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2437725 上传时间:2023-06-05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6.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docx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

 

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

 

352条习惯性违章行为

一、公共部分38条

1、不按规定戴安全帽,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

2、不遵守乘车猴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3、多人拖、拉一个猴车,抢占猴车,或用猴车拖、运超重工具或设备。

4、乘坐猴车,人员间距小于8米。

5、乘坐猴车坐姿不正的。

6、睡岗、脱岗、空岗。

7、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

8、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桶盛装,乱扔乱放。

9、人为损坏材料、设施,或将材料乱扔乱放。

10、在工作场所存放易燃物品。

11、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12、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

13、井下作业时不佩戴自救器、矿灯、安全帽。

14、不按矿内规定线路行走

15、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16、酒后驾车的。

17酒后入井。

18、擅自携带烟火等易燃物入井者。

19、井下打架斗殴者。

20、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21、造成矿井通风系统不稳定,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22、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造成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23、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24、造成矿井安全检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5、故意破坏、盗窃、挪用通风设施。

26、乘坐运行中的矿车、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跳车、蹬钩头的。

27、带电检修或误停送电者,爬睡变压器者。

28、偷剥、偷盗电缆者。

29、斜巷绞车不带电放飞车的。

30、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

31、强行送电或约时停送电的。

32、人员进入空顶作业。

33、爆破距离、警戒距离不够或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的。

34、无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而组织施工作业造成工伤的。

35、未遵守“严禁入内”警示标志,擅自进入采空区、盲巷、失修巷道等危险区域的。

36、涉爆人员偷盗火工品。

37、阻挠安全部门、职能部门人员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或提供假证据、假现场的人员。

38、殴打、报复安全检查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者。

二、采煤专业方面82条

1、在煤壁区作业,不及时敲帮问顶的。

2、工作面两巷超前维护长度不达要求。

3、切顶排戗柱不及时上防倒链。

4、超前柱未连接或连接不合格。

5、液压支架漏液窜液。

6、回料时,应急逃避通道不畅通。

7、出现失效支柱,不及时更换。

8、提前回撤端头密集支柱或密集支柱滞后。

9、有伞檐不处理而工作。

10、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

11、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底板。

12、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或不采用防倒措施。

13、用高压管进行冲尘。

14、采煤机不挂瓦斯检测仪。

15、割煤时采煤机前方支架伸缩梁或护帮板未收回或收回不及时。

16、采煤机割煤时,留顶、底煤或割顶底板。

17、采煤机割煤时顶底板割不平或出现台阶(特殊地质除外)。

18、采煤机割煤后拉架跟不上,护帮板打不到位。

19、移架、顶溜后,支架手把不及时回位。

20、移架过程中不开架间喷雾。

21、移架后不升紧支架。

22、推溜时刮板链弯曲度过大,溜子推移步距不一致。

23、拉移运输机头时,不用液压缸,而用单体柱顶移。

24、两端头提前移切顶密集柱和回梁回柱。

25、输送机、转载机搭接不合理,造成拉回煤。

26、接链时,不使用紧链器。

27、注油时,不使用专用过滤器。

28、更换支架液管后,U型销子插不到位或使用单腿销、异形销。

29、更换液压原件时未释放管内压力或释放方法不正确。

30、液管跑、冒、滴、漏不处理。

31、一处连接3根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

32、工作面过断层、老硐等地质构造带来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不按特殊措施规定的。

