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合同书(共1页)6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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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房地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
(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市
地段(地块编号:
)拥有房地产,名称:
数量:
,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
m2
其中:
基底分摊面积
m2
公用分摊面积
m2
其它()面积
m2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
m2
物业部分为: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
币,单价
元/m2,总金额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十
元,(小写:
万元);并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区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从
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一份。
转让方:
(盖章)
受让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