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2120115 上传时间:2023-06-04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1.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x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

维护管理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根据《花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本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纳入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第四条本方案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是指污水收集管道和污水处理站内所有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构筑物、机电设备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内容

第五条镇级管理部门:

中心镇建设办。

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验收合格后,由中心镇建设办统一管理,并接受区农业局的监督。

管理内容:

对农村污水设施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对污水治理设施水质处理情况进行评价。

第六条村级管理部门:

污水处理设施所属村(居)委。

相关村(居)委在中心镇建设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村(居)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管理。

管理内容:

1.对处理设施所属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系统,保证技术资料完整,记录运行维护情况。

设备的停用、报废、拆除等应报中心镇建设办批准后方可进行;

2.将污水治理设施概况、平面布置图、操作细则以及管网检修、设备操作的安全规程等上墙明示,并规范填写运行记录;

3.每天检查沙井、污水泵、厌养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做好每日的例行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对污水设施做好防损防盗;

4.污水设备(含沙井盖、污水泵等)被抢被盗或损坏等,立刻通知维护公司修复,如不能立刻修复,应立刻做好防范措施;

5.督促维护公司做好日常维护;

6.负责本村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的审批,并每月报中心镇建设办备案,对违法接入污水管网的行为进行纠正。

第七条维护公司由镇招标办招投标确定,负责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具体维护管理,并接受中心镇建设办、相关村(居)委的管理和监督。

管理内容:

1.定期检查污水井、管道和污水收集沟渠,清理淤积物,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

2.每周需对格栅进行清渣一次,以保持格栅井的正常功能。

3.每周对沉砂井进行检查,清除大颗粒污染物;每三个月需清渣一次,以发挥沉砂井的正常功能。

4.每半年对集水池清淤一次,以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

5.每年对厌氧池清淤一次以防止污泥淤积。

厌氧池作业时,要先打开全部的检查井井盖强制通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防止发生窒息或中毒事故。

6.每周对人工湿地内杂草、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清理。

根据气侯环境,视植物生长情况对人工湿地植物进行收割和补种。

8.及时清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

9.做好构筑物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0.按照设备使用说明的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水泵等机电设备;

11.对损坏、被盗的设施及时进行修复。

12.加强管理,确保出水水质合格。

13.其它未列出的维护事项。

第三章管理工作基本制度

第八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岗位的设置由所属村委指定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兼职人员按每年收取2400元污水设施管理补贴。

第九条设施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1.管理人员需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办事认真负责,有高度的责任感。

2.管理人员须经过中心镇建设办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管理人员须熟悉维护管理工作对象(包括设备、工艺等),熟悉维护方法和维护技术指标,操作训练。

第十条村(居)设施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根据操作规程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镇建设办汇报。

2.每天检查沙井、污水泵、厌养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做好每日的例行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对污水设施做好防损防盗;

3.对本村污水设施档案进行管理。

4.污水设备(含沙井盖、污水泵等)被抢被盗或损坏等,立刻通知维护公司修复,如不能立刻修复,应立刻做好防范措施。

5.督促维护公司做好日常维护。

6.负责本村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的审批,并每月报中心镇建设办备案,对违法接入污水管网的行为进行纠正。

第十一条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是进行维护管理的依据,中心镇建设办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定专人保管,资料完整。

第十二条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

1.工程设计、施工、竣工资料和验收移交记录等;

2.处理设施的说明书、图纸、维护手册;

3.各种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维护指标、技术文件和有关规定等;

4.原始记录、重大故障报告及处理结果;

5.年度检修测试记录。

第十三条各村(居)委应当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报告制度。

各村(居)委应当在每月上旬将上月的运行维护情况上报中心镇建设办。

中心镇建设办将本镇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汇总整理后,上报区农业局农村办备案。

第十四条各村(居)委应按要求向中心镇建设办报告以下情况:

1.每季度报告进、出水水质、水量以及处理达标率等重要指标;

2.每年1月上旬,报告本上年度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

3.进出水水质、水量出现异常,影响正常运行的,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危害后果;

4.因污水治理设施维修,确实需停运或部分停运的,应提前向中心镇建设办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养护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养护经费是指各级政府安排的用于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专项资金(详见附件),要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专款专用。

按照区农村污水维护方案,我镇目前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已完工需维护的村有31条,共需维护经费约67万元。

第十六条中心镇建设办负责统筹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养护经费实行预算管理,中心镇建设办根据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本年度养护经费使用情况,编制下年度养护经费预算,落实资金计划。

第十七条中心镇建设办负责养护经费的本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预算编制、拨付和使用监督。

第十八条中心镇建设办会同财政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养护经费的审核拨付,监督资金规范使用。

