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系统换证模块单位业务操作步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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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系统换证模块单位业务操作步骤
实名制系统换证模块单位业务操作步骤
为保证新编制证更换的顺利实施,系统依靠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数据,提供人员核对、报送圈定人员业务功能,由单位和编制部门,将本次换证的信息确认,生成换证工作的初始数据。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编制证更换子系统的进入
1、登陆《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做工资业务的软件,单位工资部门用该软件报送工资业务)。
如果没有安装该系统,并且能连接济南政府专网(金宏网)。
请在http:
//15.1.49.136处下载该软件。
安装系统后,插入本单位加密狗,双击“人事编制系统”图标,会出现下图所示登陆窗体。
输入密码后点确定登陆系统。
2、点击主界面左侧的“单位业务”标签,如图1-1所示。
图1-1
3、点击“编制证管理”标签页中的“编制证换证”按钮。
如图
图1-2
进入编制证换证管理界面。
如图1-3所示
图1-3
4、另可通过主界面上方菜单中的“日常业务”—“编制实名制”—“编制证更换”进入。
二、编制证人员核对、编制信息修改。
1、人员范围的选择及修改人员信息。
进入编制证圈定人员界面后,可通过“人员范围”及“修改占编情况”按钮来选择本次圈定人员业务所包括的人员及修改人员的占编情况。
并有提示说明各类编制类型花名册的人数。
如图1-5、1-6、1-7。
图1-5
图1-6
勾选人员后,点<确定>按钮返回。
图1-7
发现人员占编情况有错误或空编制人员增加编制,可选中该人,点击<修改占编情况进行修改>。
2、人员打印顺序修改。
系统显示的人员顺序为实名制数据库中的人员列表顺序,人员选定确认之后,单位可跟据自身需要对人员打印顺序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1)首先选择页面上方的“人员打印顺序”按钮,进入顺序调整页面。
2)选定需要调整顺序的人员,然后点击左上方的红色上下箭头进行调整,调整完毕后点击“保存顺序”完成操作,具体位置如下图所示。
说明:
此处调整后,将直接改变打印编制证时的顺序,与审核上报业务无关。
本次圈定后的名单及导出上报审核的名单不发生变化,用户返回人员圈定业务页面后,顺序显示不会发生变化,材料顺序整理仍以原显示顺序为准。
3、圈定业务特殊情况的说明。
点击界面上方的“业务情况说明”按钮,可填写本次圈定人员业务的特别情况说明以供编制部门查看。
如图1-8、1-9
图1-8
图1-9
3.业务的报送及纸质名单打印。
在圈定本次打印编制证人员及核对编制情况无误后,可点击“报送圈定人员业务”将业务上报到编制部门。
如下图
图1-10
业务报送完成后,点击“导出人员名单”,保存为*.xls格式文件,添加备注信息后打印,并与人员审核纸质材料一起提交编办审核。
4、业务审批批注的查看。
圈定业务编办审批的意见或退回的原因在审批批注里查看。
点“查看审批批注”按钮来查看。
如下图
业务上报后,不能再编辑。
除非业务被退回。
到此本次圈定人员业务发起、报送结束。
审批时带纸质材料,审批通过后可打印编制证。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以《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库为基础,换证工作开始前请确认能正常登陆系统,并维护好系统数据。
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机构信息、人员信息是否准确,对机构信息有异议的联系市编办行政处、事业处进行机构信息的核实维护。
2、根据系统设计,对于有在途业务(已经提报,但尚未完成审核流程)的单位,无法进行人员圈定等换发编制证业务,请各单位自行联系有关部门尽快完成审批。
3、为防止换证期间实名制数据库产生混乱,单位进行人员圈定并上报审核期间,暂停提报人员增减业务流程,待编办审核通过并换发本单位编制证后,单位可继续正常的人员增减业务。
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