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版最新地测防治水科制度总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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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版最新地测防治水科制度总汇
山西离柳鑫瑞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制度汇编
二〇一六年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我矿防治水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建施工安全、稳定进行,特成立防治水领导组,制定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防治水组织机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通风矿长防治水副总
成员单位:
安全科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水科通风科
机电科安全调度指挥中心探水队施工单位
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解决好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确保防治水工作正常进行。
4、定期组织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的进展情况。
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对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确保全矿井安全。
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直接负责防治水技术工作。
2、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要求,组织技术部门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3、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度初组织编制和修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等有关矿井防治水的规章制度。
4、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5、组织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从而提高职工防治水技能。
6、积极引进、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的科技水平。
生产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防治水工作,杜绝分管范围内生。
2、认真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的进展情况。
3、确保分管范围内人力、物力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4、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防治水工作正常开展。
安全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做好防治水工作。
3、组织做好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定期组织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的落实情况。
5、督促防治水工作所需的资金、设备、落实,发现资金、设备、人力不到位有权提出直至问题解决。
机电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
2、定期组织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害隐患排查,确保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作正常进行。
4、对防治水机电设备选型、保障供给、方案制定、设备使用与维护方面的直接管理。
通风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防治水工作的落实。
2、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灾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
3、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水工作的正常开展。
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根据年度防治水计划及时搞好探放水工作,确保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组织贯彻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要求,组织技术部门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3、参加定期防治水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4、负责对井下采空区有害气体、涌水量等情况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为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探放水规程及设计方案的编制提供相关资料,并井下审查。
6、负责对各个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过程中地质构造和有害气体检查,保证探放水和水患处理顺利进行。
安全科防治水责任制
1、全面负责监督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防治水工作管理实施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
2、参加各类防治水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中防治水内容的审批,并对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安排专职人员对施工工作面或其它有水害隐患的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处理情况,认真填好记录,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4、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的信息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理,防止耽误水患的处理而造成水害事故。
生产技术科防治水责任制
1、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可靠的排放水设施、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
2、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
3、检查施工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
地测防治水科防治水责任制
1、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2、选用物探、钻探、化探等手段对施工工作面水文地质进行探查。
3、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账。
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6、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7、负责对矿井各施工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8、编制探放水设计,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通风科防治水责任制
1、负责探放水过程中气体检测工作,设专人负责对工作面有害气体的检查,防止有害气体涌出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在施工工作面挂瓦斯记录牌版和有害气体记录牌版并准确规范填写。
3、发现气体超限,立即汇报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并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
4、负责密闭涌水口的检查,发现出水口堵塞,闭墙内积水时,及时疏通处理。
机电科防治水责任制
1、参与对探放水设计的审查,对其中排放水设备的内容进行审查。
2、负责对矿井排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负责对矿井排水系统的维护,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4、负责对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的检查和维护。
在每年雨季前,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调度指挥中心防治水责任制
1、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的出水情况,出现水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处理。
2、对井下有水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调度处理。
3、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水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正确处理险情。
4、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按时到位。
5、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6、在处理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
7、负责雨季三防的专项工作安排。
探水队防治水责任制
1、在探水队队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对井下打钻、疏通的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的区域、地点、钻孔孔径、钻进时间等有关参数做好详细记录,建帐入柜保管,以备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查看。