第十九条维护经费的划拨根据各村维护情况按季度下拨给维护公司。

第五章设施大中修改造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大、中修经费和各种硬件设施改造经费是指花都区财政安排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大中修改造经费由中心镇建设办报区农业局统筹安排,并实行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中心镇建设办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大中修改造的情况和本年度改造使用情况,编制下年度改造经费预算,落实改造资金计划。

第二十三条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更新改造费用,超大自然灾害造成的较大工程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及其它专项费用。

第二十四条其它超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开支范围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大中修改造主要包括:

具体安排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与内容》(附件2)。

第六章维护管理考核

第二十六条维护管理考核采用二级考核制度。

中心镇建设办对各村(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建议纳入花东镇村干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励方案),各村(居)对维护公司维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1.村的考核。

由中心镇建设办按照《花东镇村(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标准》的要求考核评分,所得分数列入花东镇村干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励方案。

2.维护公司的考核。

中心镇建设办按照《花东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标准》组织相关村(居)污水设施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的维护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相关村(居)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污水设施被盗。

2.污水设施损坏或被盗是否及时通知维护公司修复,在修复前是否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污水处理设施档案的管理。

4.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的审批,违规接入污水管网是否处理。

5.上报制度是否执行。

第二十八条维护公司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包括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收集沟渠、沉砂井、格栅井、集水井、厌氧池、人工湿地等的日常维护情况。

2.处理站内的泵等机电设备的维护情况。

3.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情况。

4.处理站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等的维护情况。

第二十九条考核工作按照要求考核评分。

中心镇建设办应将考核结果予以统计、分析、总结、并进行通报。

第三十条考核采取定期、不定期及监督考核三种方式。

第三十一条考核实行百分制。

年考核成绩由全年历次考核成绩平均值确定。

考核按分值分段计算。

考核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85—89分(含85分)为良;80—84分(含80分)为及格;8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三十二条考核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凡第一次不及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不及格的予以书面警告;第三次不及格的,各村(居)委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下年的年办公费用,维护公司按照每村17000元扣发下年的维护费用,必要是建议镇党委政府更换维护公司。

第三十三条因维护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各村(居)委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处理设施内出现人工湿地植物大面积缺株和机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等问题,中心镇建设办发出书面通知并落实维修费用后,仍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由中心镇建设办直接补种和设备维修更换,费用从维护费用内出,并停拨维护公司该村下年的全部养护经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新增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管理按人平计算费用纳入维护公司管理,并执行本方案。

第三十六条本方案由中心镇建设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二年。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与内容

序号

维修项目

维修内容

2

污水收集管道(含明渠、明沟、暗渠等)的更换

主要包括塑料管道的破除更换、砼制管道的破除更换、坍塌段明渠(明沟)的重修、坍塌段暗渠的重修等。

5

其余附属设施(含格栅井、倒虹井、沉砂井维修)

主要包括格栅井格栅的更换、倒虹井的修补、沉砂井的维修等

6

水处理设施池体的维修

主要包括使用超过十年的水池的大修、池体内外壁抹面的维修、混凝土破损修补、裂缝处理和伸缩缝填料填充等。

7

污水处理设施填料的翻新(添加)

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内部填料的更换、翻新(再生)、漏失填料的补充等。

8

污水处理设施联通管道的维修更换

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之间联通管道的维修及更换。

11

人工湿地(氧化塘)等水工建筑物维修

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底部硬底化、砖砌池体的批荡、养护土方、砌石护坡勾缝、砌石护坡修补、防冲设施破坏抛石、反滤排水设施、出水底部构件、混凝土破损修补、裂缝处理和伸缩缝填料填充等。

13

人工湿地填料的翻新及漏失填料的补充

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底部填料的翻床、清洗及级配铺填,以及日常漏失填料的补充。

16

不可抗力造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破坏修复及工程应急抢修费用、污水处理设施的更新改造等

硬底改造工程,提升泵用电报装,动力点每月电费,人工湿地和厌氧池每五年换填料,种植水生植物。

 

附件2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标准

(维护公司)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考核标准

扣分

1

管道沟渠

定期检查污水管道和污水收集沟渠,清理淤积物,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

①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沟渠有堵塞,扣5分;

②造成堵塞污水浸路现象的,扣5分。

2

格栅

及时清理格栅的垃圾

未对格栅进行及时清理,扣4分。

3

沉砂井

第三个月需对沉砂井进行清污一次

未对沉砂井进行定期清理。

扣1分。

4

集水井

每半年对集水井清淤一次以防上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

①未对集水井进行定期清理,扣1分;

