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下结构劳务招标文件结构二次结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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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地下结构劳务招标文件结构二次结构

备案盖章处

 

编号: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

北京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编制时间:

2014年4月20日

发标时间:

2014年4月25日

 

招标文件总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须知

第二部分合同及协议格式

第三部分图纸及验收规范

第四部分评标和定标实施细则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结构(一次、二次)及抹灰工程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目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条竞争原则

第二条投标有效期

第三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四条招标

第五条投标

第六条开标须知

第七条评标与定标

第八条合同授予

第九条工程概况

第十条现场情况介绍

第十一条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第十二条分包工期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文明施工

第十六条劳务管理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工具管理

第十八条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

第十九条投标报价要求

第二十条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第二十一条施工变更

第二十二条双方职责

第二十三条罚则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

第二十五条补充条款

第二十六条招标文件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附件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工程名称

新校区地下结构实验室工程

2

建设地址

3

建设规模

约2000平米

4

结构形式

现浇框架结构

5

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6

质量要求

合格

7

质量奖项

8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9

分包工期

2014年5月10日—2014年7月31日

10

招标单位

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11

建设单位

12

设计单位

13

监理单位

14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15

投标人资格

劳务分包贰级(含)以上

16

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方内部审核

17

踏勘现场

18

投标答疑会

19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二副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4月30日上午11:

00

21

投标有效期

陆拾日历天

22

投标保证金

23

履约保证金

2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市政建筑工程公司会议室

25

评标办法

投标须知

第一条本工程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邀请方式以有标底进行招标。

第二条自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陆拾日历天。

第三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拟邀请的3家投标单位均具有合法独立经营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记录、其资质等级为劳务分包二级(含)以上;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为二级(含)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具有同类结构工程施工经验和北京市质量结构长城杯或者鲁班奖工程实例;公司施工作业队信誉A级以上,管理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持证率须达到100%。

3.2经招标人资格预审,投标人均符合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四条招标

4.1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用以阐明工程发包范围、工作内容、技术规范、标准及合同条款、补充条款、表格,招投标程序、评标办法等内容。

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的依据。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如不能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导致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4.2勘察现场

4.2.1招标人将(以招标人电话通知为准)组织被邀请的投标人进行施工现场勘察。

同时,将向投标人提供与施工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分析。

4.2.2投标人不得擅自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3因投标人理解有误,而造成投标人不能在全面正确理解招标人意图时,所做出的错误结论,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3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4.3.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解答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

4.3.2招标人将在3日内,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向投标人进行解答。

由此而产生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与修改,以《补充文件》为准。

4.3.3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起同等约束作用。

4.3.4《补充文件》将送达至每一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投标

5.1投标文件编制

5.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5.1.2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第一部分商务标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

一份须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由被委托人随身携带,开标前交验);3.承诺书;4.企业基本情况资料(提供的资料应与资格预审时提供的相一致,但内容可不限于预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标1.工程概况;2.编标依据;3.施工部署;4.劳动力计划安排;5.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6.长城杯质量保证措施;7.安全生产;8.文明施工管理;9.材料管理;10.生活管理;11.环保措施;1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部分经济标投标报价:

1.《劳务项目投标书》;2.《投标报价清单》。

5.1.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按一式四份编制,并标明“正本”和“副本”(一正叁副)。

5.1.4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涂的墨水,用正楷书写或A4纸宋体字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1.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5.1.6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5.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5.2.2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则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等字样。

5.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5.3.1标志: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与“副本”。

5.3.2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填写好密封日期及禁止启封的日期,投标文件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均可。

所有封装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加盖公章)。

5.4投标文件递交与接收

5.4.1投标文件应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以招标人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5.4.2招标人在接收到投标文件时,须向投标人开具接收文件收据,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5.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密封的;

5.5.3其他不具备受理条件的投标文件。

注: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有效竞标家数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6投标费用

5.6.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

5.6.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投标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

5.7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无。

第六条开标须知

6.1本工程(以招标人电话通知为准)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召开开标会议,请各投标人提前进入会场。

6.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6.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密封经确认完好的,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还将同时宣读所有投标人参与评分所报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内容。

6.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或开标签到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6.5所有投标人唱标结束后,设有标底招标的,招标人宣读标底。

开标全过程产生的投标记录须由所有投标人确认签字。

6.6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评标。

6.6.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6.6.2投标文件中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盖章的或与印鉴不符的;

6.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的;

