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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重点:

第一章平安生产法律根底知识:

1、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左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标准的总和。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标准,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国际条约也属于成文法,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

2、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那么。

3、按照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标准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左的标准性法律文件:

不成文法是指未经国家制泄,但经国家认可的和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那么,如习惯法、判例、法理等。

4、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法应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和行政规章。

5、狭义的行政法规&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左的标准性文件。

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

为条例、规定、方法、决定等。

6、可以制泄地方性法规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7、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根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是中心环节。

8、平安生产立法专指国家制泄的现行有效的平安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平安生产标准性文件。

9、平安生产法律体系的根本框架是:

法律、法规、规章、法泄的平安生产标准。

10、不同的平安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平安生产行为做出不同法律规左的,以上位法的规世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左。

上位法没有规左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上位法。

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具有同样的约朿力,法宦平安生产标准

主要是指强制性平安生产标准。

12、行业平安生产标准对同一平安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平安生产标准但不得与英相抵触。

13、同一层级的平安生产立法对同一类型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那么。

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

1、平安投入的决策主体:

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苴决策机构董事会决左平安投入的资金;非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苴主要负责人决泄平安投入的资金:

个人投资并由他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其投资人即股东决央定平安投入的资金。

2、平安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资格的规立: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部门对其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前方可任职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立经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i正书,方可上岗作业。

3、平安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左: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平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泄,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平安使用证或者平安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平安距离,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平安的,应当签订平安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平安措施,并指定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平安检査与协调。

6、生产经营工程、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左各自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7、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从业人员劳动平安、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8、从业人员的权利:

一是获得平安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二是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三是对本单位平安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利:

四是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五是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9、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义务:

一是遵章守规、效劳管理的义务;二是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的义务;三是接受平安培训,掌握平安生产技能的义务;四是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苴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10、安监部门监督检査时行使的职权:

现场检查权、当场处理权〔对一般违法行为〕、紧急处宜权〔重大隐患〕、査封扣押权〔15日内作岀处理决泄〕

1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经不设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立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小加油站、化工用品零售商店等也必须由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2、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责任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13、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2〕生产经营单位及英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4〕平安生产中介机构和平安生产中介效劳人员。

14、平安生产中介效劳的特性:

独立性、效劳性、客观性、有偿性、专业性。

15、生产经营单位法定的平安生产条件:

应当具备平安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左的平安生产条件。

1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1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和平安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18、事故损害赔偿与连带赔偿的区别在于,事故损害赔偿只有一个主体,单独实施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其损害后果只能是一个,即导致生产平安事故。

第三章平安生产单行法律

1、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平安出口,岀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堆积和行业技术标准。

2、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平安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

3、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平安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平安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4、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志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平安要求。

5、?

消防法?

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平安,维护公共平安。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平安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要求,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巻,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给站、涮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位巻。

8、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査。

9、国务院公安部门规泄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10、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11、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平安检查。

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平安许可。

12、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13、消防平安重点单位消防职责:

确左消防平安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档案,确左消防重点部位,设宜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实行每日防火巡査,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平安培训,左期组织消防平安培训和消防演练。

1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辆驾驶人、行人成心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当责任,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责任不超过10%。

15、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平安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立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平安措施。

16、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平安事件。

17、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可控性、行业特点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8、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

19、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国家级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二是地方级应急预案。

20、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也要制左应急预案。

2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综合性或者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

22、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

23、国家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故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別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髙级别。

24、适当了解三、四级警报后的措施和一级、二级警报后的措施〔课本91页〕

25、了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课本91页〕

第四章平安生产相关法律

1、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平安管理的规泄,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苴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重大责任事故罪客观方而表现为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平安生产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观方而表现为过失。

3、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苴他严重后是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客观方而表现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北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观方而为过失。

5、重大劳动平安罪客观方而表现为平安生产设施或者平安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观方而由过失构成。

6、在平安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右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的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不报、谎报事故罪客观表现为平安事故发生之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的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主观方而表达为成心。

8、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指: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9、帮助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对组织者或者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泄,以共犯论处。

10、情盯特别恶劣指: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11、处分公正原那么是指行政处分的设左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肖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处分公开原那么就是指行政处分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

1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分只能由法律设左;行政法规可以设泄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分;地方性法规可以设立除限制人身自由、撤消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分。

13、国务院各部委制立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用内作岀具体规立;国务院各部委制疋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上警告和一龙数量罚款的行政处分:

国务院规建部门规章设泄罚款的行政处分的数量为3万元以下,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14、平安生产法规左的行政处分由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泄;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左的权限决左: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依照冶安管理处分条例的规龙决立。

15、行政处分的管辖:

职能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泄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泄管辖〕

16、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为的〔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減轻行政处分的。

17、不予处分的情况:

〔1〕不满14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8、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分;前款规泄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9、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20、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龙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分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分的决泄。

21、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撤消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分决左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圧的非本案调査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23、强制执行的三种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2〕査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4、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英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5、行政许可分为五类:

一般许可〔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

26、行政机关地其法定职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左,可以委托苴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27、行政许可听证包括依职权听证和依申请听证两种形式。

2&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章平安生产行政法规

1、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程序:

〔1〕公开申请事项和要求〔2〕企业应当依法提出申请〔3〕受理申请及审查〔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査〕〔4〕决立〔5〕期限与延期〔6〕补办与变更〔7〕档案管理与公告。

2、?

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

确眾国务院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人民政府的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

3、?

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

关于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申请领取平安生产许可证。

4、企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制左完备的平安生。

5、?

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

设立的行政处分有责令停止生产、没暂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和撤消平安生产许可证5科5

6、煤矿平安监察机关的职责包括四个方面:

行政处分权、平安检査权、建议报告权、事故调査处理权。

7、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在实施平安监察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的平安问题涉及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向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报告。

8、15种必须排除的煤矿重大平安生产隐患和应当及时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

9、三证一照指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执照。

未依法申请领取三证一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于无证〔照〕非法煤矿。

10、重大平安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11、经验收不合格的煤矿,由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12、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2〕任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重大平安生产隐患的〔3〕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4〕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13、关闭煤矿应当到达5项要求:

〔1〕撤消相应证照〔2〕停止供给并处理火工用品〔3〕停止供电,撤除矿井生

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场地,恢复地貌〔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14、除了非法煤矿必须予以关闭之外,还有一类因非人为原因而存在重大平安生产隐患也需要予以关闭的煤矿,即无平安保障的煤矿•〔存在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威胁:

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

现有科学技术难以有效防治;对平安生产无保障的煤矿应领先予停止生产〕

15、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同工期,必须保证必要的平安投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置不符合平安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和用具。

16、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平安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17、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与平安生产法规定不一致〕°

18、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要求,一是对化学品按其健康、环境和物理危险对物质和混合物进行统一分类:

二是对每种化学品进行统一危险公示要素。

19、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0、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平安管理,依照本条例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平安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六章平安生产部门规章

1、了解注册平安工程师的报考条件〔见课本第284页〕2、国家实行注册平安工程师注册登记制度。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注册女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3、了解注册平安工程的权利和义务〔见课本第287页〕

4、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平安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平安工程师: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除髙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苴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平安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平安工程师提供平安生产效劳。

5、平安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是平安生产专业效劳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平安工程师。

6、注册平安工程师实行分类注册,共有煤矿平安、非煤矿矿山平安、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物品平安和其他平安等五类。

7、初始注册的有效期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8、注册平安工程师可以从事以下范围执业:

〔1〕平安生产管理〔2〕平安生产检查〔3〕平安评价或者平安评估〔4〕平安检测检验〔5〕平安生产技术咨询、效劳〔6〕平安生产教冇和培训〔7〕法律、法规规泄的其他平安生产技术效劳。

9、主要负责人平安培训内容:

〔1〕国家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平安生产管理根本知识、平安生产技术、平安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査处理的有关规立〔4〕职业危害及英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平安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平安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0、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培训的内容:

〔1〕国家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平安生产管理、平安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宜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平安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平安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仁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平安培训。

12、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核和审核两局部。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平安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局部。

1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14、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1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回到原工作过的岗位上岗前,必须到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委托的单位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前方可上岗作业。

16、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2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平安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平安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2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3、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

24、职业危害申报的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的根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左的英他资料。

2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26、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特殊工程是指〔1〕本规左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播送电视楼、档案楼等〔3〕本条第1项、第2项规左以外的单体建筑而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髙度超过50米的英他公共建筑〔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用识记的方法,把以下各题,浏览几遍。

最好能用笔写一写,这样可以帮助长时记忆。

到考试时就能应付自如了。

考试快速提分技巧

一、不要着急作答

很多考生在考场上拿到试卷的笫一时间段就开始按照考题的顺序开始作答。

一般建议大家在拿到题LI的时候先不要着急作答,大致的浏览一下试卷的构成,了解一下试卷的难易程度。

这样更有利于对整体的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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