33、用工作面的原锚杆支护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的。

34、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伞檐

1m时,最突出的部分

200mm)不处理,继续作业的。

35、失效支柱当班不及时处理的。

36、现场使用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的。

37、回柱绞车压戗柱不全、倒柱或支设位置不当的。

38、机械回料时缺护身柱、护身板或未使用保险钩头的。

39、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40、单体支柱三用阀松动或方向未按规定设置的。

41、支架更换胶管不关闭截止阀先行卸压的。

42、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柱放顶滞后,超过规定的。

43、工作面空棚、空柱、缺柱、缺梁或连续两棚空顶未接顶。

44、切顶线支柱间距大,未能有效挡矸。

45、回柱或升柱时单人作业。

46、进入采空区从事与支护无关作业的。

47、乳化液配比浓度不符合要求。

48、在放顶区内提前回柱的。

49、操作采煤机时,不停机处理电缆架子。

50、人员进入机道或跨越运转设备时,未停机闭锁。

51、采煤机开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未确认机组转动范围内有无人员及障

碍物就开机。

52、推移工作面输送机时,该区段煤壁侧有人作业的。

53、机械回料时,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就启动绞车的。

54、工作面在打眼、装药、过人、递物料时启动输送机的。

55、启动转载机、皮带机、输送机前不发警报,停机时不闭锁。

56、转载机、皮带机、输送机司机在设备运行状态下处理堆煤和浮煤。

57、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的。

58、采煤机开机时带负荷。

59、检修支架时未关闭截止阀或未泄压。

60、更换截齿不闭锁采煤机。

61、溜子运行中处理漂链。

62、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的。

63、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备、物件的。

64、采煤机司机离开采煤机而不打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器的。

65、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规程的。

66、采煤机、输送机、皮带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或未挂停电牌的

67、人员进入机道或跨越运转设备时,不停机闭锁。

68、工作面输送机出现卡矸、卡大块煤时,不及时停机处理。

69、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

70、采煤机停机时,不将离合器打开。

71、停机检修时,不闭锁运输机,不断开隔离开关及离合器。

72、采煤机停机时滚筒不落地。

73、采煤机停机后,手把不打到零位,不切断电源。

74、机头机尾维护时,运输机、转载机等设备不停机闭锁。

75、采煤机割煤时,人员站在危险距离内进行工作。

76、拖移转载机时,施工人员站在危险范围内。

77、拖移转载机时,施工人员站在危险范围内。

78、输送机运行时,人员站在煤帮处联网。

79、推移工作面输送机时,该区段煤壁侧有人停留、作业。

80、跟机拉架时,架前、架间、支架附近有人作业,盲目拉架。

81、用手拉葫芦时,重量超过手拉葫芦的起吊能力。

82、擅自扩大或缩小工作面控顶距的。

三、掘进专业72条

1、停机后,综掘机切割头不上防护罩。

2、爆破前后不进行洒水除尘。

3、爆破结束后不及时回收爆破母线。

4、运行的转动设备附近衣帽不整、脖子上围长纱布、不系好袖口、戴手套扶钻杆。

5、放炮前后,不洒水冲尘。

6、装药不使用专用炮棍。

7、利用残眼装药放炮。

8、放炮时不对工作面设备、电缆采取保护措施。

9、掘进机截割时不及时开启喷雾的。

10、顶板淋水不搭设防淋水棚,造成电器设备浸水。

11、综掘机机身不挂瓦斯报警仪。

12、开机掘进时不及时开启除尘风机,除尘风机不能使用。

13、综掘机司机不按规定切割程序割煤,超、欠挖严重。

14、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15、锚杆支护不及时跟进工作面,超循环作业。

16、未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联网。

17、架棚出现前仰、后翻不及时处理。

18、掘进迎头未按规定配备、使用临时支护,放炮前工作面10米范围内支护不进行整体加固。

19、掘进机前照明和后尾灯不完好作业的。

20、从成束电雷管中生拉硬拽单个雷管。

21、放炮时,炮线长度不够。

22、炮线有破口不及时处理。

23、炮线不用时不进行扭接。

24、炮线吊挂不避开导体。

25、放炮员工作面放炮连线时不随身携带发爆器。

26、在工作面装配引药。

27、锚杆预紧力不足,托板松动的。

28、锚杆的角度与设计偏差15度以上的。

29、上下山掘进时运输安全设施不全的。

30、维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渐进行的,有两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的,人员进入独头巷道的。

31、巷道顶帮有危岩、活石,未及时除掉的。

32、连续两根锚索失效不及时补打的。

33、棚架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接帮、接顶。

34、锚网支护巷道连续存在3根失效或迎头50米范围内累计超过10根锚杆失效的。

35、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观察或没有记录牌板的。

36、锚杆支护巷道30%螺母扭矩不达要求或连续3根以上锚杆螺母扭矩不达要求的。

37、锚杆间距超过措施规程规定200mm。

38、锚杆未按规定安装且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9、两帮空帮距离超过(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规定。

