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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培训需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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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含义、作用、特点。

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财物的一种形式。

(一)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税收主要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和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2)特点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相对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

二、税和费的区别。

税和费的性质很不相同,完全是两回事。

主要区别有以下四点:

(一)征收的单位不同。

税是由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或者海关按照国家规定的各自分管的税收范围,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的。

费则是由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收取的。

如公安、民政、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颁发证、照、薄、册而收取的工本费、手续费、化验费及各种管理费等

(二)收税是无偿的,而收费是有偿的。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而费则应是有偿的,它是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为了向社会提供特定服务而收取的。

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

税法一经制定,对全国具有统一效力,并相对稳定;费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三)款项的使用方法和用途不同。

纳税人缴纳的各种税款,由政府统一支配:

列入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统一安排、使用,为国家各项行政事业提供资金。

而费则不然,它大多数都不列入国家预算,不由政府统一支配,而是各收费的部门为了满足本部门的地方的业务费用支出的需要而自行安排的。

(四)收款的收据不同。

征收税款,必须开具统一印制、盖有当地税务机关印章的正式完税凭证;而费的收据则不同,它盖的不是税务机关的印章而是收取费用的有关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公章。

三、现行税收分类及所属征收机关。

(一)国家税务局,其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二)地方税务局,其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主要包括:

①部分企业所得税;

②个人所得税;(几个特殊单位: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③房产税;(拥有房产用于经营或者出租)

④契税;(谁买谁交税)

⑤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或者买卖不动产)

⑥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土地使用权用于经营或者出租)

⑦车船税;(拥有车船的)

⑧印花税(除股票交易印花税之外);(立字据税)

⑨资源税;(少数企业交)

⑩烟叶税;(少数企业交)

⑪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

⑫环境保护税;(新增以前是费,现在改成税)

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性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消费税7%和3%、2%)

(三)海关,其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

①关税;

②船舶吨税;

③委托代征的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各税种中央、省、市、区(县)分成比例。

(一)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中央、地方的分成比例

1、增值税:

中央财政75%地方25%

2、企业所得税:

中央财政60%地方40%

五、税率、征收率、税负概念及计算方式。

税率是每一个税种计算的尺度,相当于一把标尺;

小规模纳税人因为是简易征收,所以计算尺度不是税率,而是增收率;

税负即税收负担。

实际交纳的税款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计算公式:

税负率=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

六、税种及基本含义以及各税种的计算方式。

(一)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不含税收入×税率-不含税采购金额×税率

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也就是销售收上来的钱)÷(1+税率)

一般纳税人(规模够大:

连续12个月销售额大于500万或财务健全):

(二)税率16%

1、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3%的货物外);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税率11%、

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天然气等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

营改增部分:

1、转让土地使用权;2、销售不动产;3、提供建筑服务;4、提供交通、邮政、电信等服务

税率6%

1、提供现代服务;2、提供金融服务;3;提供电信服务;4、提供生活服务;5、销售无形资产

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2、航天运输服务;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境外消费服务;4、财政部和税务局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纳税人出口货物

(三)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收入小于500万或财务制度不健全)

1、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征收率

2、征收率

3%的税率适用于所有的增值税征收率

5%的税率适用的行业:

1、销售不动产;2、经营租赁服务;3、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等

(四)企业所得税(又称收益税)

1、税率

税率

适用对象

25%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10%

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

设在西部地区,以《鼓励类产业目录》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20%

小型微利企业

【注意】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按50%计算(2018年调整)

2、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

具体而言:

从居民企业取得

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注意】所指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投资方须“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

直接投资所得收益

上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当是直接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收益。

【提示】

(1)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2)从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

①持有时间不足12个月,不免税;②持有时间已满12个月,免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特定收入免税,但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基本规定

1.征税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岗位工资、工龄补贴等)、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税率:

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考试时税率表作为已知条件提供)。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包括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注意】免税的补贴、津贴

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注意】三险一金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全年一次性奖金

1.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计算方法:

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当月工资薪金与3500元(或4800元)的关系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当月工资薪金≥3500元(或480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12,以商数查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工资薪金<3500元(或480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3500元或4800元-当月工资)]÷12,以商数查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3500元或4800元-当月工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1】中国公民王某为国内某企业员工,2017年1月份取得当月工资4800元和2016年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

解析】

(1)王某1月份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3500)×3%=39(元)。

(2)王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①36000÷12=3000(元),查找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②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10%-105=3495(元)。

(3)王某2017年1月份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9+3495=3534(元)。

【案例2】中国公民王某为国内某企业员工,2017年1月份取得当月工资2800元和2016年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

【解析】

(1)王某1月份工资低于3500元,工资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王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①[36000-(3500-2800)]÷12=2941.67(元),查找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②应纳税额=[36000-(3500-2800)]×10%-105=3425(元)。

【注意】退休人员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再任职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房屋

1.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案例】李某转让一处临街商铺(原值为200万元),取得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450万元,支付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合理税费合计5万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解析】李某出售该商铺应纳个人所得税=(450-200-5)×20%=49(万元)。

【补充】个人买卖二手房都有哪些税费

一、增值税

1.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中:

(1)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即换成不含增值税价,卖价/(1+5%);

(2)不动产购置原价:

包含的增值税,即不需要换算。

2.个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自建自用住房),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4.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5.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6.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

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也就是没有缴纳增值税,也就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房屋所在地分别规定为:

市区7%,县城和建制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另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一般为2%

三、个人所得税

1.个人转让二手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二手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其中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2.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

1.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以下继承及赠与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作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六、契税(买房纳税)

1.契税税率为3%—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2.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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