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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行业研究报告.docx

数字经济行业研究报告

2021年数字经济行业研究报告

一、数字经济的概念和内涵

随着20世纪40年代电子计算机的问世以及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关注到了数字化对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引发了影响之后数十年社会经济变革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也被称为数字化革命。

第三次工业革命在于将信息数字化,依托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络,提高经济运转效率,实现社会生产、资源合理分配的新型经济模式——数字经济。

追本溯源,数字经济一词最早由加拿大学者唐·泰普斯科特(DonTapscott)在1995年提出。

彼时,其对数字经济的认知尚停留在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领域中,他提出,由于新经济中信息以字节形式储存在电脑中,以光速传播于网络中;利用二进制代码,所有信息和传输都可以用0和1这两个数字来体现和完成,所以称之为数字经济。

他认为,数字经济是有关技术、智能机器的网络系统,将智能、知识及创新联系起来,以促进财富及社会发展的创造性突破。

1.1变化中的数字经济边界

目前,学术界对数字经济尚无明确公认的定义,不同机构和学者基于差异化经济社会环境给出了差异化的理解。

我们将近年来权威的研究机构和学者对数字经济进行的定义总结如下:

OECD(2014)将数字经济视为一种广义的数字技术集群,从生态系统视角对数字经济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数字经济是一个由数字技术驱动的、在经济社会领域发生持续数字化转型的生态系统,该生态系统至少包括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

美国经济分析局(BureauofEconomicAnalysis,BEA,2016)从商业化运作层面解读数字经济,认为数字经济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

一是与计算机网络运行相关的数字化基础设施,二是基于网络实现商业往来的电子商务业务,三是由数字经济使用者所创造和使用的数字媒体。

BEA主要从互联网和相关信息通信技术(ICT)的角度来定义数字经济。

G20杭州峰会发布了《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2016),其中将数字经济定义为:

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曼彻斯特发展信息中心的 Bukht和Heeks(2017)撰文通过三个逐级递进的层次来定义数字经济。

第一,数字经济的核心是生产基础数字产品和服务的IT/ICT部门,包含软件制造业、信息服务业、数字内容产业等;第二,狭义的数字经济可以定义为经济产出当中完全或主要来源于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商品或服务;第三,广义的数字经济可以定义为信息通信技术在所有经济领域的使用,称为“数字化经济”。

中国信息化百人会发布的《2017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指出,数字经济是全社会信息活动的经济总和。

具体而言,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信息为关键资源,以信息网络为依托,通过信息通信技术与其他领域紧密融合,形成了基础型、融合型、效率型、新生型、福利型五个类型的数字经济。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是我国长期跟踪数字经济领域的研究机构之一,其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当中对数字经济的最新定义是:

“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数字经济的定义至少体现了如下三大特征:

第一,数字经济的发展以数据为最基础的生产要素,以信息通信技术(ICT)为主要依托,强调经济当中的数字化信息化驱动特征。

第二,数字经济的不同定义中,通常都自下而上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支持数字经济的底层技术(通常指ICT,但这个范围随着技术的进步也在拓宽,本文后续将统一称为“数字化技术”),如当前的5G、物联网、区块链等;二是与数字化技术直接相关并产出商品和服务的行业,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信息通信、软件服务业等;三是将数字化技术运用到其他传统行业,体现为各个行业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与数字化的融合。

第三,数字经济的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社会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的内涵与边界也在不断变化和拓展。

1.2改良中的数字经济框架

目前,众多研究机构与学者对于数字经济的内涵和分析框架也提出了不同的理解。

例如,中国信通院的“四化”框架,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总结的数字经济五个层次,赛迪智库提出的数字经济内涵的四个维度等。

小结。

数字经济的内涵和框架是展开数字经济研究的理论基础,这个框架目前仍然在不断完善和改良的过程当中。

如上所述,目前众多机构和学者对数字经济框架的勾勒从多种角度切入,有诸如数字技术、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等共同的内容,也有许多各自不同的要素,对未来研究的开展都具备很好的借鉴意义。

总体上,我们考虑构建数字经济框架时遵循不重复、不遗漏的原则,以及与现有的经济分析框架的适应性和匹配性,从生产函数、产业分类、经济部门三个角度划定数字经济研究的框架。