40、锚杆支护巷道出现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经处理就喷浆封闭的。

41、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顶帮的。

42、维护巷道时大拉大换的,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的,拆除原

支护后未及时架设永久支护的。

43、维修巷道支架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工而终止工作的。

44、综掘机开机前不发开机信号,未进行空载试运转的。

45、开皮带机前不打信号,开动设备时不进行点动。

46、在巷道顶部进行挑矸时无专人观察顶板的。

47、掘进迎头空顶距离超过规定仍然向前掘进的。

48、倾斜巷道维修时,无隔离措施分段进行平行施工的。

49、溜子地锚松动继续开机。

50、综掘机停止运转后,未将切割头落地。

51、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52、炮眼数量、周边眼间距与规程不符。

53、使用高压液冲炮眼,处理瞎跑。

54、火工品箱上锁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55、坐在炸药、雷管箱上。

56、巷道贯通时不按规定加强支护。

57、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的。

58、爆破前班组长未清点人员,爆破警戒线以内有其他人员。

59、私自销毁火工品的。

60、不按规定清点、清退火工品的。

61、擅自剪切雷管脚线。

62、火工品乱扔乱放。

63、在带电的机电设备、导体附近、人员集中的地方装配引药。

64、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的。

65、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退回火药库。

66、私自涂改火工品领用单。

67、爆破不装水炮泥的,使用可燃性材料或煤块物做炮泥的。

68、掘进机截割时,截割头前方或旋转范围内有人的。

69、锚杆支护巷道出现截锚杆(索)或少打锚杆(索)的。

70、不按(作业规程)措施规定的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的。

71、掘进机停止作业而未停电、闭锁离开掘进机的。

72、掘进巷道顶、帮锚杆同时打设或先打帮锚杆后打顶锚杆等跨工序作业。

四、机电专业41条

1、供电系统图与现场不符的。

2、大型固定设备定期巡查制度执行不认真的。

3、电焊时,不使用防护面罩,一只手电焊,另一只手当面罩使用。

4、开关整定值超过规定值。

5、机电设备不按规定注油,注油时不用注油器。

6、接地板连接处用普通螺栓代替镀锌螺栓。

7、用铁丝吊挂电缆。

8、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设接地线。

9、皮带机尾无防护栏。

10、未按规定检查钢丝绳、矿车等设施的。

11、照明信号综保现场试验不动作的。

12、电、氧焊时未使用不燃性材料承接火星。

13、电、氧焊完毕未及时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未按要求留人看守。

14、提升司机在提升过程中换人的。

15、提升司机在启动时发现仪器(仪表)异常仍强行开车的。

16、机电设备存在失爆现象。

17、起吊设备绳索安全系数不达要求。

18、起吊重物捆绑不牢固,重心偏移继续起吊。

19、抬重型设备使用捆绑材料不符合规定。

20、起吊设备使用不完好的吊具。

21、起吊重物时,在重物或吊臂下方站立、穿行的,重物运行前方5米内有

人而不停止运行的。

22、电焊机施焊后不及时切断电源。

23、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未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的。

24、高压供电系统不执行“两票三制”或低压系统不执行停电工作票制的。

25、配电工停送高压电气设备时,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靴、不站在绝缘台上直接进行操作。

26、检修机械时,没有将启动开关打闭锁或未挂停电牌的。

27、带电挪移电气设备。

28、打开接线腔、设备防爆盖试送电。

29、疏通被堵煤仓口时,不系安全带。

30、配制强酸、强碱溶液时,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佩戴防护用具的。

31、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32、处理护栏、挡煤板、清扫器不停皮带。

33、使用皮带运送物料。

34、电、氧焊前未对作业区域洒水,并未配备消防设施。

35、将安全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安全保护装置现场试验不动作的。

36、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勾保险的。

37、不停机、停电,检修或处理机械故障的。

38、高压电气设备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的。

39、擅自启动机电设备或擅自调整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的。

40、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

41、开关未闭锁而在停止运转的皮带或输送机上行走、作业的。

五、运输专业43条

1、矿车掉道,用小绞车硬拉复道。

2、放车时钢丝绳余绳超过1米。

3、斜巷提放车后不及时关闭阻车设施。

4、钢丝绳头鸡心环和绳卡不完好、不齐全拉车。

5、站在道心推车的。

6、绞车运行前不认真检查或运行中出现异常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7、用木楔、背板等物料作为临时挡车器,不使用“铁马”。

8、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作业行驶时,距离太近。

9、皮带机综合保护及消防设施不全或失效仍开车的。

10、车场停车超过规定,在道岔上停车。

11、斜巷钢丝绳断丝超限,仍然使用的。

12、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

好时运行的。

13、绞车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钢丝绳的。

14、电机车无照明或超速开车的。

15、电机车灯、铃、闸、撒沙等装置不全开车的。

16、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钩、挂钩的。

17、电机车司机在弯道有行人的地方不鸣笛、不减速的。

18、平巷推车一次推多辆或同方向推车间距小于10米的。

19、用木料、铁管等不转动物体处理皮带跑偏的。

20、轨道运输时,钢丝绳打结拉车。

21、野蛮卸车或利用惯性卸车。

22、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或运送“四超”车辆不用特制连接装置或物料捆绑不合格的。

23、矿车违反规定,装车超限。

24、提升运输时用摆灯或喊话做信号。

25、绞车司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的,挂钩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钩的

26、不执行“行人不行车”制度。

27、过皮带机、刮板机不走过桥的。

28、在距皮带机主副滚筒5米范围内打扣、剁接头的。

29、皮带机运转时更换托辊的。

30、横跨运行中的钢丝绳、矿车。

31、电机车司机离开电车没有取下操作手把,未扳紧车闸,不开大灯。

32、在斜巷提放车时不按规定挂保险绳。

33、运输超宽、超高、超长、超重物料矿车不用硬连接。

34、绞车护绳板没有或未固定可靠拉车。

35、列车运送重型物件时附挂物其他料车。

36、井下电气设备停电时未按要求从低压到高压逐级停电,越级停电。

37、大巷用钢丝绳套代替三环链连接车辆。

38、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合格保险绳、钩头、马蹬连接的。

39、在斜巷中摘钩、挂钩,装卸料时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40、无证私自开启绞车、刮板机、皮带输送机的。

