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你问我答专贴第三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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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你问我答专贴第三季

建筑业“营改增”你问我答专贴(第三季)

原创

2016-04-21

李志远

远见在本帖下,大家可以通过写留言提问,我尽我所知回答,网友也可以在贴下补充答案。

我先举几个例子: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试点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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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精选留言

24小麻雀李老师,公告23号文中有这样一句话“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有点理解不透是哪些应税行为分开登记,我们公司建筑劳务分包和建筑机械租赁能否分开登记。

4月21日作者回复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不是分别登记4月21日23宋静李老师,我单位为施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开发商要求提供专用发票,按规定我单位可以去国税代开,我的问题是税务代开的税率是11%还是3%?

谢谢4月21日作者回复34月21日23小马哥李老师:

在营改增后,对于总分机构取得的进项税如何核算才更符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

目前材料采购和劳务支付一般都在项目部或分公司核算,而开票在总机构,今后如何解决?

4月21日作者回复三流一致,尤其是注意保持发票和合同的一致4月21日22陆威我公司装饰公司,现在有一个装修工程已经完工,开出建筑发票甲方不收,要求我们5.1后开增值税发票,简易计税开出的增值税发票甲方也能抵扣销项吗?

甲方是一般纳税人。

4月21日作者回复51前完成的工程只能开营业税发票,即便51后也只能开普通票4月21日21(¥)@:

……………如果2016年10月销售额过500万,认定一般纳税人后,10以前的在建I工程怎样纳税,还能按简易方法纳税吗?

4月21日作者回复在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按照小规模纳税人交税4月21日19邓鉴李老师,根据23号公告,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关于各项目计税方法的选择认证(简易征收or一般计税)是不是要在机构所在国税局申请计税方法的认证?

因为发票是由公司向机构所在地国税局申领并申报开票4月21日作者回复这个你的问一下税局,目前没有文件规定这个4月21日17平安喜乐老师您好:

1、我公司是建筑安装企业,一般纳税人,承接的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及电力试验服务的项目税率应该是6%还是11%

2、我公司是总公司开票分公司单独核算的,营改增后公司开的票,取得进项后要进行抵扣,分公司怎么进行帐务处理?

4月21日作者回复只从事电梯维护,按照11%;分公司是不是独立纳税人?

如果是他要单独计算交税4月21日17晴空万里李教授您好,请问: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差额征税全额开票,那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也可以差额征税全额开票吗?

谢。

4月21日作者回复是的4月21日15黑客帝国李老师: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的工程能否开具3%的专票4月21日作者回复可以4月21日15玲儿李老师:

我想问的是老项目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开票是按总包减分包纳税吗?

,另外甲供材工程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开票可以减分包后纳税吗?

4月21日作者回复具体看23号公告的规定4月21日14东方红日李老师请教个问题:

建筑业营改增中的材料采购策略比价表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呀?

4月21日作者回复看3月25日的微信公众号4月21日12贾梅李老师想问下我们的甲方是投资公司,投资公司的甲方是资产运营公司,我们年前和投资公司签了一个合同,按照营改增简易征收规定的三类我们属于第三类开工在5月1号前的那营改增以后我们是否可以按照3%的税率给对方开发票

因为第一次接触到投资公司我不知道他们的税率是多少的属于什么类型的公司

担心他们会让我们按照11%给他们开发票

如果他们一定要我们按照11%开发票,我们怎么说服他们,因为这样税负太重了

谢谢老师4月22日作者回复就是靠谈判4月22日12王斌李老师,发票上的增值税是按扣除分包后的差额为基数计算的,那也就是说实行简易计征按差额计税的项目收取建设单位的税金也是差额的?

比如给建设单位做100万的工程,40万的分包,假使在劳务发生地差额纳税1.8万,那我们增值税发票上开具的价款是100万,对应的增值税是1.8万,收取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是101.8万?

我理解的对吗?