6.6.4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6.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内容不全、明显涂改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6.6投标人无代表参加或参加会议代表迟到的;

6.6.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6.6.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6.9出现其他不得进行评标情况的。

第七条评标与定标

7.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公司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为5人。

7.2评标:

7.2.1经济标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其中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报价分为60分

其他单位报价分计算方法:

最低价报价÷相关单位报价×60分

7.2.2评标中若发现投标文件有需要答疑的问题,评委会可能会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但询问并不表示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亦不会对投标方的任何责任产生影响。

因此,投标方应在收到询问后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不按要求进行答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3定标:

综合经济标(10分)、技术标(20分)、商务标评分(60分)及对投标方的考察评分(10分)之和,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第八条合同授予

8.1中标人(以下称“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30日内与招标人(以下称“发包人”)签订《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不按规定与发包人订立合同的,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保留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8.2全部招投标文件资料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与合同同样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8.3合同签订

8.3.1发包人与承包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文本格式见第二部分)。

8.3.2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应向招标方交纳履约担保金无。

以确保招标方既定目标的实现。

待中标方完成合同约定内容,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后,由招标人在结算劳务费时一并退还中标方(履约担保金一律不计利息)。

如果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方不签合同或中途退场,投标履约担保金一律不予退还。

8.3.3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在不出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下(第五条的5.7项第二款),发包人将退还给承包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第九条工程概况

9.1工程名称:

新校区地下结构实验室工程

9.2工程地址:

9.3建设单位:

9.4设计单位:

9.5监理单位:

9.6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自筹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劳务分包项目下的合理支付。

9.7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约2443平方米。

9.8结构类型:

钢框架

9.9建筑高度:

单栋15.2米

9.10层数:

地上三层

9.11层高:

首层、二层层高4.2米,三层6.8米

9.12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9.13总包工期:

2014年4月7日~2014年8月31日。

计划土建开工日期:

2014年4月25日

计划主体结构验收日期:

2014年7月31日

招标人提供的以上数据不一定准确,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最终依据。

9.14本工程位于:

第十条现场情况介绍

10.1现场场地:

本工程场地较平整,周边无大型建筑物,不影响施工。

10.2现场临时设施:

10.2.1招标人提供:

办公、宿舍、材料库房及码放材料场地、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棚、模板堆放加工场、临电防护棚、照明、消防器材和现场围档等。

招标人提供临水到干管。

10.2.2招标方负责结构施工用临水、临电设施的安装工作,中标方负责临水临电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10.3现场机械配置:

10.3.1招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

塔吊、地泵、汽车泵、布料杆以及钢筋加工和木材加工机械。

10.3.2中标人自行解决的机械设备:

220V以内电锯、电刨、五齿锯、电动手刨、手动机具、电焊机、空压机、小型砂浆机及施工中必备的各类电钻等招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以外满足施工图项目的工作内容的全部小型电动机具220V以内、手动工具、用具。

10.4生活区设置:

10.4.1进入现场人员要加强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维护。

人员出入配备胸卡,专人管理。

现场临时设施的所有二次施工费用包括生活区二次搬迁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0.4.2外设生活区、生活用水源、电源由发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生活区的卫生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垃圾消纳、卫生清扫及管理人员工资。

10.4.3招标人提供:

宿舍、食堂、厕所等,提供照明用电。

10.4.4投标人自行解决:

照明灯泡、炊具、食堂内布置及施工现场工人用餐、交通工具、床具、被褥、桌椅等生活、办公用品及卫生防疫用品、交通费。

严禁使用燃气设备做饭。

第十一条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11.1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示面积的结构工程部分(不含屋面钢结构)综合劳务作业。

11.2工作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列项):

施工图纸所示面积的地下结构、地上结构。

1.钢筋作业、(包含预埋铁件、钢筋的成型加工及现场运输等)2.混凝土作业(基层清理、砼浇注、振捣、养护,泵管支拆清洗,楼承板浇砼、预埋件安装、砼跑模切割、凿毛、清理等)3.模板作业(包括配料、制作、模板超高、现场运输、清理、模板支架拆除整理等)4.部分砌筑作业等工程全部综合劳务作业以及安全文明施工。

满足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全过程施工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2.1基础工程:

包括道路遗撒的清理,砌砖,找平层,防水保护层,混凝土梁及底板等,配合土方及结构装修施工放线,首层施工至砼底板,现场房心土及肥槽土回填及日常清理及苫盖。

11.2.2结构工程:

★一次结构工程

预留预埋:

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执行的现场加工、结构图纸及专业图纸上的洞口预留、铁件的预留预埋;

钢筋作业:

结构全部钢筋翻样,包括钢筋的调直、切断、弯曲、加工成型、绑扎、机械连接的车丝与安装、各种钢筋马凳与定位梯子筋的制作安装、现场运输、钢筋绑扎、垫块的制作与安装、钢筋维护、配合验收整改、废弃钢筋的收集、重复利用与回收等全部工序。

施工资料及验收资料的填写,根据施工图纸进行钢筋翻样,提供翻样料单供项目部审核。

钢筋连接方式应充分考虑直螺纹、搭接焊、电渣对焊等多种连接方式;

模板、木工作业:

工程所有现浇、预制混凝土模板及支撑体系的配模支搭(基础、柱、梁、墙、板、楼梯及小型构件等)包括大钢模进场的质量检验、配合卸车及现场的拼装、配件的保存、清理、拆分码放、配合装车等,木模板的选材制作,现场结构的支搭及拆装(模板搭拆需满足至少周转三次要求)。

模板节点处粘贴密封材料、涂刷脱模剂(包括多层板锯口处刷封边漆)、模板清理及清运、分类码放等,以及木制模板的现场制作、旧木方子的接长、过刨、重新处理等全部工序;各种铁件和预埋件的安装、预埋;模板对拉螺栓的制作及安拆;止水带、止水条的安装、后浇带二次支搭;大型模板的改制及固定铁件、吊钩等的维修;所有预留洞(包括楼板各种洞口的安全防护)模板制作、安装和拆除、周转模架材料的装卸车以及退租前的调直调平清理,清点码垛以及施工资料和验收资料的填写。

水电预埋木盒的制作等;

混凝土作业:

结构全部混凝土施工及结构工程施工用脚手架搭拆,包括预拌砼的浇筑,切割、凿毛、输送泵及泵送管道的支拆清洗、回收和码放,后浇带、后浇板的浇筑、现场砼及砂浆的配制搅拌、运输及浇筑振捣养护等。

★二次结构及抹灰工程

(1)二次砌筑的全部工程内容(加气砼砌块砌筑、圈梁、构造柱、过梁等全部砼、模板、钢筋、预埋件及相应的植筋、加固工作等)。

(2)抹灰工程,工作内容及做法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二次结构砌筑部分的抹灰,墙身防潮层及外墙保温衔接工作的处理。

(3)脚手架工程:

砌筑及装修架(含脚手架搭设、维护、拆除及所有安全防护);

(4)屋面工程:

图纸及清单所示雨水口、爬梯、屋面保温层、找坡层、找平层、细石砼防水保护层、防滑砖(其中不含屋面防水工程),女儿墙抹灰层等。

雨棚找坡、找平层、保温层及保护层施工;

(5)地面工程:

地下室回填土方、房间及楼梯间细石砼地面、地上房间地面垫层、楼梯间细石砼地面(根据需要压实抹平);

(6)顶棚:

地下室及地上房间顶棚找平。

(7)卫生间:

地面找坡层、防水找平层、防水保护层;墙面水泥砂浆找平。

(8)室外坡道、散水、台阶

(9)窗口、门口收口

(10)其他分包相关交界,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塞口、堵洞、收边和其他合理预见项目也在投标人范围之内。

二次砌筑、抹灰,包括但不仅限于墙体开槽或开洞后的修复以及配合精装修部分的界面要求和可能发生的拆改带来的费用和工期的确认等在投标人范围之内。

11.2.3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施工规范和技术规范做法应包括的工作内容:

11.2.3.1施工现场全部材料的水平运输装卸车用工及垂直运输(大型机械运输以外的)等;

11.2.3.2建筑垃圾的清理,并按招标方要求运到现场指定地点等;

11.2.3.3及时对形成的各种建筑成品进行保护(含护角条制作与安拆等)等;

11.2.3.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临时设施的维护、完善等用工;文明施工用工(比如现场设专人洒水、雨季施工时现场所有低洼处的抽水用工、冬施期间清雪、除冰用工等);安全用工;消防设施用工(包括但不限于建安用工、看护水泵房用工);CI设施用工;配合试验用工;成品保护用工;配合各种检查用工(包括但不限于文明安全工地验收、贯标检查、CI检查等);场内所有材料用工;二次搬运用工;塔吊指挥用工;塔吊和外用电梯基础施工用工;雨季施工的措施用工;测量放线用工;泵房值班人员用工;现场场区的探沟施工用工;协助塔吊、外用电梯用工;地泵安装及拆除所有用工;各类剔凿、修补用工;水电及各专业施工队安装后(结构施工范围内)土建修补用工;预制后浇带盖板用工;堵测量洞及结构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内发生的所有不可预见零星用工,配合二次结构及装修分包进行结构修补、剔凿、完善的临时用工等。

