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2439692 上传时间:2023-06-05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3.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docx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

法官写离婚保证书

篇一:

时政热点:

给情人写离婚保证书,如何成为“优秀法官”

  时政热点:

给情人写离婚保证书,如何成为“优秀法官”

  日前,媒体曝光了现为江苏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的黄涛,在5年里给情人刘英(化名)写的7份离婚承诺书,其中3份甚至盖有法院公章。

丰县法院表示,已介入调查,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已暂停黄涛执行职务。

而在此前,黄涛曾荣获江苏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全市优秀法官”等多项荣誉。

(海外网11月25日)

  身为已有配偶的人民法官、法庭庭长,却长期与他人通奸、保持婚外情,“严肃处理”当然必不可少。

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包养情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而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样规定:

“与他人通奸?

?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强调“严肃处理”的同时,也有必要进一步追问:

如此长期与他人通奸、包养情妇的“道德败坏”法官,何以同时又是“优秀法官”,并长期头顶大量荣誉头衔?

这种巨大的身份和行为反差,何以能够长期“兼容”“并行不悖”?

这一切,究竟是因为这名法官太会自我掩饰、隐藏得太深,还是因为当地相关纪检部门监管监督不力,没能严肃纪律,及时“抓早抓小”?

  从媒体报道来看,黄涛与情人的婚外情,显然谈不上多么隐秘,反而相当“招摇”。

如据女方介绍,“无论是出差还是办案,黄涛许多时候都带着自己”,“曾一起前往济南、北京等地,合影留念,甚至还曾共同拍摄了婚纱照”。

在这种背景下,当地纪检部门却长期未能察觉,反而一再将其树为“优秀法官”,无疑显得十分荒诞与反讽。

“优秀法官”尚且如此,那么“不优秀的”又该如何?

一个包养情妇,甚至不惜加盖法院公章“承诺保证离婚”的法官,他所作出的裁判,是否也会一样“轻佻草率”?

  此外,在“长期包养情妇”的事实背景下,需要进一步追问的还有,除了“婚外情”层面的违纪问题,黄涛是否还存在其他“权色、权钱交易”?

以往的大量反腐经验告诉我们,贪官多情妇。

据相关研究:

“95%的贪官有情妇、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

”即使不考虑道德

  问题,仅从经济成本角度看,“包养情妇”也是一项相当奢侈昂贵的行为,绝非官员仅靠合法收入就能负担得起,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权色、权钱”等腐败交易。

篇二:

江苏法官给情人写7封离婚保证书盖法庭公章

  江苏法官给情人写7封离婚保证书盖法庭公章

  一、舆情导读

  近日,7封署名均为黄涛的离婚保证书被曝光,在7份时间跨度长达五年的保证书中除按有指印外,还加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

据悉,黄涛是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并获得过江苏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的称号。

黄涛表示,将马上向单位说明情况,“组织上该咋处理咋处理。

  二、舆情分析

  

(一)舆情关注度走势

  大象舆情数据显示,截至11

  月25日13点,“法官给情人写7封离婚保证书”事件共引发相关新闻报道321篇,微博2917条,论坛104篇,XX贴吧29篇,博客5篇,网民跟帖评论10000余条。

11月25日08点左右由山东商报报道后,舆论热度急剧上升,10点左右达到顶峰,10点之后媒体关注逐渐趋于平稳并缓慢下降。

其中微博关注度起伏波动较大,且信息量较大,网站、论坛等信息量较小且波动相对平缓。

  (相关数据来源于大象舆情)

  

(二)来源类型统计

  据大象舆情相关数据显示,“法官给情人写7封离婚保证书”事件最早由报刊报道,微博关注热度最高。

从11月25日07点至13点6小时内共出现微博2917条,占总信息量78.8%;新闻报道321篇,占总信息量10.5%;网站发布274篇,占总信息量7.3%。

其中微博构成本次舆情事件的主要传播途径,占比将近百分之八十。

  (三)网站来源分布

  据大象舆情相关数据显示,本次事件网站来源中,XX贴吧最多,占比21.3%;其次是中国经济网,占比15.7%;中国青年网,占比13%。

三者构成本次事件主要网站来源,占比达百分之五十。

其他主要有贵阳网、和讯网、新浪网、北青网等网络媒体。

  (四)网友情感分布

  “法官给情人写7封离婚保证书”事件情感分布图显示,网友表现比较理性,网络舆论以正面情绪为主,占比将近百分之八十。

  三、网民声音

  @莫名琪淼:

也是醉了!

这种人渣还配当法官?

禽兽还差不多!

不得不说这个女的是有多贱,这么多年痴心妄想这样的男人为了她离婚,脑子被水淹了。

法院的公章这么神圣,居然拿去盖这个!

  @错的人:

我大天朝公章是用来示爱的。

我了个操。

中国真的是腐败到极点了。

什么样的狗官案子都有。

  @喜洋洋:

“亲爱的刘英”,这个法官胆子也太大了,居然敢给赵玉田带绿帽子。

再说赵四儿,刘能也不是好惹的啊!

