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完整版生猪定点屠宰厂项目研究建议书1867259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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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 项目总论

第一节 项目摘要

一、项目名称:

鹤峰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二、项目联系单位:

鹤峰县商务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鹤峰县容美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厂址占地30亩,机械化生猪屠宰生产线、冷库、分割车间、分割生产线,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冷冻运输车等。

五、投资概算:

总投资3500万元。

六、效益分析:

随着脱贫奔小康工作的不断深入,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畜牧业产业发展迅猛,年平均宰杀30万头猪,1万条牛,10万只羊。

加工3万吨猪肉、5000吨牛肉、2000吨羊肉及其它禽类加工,企业效益显而易见。

提供100人的就业岗位,推动畜牧业及其它产业发展。

七、项目建设期限:

纳入城镇建设十二五规划项目,规划编制、项目环评、土地规划已经完成。

建设期限为2011年6月—2012年5月

八、合作方式

合作、合资及融资

第二节 项目背景

鹤峰县是标准的山区农业大县,东毗五峰和湖南石门,南邻湖南桑植,西依湖北来凤、宣恩,西北与恩施市相连,北同建始、巴东接壤。

境内东西约85公里,南北约67公里,版图面积2886.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7.6%,山地88.9%。

山顶小平原,山间小盆地。

平均海拔1147米,气候温和,地域宽广,阳光充足,青饲料丰富,最适宜畜牧业发展。

鹤峰享受西部大开发和少数民族等优惠政策,随着新农村建设,鹤峰定为湖北省重点脱贫奔小康试点县七个县之一。

鹤峰产业发展,国家加大了资金投入,近几年来,畜牧产业发展迅猛。

鹤峰县是率先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县市之一,由于起步早,规划小而滞后,现已不适应我县城镇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三节 项目建议书编制的依据、原则和范围

一、编制依据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2005年本);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第三版)》(中国电力出版社2O02年3月出版);

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5.县委、县政府“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编制原则

根据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并编写项目建议书。

(1)认真总结国内生猪屠宰的先进技术和工艺,做到技术先进可靠、方案优化合理,保证长期稳定、高效益运行。

(2)按照标准化生态养殖方法对猪场的建设进行设计,确保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致性。

  三、项目建议书编制的范围

本建议书编制的内容及范围主要包括:

研究我国生猪屠宰现状及相关政策,评估该项目建设的意义;调查项目拟建地各项技术指标(包括地理、气候及社会经济环境等),对项目能源的消耗情况进行评估;研究该项目单位的技术水平、组织结构状况;对该项目建成后的各项能耗指标、对环境的影响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综合评估;研究该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和财务评价,分析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等。

第四节 项目概况

一、项目总资金

鹤峰县生猪定点宰场建设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2500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

二、资金使用计划

建设投资2500万元于项目建设期内(2011年6月—2011年5月)全部投入。

三、建设规模及目标

厂址占地30亩,机械化生猪屠宰生产线、冷库、分割车间、分割生产线,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冷冻运输车等。

建成标准化的屠宰加工及肉联加工厂,项目建设分成六个小区:

屠宰前管理区、屠宰区、病畜隔离处理区、成品加工区、仓储区、行政生活区总建筑面积8516平方米。

形成年加工能力30万头生猪、1万头牛、10万只羊,可加工3万吨猪肉、5000吨牛肉、2000吨羊肉及其它禽类加工。

项目建成后,可以达到屠宰企业“二星级”以上标准(按商务部规定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的星级标准)。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500万元,

第五节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指标和数据名称

单位

指标和数据

备注

1

项目总投资(按全部流动资金口径)

万元

3500

 

1.1

建设投资

万元

2500

 

1.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0.00

 

1.3

流动资金

万元

1000

 

2

销售收入

万元

33366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万元

778.8

达产期

4

增值税

万元

0

达产期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10496.7

达产期

6

利润总额

万元

1397.1

达产期

7

所得税

万元

349.2

达产期

8

税后利润

万元

349.3

达产期

9

税收总额(3+7)