4月22日作者回复分包方的税金也要过来,你得付给分包方4月22日12小鱼李老师你好,我们是钢结构公司原来分别交税,现在我们想统一交11%增值税,但税务局要我们分别交17%和11%,我该用税法那一条找国税局。

4月21日作者回复你们属于混合销售,依照主营业务。

不过其实,按什么税率不要紧,谈好价钱就行4月21日12陈柳萍您好,李老师,请问: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是否意味着公司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由企业自行开具发票给甲方,不需要再办理外经证到施工地税局开票了呢?

如果是,那老项目已办理了外经证未开票的,是否也可以回机构所在地自行开票了呢?

4月21日作者回复在外地还要预缴增值税,应该还会有外管证。

4月21日11徐黎老师您好向您请教下我公司有在建房产一处尚未完工有部分采购合同执行了一半对方都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的费用都入到在建工程里进项税没有抵扣5.1以后执行合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类费用的进项税能抵扣么4月22日作者回复如果你选了一般计税方法,就可以4月22日11胡震宇李老师如果建筑企业同时存在一般计税简易计税项目

那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进项税需不需要分比例来确定多少可以抵扣多少不能抵扣

谢谢4月21日作者回复按规定应该区分4月21日10方正李教授,有些老项目只有当时的验工或决算资料,没有开工许可和当时没签合同,可否认定为老项目?

4月21日作者回复已经结束的项目,应该全部交营业税,不涉及营改增4月21日9平安喜乐老师您好:

1、我单位是建筑安装企业,一般纳税人,承接电梯安装项目合同价100万,其中设备75万,安装费20万,(设备我方采购有17%进项)我方是分开签合同还是直签合同交11%,还是分开设备17%安装费11%4月22日作者回复应该属于混合销售,合并纳税4月22日8王斌李老师,国税23号公告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处提到的: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这里有点糊涂了,是说采用差额纳税的企业,只能按差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比如我们做100万的工程,分包40万,在劳务发生地差额纳税,那我们也只能给建设单位开具60万的发票吗?

不会是这样吧?

文件的描述的是什么意思,请老师解读一下,谢谢!

4月21日作者回复是这样的,比如这个工程你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税时差额纳税,所以开发票时按照100万给业主开发票,而发票上的增值税是按照60万为基数算的,而不是按照100万计算,即不是全额开票。

个人理解4月21日8秋水依人国税局23号文规定已领取的地税发票可以继续使用至6月30号,是说还可以继续开地税发票并缴纳营业税还是说可以收取地税发票到6月30号?

4月21日作者回复以前的业务可以开营业税发票4月21日7宁存韦李教授,您好,在营业税状态下,即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确认收入一定要计提税金吗?

我个人认为,收入按照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计提税金应该按照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计提并缴纳,所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对吗?

4月22日作者回复我支持你的观点!

4月22日7东边日出西边雨A公司,同时具有建筑资质和房产开发资质,拿地一块,A公司中标,自己组织施工,取得材料发票可以抵扣,可人工费这一块自己不能给自己开一张专用发票抵扣,我能不能成立A公司分公司,中标后把清包工劳务转包给分公司,分公司虽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但是一个会计主体,然后分公司给A公司开一张可抵扣3%的专用发票,这样A公司自建房产人工材料都可以有进项了,暂不考虑转包及印花税的问题,这样处理是否可行?

对建成后的不动产来说也可有合适的成本。

4月21日作者回复不要自己给自己制造进项税额,这个没有用。

4月21日6萱宝贝儿李教授企业营业税阶段地税代开发票直接缴税了公司帐错乱可以5.1后增值税阶段建立新帐本吗?

旧帐销毁掉4月22日作者回复不能销毁掉吧?

又不是你的笔记本,说销毁就销毁4月22日6刘霄李老师,已有工程决算价的老项目,施工方工程款未收全,发票尚未给业主开全,这种情况5.1前是否要把发票全部开完。

如果不开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会会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

4月22日作者回复缴税,开发票。

4月22日6方正合同中有“劳务分包”字眼,可否认定该合同属“清包工”合同?

4月21日作者回复我认为可以,但应该还要看具体内容,而不管看表面这几个字4月21日5胡玲燕李老师,麻烦请教下,建筑业按老项目核算的话,材料发票以后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吗?

