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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四风”问题,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XX〕23号)、中共贵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XX〕30号)、《中共毕节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发〔XX〕2号)、《中共大方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方党发〔XX〕4号)及《中共达溪镇委员会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达镇党发【XX】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重点抓住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贪正纪为抓手,以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强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为达溪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楼堂馆所

  1、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等行为。

一是重点整治公务用车违法违章行为。

重点整治特殊车辆横行霸道、乱鸣号、乱停放,违规使用军警车牌照、违法违规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违法违规安装机动车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以及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巩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根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员卡清退、巩固深化“小金库”治理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通知》(黔群组发〔XX〕12号)要求,对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三是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

严格按照《贵州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的通知》

  2、全面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镇村干部办公用房。

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凡是超过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清理腾退;凡是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备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的,坚决纠正。

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3、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一律停建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

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

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禁豪华装修,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上述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自XX年7月15日起,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审批。

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经批准可以进行维修改造,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维修改造标准,严格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管理。

对于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并在本部门本单位或本区域办公用房资源中无法调剂解决的,经批准可以租用办公用房,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租房标准。

  

(二)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镇财政分局要按照规定编制、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对单位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是压缩各村、镇直各单位机关行政经费。

镇财政分局要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总支出比较上年度只减不增。

二是进一步扩大“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

通过党务、政务、校务、警务等公开栏,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

将“三公”经费列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重点部门、单位实施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

定期对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

严禁无公函接待,对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

严禁私客公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的审计,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按规定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

规范经费管理,防止超标准接待和私客公待等行为,确保年度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3、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压缩出国(境)团组人数、天数和经费;坚决取消照顾性、无实质内容和考察性的因公出国(境)。

【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年以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

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

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原则上未报计划的不予批准组团。

各有关单位需于每年11月上旬前向镇纪委办报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审批。

镇纪委办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

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出国(境)的,需在本单位审批的计划总量中调剂,总量不得突破计划。

二是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

单位须在申报因公出访任务前通过大方报、县政府网站或大方电视台等媒体公示有关组团和人员信息;出访任务完成回国(境)后,须于一个月内将出访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材料报镇纪委办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或县台办备案,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三是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

各单位申请办理因公临时出访,团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6人。

每次出访不超过个3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在外时间不超过10天。

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

出国(境)或赴台交流团组中同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能2人同时参团,赴台团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在台时间为10天内。

四是严格执行限量管理和应邀出访规定。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限量管理规定。

已离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任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所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由原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

  (三)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坚决遏制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决策和谋划。

围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关决策建议,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经济发展水平、尊重实际需要,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

二是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继续实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确保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项目。

从审批、核准、备案的源头上杜绝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项目,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

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批复内容有序推进。

积极运用明察暗访、设立信息员等办法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虚假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措施。

指导各部门各村重大决策后开展评估工作,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2、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

通过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查处和纠正一些单位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能源统计、财政收入及企业联网质保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

  3、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

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和考核指标体系,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

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对考核评价信息的整合运用和综合分析,把各部门的考核评价信息与组织部门开展的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失实,提高考核工作效益。

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

在村领导班子换届(任期)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开展中,把依法行政、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正确评价干部。

  (四)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开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提升各村、镇直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着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切实解决虚放实不放、明放暗不放、关系切身利益的事项舍不得放等问题。

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建立单位内部个人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打破津贴补贴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大锅饭”。

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推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

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

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听取意见、了解实情、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

镇纪委要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及时纠正和通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开展新闻媒体曝光专项行动。

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辟机关作风整顿专栏,跟踪报道各级各部门作风整顿工作情况,重点曝光在投诉举报、明察暗访等过程中发现的各级各部门在作风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对被曝光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抓好集中治理和整改。

  4、开展“百家企业万名群众评股室”专项行动。

确定工作涉及面较广、执法或管理权限较大、与基层和群众联系密切、对外联络较多的镇直及垂直管理部门科(股)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组成“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参与的评议工作组,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召开评议大会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单位及科(股)室在履职履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对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评议结果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对评议综合排序前3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在评议中,第一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属垂直管理的干部,镇党委、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整。

  (五)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之风。

推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购买的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严禁各村、各单位用公款订购除党报党刊外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和音像资料。

严禁春节期间用公款杀年猪和吃庖汤、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建立通报曝光的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在新闻媒体曝光。

  2、狠刹奢侈之风。

压缩规范各类节庆活动,全镇各单位对现有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压缩三分之一,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活动现象,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活动。

坚决纠正招商活动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

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一是强化对展会和节庆活动的分级管理。

镇党委政府要对现有镇级层面的各类节庆论坛展会进行清理,提出删减意见。

二是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

加强对《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及时制止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强化建设用地管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听证等规章制度。

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大对征地补偿费发放的监督力度,妥善安排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截留、挪用和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用等问题。

  2、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集中开展涉农领域专项资金治理,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

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

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

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督,保证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3、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从业行为,着力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4、纠正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各学校要重点围绕滥用行政职权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使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学校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师生沟通渠道不畅、师生参与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治。

各中、小学校要重点围绕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有偿补课和乱收费、师德师风滑坡、学生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整治,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对整改走过场,敷衍塞责的,除责令“返工”、“补课”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大力精简文件。

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一是坚持少发文、发短文。

凡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印发文件;二是减少各类简报,各部门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

三是加快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

  2、大力精简会议。

一是严格会议审批。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对召开全镇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

未纳入年度会议的一般不得临时召开,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需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各类会议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其他单位一律不陪会。

四是缩短会期。

  五是严控会议经费。

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3、规范对村和部门的检查活动。

一是继续做好自查清理。

在XX年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牵头继续对各相关单位检查考核活动进行逐项清理登记,建立项目台账,确保县乡同步,按时保质完成清理任务。

二是规范程序,分级管理。

镇党委政府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及镇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由镇党委政府领导所安排工作涉及的部门按程序进行统筹协调实施,或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安排,由所安排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协调进行。

综合类检查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由镇实绩考核办统一行文下发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的检查考核,须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再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办发〔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督促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予以查处。

  4、从严控制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

集中整治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跨部门、跨行业开展的,予以取消、合并或调整;同一主办单位两个以上表彰内容相近的,取消其一或合并调整;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活动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七项专项整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针对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要重拳出击,拿出硬措施下猛药,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治理,一项一项突破。

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戚清、身边清,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真组织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限,集中时间扎实抓好整治。

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还未开展的,要及时组织推进。

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率先整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

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把“四风”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严格把关,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采取情况综述、言论评论、典型引路、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推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严格责任追究。

镇纪委要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履职,率先垂范,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铁面执纪的要求,严格执纪,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的行为;违规收取项目评审费,套取、私分科研和项目经费;到私人会所活动、公款互相宴请、违规消费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盯住问题不放,“快、准、狠”予以查处。

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收受节礼年货等典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要加大“四风”问责力度,对整改不落实、“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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