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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授课大纲

开课前的交代

1、参考书目:

林山田:

《刑法通论》(上下)(第十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

高铭暄、马克昌教授主编的《刑法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典》(有罪名的)

2、课程定位:

批判法学(基础理论)、应用法学、司考法学

3、关于考试:

4、关于今天的作业及分工:

A500字以上的个人介绍及照片

B司考题目的分工

 

引言

刑法学的内容虽然很多,但刑法学有一条主线,即定罪与量刑,所有的刑法理论都是围绕这一主线而展开的。

为了实现定罪任务,刑法创设了四个理论,即犯罪成立理论、未完成犯罪理论、共同犯罪理论、罪数形态理论,只有了解并掌握了这四个理论,才能准确判断行为性质。

为了实现量刑任务,刑法创设了刑罚理论,包括刑罚种类、以及刑罚裁量、执行制度。

对上述各项制度的了解和掌握,是正确量刑的关键。

此外,还有一部分内容并不直接解决定罪与量刑问题,但对定罪与量刑起着理念和基础作用,这就是刑法基础论,包括刑法概说、刑法基本原则和刑法效力范围。

刑法分则规定了450多个具体罪名,理论上可分为三类,即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侵犯国家法益的犯罪。

这450多个罪名无法也不需要全部掌握,应按照重要程度分层次学习。

第一层次,刑法分则第4章、5章、8章;第二层次,刑法分则第2章、3章、6章、9章;第三层次,刑法分则第1章、7章、10章。

对于第一层次的大部分罪名,需熟练、深入掌握;第二层次只需对部分重点罪名掌握即可;第三层次只需简单了解即可。

据此,刑法学包括四块内容:

刑法基础论、犯罪论、刑罚论、刑法各论。

刑法学体系框架见下图。

 

刑法学体系框架

 

 

第一章刑法论

刑法基础论主要涉及四项内容:

刑法概说、刑法基本原则、刑法效力范围、刑法解释。

第一节刑法概说

回答一个问题:

刑法是什么?

不是什么?

一、刑法的产生(前世今生)

二、刑法的概念与特点

1、道德性

2、强制性

3、不完整性

4、政治性与工具性

三、刑法的法律性质

公法

实体法

成文法

强行法(权利义务责任)

国内法

继受法

四、刑法的分类

五、刑法的功能

六、刑法与它法

1、刑事法体系

刑法与刑事程序法

2、刑法与宪法

3、刑法与民商法

4、刑法与行政法

 

一、刑法的概念与渊源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称刑罚规范或罪刑规范。

其渊源为:

1.刑法典。

刑法典是全面、集中、系统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我国1979年颁布、经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的刑法典。

同时,刑法典包括刑法修正案,至今已颁布了8个刑法修正案。

2.单行刑法。

单行刑法是指在刑法典之外就某一事项或某一类犯罪所规定的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单行刑法只有一个,即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12月29日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之前的单行刑法大多已被1997年修订刑法时所吸纳。

3.附属刑法。

附属刑法是指在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附带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条文。

与国外的附属刑法不同,我国所谓“附属刑法”,既没有直接对犯罪构成进行描述,也没有法定刑的规定,因此没有独立的实际意义,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与机能

1.刑法的性质,是指刑法的法律属性,或者说与其他法律相比的特殊性。

刑法性质主要有两点:

(1)法益保护的范围最广泛;

(2)违反刑法的后果最严厉。

因此,在适用刑法时要特别慎重,否则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后果。

2.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显在或潜在的作用。

刑法机能主要有三点:

(1)行为规制机能,这是指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既规制人们的行为,又规制法官的裁判活动。

(2)法益保护机能,这是指刑法通过规定和惩治犯罪来保护法益。

(3)人权保障机能,这是指通过刑法对犯罪的明文规定,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使有罪的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惩罚。

因此,刑法机能的核心是限制、制约刑罚权的发动和行使,避免因个人感情因素造成对他人权益的侵害。

 

第二节刑法基本原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

基本原则

具体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1、概说

2、历史渊源

3、重要性

根本作用:

制约刑罚权保障人权,制约国权保障民权

与现代意义上的刑事程序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4、含义:

(1)刑罚权的内容与范围必须经由法律明确规定

(2)成文法而非习惯法,基本法律而非政府规章、命令等

(3)对于作为刑法内容的犯罪与刑罚由法律明确规定,力求明确

空白罪状

(4)禁止类推适用刑法

刑事司法原则

内容与例外

(5)禁止溯及既往

例外,从旧兼从轻: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刑法第4条规定: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三、罪刑相适用原则