万元

1128

达产期

10

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10.1

财务内部收益率

 

 

 

 

全部投资所得税前

%

80.52

 

 

全部投资所得税后

%

60.45

 

10.2

财务净现值

 

 

 

 

全部投资所得税前

万元

3549.9

Ic=10%

 

全部投资所得税后

万元

20809.8

Ic=10%

10.3

静态投资回收期

 

3

不含建设期

 

全部投资所得税前

11.67

 

 

全部投资所得税后

13.86

 

10.4

投资利税率

%

137.1

 

10.5

资本金净利润率

%

75.0

 

二、主要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分析、技术方案和工程方案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等专题分析,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政策和发展方针,在技术上和财务收益上均可行。

建议项目单位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按项目计划尽快进行,在项目建设和投产的过程中,计划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并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现实状况适应性地调整项目计划,并极力执行。

第二章 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第一节 项目建设背景

一、项目提出的宏观背景

1、定点屠宰及肉食品加工行业背景

中国肉类产业是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自由养殖、自由购销、价格随行就市。

所以,它的发展是在市场经济的成长中不断进行调整、组合。

在肉类产业链中,肉类加工以它特有的连结作用对促进我国农牧业发展、繁荣市场经济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肉类工业的发展正处在新的转型期,其资本结构、技术装备、产品结构、产品质量、企业规模都在得到快速提升。

关于增建项目单位生猪肉品的物流配送设施、将购销运输配送流程中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增加冷冻设备等生猪屠宰的生产线综合技术升级措施,符合《食品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颁布实施的有关食品无公害标准。

二、项目提出的微观背景

鹤峰县是以农业生产和养殖业为主的山区县,是湖北省7个重点贫困县之一,全县农业人口20万人,主要以生产农副产品及生猪养殖为主,几乎家家从事生猪养殖。

鹤峰农民将生猪养殖作为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

加上随着政府历年来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及对农户生猪养殖给予科技扶持的政策,不断加大良种猪苗的推广、猪病防治技术的指导,使全县生猪存栏量逐年提高,为屠宰场提供了优质、安全的猪源,在全县城乡实行肉品配送,为发展生猪养殖和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提供有利条件。

今后,鹤峰县继续把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作为全县发展农业和养殖业的必由之路,规模化养殖是农业发展的基本对策,如何充分开发利用广阔的山地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是加快鹤峰县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关键。

另一方面,随着上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社会发展及人们追求健康意识的提高,肉食品作为人们日常需求的生活必需品,规模化屠宰和统一配送可以保证肉食品安全卫生,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二节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我国肉类工业必然要走标准化的道路需要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和政府对屠宰行业的监管日益加强,肉类工业必然要走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

现阶段,我国肉类工业正处于变化期,这个阶段是人们的饮食结构、消费方式、习惯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

也就是说,肉类已成了中国人的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民生产品,肉类生产的发展关乎十几亿人民的福祉和健康。

中国成为世界上肉类产量最多的国家已经有十几个年头,2009年中国肉类总产量超过7500万吨,禽蛋总产量2600万吨,人均占有量在发展中国家也处于较高水平。

但是中国肉类的工业化尚未完成。

总体上说,我国肉类生产仍是一种以追求数量为目标的粗放增长模式,肉类工业与小康社会应有的供给结构仍存在较大差距。

行业的不成熟便是机遇。

肉类行业抓住机遇便会大有作为。

所以说项目单位实施的生猪屠宰生产线的高级别定位是符合国家肉类工业发展的趋势,是国家肉类工业向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消费者更加关注食品安全和健康问题,公众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逐年提高,这使得骨干龙头企业面临良好的市场机遇。

本项目建成将是本地区最有潜力的无公害生猪屠宰基地,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可满足消费者对绿色、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

三、是实施农业标准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迫切需要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实施农业标准化,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对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进一步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把推进农业标准化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发展。

本项目的屠宰和肉食品加工及公害生猪养殖,符新时期要求,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迫切需要。

同时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鹤峰县生猪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鹤峰县是全省的7个重点贫困县之一,农业产业占整个社会生产总值的比重较高。

