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新婚别》诗词赏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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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新婚别》诗词赏析

杜甫《新婚别》诗词赏析

  

  新婚别

  唐代:

杜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译文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

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注释

  菟丝:

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

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结发:

这里作结婚解。

君妻:

一作“妻子”。

  无乃:

岂不是。

  河阳:

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身:

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

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

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姑嫜:

婆婆、公公。

  藏:

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归:

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将:

带领,相随。

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往死地:

指“守边赴河阳”。

死地:

冒死之地。

  迫:

煎熬、压抑。

中肠:

内心。

  苍黄:

同“仓皇”,匆促、慌张。

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事戎行:

从军打仗。

戎行:

军队。

  “妇人”两句:

意谓妇女随军,会影响士气。

扬:

高昂。

  久致:

许久才制成。

襦:

短衣。

裳:

下衣。

  不复施:

不再穿。

  洗红妆:

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双翔:

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

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错迕:

错杂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永相望:

永远盼望重聚。

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赏析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形象。

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

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

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

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

这表现在开头两句: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

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

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

“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

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

“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

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过的生活。

“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

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

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

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

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

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

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

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

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

“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

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

紧接着,新娘子表示:

“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

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

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

真是叫人左右为难。

”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

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

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

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

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

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

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

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

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

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

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

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

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

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

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

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

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

《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

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c:

\shi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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