刑法第5条规定: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该原则意味着,刑罚的轻重要与犯罪人的客观危害与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即

刑罚的轻重=客观危害+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

报应刑+教育刑

四、比例原则

五、慎刑原则或谦抑性原则

六、人道原则

第二节刑法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3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基本含义: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该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刑罚权的滥用,核心价值是保障人权。

(一)思想基础

一是民主主义,指规定犯罪与刑罚时要体现民意,只有民主产生的立法机关才有权规定犯罪与刑罚;

二是自由主义,指让国民事先知晓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以保障个人行动自由,也称预测可能性。

(二)基本内容

1.法律主义。

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法只能由立法机关制定,排斥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同时,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法必须是成文法,习惯法、判例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

2.禁止溯及既往。

指刑法生效后,原则上不能适用于它生效前的未决案件,否则会违反公民预测的可能性。

但如果新法有利于被告人,则可以溯及既往适用新法。

3.禁止有罪类推。

指定罪时不允许进行类推,因为类推违反国民的可预测性,但刑法不禁止有利用于被告人的类推。

例如,刑法389条行贿罪中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但刑法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没有类似规定,如果按照文字适用会造成不公平现象,为实现刑法正义,允许类推389条3款,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

4.禁止绝对不定刑。

指法定刑必须有特定的刑种和刑度,否则裁判者将拥有无限的裁量,国民没有半点的可预测性。

5.明确性。

指对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必须明确,使人能够确切了解其内容,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界限。

注意,明确性具有相对性,是由立法与解释共同完成的。

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指刑法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即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合理;立法者虽然享有立法权,但不可以随心所欲地确定犯罪的范围。

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指刑罚与罪行要相适应,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禁止违反人道主义的刑罚。

 

【真题演练】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12-1)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2.甲与乙女恋爱。

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

甲绝望大喊:

“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

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

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12-2)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12-3)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

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

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

D.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4.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

(11-1)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5.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

(11-2)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6.“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

(1)禁止溯及既往(_____的罪刑法定);

(2)排斥习惯法(____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____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_的罪刑法定)。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10-1)

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

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

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

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

7.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6-1)

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D.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

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8.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法定原则,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和承担的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05-2)

A.2处填写"罪刑",4处填写"罪行"

B.3处填写"罪刑",3处填写"罪行"

C.4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

D.3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

9.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05-51)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

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

10.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4-16)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域、对哪些人适用的问题。

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适用原则是:

以属地管辖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注意】

(1)这四项原则有优先顺序,能用前面的就不用后面的;

(2)分析时只考虑我国有无管辖权,不考虑其他国家有无管辖权。

(一)属地管辖原则

刑法第6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该条文包括如下要点:

1.“领域”包括领陆、领水与领空。

悬挂中国国旗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在何处,都视为我国领土,但国际列车不具有上述属性。

2.“犯罪”,即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视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注意,这里的犯罪,既包括实行行为、预备行为,还包括共犯中的教唆行为、帮助行为。

3.“除外”,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二)属人管辖原则

刑法第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这是针对我国公民在境外犯罪的情形。

1.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境外犯罪的,全部适用中国刑法。

2.对普通公民在境外犯罪的,原则上适用中国刑法,但最高刑为3年以下的犯罪,可以不追究。

(三)保护管辖原则

刑法第8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这是针对外国人在境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的情形。

构成条件:

1.侵犯中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2.罪行严重,要求最低刑为3年以上;3.两国都认为是犯罪,如果犯罪地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能追究。

例如,重婚罪、赌博罪,在有的国家并不是犯罪行为。

(四)普遍管辖原则

刑法第9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这是针对国际条约中规定犯罪的情形。

构成条件:

1.必须是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2.我国缔结或参加了该公约;3.犯罪人或犯罪地均不是我国,但犯罪人出现在我国。

4.我国刑法将这种行为也规定为犯罪。

如劫机、恐怖犯罪、毒品犯罪等。

(五)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刑法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二、刑法溯及力

刑法1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1.刑法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案件能否适用的问题。

关于溯及力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即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法律,但新法有利于被告人时,适用新法。

2.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

根据两高2001年司法解释,

(1)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

(2)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真题演练】

1.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7-51)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