2010年县域生产总值实现24.8亿元,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15亿元,占整个产值的26.1%。

生猪产业是鹤峰县农业产业的支柱产业,全年出栏生猪25万头,菜牛出栏3000头,羊出栏7.7万只,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3.28亿元,生猪养殖成为了鹤峰农民的主要现金来源。

近几年,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县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规范了动物检疫工作,让消费者吃上了“放心肉”。

但落后的屠宰加工经营方式阻碍了我县生猪产业化发展。

如何整合现有的屠宰加工企业,培育或引进大的加工龙头企业,以此来拉动我县生猪产业发展,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实施本项目的建设,为鹤峰生猪产业的发展找到了一条出路,项目建成之后,除了具有屠宰加工能力之外,屠宰场还将具有肉联加工的能力,每年可以屠宰加工生猪30万头,将为鹤峰生猪产业的发展和鹤峰新农村的建设做出较大的贡献。

项目的建设是鹤峰县生猪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必要。

第三章 市场分析

第一节 发展现状

一、鹤峰县生猪生产发展现状

据鹤峰县农业部门统计,2010年生猪出栏32万头,生猪存栏实现了平稳增长,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猪肉市场价格呈现稳中有降。

但本县长期以来,成品猪外调困难,销售不畅,规模效益差,抗风险能力弱,附加值低等原因一直制约着本县生猪养殖的发展。

二、生猪市场优势分析

猪价跳水引起的连锁反应已及时遏制母猪存栏增长势头,猪价跳水引起的连锁反应:

养殖盈利下降——商品仔猪补栏积极性下降——仔猪价格下降——母猪补栏积极性下降——母猪存栏增速下降,同时部分养殖户淘汰生产性能差的经产母猪,这都大大减轻了2010年生猪供应过剩的压力。

宏观政策扶持养猪生产。

各级政府颁布实施新的土地政策,更多的政策、资金向农业倾斜,养猪业作为畜牧业的主体,获得了较大的扶持力度。

第二节 市场预测

鹤峰生猪主要以传统养殖方式为主,为纯粮喂养为主,全价饲料喂养的成品猪所占比例较小。

鹤峰猪主要以鄂西黑猪为母本的二元或三元杂交品种为主,其猪肉具有肉质细腻、味香、营养丰富等优点,深受各地消费者所喜爱。

鹤峰的生猪60%都是销售外地。

实施精深加工,将大大提高肉类市场竞争力。

因此,实施本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

第四章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第一节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将建成年屠宰30万头生猪的屠宰加工车间、内脏整理车间、肉品分割加工车间、冷藏库、香肠灌装车间、副产品综合利用车间、其他配套设施及行政、生活办公设施。

项目单位通过新建一条生猪屠宰生产线、肉品分割生产线、购置冷藏运输车及相应的辅助工程和配套工程的改造升级,使项目单位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按商务部规定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的星级标准)。

第二节 建设目标

项目完成后,新增生猪屠宰量至30万头,新增营业收入33366万元。

第五章 项目建设条件

第一节 建设用地

本项拟选择项目用地为两块,分别为容美镇康岭村龚家坪,原畜牧局畜牧场,现(仁发牧业)租用地;第二块地为容美村三组,八峰路观察点旁(贯湾)。

原畜牧局畜牧场地,此地面积40亩,有利条件为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道路畅通,便于项目建设,该地为业主单位首选项目用地。

不利条件是项目地荒岩山,场地平整较为困难,二是该地现为仁发牧业的租用地,需请政府出面进行协调。

贯湾地位于容美村三组,该地优势为土地平整,面积较大,离城区较远,对城区影响较小。

缺点是水电供应困难、水电等设施需新建,后期运营成本相对较高。

以上两块土地,需请政府领导实地考察,出面进行协调,确保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

第二节 经济状况

畜牧产业作为鹤峰农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2009年,实现总产值22242万元,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5000万元以上。