41、提升、运输设备无信号运行的。

42、用车顶撞风门的。

43、机头带料或乘坐非专职人员的(抢险救灾除外)

六、一通三防专业64条

1、风筒拐弯不采用骨架风筒。

2、瓦斯传感器不按标准吊挂。

3、传感器失灵、断线。

4、监控分站未挂牌管理。

5、管理人员下井不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6、瓦斯检查牌板距迎头超过规定。

7、风筒距工作面超过规定。

8、风筒不按标准吊挂。

9、风筒穿过风门时不使用专用衬垫保护。

10、站在综掘机上或风水管上接风筒。

11、风门、闭墙工程质量低劣,漏风严重。

12、风门连锁装置失效的不及时维修。

13、风门门墩上的电缆孔、管子孔未及时用黄泥封堵。

14、电缆、风水管从密闭区或风门上留设的风量调节孔穿过。

15、拆除与构筑通风设施后,现场遗留杂物未及时清理干净。

16、回风巷随意堆放杂物,堵塞通风断面。

17、隔爆水袋破损、水量不足未及时更换。

18、风电、瓦斯电闭锁失灵。

19、抽放队巡视员不按规定填写瓦斯抽放牌板。

20、钻机固定不牢固。

21、封孔质量不高,出现漏气。

22、没有及时安装注水设施。

23、砌筑通风设施的时候未执行“三断”。

24、采煤机、掘进机割煤时不开启喷雾或喷雾不达压力要求及每个截割头有3个及以上喷雾失效强行生产的。

25、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规定或使用过期消防器材。

26、水仓无防护栏和警示标志。

27、综采面移架不及时使用喷雾的,净化水幕未安装使用的。

28、瓦斯传感器移设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

29、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风门未挂警示牌或没有专人看管的。

30、永久风门不闭锁或主要反风风门不联锁的。

31、老硐、盲巷不按规定及时封闭或栅栏不合格的。

32、通风设施(风门、风窗、挡风墙、密闭墙)周围5米范围内或风门之间存放物料、电气设备、车辆或做为工具房的。

33、一趟风筒有三个小破口或一个大破口(5厘米以上)未及时粘补的(迎头20米除外)、人为损坏造成漏风的。

34、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回料滞后,切顶线未“三断”。

35、冲洗巷道内煤尘时直接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36、在砌筑高度超过2米的通风设施时不搭手脚架,不系安全带。

37、采掘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

38、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有一个以上分站或全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相关区域强行生产的。

39、进入密闭栅栏内逗留休息。

40、断开风门自动关闭装置。

41、私自在专用回风巷施工作业的。

42、用钻机打眼时,钻杆前方或两侧停留或作业人员未站在规定区域以外。

43、封堵钻孔不及时。

44、不按规定进行风机切换试验。

45、拆除密闭时不按规定由上向下拆除。

46、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47、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或脱岗、空班、漏检、报表弄虚作假的。

48、瓦斯检查员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之后未及时填写瓦斯手册、牌板,“三人联锁”放炮未按程序换牌。

49、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及停风区强行作业的。

50、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

51、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

52、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的。

53、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或一风吹的。

54、通防人员携带的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规程操作的。

55、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任意开停,临时停风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警示标志。

56、瓦斯检查员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的。

57、掘进工作面出货或爆破时捆绑风筒。

58、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瓦斯报表、手册、牌板未做到三对口。

59、非专职人员私自移动瓦斯传感器。

60、局扇无专人管理,风机及风筒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不按时切换。

61、瓦斯超限作业,风量不足、无风、微风作业的。

62、无风、微风不及时撤人的。

63、瓦斯超限、停风、停电作业的。

64、私自进入盲巷区域的。

七、地测、防治水专业12条

1、巷道贯通未按措施要求提前探明。

2、工作面探放水时未确定放水路线,未做好观测和放水准备工作,盲目放水。

3、探放水牌板填写错误、模糊或不及时的。

4、未及时下达贯通通知单或贯通距离控制有误的。

5、未及时给相关队组提供地测预报或业务指导的。

6、损坏中腰线的。

7、巷道贯通未按规定设警戒的。

8、随意挪动、破坏探放水基点牌或标志的。

9、探放水牌板数据错误或弄虚作假、随意改动的。

10、随意移动正在使用的标志牌或贯通牌板位置的。

11、采掘工作面距离实际积水边界20m时未停掘,打钻、放水的。

12、现场拒绝配合测量人员,阻挠放线或影响测量达30分钟以上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