从生产函数的角度,数字经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生产技术。

数字经济的底层技术促进全要素生产率发展,提升生产效率。

这包括当前数字经济的重要底层技术,例如ABCD(AI人工智能,BlockChain区块链,CloudComputing云计算,大数据Data),以及5G、互联网、物联网等重要的底层基础设施。

二是生产关系。

主要是指数字经济带来生产关系的变化,进而改变了生产函数的形式;这具体表现在由于数字技术催生各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制度等。

三是生产要素。

主要包括数字要素的价值化、确权、定价、交易、市场化,数据资产的核算等内容。

从产业分类的角度,数字经济的研究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与信息通信本身直接相关的行业,根据国民经济分类主要有四个: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是传统产业的数字化,即各个传统行业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可以粗略分为农业数字化、工业数字化和服务业数字化。

从经济部门的角度,数字经济的研究则涵盖了数字技术在国民经济四大部门的融合与应用:

一是企业部门的数字化生产,主要包括数字技术对企业生产和管理的改善;二是居民部门的数字化消费,主要指的是数字技术带来的新兴消费模式和业态;三是金融部门的数字化金融,即我们通常所述的金融科技等相关内容;四是政府部门的数字化治理,是指数字技术优化政府治理模式。

1.3发展中的数字经济历程

如果将视角拉长到人类历史发展的整个阶段,我们可以大致将主导世界增长的经济阶段粗略分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数字经济时代。

经济形态的区分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因子:

生产要素、核心驱动力和载体形态。

农业经济的生产要素是土地与劳力,核心驱动力是农业技术,载体形态是农耕工具和牲畜驯化;工业经济的生产要素则更加丰富,除劳动力与土地之外,还增加了资源与资本,核心驱动力是工业技术,载体形态是机器与工厂;数字经济(早期称作“信息经济”)的生产要素除了劳动力、土地、资源、资本之外,还增加了信息数据,核心驱动力是信息通信技术,载体形态是互联网、计算机以及由此形成的现代信息网络。

广义上的数字经济发展最早可上溯到20世纪40-60年代,以美国研制出第一台通用计算机埃尼阿克为开端。

尽管目前各方研究在时间划分上存在一些差异,但大体都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1)电子计算机诞生(20世纪40-60年代)。

电子计算机的诞生标志着数字经济时代正式开始。

早期计算机的硬件经历了从电子管到晶体管再到集成电路的演进,软件也经历了从机器、汇编语言到标准化程序设计语言和人机会话式的BASIC语言的发展。

总体上,电子计算机在这个阶段完成了体积缩小、价格下降、计算速度提高等进化。

2)个人电脑时代(20世纪7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

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出现进一步缩小了电子计算机的体积,个人电脑(PC)的出现使得计算机开始进入中小企业和居民生活当中,并在商业领域广泛运用。

这一阶段,个人电脑硬件向着便携式演进,半导体芯片领域快速发展,而软件则在编程语言、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方面有诸多创新。

3)PC互联网时代(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初)。

伴随着个人电脑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经济开始腾飞。

从美国国防部1969年建立的阿帕网,到之后逐渐形成了NSFnet、万维网等主干网。

直到1993年美国克林顿政府执政后推出“信息高速公路”战略,标志着计算机网络进入信息高速公路发展阶段。

以此为开端,网络浏览器的开发、搜索服务、电子商务、网络硬件等领域都出现了突破性的创新,当下的诸多互联网巨头也是从此时开始起步。

但是,由于个人计算机速度、存储规模和网速等客观限制,很多商业模式在彼时得不到有效支撑,最终导致了2000年科网泡沫的破灭。

4)移动互联网时代(21世纪初-2015年左右)。

移动通信技术的进步与智能手机的出现,使得网络经济以移动互联网的形式再度复兴。

从3G到4G的移动通信技术快速升级,以iphone为代表的智能手机取代传统手机,互联网企业平台化趋势愈发明显,共享经济模式受到广泛关注,云计算于2006年最早提出,并开始引领IT技术的发展趋势。

5)全面数字经济时代(2016年之后)。

随着信息技术的关键基础——以集成电路为核心的微电子技术,在制造工艺上不断逼近物理极限。

传统的摩尔定律即将走到尽头,数字经济开始向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向发展:

2005年国际电信联盟提出物联网概念;2016年云计算进入全面爆发阶段,全球云服务市场规模迅速膨胀;2008年大数据被正式提出,目前已在政府决策、交通、物流、金融、电商、广告等领域广泛运用;人工智能近年来得到迅速发展,覆盖了从手机、平板、电脑,到机器人、VR、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诸多领域。

此外、区块链、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纷纷涌现。

二、国内外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目前,学术界与各国的研究机构开发了各种不同的指标来衡量数字经济的发展程度。

例如,测算经济体中数字经济的规模及占GDP的比重;计算经济体当中ICT部门的增加值及占比;构建数字经济指标体系并跟踪数字经济指数的变化趋势等。

当前,资本市场诸多涉及数字经济的研究多直接引用其中一个或几个指标来描述数字经济发展的现状,但缺乏横向的梳理和对比。

实际上,各类衡量体系由于包含的指标与口径不同,其测算出的国内外数字经济发展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

2.1规模测度:

各国数字经济规模及对比

对于数字经济规模的测算,通常有两个口径的指标,一是测算与数字经济技术直接相关的信息通信部门(ICT部门)的增加值;二是测算包括传统产业数字化在内的广义数字经济体量。

2.1.1.ICT部门增加值及占GDP比重(联合国、麦肯锡、波士顿)

联合国、麦肯锡、波士顿咨询用不同方法测算了ICT部门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这可以看作对数字经济规模的狭义测算。

具体来看:

麦肯锡全球研究院测算了ICT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定义为iGDP指数。

其结果表明,2010年中国的互联网经济体量仅占GDP的3.3%,落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而到2013年,中国的iGDP指数升至4.4%,已经达到全球领先国家的水平,居于全球第五名。

美国2010年互联网经济占GDP比例3.8%,较中国高,而2013年被中国反超,占比4.3%。

英国于2010年和2013年皆位列第一名,互联网经济占GDP比重分别为6.0%和6.3%。

波士顿咨询在2011年G20峰会上首次提出e-GDP概念,其采用支出法评估了所有与ICT设备创造生产、服务提供和应用相关联的活动,且包括互联网零售、接入、设备相关的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和进出口,统计范围比麦肯锡的更大。

其中,韩国、印度排名高的主要原因是ICT设备进出口产值较高,如果将这部分排除不包含在计算内,则中国排名第一(6.4%),韩国降至第三(5.8%),印度降至第八(3.2%)。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则直接利用生产法测算了各国ICT部门增加值在GDP当中的比重,其结果表明,全球ICT部门增加值占GDP的平均比重在4.4%-6.4%之间。

其中,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占比较高,最高的马来西亚超过了10%;中国2010-2015年占比稳定在4.6%-4.9%之间;英美ICT部门的增加值占比较低,美国甚至不足3.0%。

总体上看,三个机构测算出的各国数字经济核心部门增加值占GDP比重普遍在10%以下,且中国在其中排名相对靠前。

不过,ICT部门增加值仅能表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展状况,这受到一国产业结构的影响较大,并不能完全反映一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状况。

2.1.2.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埃森哲、中国信通院、OECD)埃森哲

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法”测算了数字经济规模,不仅全面衡量了全球11个主要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包括硬件、软件、相关技术及使用这些数字工具而创造的GDP产值),还测算了应用在生产过程中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价值。

其结果显示,2015年全球GDP中超过五分之一(22%)都与涵盖技能和资本的数字经济紧密相关。

其中,美国是全球最大的数字经济体,其数字化投资目前约占其GDP的33%,其他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在其GDP中的占比各不相同,英国超过30%,中国的比例约为10%。

中国信通院通过加总“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增加值,测算了数字经济的规模。

2017年,G20国家数字经济总量由2016年的24.09万亿美元增加到26.17万亿美元,增长率达8.64%。

其中,美国数字经济规模11.50万亿美元排名居首,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以4.02万亿美元居于第二,日本、德国数字经济规模均超过2万亿美元;但从数字经济占总GDP比重来看,德国、英国、美国排名靠前,中国30.5%的比重居于中游水平。