3、根据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安排,及时钻进、疏通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并按规定安装钢管、套管或引水管等。
4、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5、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6、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监理防治水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
2、组织检查、总结、监督本施工队的探放水工作。
3、审批施工单位《探放水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4、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结构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上岗证。
5、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领导和总监汇报。
施工队防治水责任制
1、负责本队防治水基础知识、防治水各项技术措施、突水预兆、突水应急预案的培训、考核、贯彻、落实。
2、对开拓工作面防治水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中。
3、负责开拓工作面防治水综合措施的现场落实。
4、本队承担的防治水工程完成情况负直接责任。
5、配备专人主抓防治水工作,及时处理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米时,煤巷剩下20-30米时,综掘剩下5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水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
(附平面,剖面图尺寸)
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是在两工作面相距50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进展情况变化。
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质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做好服务。
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1、地质、测量、绘图、三量、储量等必须严格按规程和地测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要求工作,每项工作必须保证工作质量,科里每月必须对地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必须重做。
2、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或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3、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除立即返工外,要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
地质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发放地质预报,采掘工作面情况预报及透窝通知单,一旦误揭煤层,找错层位,突水误透等重大责任事故,必须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者。
预测预报制度
坚持“预测预报,有探必掘,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为进一步应对水灾防治,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特制定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地面气象,降水量业河流水文资料,查明洪水泛滥对矿区、工业广场的影响程度。
2、通过探水钻孔勘探资料,了解矿井水的来源。
3、观测井下各个涌水点涌水量的均衡性,并绘制图标。
4、做好各层的透水含水性及断层产状的含水性地质工作。
5、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掌握本矿区和相邻矿井水害应还并建立档案。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为了实现地测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报告
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分类的评定和变更应由集团技术部门组织审定。
2、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由集团技术部门组织审定。
二、矿井地质
1、井田边界煤柱不得任意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由矿编制变更计划。
2、采区地质说明书在两年前委托地质专业,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提出,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3、采区内最后一个工作面停采后三个月内提出采区地质总结,经总工程师批准。
4、掘进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分别在接到委托书后15~30天内提交,并需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5、矿井地质、水文地质预报分为年报、季报和月报,如有地质和水文变化时,必须以通知书形式发临时性预报。
6、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的评定,由部内自己评定和统计,上级公司进行抽样检查。
7、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30天提出工作面地质总结,总工程师审定后,妥善保存。
三、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
1、矿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规划,矿组织实施。
2、在水淹区域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工程时,必须在排除积水后进行。
如果无法排除积水时,必须制定专门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审批后方可进行采掘,在设计中必须根据冒落带和导水裂隙的高度等实际考察结果,计算确定隔离煤柱尺寸。
3、探水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都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4、导水断层的防水煤柱,在工作面掘进之前编制设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5、疏放水工程小结、疏放降压开采工作总结及成果报告等,由矿总工程师审查。
四、三量及储量管理
1、储量核减是指储量注销、报损、地质和水文地质损失及储量转入、转出。
申请核减储量必须实事求是,凡同一地区应一次性处理,不准划整为零分次处理。
2、申请储量核减的报告由矿提出,储量报损、注销、地质水文地质损失和转出储量由生产技术部地测专业主办,未经核减的块段内,不得进行破坏煤层的生产活动,否则按不合理损失追究责任。
3、一次性核减储量的审批权限必须遵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之规定。
4、各种储量报表,须经分管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加盖企业负责人印章。
五、矿井测量
1、在进行矿井重大测量工作前,应编制测量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
2、重要贯通测量,应按《规程》要求,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
巷道贯通后,应及时进行联测,并进行技术总结,报生产处备查。
3、井巷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设计要求测量和挂线,重要贯通,当巷道两头施工至最后一个拐点进入直巷时,及时测量及准备调整资料。
4、贯通巷道掘进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填图,当岩巷间剩15米(煤巷20米)时,生产技术部地测专业应书面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并书面报告矿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5、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遇相互间空间最短距离小于15米或有老巷、老空等情况时,生产技术部地测专业应及时按保安规程要求,提前书面报告矿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适当安全措施。
6、井田技术边界、井巷、地面建筑行物保护煤柱线、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等报矿总工程师审定后,由地测人员标在日常施工图及有关图上。
7、由地测人员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及仪器损坏等重大事故时,生产技术部地测专业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性质、损坏和原因,以书面形式报矿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审查。
8、在施工测量前,应熟悉经矿总工程师审定签字的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几何关系,否则不能进行标定。
六、“三下”岩移观测
1、工业广场,井筒等永久性煤柱的变更,由矿编制设计。
2、地表建(构)筑物及岩移观测站的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
3、“三下”开采设计、开采地表岩层移动变形预计,由矿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上级公司审批。