②造成堵塞水泵,烧泵现象的,扣2分。

5

厌氧池

厌氧池每年清淤一次以防止污泥淤积,第5年对厌氧池填料进行更换

①未定期对厌氧池进行定期清理,扣1分;

②未定期换填料的扣3分。

6

人工湿地

每年夏季及冬季对人工湿地内杂草、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清理,对人工湿内的植物需保持合适的覆盖度,在必要时,注意植物的收割或补种。

收割的植物宜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①人工湿地内有明显砖瓦石块、堆土,扣0.5分;

②人工湿地路面有杂草,扣0.5-1分;

③有明显病虫为害症状,扣1-2分;

④人工湿地水面有漂浮物,扣0.5-2分;

⑤未定期对人工湿地进行定期植物收割和换茬,扣0.5分;造成人工湿地阻塞,扣2分;

⑥收割的湿地植物未妥善处置的,扣1分。

7

生态塘

生态塘内的水生植物夏季及时收割,冬季需及时清理生植残体。

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和落叶。

水面的水生植物覆盖率建议控制在20至30%。

覆盖率过大时宜收割和清理。

①未对水生植物及时收割的,扣0.5分;

②水面有大量漂浮物和落叶的,扣0.5分;③水生植物覆盖率超过50%,扣1分;

④覆盖率超过90%,扣2分。

8

生态沟渠

生态沟内的水生植物夏季及时收割,冬季需及时清理水生植物残体,保持沟内水流通畅。

①未对水生植物及时收割,扣0.5分;

②水面有大量漂浮物和落叶,扣0.5分;

③水生植物覆盖率超过50%,扣0.5分;

④覆盖率超过90%,扣2分。

9

定期检查,水泵宜安装水位自动控制,并有报警装置。

水泵的运行、运行维护应严格按照水泵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执行。

①发现水泵及其附属设备被盗现象,要求运行维护单位赔偿被盗水泵及其附属设备,并扣5分;

②水泵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运行维护不当出现烧毁现象,扣5分。

10

绿化卫生

场地绿地内无明显砖瓦石块,无堆土;道路及时清扫,无垃圾,无积水;铺装路面无杂草;绿化带植物无明显病虫为害症状。

①场地有明显砖瓦石块、堆土,扣0.5分;

②园路未及时清扫,有垃圾、积水,扣0.5分;

③铺装路面有杂草,扣0.5分

④绿化带植物有明显病虫为害症状,扣1分。

11

接触氧化法鼓风机

机械设备运行维护应严格按照水泵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执行,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等现象,定期保养、检查,及时添加更换润滑油、润滑脂及零配件。

①出现设备被盗现象,要求运行养护单位赔偿被盗设备,并扣3分;

②未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运行养护不当出现设备损坏现象,扣3分。

12

接触氧华工艺池体

池面、池体及各种附件等要保持清洁完好,配水均匀。

金属构件无明显锈迹。

水面无明显结垢、泡沫、漂浮物等。

①未定期对池体进行清洁,扣0.5分;

②金属构件有明显锈迹,扣0.5分;

③水面有明显结垢、泡沫、漂浮物,扣0.5分;

④造成进出水口堵塞,扣1分。

13

接触氧化填料、曝气设施

填料安装坚固,无松动、缠绕、结块。

曝气均匀,无明显破损、断裂等。

①填料松动、缠绕、结块,扣0.5分;

②曝气设施有明显破损、断裂,扣0.5分;

③出现接触氧化池堵塞的,扣1分。

14

接触氧化工艺污泥

及时对污泥集中处置或处运委托相关单位处置

未及时对污泥进行处置,扣3分。

15

水质达标

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处理站排水水质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一个水质指标未达标,扣3分。

合计得分(100-总扣分值):

考核部门意见:

运行管理单位意见:

考核时间:

年月日

 

附件3

花东镇村(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标准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考核标准

扣分

1

设施被盗

定期检查污水设施及运行情况。

如不正常或设施损坏、丢失,及时通知维护公司更换并报镇中心镇建设办备案。

①设施被盗,每项扣5分;

②如不正常或设施损坏、丢失,及时通知维护公司更换,扣5分。

③维护公司更换后不报中镇建设办备案,扣5分。

2

污水档案

按要求做好污水档案的存档、管理。

污水档案资料漏项,每项扣2分。

3

污水管网的接入审批

按照污水系统管理规定,对污水接入进行审批。

1违规接入污水处理系统,每次扣2分。

2违规接入后不进行整改,被评为当年不合格。

4

上报制度

按要求执行上报制度.

漏报1次,扣1分

4

合计得分(100-总扣分值):

 

中心镇建设办意见:

相关村居委意见:

考核时间: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