此外,OECD最早曾统计了G20国家2010年互联网经济占GDP的比重,结果显示,英国、韩国、中国、日本、美国的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排名靠前,且高于G20国家的平均水平。

2.1.3.小结:

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

我们将上述机构与学界研究测算出的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进行了对比。

中国信通院、赛迪顾问、埃森哲测算出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GDP的规模均在30万亿元左右,2017年的规模也超过25万亿元;而向书坚(2019)和许宪春(2020)测算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分别仅为16.2万亿和5.3万亿。

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测算与“十四五”展望研究报告》则认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仅为17.03万亿,约占全年GDP的17.2%;同时预计到2025年数字经济规模能够达到32.67万亿元,数字经济整体名义年均增长11.3%。

总结不同的测算结果,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第一,当前全球并未有公认的数字经济规模测算方法,不同机构测算得出的结果存在较大差异。

普遍而言,由于选择研究方法的不同,商业研究机构测算得出的结果偏高,而学术论文得出的结果偏低。

我们在使用数据进行研究时,应当注意测算口径上的选择。

第二,从绝对规模上看,中国数字经济的体量处于全球领先位置,但其占GDP的比重并不高,可能反映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的问题,但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数字经济领域未来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第三,中国数字经济增长的速度较快,体现了近年来国家政策与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集中投入建设的成果;并且从近年来政府高层、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政策的导向来看,科技创新尤其是数字经济相关的信息通信技术及相关企业的发展,无疑是未来政策大力支持的方向,这表面中国在此领域的高增长还将延续。

2.2指数测度:

各国数字经济指数及测度

学界、政府部门及研究机构还构建了不同的多维度数字经济指标,来衡量不同地区数字经济的发展状况。

国外包括欧盟的数字经济与社会指数(DESI)、OECD的衡量数字经济的指标体系、世界经济论坛的网络准备度(NRI)、国际电信联盟的ICT发展指数(IDI)等;国内则主要包括中国信通院的数字经济指数(DEI)、赛迪顾问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DEDI)、上海社科院的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力指数、腾讯研究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等。

但从各类数字经济指数上仍然能够总结出一些普遍性的结论:

第一,发达经济体的数字经济发展程度较高。

从全球来看,发达经济体的数字经济发展程度整体好于发展中经济体,这与数字经济的发展依托信息通信技术的创新发展以及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关系。

目前,很多新兴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例如移动宽带)建设也已经非常普遍,但在速度与价格上仍然有显著差异。

第二,中国在全球排名不高,可能受到人均指标的拖累。

国际机构设计的大部分指标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程度的评估普遍不高,表现为中国在全球的排名靠后,这可能与大家对于数字化深入日常生活的感观并不相符。

其中的原因之一,或许是部分数字经济衡量指标为人均口径,例如“每百位居民蜂窝移动电话签约用户数”“拥有计算机家庭的比例”等,这显然拉低了中国的整体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但另一方面,这确实意味着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仍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中国国内各区域间的数字经济发展并不平衡。

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数字经济体量和深度都好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与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特征相一致。

具体而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具有突出的区域集聚特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核心。

这一方面得益于三地经济基础优越,虹吸效应显著,可以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资金等资源保障;另一方面,三地扎实的产业基础也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3政策视角:

各国数字经济战略及创新

随着部分发达国家受益于数字经济的红利,更多国家纷纷开启数字化革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争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前端领域。

近年来,主要经济体均陆续出台了国家级别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并且持续在数字经济的细分领域推出各种支持政策。

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OECD成员国均制定了国家数字发展战略。

发达经济体当中,美国从90年代末即开始大力支持和鼓励数字经济发展,1993年9月克林顿政府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奥巴马任内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特朗普政府颁布的《国家网络战略》等,都明确了美国对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

英国政府早在2009年即推出了“数字大不列颠”行动计划,致力于实现英国主导的世界数字经济世代;后又分别于2015和2017年出台了《数字经济战略(2015-2018)》和《英国数字化战略》,力争让英国成为全球领先的数字化经济体。

日本在21世纪初就制定“IT立国”战略,并通过《e-Japan战略》、《u-Japan》、《i-Japan》等政策指引,促使日本数字经济逐步向信息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方向发展,并在2013年提出建设最尖端IT国家与“超智能社会”。

