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A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学习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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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A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学习要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学习要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共8章71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设备租赁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规定了政府安全监督责任、内容和方式,确定了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方式。

学习《条例》应重点把握以下内容。

1、主体与责任

安全主体的确立和安全责任的划分是安全生产管理最主要的内容。

针对我国以往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责任主体含混,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主体应负的责任、义务不清,相互之间责任关系划分不明,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条例》以参与建设活动各方主体为主线,分别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的安装、拆卸单位等其他有关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安全责任。

1、关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居主导地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不得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有义务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有责任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等。

2、关于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条例》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关于施单位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条例》用了较大篇幅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包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包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等。

同时,《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施工前向作业班组和人员作出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详细说明,应当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操作规程。

《条例》还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作业和生活环境标准等做了明确规定。

勘察、设计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的安装、拆卸单位等其他有关单位的活动,都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密切相关,《条例》也规定了他们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

2、政府安全监管七项制度

1、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发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5、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责令立即排除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可以责令暂时停止施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6、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

具体目录由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地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

同时,《条例》对建设领域目前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中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许可制度做了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施工企业资质必备的条件,把住安全准入关。

明确了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把关,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施工单位不得挪用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以及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和高大模板工程的要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和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由企业支付保险费,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主要体现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上。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其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实施行政监管。

形成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综合管理与专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这一规定明确了安全监督工作的机构是由政府委托的,政府可以对机构进行考核,而不是经授权不变的独家垄断的安全监督机构。

5、《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1、将有关条款与刑法衔接。

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从严惩处的精神。

2、在有关条款中增加了民事责任。

如对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除了应当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外,还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3、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如规定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罚款为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对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罚款为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罚款10万元以上30万以下,从罚款数额上来看,行政处罚力度较大。

4、规定了注册执业人员资格的处罚。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

1、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2、企业经理(厂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什么责任?

答:

企业经理(厂长)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项目经理对所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什么责任?

答:

负直接领导责任。

4、建设部规定项目经理每年安全培训不少于多少学时?

答:

不得少于20学时。

5、企业安全生产各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答:

安全生产责任制。

6、“五同时”原则指什么?

答:

企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7、安全检查方法一般有几种?

答:

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群众性检查。

8、施工现场按工程项目大小如何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答: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上地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员;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9、哪些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要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答: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孔洞临边防护,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

10、特种作业包括哪些工种?

答:

包括架子、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电工、焊工、机械、机动车驾驶、起重机司机、司炉等十四个工种。

11、什么是安全系统工程?

答:

安全系统工程是一门新兴技术学科,它以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生产系统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十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预防的控制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使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限度,使系统安全性达到最佳状态。

12、安全系统工程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

安全系统工程是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综合性科学技术。

基本内容包括;事故成囚理论、事故危险性识技术、事故危险的评价技术和事故控制技术。

13、严禁赤脚、穿拖鞋进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对吗?

答:

对。

14、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装置,安全标志是否可行随意挪动和拆除?

答:

不可以。

15、特种作业人员为电工、锅炉工、焊工、信号工等是否可以不经培训考核就可以独立作业?

答:

不可以。

16、什么是“三不违”?

答: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17、新工人必须进行哪几级入厂教育?

教育内容有哪些?

答:

入厂教育、车间(项目)教育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18、什么是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答: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是对从事电气、起重运输、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等危险性大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的人员,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定期复训。

19、什么是生产安全“五同时”?

答: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0、在JGJ59-99标准中,安全管理分项中规定什么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答:

主要指:

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和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设计,T

(一)同临边防护,以及爆破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等项目。

21、什么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控制?

答:

项目安全控制是指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的一系列活动,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适宜的施工环境。

22、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前提是什么?

答:

前提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3、项目安全控制的三个重点是什么?

答:

三个重点是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应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控制。

24、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

应考虑的因素:

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

25、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哪些程序?

答:

遵循的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5)持续改进;(6)兑现合同承诺。

26、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在什么时候编制?

答:

应在开工前编制。

27、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由谁批准?

答:

项目经理批准。

28、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

应包括:

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等。

29、安全保证计划的作用是什么?

答:

作用是:

规划安全生产目标,确定过程控制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配置必要资源,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30、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答:

安全生产责任制指企业对项目经理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3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体现怎么样的原则?

答: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32、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

(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隐含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应将工程概况、施上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6)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33、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1)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34、什么是安全检查?

答:

安全检查是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的情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

35、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

目的是验证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效果。

36、安全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

内容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管理,安全记录等。

37、安全检查的重点是什么?

答:

重点是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8、按照建设部的规定,企业安全人员每年培训时间应不少于多少?

