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监理细则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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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监理细则样本
贵阳市东二环道路工程
塔吊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贵阳市东二环A标工程监理组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塔吊安全
监理细则
1.监理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
2.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2.1审核起重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1.1施工单位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
定位平面图、回转半径、防护、装拆人员资质、分部整体验收要求,技术交底;
2.1.2作业队伍应有资格证书;
2.1.3应有作业指导书、安全责任制,安全防护措施;
2.1.4塔吊应有指挥语言规定;
2.1.5应有塔吊验收试验规定并有验收单,经负责人签字;
2.1.6验收试验应作:
技术检查、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
2.1.7应有使用的安全措施
①风速大于6级不安装;
②塔吊尾部与外围设施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结构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
③设计满足要求的砼基础:
荷载及稳定要求;
④司机起重工应持征上岗按作业指导书工作;
⑤应作日常维护与保养.
2.2塔吊监理要点
2.2.1施工单位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
定位平面图、回转半径、防护、装拆人员资质、分部整体验收要求,技术交底;
2.2.2作业队伍应有资格证书;
2.2.3应有作业指导书、安全责任制,安全防护措施;
2.3.4塔吊应有指挥语言规定;
2.2.5应有塔吊验收试验规定并有验收单,经负责人签字;
2.2.6验收试验应作:
技术检查、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
2.2.7应有使用的安全措施
①风速大于6级不安装;
②塔吊尾部与外围设施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结构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
③设计满足要求的砼基础:
荷载及稳定要求;
④司机起重工应持征上岗按作业指导书工作;
⑤应作日常维护与保养。
3.塔机各部件的具体监理控制要求
3.1力矩限制器
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
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
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
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3.2限位器
超高限位器:
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变幅限位器:
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
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小车变幅:
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下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动臂变幅:
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
经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
并指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
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行走限位器:
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做时不发生出轨事故。
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
3.3保险装置
吊钩保险装置:
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
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开口处脱出。
卷筒保险装置:
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爬梯护圈: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
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3.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附墙装置:
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
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3.5安装与拆卸
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
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
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专业队伍并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3.6塔吊指挥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7础
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
3.8电气安全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l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现场采用TN系统,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10Ω。
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
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设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经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
3.9安装验收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
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
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技术检查:
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
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空载试验:
按提升、回转、变幅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回转联合动作试验。
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额定载荷试验:
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
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能够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