新加坡从1981年起就先后实施了“国家电脑计划”“国家IT计划”“IT2000计划”“Infocomm21”和“全联新加坡计划”,为数字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006年6月正式推出“智慧国2015(iN2015)”计划,致力于将新加坡打造成为信息技术无处不在的智慧的国家。

发展中经济体的数字经济战略布局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

其中,印度在2015年才推出“数字印度”计划,普及宽带上网、建立全国数据中心与促进电子政务这三个方面;巴西在2016年才颁布《国家科技创新战略(2016-2019年)》,将数字经济与数字社会列为其优先发展的十一个领域之一;俄罗斯在2017年将数字经济列入《俄联邦2018-2025年主要战略发展方向目录》,并将其编制成为《俄联邦数字经济规划》。

近年来,各国的数字化转型政策方针又呈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趋势。

OECD近期梳理并总结出如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国家数字战略越来越多由政府最高层协调,部分国家甚至成立了专门负责数字事务的部门。

第二,数据资源与数字安全创新是OECD国家关注的焦点之一,主要经济体近年来都加强了公共部门数据的获取和共享,部分国家还推动促进了私人部门的数据共享;同时,数字安全创新也是经合组织的一个新趋势,澳大利亚、法国、德国、以色列和英国等几个国家已经建立了开放创新中心,以促进其发展。

第三,人工智能(AI)、区块链、量子计算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政策关注:

到2020年中,已有超过60个国家制定了国家Al战略;澳大利亚、中国、德国、印度、瑞士等国已发布了区块链战略;美国、中国和欧盟在量子计算研发支出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OECD国家的政府、学术界和企业实施了一系列应对政策,也包括许多数字经济领域的措施。

例如,发展AI系统以预测和监测疾病传播,同时促进医学研究;收集、处理和共享与COVID19有关的个人数据,以发挥疫情防控的作用等。

三、数字经济如何促进经济增长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立足于新生产要素、利用新兴技术、创造出新商业模式的新经济形态,其促进经济增长的机制也是目前研究的重点之一。

目前,我们可以从微观企业、中观产业和宏观经济三个角度,分析数字经济对于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3.1微观企业:

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长尾效应

数字经济对微观企业运营带来的好处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成本的降低,具体可概括为规模经济效应、范围经济效应和长尾效应。

第一,数字经济特性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

数字经济背景下,企业生产成本呈现高固定成本和低边际成本的特性。

前者通常是沉没成本,主要包括产品前期的研发成本、为吸引用户而采取的免费、补贴等策略所消耗的成本。

后者则由数字经济的特性决定,在企业用户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会触发正反馈,实现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此时企业的产品几乎可以零成本无限复制。

这一点在腾讯的即时通讯业务当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当你周围所有的人都在使用QQ或微信的时候,你对它的选择就几乎成为了一种必然,这使得腾讯要获取一个新用户的成本几乎是零。

第二,数字经济特性带来的范围经济效应。

传统经济背景下的企业通常通过平行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来实现范围经济,其中的优势在于,企业同时生产两种或多种产品的成本,低于分别生产每种产品的成本总和。

而数字经济背景下,企业可以依靠某一种主营业务积累起来的用户,低成本地开展多样化的业务,这使得企业产品的种类大幅增加。

例如,腾讯主营即时通信,同时有邮件、新闻、游戏等衍生业务;阿里巴巴主营电子商务,同时又发展出金融、影视等衍生业务。

这些衍生业务共同的特征是,其业务开展都是基于主营业务所搭建起来的平台和积累的用户,具有低成本的特点。

第三,数字经济特性带来的长尾效应。

数字经济带来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使得企业增加产量和增加产品种类的成本都大幅度降低,使得企业能够低成本地满足更多尾部的、边缘化的消费需求。

多样化的需求扩展了市场边界,使得市场不易饱和,同时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了生存空间。

3.2中观产业:

产业创新、融合与关联效应

数字经济对于中观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产业创新效应、产业融合效应与产业关联效应这三个方面,最终促进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第一,产业创新效应,是指由数字经济底层信息通信技术直接相关的ICT部门带来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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