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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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市妇儿工委

2021年3月

一、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儿童事业新征程1

(一)“十三五"时期我市儿童发展的主要成效1

(二)“十四五”时期我市儿童发展机遇和挑战2

(三)顺势而为全力造就高素质一代新人3

(四)“十四五"时期儿童发展总体目标4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5

(一)儿童与健康5

(二)儿童与安全13

(三)儿童与教育17

(四)儿童与福利24

(五)儿童与家庭30

(六)儿童与环境35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41

三、重点实事项目49

四、规划实施保障51

五、监测评估53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少年儿童是未来的主力军和生力军,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促进儿童事业发展,造就高素质一代新人,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市儿童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儿童事业新征程

(一)“十三五”时期我市儿童发展的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不断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政府责任,把儿童发展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基本卫生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儿童身心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连续多年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2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48%;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护儿童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

尽管我市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展。

但由于我市地处浙西南山区,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城乡和区域发展还不平衡,我市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等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公平享有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偏低;遏制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和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任务艰巨;学前教育公共投入不足,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儿童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有待加强;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和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依然存在;预防儿童犯罪和保护儿童权利工作需要加强,儿童保护面临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变革带来的新挑战。

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益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二)“十四五”时期我市儿童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型,奋力书写与全省同步高水平现代化,打造成为全面展示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的关键时期。

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这将为我市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条件,为我市儿童发展迎来新的机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将为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三)顺势而为全力造就高素质一代新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的现代化为导向,坚持和完善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为培养造就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接班人贡献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开创新时代儿童事业和儿童工作新局面。

——坚持优先考虑原则。

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在推动制订相关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坚持全面发展原则。

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

——坚持平等发展原则。

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促进各类保障服务均等化发展,保障所有儿童尤其是特殊困难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

——坚持共同参与原则。

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诉求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坚持科学发展观,开拓儿童事业发展新路径。

以全域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树立“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将智慧应用转化为服务儿童发展的强大效能,推动全市儿童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四)“十四五”时期儿童发展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儿童事业发展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同步推进。

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为多样的教育;发展儿童文化艺术事业,满足儿童精神生活与安全成长的需求;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扩大儿童福利范围;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有利于儿童优先和全面发展的社会风尚更加优化。

进一步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儿童高水平保障、高品质生活进程,全面提升儿童和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5年,使我市儿童综合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发展主要目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努力把我市的儿童事业建设成为展示“重要窗口”的特色标识。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儿童与健康

保障儿童生存、健康的权利及获得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

主要目标:

1.儿童生命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3.0%。

、5.0%。

和6.O%o以下。

有效控制儿童伤害的发生,减少儿童受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2.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

——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o

3.儿童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

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儿童良好的运动习惯,提高儿童健康素养水平。

幼儿体质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达标率。

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

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名。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逐步扩大、优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

——加强爱婴服务,提高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水平。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5%以上。

——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推广应用中医儿科适宜技术,0-3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覆盖率达到70%o

4.儿童常见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提高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水平,有效控制母婴传播。

控制儿童总体视力不良发生率,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9%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9%以下。

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0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加强营养转型期儿童疾病的预防。

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退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控制在9%、4%和2%以下。

儿童肺炎、腹泻、哮喘、靖齿等常见病得到有效控制。

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12岁儿童靖患率控制在25%以内。

5.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构建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积极推进0-3岁儿童发育监测与筛查工作,监测筛查率达到85%以上。

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N95%。

——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N85%。

——城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N50%,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5%以上。

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6.加强儿童性和心理健康教育。

建立健全性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

——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控制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健康教育,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策略措施:

1.提升儿童健康水平。

全面实施健康儿童发展战略,为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程化的健康服务。

将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

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健康2030纲要》,依法依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为儿童提供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全面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APP,打造智能化的母子健康移动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的儿童健康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儿童健康服务动态管理和信息互联互通。

2.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

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位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

健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实现市、县二级全覆盖。

强化院内产前、产时及产后密切合作等多学科协作和联动,提高院前急救机构反应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有效衔接。

加强危重新生儿疑难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开展新生儿复苏、袋鼠式护理、无呼吸新生儿抢救、高危新生儿监护和管理等新生儿安全理论和实践技能操作培训,加强新生儿保健和诊治,健全儿童发育监测筛查和早期发展指导、干预服务体系。

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就诊,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3.推进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

继续完善出生“一件事”联办机制,推广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落户、参保登记等“多证联办”一站式服务,所有助产机构实现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推动“互联网+母子健康”服务,推进“互联网+儿童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设全市妇幼健康信息交换系统,推动生育服务全程信息互联互通。

开展儿童健康远程医疗服务,实现预约诊疗、分时预约,引导患者就近、错峰、有序就医;提供服务咨询、远程会诊、诊间结算、离院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改善患儿及家长的就医体验。

4.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

加强儿童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靖齿、视力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等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预防和减少儿童疾病发生。

防治儿童残疾,加强与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协作,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及孤独症为重点,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探索建立卫生医疗机构残疾筛查阳性对象与其他部门及残联组织的数字化信息共享系统;推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相衔接,加强儿童康复机构的标准化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康复病区标准化建设项目,保障残疾儿童及时获得相关服务。

5.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加强基层儿童保健能力建设,开展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督导、技术培训、进修学习,提高各级儿童保健机构服务质量。

加强市、县、乡三级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儿科和儿童医院为重点,统筹规划和设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促进儿童医疗服务均等化。

重点加强市级儿童医院建设,加强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建设,市、县二级均设1所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

推进儿科医联体和儿童专科联盟项目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

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专业技能,创新儿科和儿童保健类人才统一培养、打通使用的管理模式。