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2.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05-3)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3.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05-56)

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

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4.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04-56)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

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

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节刑法的解释

刑法解释,就是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释和说明。

通过解释,界定条文用语含义的范围,从而明确该条文的适用范围。

其逻辑结构为:

条文→解释→界定用语含义的范围→从而明确该条文的适用(处罚)范围。

在刑法解释时要遵守两个原则:

一是解释时不能超出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否则违反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二是解释后的结论要符合正义的要求,否则必须重新解释。

(一)解释的效力问题

按解释的效力分类,刑法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1.立法解释,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在刑法施行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刑法条文所做的阐释和说明,具有普遍法律效力。

例如,人大关于196条、228条、294条1款、313条、342条、384条1款、410条所作的解释。

【问题】

(1)立法解释与刑法修正案是否相同?

答:

不同。

刑法修正案是立法活动,可以创制新规则,而立法解释不得创制新规则,只是对现有规则含义的说明。

(2)立法解释与刑法典中的解释性条款是否相同?

答:

不同。

例如,刑法94条规定: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这不是立法解释,而是刑法典的内容。

2.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具有普遍法律效力。

3.学理解释,是由学术机构或专家、学者个人对刑法所作的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刑事司法活动和立法活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问题】以上三种解释是否存在效力等级?

答:

存在。

立法解释的效力>司法解释的效力>学理解释的效力。

(二)解释的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体系性与协调性原则

4、文理解释优先于论理解释的原则

(三)解释的态度

(四)解释的方法问题

按解释的方法分类,刑法解释可分为解释理由与解释技巧。

1.解释理由

(1)文理解释,是从文法的角度来阐示条文含义,即根据语词的通常含义、语法、标点符号等解释刑法条文。

所有的刑法解释,都要从法条的文理解释开始。

(2)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刑法规范的目的,阐明刑法条文含义的解释方法。

(3)体系解释,是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4)历史解释,是指根据制定刑法时的历史背景以及刑法发展的源流,阐明刑法条文含义的解释方法。

(5)比较解释,将刑法的相关规定或外国立法与判例作为参考资料,借以阐明刑法条文含义的解释方法。

2.解释技巧

(1)平义解释,是指按照刑法用语最平白的字义进行解释的方法。

(2)扩大解释,是指扩大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以使解释结论符合正义要求的解释方法。

例如,将刑法341条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包含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属于扩大解释。

(3)缩小解释,又叫限缩解释,即缩小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以使解释结论符合正义的要求。

例如,将刑法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民的事项。

”,属于缩小解释。

(4)反对解释,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含义的解释方法。

刑法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反对解释为,未满2年的,不得减为无期徒刑。

(5)补正解释,是指刑法文字发生错误时,统观刑法全文加以补正的解释方法。

(6)类推解释,是指将相似事情当做相同事情对待的一种解释方法,即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是被禁止的解释方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例如,将强奸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子,就属于类推解释。

再如,将侮辱尸体罪中的“尸体”解释为包括骨灰,属于类推解释。

【问题】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

答:

两者区分的关键是,解释后的结论是否超出用语含义的可能范围,是否超出国民预测的可能性,如果没有超出属扩大解释,如果超出属类推解释。

两者区分的常见情形:

(1)将“金融机构”解释为包括使用中的“运钞车、自动取款机”,属于扩大解释。

(2)将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

(3)将抢劫罪中的“财物”,解释为包含财产性利益,属于扩大解释;

(4)将“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论处中的凶器,解释为包含用法上的凶器,属于扩大解释。

(5)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包含借记卡,属于扩大解释。

(6)将走私弹药罪中的“弹药”解释为包含弹壳,属于扩大解释。

(7)将组织卖淫罪中的“卖淫”解释为包含男性向不特定女性提供性服务,属于扩大解释。

(8)将破坏通信自由罪中的“信件”解释为包含电子邮件,属于扩大解释。

(9)将破坏交通工具罪中的“汽车”解释为包含大型拖拉机,是扩大解释;但将劫持汽车罪中的“汽车”解释为包含火车、地铁、属于类推解释。

(10)将重婚罪中的“结婚”解释为包含事实婚姻,属于扩大解释;但将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含通奸,属于类推解释。

(11)将侮辱尸体罪中的“尸体”解释为包含骨灰,属于类推解释。

【问题】解释理由与解释技巧的关系?

答:

解释理由与解释技巧之间不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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