4月23日作者回复可以4月23日5胡震宇李老师如果工程项目己在5月1日前完工但结算在年?

才出来那时祝税交哪里票又去哪开开什么票4月22日作者回复这种项目应该在5月份申报缴纳营业税4月23日5樊澜李老师您好:

我公司是建筑企业,某项目已基本完工,但工程款只收取10%左右(属于基本全垫资项目)。

5月1日之后申请简易征收,增值税是很易理解的。

但是由于前期成本基本完成并未取得较大量发票,后期公司存在大量收入,不存在成本或只存在少量的成本,造成利润极大虚增,导致企业所得税陡增,这种情况下我们企业要怎样处理。

4月22日作者回复把该要的成本费用发票要回来4月22日5宋新艳李老师您好,请问营改增“为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是否可以选择部分老项目执行简易计税办法?

还是如选择就需全部老项目都得执行该办法?

4月22日作者回复可以选择部分老项目执行简易计税办法4月22日5yuanXh您好!

我想请教下问题:

我是建筑企业,外地有分公司,请问分公司的增值税纳税、开票、申报是在分公司所属地还是注册地税务局?

4月21日作者回复分公司注册地4月21日4邹清龙我公司是建筑企业,下设一个劳务公司,自发布营改增政策后,财务负责人打算申请多成立几家劳务公司,扩大劳务经营,从增值税角度及经营方面来看有必要吗?

4月23日作者回复对于增值税,意义不是很大。

如果是别的目的,另论4月24日4樊澜老师,这个太难了,无其他方式么?

4月22日作者回复什么问题?

4月22日4王斌李老师,我复问您的问题可能我理解的有错误,我们和建设单位签订100万的合同,分包40万,签订合同的时候确定是按包清工3%增值税税率,那就是应该收建设单位3万的税金,收取建设单位税金和我们是否分包、分包多少没有直接关系,签订合同的时候肯定就是按税率定增值税额,那请问我们收取建设单位的税金和我们实际差额缴纳的税金的差额部分如何账务处理?

理论上我给建设单位开的发票应该是价格100万,税金3万,实际收取103万,我对外缴纳的肯定不是3万,而是扣除分包后的差额税,这部分应交税金的借贷差对应什么科目进行核算?

4月22日作者回复你先自己列几个分录我看看4月22日3胡震宇李老师如果公司对外出租一个仓库合同约定一月份一次性支付全年费用,我是不是应在营改增可前全额交税开票而不能到营改增后4月22日作者回复是的4月23日3早睡早起李博士,办法规定甲供工程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甲供材料可以从计税基础中减除,如果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算方法,甲供材料可以从计税基础中减除吗?

4月22日作者回复也可以4月22日2马涛老师,请教个问题,施工企业已认定为老项目,实行百分之3简易征收率时,该项目成本中材料分包等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票?

4月25日作者回复普票即可4月25日2郭试点纳税人发生其他建筑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这段话不太明白,请李老师解释下,谢了4月23日作者回复这还不明白?

你怎么理解的,先说说4月24日2宁存韦也就是说,营改增以后,确认收入的时候,是不是不一定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4月23日作者回复是的4月23日2宁存韦李教授:

您好!

营改增在即,公司账面的应交税金必须的清零,要想清零必须是计提税金和实际缴纳税金一致,由于日常工作中收入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而开票是按照实际收款等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才进项的,也就是说保证计提税金和实际缴纳税金一致了,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是可以清零了,但是实际确认的收入和开票金额不一致,实际确认的收入有可能小于开票金额,那营改增以后,在确认剩余部分收入的时候国税局不会再要求缴纳增值税吧!

4月23日作者回复本质是,会计核算和税务的纳税义务要区分4月23日1cpwin2502请问建筑工程老项目且选择了简易计税方式,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好像文件无说明出来3天前作者回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天前cpwin2502我们是建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已选用简易征收方式。

如果我们开3%的专票给开发商,那么我们分包方只开普票给我们可以吗?

2天前作者回复可以-716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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