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 石家庄公租房价格.docx
《合同范文 石家庄公租房价格.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 石家庄公租房价格.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合同范文石家庄公租房价格
xx年石家庄公租房价格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报本单位,申请单位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
房申请汇总表》、申请单位对申请人员的组合租赁安置方案;
2
合同;
3
4
5
(二)受理:
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单位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单位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批: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对象由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批;各县(市)和矿区公共租赁住房对象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
经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经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配租轮候环节。
(四)配租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三方合同。
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申请人员名单进行组合安置,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以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本单位人员的管理责任。
石市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石家庄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xx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1248套,今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4月底前要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并全部开工,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7500套。
公租房何时能够投入使用并开始接受申请将视工程进度情况而定。
-管理:
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确定的配租方案,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及其选房顺序。
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选定住房;(提供原件核查);(户籍证明)、学历证明、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
后,与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对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当年房源安置完毕后,转入下一年计划安置。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
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在当地政府的监管下,由单位自行组织。
租金方面,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应适当低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价租金,一般不低于市场价租金的70%,以确保建设资金在合理周期收回,实现良性循环。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产权性质,实施差别化收取。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在市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基础上适当浮动,但最高上浮不得超过10%。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由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交纳房租,扣除应收房租后剩余部分,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承租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不得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附属物归产权人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为承租人提供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小区物业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服务费等使用费用均由租户自己负担。
篇二:
《石家庄市公租房申请》
№:
石公租房申字___________号
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
申请表
申请人:
所在区:
家庭类型:
工作单位: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如下:
一、申请表填写的成员,都是我户家庭成员。
二、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国家和我市住房保障管理相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房,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若有弄虚作假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和取消保障资格的处理。
三、自愿接受各级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对本家庭所有成员的住房及经济状况(公积金、人社、公安、民政、工商、税务、银行、证券等)进行调查。
四、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改变的,保证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向街道办事处(单位)如实提交变更内容。
不再符合公共保障房保障条件的,主动申请退出保障。
五、愿意接受和服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安排,按公开摇号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六、入住公共保障房后,自觉接受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遵守住宅小区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规定,按规定标准及时缴纳房租、水电、煤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七、承租期间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转借。
八、在申请和享受住房保障过程中,本户如有违反有关政策法规行为的,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九、联系方式改变,主动告知街道办事处(单位)。
十、同意将表内所申报的内容向社会公示。
承诺人签名按手印(按表2中姓名序号排列):
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代);5__________(__代)6__________(__代)。
注:
18周岁以下家庭成员,可由监护人代签。
年月日
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须知
本次公共保障房的保障对象为市内五区及高新区(管委会)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众。
此次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公共保障房房源分布于四个小区,共计1707套,单套建筑面积为35-56㎡。
其中:
民华家园416套,位于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38号;建华家园272套,位于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08号;仁华家园747套,位于长安区丰收路104号;珍集小区272套,位于桥西区槐安西路63号。
补贴及租金标准:
本次配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收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承租公共保障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纳房租,政府定期按市场租金给予30%的补贴。
各公共保障房小区市场租金标准暂定为:
民华家园为12.00元/㎡·月;建华家园为13.00元/㎡·月;仁华家园为14.00元/㎡·月;珍集小区为16.00元/㎡·月,以上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一、申请方式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真实性进行担保。
二、保障对象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711元;
3、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保障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保障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就业地城镇居住证;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711元;
3、在市区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在市区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5、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四)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对于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无房户家庭,可填报《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直接参与此批公共保障房的分配。
摇号配租成功的,要自动放弃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配租未成功的,继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人户家庭(或个人);
2、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xx年石家庄公租房价格}.
3、在五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的;
4、单独住父母房的;
5、已经在拆迁中获得补偿或安置的;{xx年石家庄公租房价格}.
6、限制申请保障房年限之内的;
7、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四、申请公共保障房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1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的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含申请人在内的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4、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丧偶证明;离异、丧偶及达到法定婚龄人员均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连续六个月的工资流水或单位出具的工资条(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7、租私房需提供各区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
(二)新就业职工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1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单身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户口页复印件一份;单身提供本人一份即可。
4、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丧偶证明;离异、丧偶及达到法定婚龄人员均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5、申请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供本市市区居住证。
6、申请人毕业证明。
7、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9、租私房需提供各区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1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丧偶证明;离异、丧偶及达到法定婚龄人员均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4、申请人本市市区居住证;居住证不能证明在本市居住2年以上的,需单位出具证明;
5、申请人社会劳动保险缴存证明,由代理部门或其他单位代缴的需提供证明;
6、申请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连续六个月的工资流水或单位出具的工资条(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9、租私房需提供各区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
五、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汇总表》;
2、劳动(或聘用)合同样本;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摇号分配后与保障房产权人、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三方管理合同。
以上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提交资料时必须携带相应原件,受理机构验原件留复印件。
同一家庭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住房保障,不得重复申请。
凡涉及有年限限制条件的,均以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所有资料均用A4纸,并且不得涂改。
六、注意事项
1、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家庭,取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住房。
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并计入诚信档案。
2、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向上一级监察机构通报,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应责任人作出处理,还可以通报相关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
情节严重的,可暂停该单位申请公共保障房资格。
填表须知
一、申请人信息
1、申请人基本情况及申请类型为必填项。
2、婚姻状况:
在对应的的方框中打钩,离异家庭须填写离异时间。
3、家庭总人数:
指一个自然家庭的人数,包括夫妇双方加未婚子女;单身就填一人。
4、是否本市户籍: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本市新就业职工填写“是”;外来务工人员填写“否”。
5、居住方式:
与父母同住、租私房、其他;居住地址及工作单位如实填写。
6、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填写户籍所在区和办事处;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填写单位所在区和办事处。
7、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6个月工薪收入:
指申请人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6个月内工资、兼职、兼业收入和从事各种技艺、各项劳动服务所得的报酬总和。
新就业职工可以不填写此项,另两类申请人必填。
二、家庭成员信息
1、此处不再填写申请人本人信息。
2、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6个月工薪收入:
指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6个月内工资、兼职、兼业收入和从事各种技艺、各项劳动服务所得的报酬总和。
新就业职工可以不填写此项,另两类申请家庭成员必填。
三、持证情况
证件名称:
引进的特殊人才,在我市城镇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提供相应的文件并填写证书情况。
四、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户口迁入年月及是否在市区实际居住按实际情况填写。
2、家庭工薪收入总额:
指申请人与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6个月工薪收入的总和。
3、家庭其他收入:
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6个月内的其他收入。
包括:
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经营性净收入:
指个体、私营业主等在工商行政机关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取得的收入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等,可直接用于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收入。
财产性收入:
①投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有价证券股息红利收入、商业保险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②知识产权收入,指以自己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合法转让、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而取得的个人收入;③出售、出租房屋等资产收入,指将家庭拥有的房屋、车辆、土地等资产出售、出租产生的收入;④其他财产性收入,指除上述之外的财产产生的收入。
转移性收入:
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费、赔偿收入、因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含生活补助费、一次性安置费)、赡养费、抚(扶)养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接受馈赠收入、继承收入以及经认定计入收入的其他收入。
4、家庭收入总额=家庭工薪收入总额+家庭其他收入。
5、家庭月人均收入=家庭收入总额÷家庭总人口数÷6。
五、新就业职工如实填写毕业证件情况
六、外来务工人员填写
1、到本市居住开始年月:
按照居住证或单位证明如实填写。
2、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年月:
如实填写,代缴的需在对应的方框中打钩,并提供证明。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