已建成万头养猪场1个,小区规模养殖大户45户,“零排放”养殖示范户10户;山羊100头以上养殖大户4户,养鸡3000只以上专业户3户,以菜牛为主的大牲畜养殖专业户1户。

截至2010年11月,生猪出栏25万头,存栏20万头;菜牛出栏3000头,存栏1.5万头;羊出栏7.7万只,存栏5.7万只。

畜牧业生产正由分散性养殖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的方向发展。

到2015年,畜牧业总产值将达到42046万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8%以上。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紧扣“保障民生解‘八难’,加快脱贫奔小康”这一主题,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第六章 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第一节 屠宰技术方案

一、设计执行标准及有关规定

GB/T17236—1998《生猪屠宰操作规范》

GB/T17237—1998《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50317—2000《猪屠宰与分割肉车间设计规范》

GB2707—1994《猪肉卫生标准》

二、技术方案

为了确保肉制品质量,防止产品交叉污染,屠宰车间及分割包装车间拟采用单层水平布置,并严格区分为非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清洁区三个区域。

在每个区域内设有各自的生活间、卫检室和清洗消毒间。

生产加工间的入口处均设消毒池。

非清洁区设有屠宰、冲淋、放血、烫毛、打毛等工序;半清洁区设有胴体加工、同步检验、副产品加工等工序;清洁区设有冷却排酸、剔骨分割、包装、等工序。

屠宰工艺采用流水作业线方案,用传送链带和吊轨移动屠畜和胴体,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污染机会,保证肉品质量。

冷却排酸工艺采用在O℃冷却间冷却24小时。

剔骨分割工艺采用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冷分割工艺,即胴体温度达到7℃后,在8℃~10℃的环境上进行剔骨分割。

三、工艺流程

1.屠宰工艺流程

待宰→冲淋→电击窒息→扎腿提升→放血→预洗→烫毛→脱毛→清洗→干燥燎毛→清洗→体表检查→封肛→剖腹旋毛虫检→取肠胃→心肝肺→同步检验劈半→去头、蹄、尾→检验→修整→复检→过磅→分级盖章→去冷却排酸间

2.剔骨分割工艺

 

3.香肠灌装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无害化处理

1.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病猪隔离区。

对可疑病猪、传染病猪尸体应采取不会把血液和浸出物散播的方法进行扑杀。

2.猪场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

3.对粪便污水通过沼气池、沉淀池进行处理,不仅可以满足自身用能,还可以产生大量有机肥,同时根治了猪场对周边环境的严重污染。

实施“猪一沼一粮(果)”生态模式,就地吸收、消纳,降低污染,净化环境。

4.在保证生猪饮用水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水的用量,即节约水资源又减少了污水排放。

第四节 设备方案

设备选型应遵循先进、成熟、实用、价廉的原则,结合项目单位实际情况,围绕节能、环保的要求,经多方案比选,优先选用。

项目单位主要关键设备见下表

本项目关键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冷藏运输车(5吨)

2

 

2

检验设备

1

 

3

屠宰分割生产线

1

 

4

香肠灌装生产线

1

 

5

预冷车间及冷藏车间

2

 

6

无害化处理系统

2

污水处理

7

搅拌机

1

饲料加工

8

碎肉机

1

香肠生产

9

锅炉

1

 

10

其他动力设备

1

 

第五节 工程方案

一、工程方案设计原则

1.本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设计执行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及湖北省的有关规定,并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等的要求进行布置。

2.根据生产条件、操作要求和物料物性,建筑设计在平面布置、空间处理、结构选型、管道铺设等方面考虑了防火、防爆、防腐的要求。

3.厂房主要从事肉类的生产加工,生产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建筑物,主要生产车间按二级耐火等级进行建设。

二、具体建设内容

1.屠宰前管理区:

包括屠畜卸载台、检疫栏、待宰圈、隔离圈、兽医室等,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2.屠宰区:

屠宰车间800m。

、内脏整理车间、肉品分割加工车间、冷藏库、副产品综合利用与提取车间、车间办公室、化验室及动力设备间,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3.病畜隔离处理区:

包括病畜隔离圈、急宰间、兽医室以及污水处理设施。

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4.成品加工区:

主要为腊肉熏制车间及香肠灌装车间,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5.行政生活区:

包括办公室、车库、仓库、食堂及职工住宿楼,总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

三、粪污处理系统

为了保护环境和提高资源有效利用,达到标准化养殖。

 

四、能源供应

燃料动力主要是水、电,年需电28.8万KwH,需要水20.16万吨。

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自然环境简况

鹤峰县位于湖北西南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南角,地处东经109°45′一110°38′,北纬29°38′一30°14′。

东毗湖北省五峰县和湖南省石门县,南邻湖南省桑植县,西依湖北省来凤县、宣恩县,西北与恩施县相连,北同建始县、巴东县接壤。

境内东西长约85公里,南北宽约67公里,其中耕地占7.6%,水域占1.5%,山地占88.9%,公路、屋场、田坎等地占2%。

森林蓄积量382万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64.9%,是全国杉木林基地县之一,生态环境保护较好。

第二节 营运期间境影响分析

项目单位生猪屠宰生产过程中主要的环境污染是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养殖场的主要污染物为猪排泻物。

本项目运行仅有少量的噪声产生。

一、“三废”来源及成分

1.噪音

噪音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各种机械运转,振动发出声音,主要有制冷机房的氨压缩机、冷却水塔、各类水泵、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等。

2.废水

废水来源于屠宰加工车间、分割剔骨车间、废弃物处理加工及生活污水,含有较高的有机物,如:

血污、油脂、骨肉悄、未消化的食物和粪便。

这种废水属中等浓度的有机废水、无毒、易腐化发臭,有少许腥味,还可能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细菌,如大肠菌等。

其水质PH值6—9,COD为130Omg/1,BOD5为8OOmg/1,悬浮物SS为700mg/1但不含有害、有毒物质。

3.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充物主要来源于待宰圈的猪粪便及屠宰车间内猪胃肠的内容物、猪血及部分废弃内脏和养殖场的猪粪便。

第三节 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一、环保设计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4.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国家《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6.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

二、“三废”处理措施

一、噪音的防治

由于制冷机房内不可能对单独制冷压缩机隔离降噪,因此可采用车间内悬挂吸音板降低噪音,并且机房内设有控制室,当机器调整好,可进入控制室内监控,以避开噪音的污染。

采取以上措施后,各车间工作区的噪声可达到标准,控制在85db以内,不会对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废水的处理

所有污废水混合后,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对所有污水进行处理,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入厂外城市污水管网内。

污水处理水量1800m3/d污水。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三、固体废弃物处理

每日产生的猪粪便及猪胃肠内容物清出物,统一收集后排入自建无害化处理池中,发酵产生沼气。

每日产生的猪血、骨及废弃内脏,可作为加工动物饲料的原料,其工艺流程如下:

原料→咖热蒸煮→消毒→干燥→粉碎→包装→入库。

综上所述,所有固体废弃物经处理后可变废为宝,不但保护了环境,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四节 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单位只要严格实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办法,将可使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完善的解决。

第八章 项目实施进度

第一节 总则

本项目的建设本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按时、按质完成,投入运行,及早创造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二节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安排12个月时间完成,拟分成四个阶段进行。

1.前期阶段:

包括方案论证、立项报批等前期工作;

2.设备选购;

3.实施改造及人员培训;

4.竣工及验收。

二、项目实施计划表

项目实施计划表

项目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进度安排

主要工作内容

1.2011年4月-5月

方案论证、立项报批等

2.2011年6月-12月

工程建设

3.2011年1月-2011年5月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

4.2011年5月

项目试运营、竣工验收

第九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 投资估算范围

一、主要工艺生产装置的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建筑工程。

二、辅助工程,仓库、办公及检测用房、锅炉及配电用房。

三、公用工程:

给排水、环保、安全消防、供电及电讯等。

四、其他基建、无形资产、递延费用及预备费。

五、项目流动资金。

第二节 投资估算依据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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