4、“三下”开采及岩移观测资料、总结,不得对外提供,如提供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质测量技术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为采掘生产和矿井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有关地质测量图件和资料,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井田生产补充勘探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及掘井巷道的资料,搞好地质预报,做到准确及时,能指导安全生产。
3.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编制大型贯通设计,负责日常生产的测量工作,按时收尺、填图,及时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岩移”、“三带”的设计和观测工作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为“三下”采煤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和准确的地测资料。
5.严格执行各类图纸、资料的保密、保管、使用工作。
6.水文地质工作应经常分析研究矿井充水因素和规律,定期进行井上下水文观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为矿井采掘生产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杜绝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透水事故。
7.按照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做好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和上报各类“三量”、储量数据,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损工作,数据准确无误。
“三率”达到考核要求、申请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获得批准的,按减免额的1%奖励有关人员。
8.分析处理事故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找不到事故责任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并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按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降级、调离工作岗位、罚款(200~300元)等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9.每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为一级、煤矿安全程度评价为A级、其它检查合格或顺利通过的,各专业组长每人奖励100元、生产骨干每人奖励50元、其他人员奖励30元。
10.每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为二级、煤矿安全程度评价为B级的,各专业组长每人罚30元、其他人员罚10元。
11.每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为三级、煤矿安全程度评价为C级、其它检查不合格或不能通过的,各专业组长每人罚款100元、其他人员罚30元。
12.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划分为主观、客观责任;属于主观责任的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10~50元。
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1、进行重要贯通测量前,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并按批准的贯通设计进行实测、计算、复测、复算。
2、贯通测量工作至少应独立进行两次,最后取其算术或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定最后一次方位的起算数据。
3、所有贯通工程都应绘制1:
200或1:
500大比例尺贯通施工图挂调度室,每天收尺填图一次,严格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4、贯通工程两工作面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米,煤岩巷中剩下20-30米之前,测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矿总工程师,分管掘进的副矿长和安检、通风、生产技术、施工单位等部门,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及控制距离。
5、采、掘、修工作面接近老巷、老空、小窖、老窖及煤柱边界或进入危险区20-30米前,地测部门须以书面形式向矿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和安检、通风、生产技术、施工单位等部门,并在现场标出位置和控制距离。
6、当掘进巷道从其它巷道、工作面或危险区的上方或下方通过时,其间距小于25米的,测量人员应向有关领导和单位发出安全通知书,并附平、剖面图,标明净岩(煤)柱,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7、在测量人员下达安全贯通通知书后,生产技术、安检、通风、调度、机运及施工单位等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加强管理,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确保巷道安全,准确贯通或顺利通过。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验收。
8、重要井巷贯通后,本队应按贯通设计精度要求实测分析,写出总结报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备。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地测防治水部门安全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矿安全办公会结束后,如遇特殊情况次日补上。
2、安全办公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内容:
①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②总结分析一周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③研究确定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④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⑤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矿井地测资料是采矿企业中最为重要的技术资料之一。
地质人员及一切使用单位要爱护资料,并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随着煤矿生产建设的发展和在生产中遇到的新情况,地质图纸和资料要不断的进行分析、修改、补充、完善。
2、采区地质图纸,每十天填图一次,每月修改着墨一次。
遇到特殊情况应随时填图修改。
3、全矿性地质图,正常情况下每年修改补充一次。
如果遇到矿井统一申报重大资料及其它特殊需要时,以季为单位进行修改补充。
4、矿井地质报告每八到十年修改一次。
5、各种台帐及表格,每收集一次着墨一次,每完成一页着墨一次。
6、各种地测资料原则上不准外借,只许查阅。
如果本矿单位借用,需做好“借出登记”。
外单位借用须持证明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限期归还。
7、地测资料和图纸,要与矿技术档案量相配合,定期归档,暂不归档的,要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按有关资料管理规定,健全索引目录,妥善保管。
一切地测资料、图纸,打印后,经领导签字存档。
多余无用的资料的销毁,应在主管技术人员审查后进行。
8、重要的有长期保存意义的资料,各类报告及上级批复文件,应向矿档案室存档并在本组资料目录中立案。
上级批复的重要文件等,应将原件存入矿挡案室、复印件存入本组并登入目录卡中备用。
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1、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1、地质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
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
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
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专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
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
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
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经纬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
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
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
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性。
9、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1、充分认识实施《防治水规定》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治矿井水害。
2、认真培训学习《防治水规定》,着力提升防治水技术和工作水平,对企业从事防治水工作的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3、以实施《防治水规定》为契机,全面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企业,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4、按照《防治水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监察力度,有效控制重特大水害事故。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探放水设备,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探放水是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