加强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培训。

6.积极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

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发展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托班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模式。

建立健全市、县二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加强示范引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指导抚养人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和技能,为广大婴幼儿提供安全、科学的养育照护服务。

7.深化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促进关爱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综合服务。

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内容,建立符合儿童早期发展特点的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妇女保健科和儿童保健科等多学科协作机制。

加强对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通过孕期营养、孕期心理、高危儿管理、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儿童心理行为等方面的监测、综合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体格、心理、认知、情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发展。

实施母子健康发展综合项目,深入探索以农村为重点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拓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向基层延伸,引导各地推进村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

8.提倡儿童科学养育。

改善婴幼儿喂养,实施婴幼儿喂养策略,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加强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及监管,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

加强儿童营养指导,开展儿童体格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加强均衡合理营养和进食行为指导,加强体育活动指导,预防和减少儿童营养不良、营养素缺乏和肥胖的发生;指导开展儿童生长发育性疾病诊治的质量控制,科学指导合理用药,完善治疗方案;加强儿童营养综合干预,开展儿童营养性疾病(包括肥胖)监测,建立市、县二级儿童营养性疾病监测中心,推广儿童营养性疾病(包括肥胖)的干预适宜技术。

9.加强对儿童的体育锻炼。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

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加强适宜儿童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倡公共体育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

10.加强儿童近视综合防控。

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提升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中小学、幼儿园每年开展视觉健康检查,逐步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电子档案。

实施家庭护眼工程,家长和学校要共同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

学校教育奔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

11.加强儿童性健康教育。

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

逐步将性健康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质量检测体系,提高教学效果。

家长根据儿童发展阶段特点重视和开展对孩子的性健康教育。

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护意识和能力。

增加性健康服务机构数量,设立儿童性健康保护热线,推广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

12.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

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

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小学校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控制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

共青团等联合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尤其关心留守、流动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为遭受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儿童青少年及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

推进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建立“家-校-医"联防心理干预体系。

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面向儿童及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完善与儿童相关的心理学专业学科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营造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全社会安全环境。

提高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

1.创建儿童生活安全环境。

——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儿童食品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儿童产品安全风险研究工作。

2.减少和避免儿童意外伤害。

——减少和避免儿童意外伤害,未成年伤害死亡率5年下降

10%o

——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

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等普遍推广应用。

——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溺水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预防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

3.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社会安全环境。

——加快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分析报告制度。

预防和制止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全面加强儿童网络保护,有效防治网络有害信息、沉迷网络、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等问题,营造安全网络环境。

——提高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减少、妥善处置校园欺凌。

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

提升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儿童造成的伤害。

全面落实学校等教育机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健全内部保卫制度,建立齐全的安保设施。

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

探索实施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利用大数据对学校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研判,找出规律,及时预警,最大限度避免儿童伤亡。

探索创新并大力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术,通过设备与产品的设计与革新,有效降低儿童伤害风险系数。

积极完善儿童急救系统,加强儿童伤害相关院前急救设备设施配备,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儿童医学救治以及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加强儿童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

3,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多形式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

广泛开展“防溺水进校园”救生培训工作。

深入开展溺水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对水塘、塌陷区、水库、取土坑和河道等危险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配套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儿童应急救援装备。

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升救援效率。

4.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预防和减少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

推广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和安全头盔,降低儿童交通事故伤害程度。

5.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

倡导安全家装和家庭安全照顾,防止儿童高楼坠落事件发生。

预防儿童跌倒,加强玩耍区域防护,推广应用抗碎玻璃、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缓冲性地表材料等防护产品。

预防儿童踩踏,加强教师疏导培训,巩固儿童秩序教育。

预防儿童烧烫伤,教育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积极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

6.加强涉及儿童的食品安全监督。

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加大儿童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和监管力度。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增加校园用餐卫生设施投入。

严格执行儿童食品、用品的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

7,预防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

建立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和完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加强儿童用品、玩具、电子产品和游乐设备生产和销售运营的监督管理。

加大市场净化力度,实施召回、改进不合格产品标准,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工作。

正确引导儿童使用旋转门、自动开关门、地铁复合门、自动扶梯等设施设备。

8.建立儿童舆情监测系统。

预防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建立儿童受暴力伤害的预防、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制。

逐步完善儿童意外伤害监测系统,全面及时掌握全省城乡儿童舆情。

依托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和留守流动儿童信息系统,定期排查、走访、分析,全面掌握风险家庭和儿童情况,有效防控儿童权益侵害事件发生。

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暴力得违法犯罪行为。

9.严厉打击和处理校园欺凌。

积极组织各校开展以“校园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强化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知。

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

严肃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积极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10.营造良好安全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完善未成年人上网使用实名实人验证、功能限制、时长限定、内容审核、算法推荐等运行机制。

推行公益性未成年人上网监护软件。

专项整治涉及不良网络社交、发布低俗有害信息的行为。

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监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足配强巡查力量,加大对涉未成年人信息内容审核力度。

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培养中小学生上网技能、安全防护、信息甄别等网络素养能力,有效提高中小学生网络安全意识。

(三)儿童与教育

保障儿童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儿童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儿童友好型学校。

主要目标:

1.基础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高质量教育。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7%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义务教育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

——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得到根本保障。

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85%o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O

——加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3.特殊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

残疾儿童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满足残疾儿童对教育的需求。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

4.素质教育全面推进。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基本满足儿童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需求,实现学生培养模式的多样化。

——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建立有利于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多元评价标准。

——创建儿童友好型学校。

提高对校园文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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