答:

每年应不少于40学时。

3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谁?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谁?

答:

分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以及项目经理。

40、在抓隐患整改应做到“三定一落实”是指什么?

答:

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和落实整改。

41、施工现场“五牌一图”指哪些内容?

答: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42、“三不伤害”是指什么?

答:

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43、事故预防的三E对策是什么?

答:

工程技术对策、安全教育对策、安全管理对策。

44、什么是“三违”?

答: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5、安全色的红色代表什么含义?

答: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

46、安全标志中的警告标志表示什么含义?

答:

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

47、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警告、注意的颜色是什么颜色?

答:

黄色。

48、特种作业对哪些人和设备具有较大危险?

答:

特种作业对操作者、作业附近人员和周闹设施的安全具有较大的危险。

49、什么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答: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50、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有哪两层涵义?

答;

(1)在建造过程中的安全,这主要是指建造者的安全;

(2)建成后的使用安全,这主要是建筑物的安全。

51、经常性安全教育可采取哪些方法?

答:

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放映劳动保护科教电影、幻灯、墙报、警示牌等都是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的方法。

52、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

内容包括:

(1)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5)工程,IJ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3、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处哪些处罚?

答:

(1)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54、建筑工地“五小”设施指的是什么?

答:

指办公室、食堂、厕所、浴室、宿舍。

55、什么是文明工地?

答:

文明工地是指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施工人员遵章守纪,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护等达到优良等级,现场整洁卫生的工地。

56、施工现场围档设置有哪些要求?

答: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m。

(2)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围档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个别处不坚固等问题。

57、什么是现场急救?

答:

现场急救是指施工现场发生伤害事故时,伤员送往医院救治时,在现场实施必要和及时的抢救措施,是医院治疗的前期准备。

58、触电急救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是什么?

答:

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口对口呼吸,人工胸外挤压。

59、凡在坠落高度基准的3m以上(含3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高处作业,对吗?

答:

不对。

60、高处作业时,在下面无人情况下,可以将物料往下扔,对吗?

答:

不对。

第二部分建筑施工脚手架

1、脚手架上的剪刀撑作用是什么?

答:

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

2、脚手架的外侧有外电线路时有何安全规定?

答:

严禁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搭设上下脚手架的斜道。

3、手架是否能与卸料平台连结?

答:

不能,应独立设置卸料平台。

4、哪些钢管不准用于脚手架搭设?

答:

锈蚀严重、压扁、弯曲、裂纹的钢管。

5、哪种扣件不得使用?

答:

凡有裂缝、变形、缩松、滑丝的均不得使用。

6、卸料平台上应悬挂什么标牌?

答:

限定荷载的提示牌。

7、门型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一般不宜超过多少米?

答:

不宜超过45米。

8、吊蓝架的承重钢丝绳与安全保险钢丝绳接长使用时,绳卡应不少于三个,这句话是否正确?

答:

不正确,因为这两种钢丝绳子均不能接长使用。

9、整体提升架在升降时有何安全要求?

答:

升降时架体严禁站人。

10、整体提升机的主要安全装置的哪些?

答:

防坠落装置和防倾覆装置。

11、吊篮脚手架须配备哪些安全防护装置?

答:

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防倾斜装置、超载保护装置。

12、吊篮脚手架配重有哪些要求?

答:

(1)吊篮的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2)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过安全检查员核实才能使用;(3)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应不少于2。

13、脚手架立杆顶端应高出屋面多少?

答:

立杆顶端应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14、钢、竹混搭脚手架是否可用?

为什么?

答:

不可用。

脚手架的基本要求是整体受力后,不摇晃、不变形,保持稳定。

杆件的节点是传力的关键,而混搭的脚手架,无可靠的绑扎材料,造成节点松驰,架体会产生变形,不能满足脚于架的受力要求。

15、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在哪些阶段应进行检查与验收?

答: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4)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5)达到设计高度后;(6)停用超过一个月。

16、从事脚手架搭设人员应佩戴哪些防护用品?

答:

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7、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哪些杆件?

答:

(1)主节点处的纵向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18、从事架子搭设作业人员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1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对门式钢管架的剪刀撑设置有哪些要求?

答:

(1)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

(2)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度~60度,剪刀撑宽度宜为4~8m;(3)剪刀撑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4)剪刀撑斜杆若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600mm,搭接处应采用两个扣件扣紧。

20、门式脚手架搭设中对脚手架整体垂直度与水平度偏差有何要求?

答:

垂直度允许偏差为脚手架高度的1/600及±50mm;水平度允许偏差为脚手架长度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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