPa
(3)低压泵流量:
4L/min
(4)低压伸缩油缸内径:
≥80mm
(5)低压伸缩油缸行程:
≥1000mm
(6)高压泵额定压力:
80~100Mpa
(7)高压泵流量:
1.1L/min
(8)高压油缸内径:
125mm
(9)高压油缸行程:
≥45mm
(10)外形参考尺寸(长×宽×高):
1400×650×1100mm
(11)整机重量:
≤350kg
(六)技术资料
1.随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
(1)所含的配套设备、主要部件名称、数量、外形尺寸、功率、单价、总价等,外购设备及主要部件须单独注明生产厂家。
涉及需行政许可或认证的设备,还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通过行政许可或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2)设备的设计原理、功能、方案、结构、技术参数,选用的主要配件或部件厂家。
(3)设备的备件及易损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生产厂家。
(4)安装调试方案说明。
(5)为定型产品,提供本设备实物照片。
(6)投标文件须对应技术规格书提出的要求逐项顺序回复,对要求内容从原理、结构、工艺等方面做针对性描述,并提供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性能以及技术规格偏差表。
(7)设计图清晰、完整,不得采用模糊不清的扫描件。
2.中标后提供的资料
中标方应与机务段和设计单位对接,在技术规格书基础上细化方案、结构及指标纳入合同附件。
3.随设备提供的技术资料
应提交下列(但不限于)技术文件和图纸,需纸质文档三套,可编辑电子文档一套。
(1)文件目录及清单、装箱清单、产品检验合格证(包括外购件)、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报告,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设备的相应参数;
(2)系统原理、接线图;
(3)主要零部件结构图;
(4)设备装配图、安装图(含尺寸)、安装调试说明书;
(5)操作使用手册;
(6)维护保养手册,易损易耗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外购件及生产厂家清单;
(7)润滑油脂的牌号和生产厂家清单;
(8)第三方检测或测试报告(需第三方检测或测试时);
(9)计量仪表生产合格证及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10)电子版的图纸资料采用Autocad格式,文本采用MicrosoftWord格式,表格采用MicrosoftExcel格式。
(七)安装、调试及验收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中标方负责中标设备的运输、保管、安装和调试工作,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计划、方案;承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检测、取证、验收、技术服务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2)中标方进行现场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责任。
(3)按照要求时间前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10日内组织初验,设备初验后30日内须达到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交验条件,逾期我方有权取消购置合同并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追究投标方因项目超期给我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八)培训
供货商负责对买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包括设备的结构、原理、装配、调试、控制、操作、保养、检修工艺及安全规程等知识和技能。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设备的质保期为2年,自验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质保期内,中标方应该无偿提供设备维护和更换损伤的零部件。
中标方收到使用方设备故障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免费处理完毕。
3.质保期内,因主要部件和主体结构出现故障,设备质保期自修理完成、恢复使用之日起开始重新计算。
4.若设备存在设计、制造的质量缺陷,影响设备性能,中标方须免费进行改造完善。
5.在质保期结束后,中标方应提供技术支持、维修支持和以优惠价格提供备件。
中标方收到使用方设备故障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处理完毕。
(十)监造
招标人有权派人在产品制造现场对投标人的产品生产过程进行不定期的考察和监督,投标人及制造商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这种监督不能免除制造商的质量责任,发生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及制造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