11.2.4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工作:

承包人必须对其施工质量负责,包括工程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分部分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完工工程验收。

承包人完成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验收后上报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专职人员做好验收确认工作;承包人的一次报验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严禁出现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多次报验情况,如若承包人的一次报验合格率低于95%,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罚款,并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时扣除,每层统计一次;因验收率低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

交接工作:

承包人负责与其它专业的工序交接工作。

工作面移交前,楼内外及公共区域的文明施工清理及日常保持由承包人负责,并办理移交手续。

11.2.5措施工作:

为实现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生活区建设目标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等各项工作。

11.2.6负责及分包照管工作:

负责配合发包人编制、整理工程资料。

承包人进行各种试块、试件的制作,派专人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试验、养护、搬运等辅助工作,进行混凝土内部测温工作(如需要);钢筋现场取样后的恢复工作。

承包人负责提供持证专职测量放线人员,进行测量放线工作。

对其他分包商(包括但不仅限于发包人的其他分包商、供应商;业主指定分包商、供应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的文明施工、临时水及临时电的维护、为配合施工临时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的维护、垃圾的清运、放线定位、完工清理、二次搬运等,其费用包含于合同总价中。

配合照管工作截止至其他分包商、供应商完成承包范围的全部工作,退场时止。

承包人须设置专人并提供清扫、洒水等工具,负责其施工区、生活区及其划分的责任区道路的清扫、洒水,将施工区、生活区内的垃圾集中存放至发包人的指定地点,负责本工程的门前三包清理工作;以上标准必须符合北京市绿色文明施工要求。

配合发包人做企业形象宣传,以及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项工作及为满足工程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须配合发包人完成的各项工作(包括为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各项管理措施、目标、要求而进行的各项工作)。

11.2.7其它工作:

材料运输:

承包人负责场区范围内的所有用于完成承包内容所需要的材料运输、倒运工作;施工承包范围内所需材料、工具、机具、场内运输、分类码放、整理及场内倒运等工作;对施工所需材料、工具、机具的进场验收、清点、维修、保管、保养以及完工后的清理、清点、修理、装运退场等项工作;施工作业面的完工清理,施工区域内各种施工垃圾装入编织袋,集中运至招标人指定存放地点并覆盖妥当。

11.2.8为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生活区的管理及辅助用工等(专指承包方对自身人员的管理用工,生活区的卫生用工);(如发生不易划分用工,则由各劳务队按承施工程的比例共同承担)。

11.2.9满足施工图纸所示施工项目所需的全部塔吊(吊车)信号工的标识、指挥哨、旗等;

11.2.10以上所有由承包方承包的机械及发包方提供的钢筋加工和木材加工机械设备,承包方均负责维修、保养并使其处于良好的机械性能。

11.2.11施工期间与本工种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含预留预埋配合、工序交叉时间及空间配合、施工水电资源、道路资源、运输资源等配合、场地使用配合等);

11.2.12结构工程施工完善后,中标方必须对所完成的各个部位进行自检,对施工中所遗留未完事宜进行彻底完善处理,并有书面资料,经招标方签字认可。

11.2.13文明施工:

包括日常的现场清理及迎接各类检查清理用工(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材料区域等)。

(其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清理的人力应不少于4人,相关人员由项目部专人管理)

11.2.14施工过程中所需配合的哨兵、电工、水暖工、放线工、试验工等劳务用工及文施用工。

11.2.15为实现管理目标和满足管理要求的各种辅助性作业。

工程施工项目相对应的二次搬运、材料进场、冬雨季施工、场地清理及创建文明工地、剔凿等所发生的各项及不可预见工作内容。

11.2.16结构工程施工完善后,中标方必须对所完成的各个部位进行自检,对施工中所遗留未完事宜进行彻底完善处理,并有书面资料,经招标方签字认可。

上述未能完全涵盖的施工内容及过程,以图纸所示及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和质

量验收规范内容或建设方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11.2.17以上配合费用计入乙方其他项目费用中,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分包工期

12.1分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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