  @寻觅:

假公济私盖法庭公章还是个全市优秀法官人民爱戴的法官,这样的法官得到这样的荣誉那么发给他荣誉的人难保不是一丘之貉,古人都说了上梁不正下梁歪。

  @远兴家电:

这已经不是法官了,是以权茅厕的狗官,这些干部出了用手中的职权剥削欺压农民百姓外还能做什么?

对了我可忘了他们还会搞情人男女关系。

  四、舆情点评

  作为法院的执法人员,给情人写离婚保证书,居然还盖法庭的公章,此荒诞行径被曝光后,立刻引爆网络舆论,网民纷纷口诛笔伐。

作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公然无视法律的神圣,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如此玷污为人民服务的法庭公章,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此官员竟还获得“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的称号,不免让人怀疑有关政府部门的公正性。

当下的官员应该有自觉抵御权力带来的金钱美色的诱惑。

将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的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对涉案官员的惩罚要坚决从严进行。

这样才能以减少或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率。

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同时也是公众人员,要时刻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中央提出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三严三实”主题教育的精神实质,把“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确实做到“官以民为本,为官要敬业”的干部作风。

篇三:

离婚保证书

  保证书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xx,男,汉族,xx年x月x日生,住xxxx。

被保证人(以下称

  乙方):

xx,女,汉族,xx年x月x日生,住xxxx。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矛盾,现甲方自愿对乙方立下保证书,保证

  事项如下:

  一、甲方保证以后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间应做到和睦相处,互相包容、谅解,

  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并承诺一定彻底改正动手的恶习;

  二、甲方保证过去犯过的错(包括夜不归宿、酗酒等等)不再发生,如若发生自愿承担

  后果;

  三、如果甲方违反保证书的义务,乙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甲方应予配合;

  四、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去看心理医生;

  五、特别强调:

甲方再出手打乙方,或者乙方主动提出离婚,则执行离婚协议书。

保证人:

年月日

  附: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xx多次殴打xx,夫妻感情破裂,现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儿子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归女方;

  

(二)探望权:

抚养孩子的对方在任何时候均有探望权,家庭不能任何干涉和阻拦,探

  望方式、时间、地点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夫妻各自名下的财产如房产、车、存款、衣物等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己

  承担;

  (五)男方对妻子的暴力行为导致夫妻离婚,对儿子造成的伤害,由男方完全负责。

男方:

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

浅谈离婚协议,婚内

  财产约定和保证书

  浅谈离婚协议,婚内财产约定和保证书作为一名家事律师,经常碰到当事人电话咨询拟离婚协议或者财产约定甚至保证书,交

  谈中感觉很多当事人对这些约定(协议)的性质不甚明了,很多时候会认为“我协议约定了

  啊,为什么不能分给我?

”。

其实从法律上讲,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婚内财产约定和保证书

  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效力,很难一两句说清楚,下面本人简单的谈一下这三者最基本的

  差别和注意事项。

  保证书

  首先,咱们先给保证书定个性,除了其中关于婚外情之类的描述能证明对方有过错外,

  里面的财产约定您大可不必当真。

法院一般认为保证书签订时的情况很复杂,很多时候只是

  一方当事人为了维系家庭或者为了息事宁人,或者通俗一点,为了哄老婆(老公)而做出的

  妥协,并不能视作其对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在法庭上该怎么分还怎么分,不会按

  照保证书来,不过保证书

里类似于“由于男方(女方)出轨,特签订此保证书”的描述,在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和一方的过错方面还是有作用的。

离婚协议书

  再来说离婚协议,两口子之间的关系有时候就跟六月的天气一样,忽晴忽雨的,很多当

  事人吵架的时候就把离婚协议给拟定好了,双方签上名,过后和好了离婚协议书就不管了,

  就这样放在那里,哪天又闹起来,上了法庭又把离婚协议书拿出来主张按照里面约定的分割

  财产。

可是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双方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对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双方都是可以反悔的!

  以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要看您随后是不是真的离了。

婚内财产约定

  最后来说说婚内财产约定,我们以约定房产所有权为例,有人想:

“我都写清楚了财产约

  定了,这次总可以了吧”,no,no,no,还是没这么简单,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之间

  赠与房产的时候,如果房产没有过户,赠与的一方反悔的可以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处理,也

  就是说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来办,在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所以如果婚内财产约定中

  将一方的婚前房产约定给另一方所有的,过户之前还是可以撤销的!

不过根据一些典型案例,

  对本来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的约定,即使没有过户还是能得到法官的支持的,因为这

  时候属于共有物共有份额的约定,并不是赠与了。

小小的一份协议,其实还是有很多诀窍的,希望您看了这一篇小文能对夫妻之间签订的

  协议的性质和法律效力和拟定这些协议的法律风险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特别声明此文章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属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研究使用。

篇三:

婚内保

  证书法律效力的浅析婚内保证书法律效力的浅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后,有过错的夫妻一方,为了和好,自己主动

  或者应无过错方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向另一方出具保证书。

该保证书内容通常主要涉及夫妻

  双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多少和夫妻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等问题。

  双方协议离婚未果,进行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往往以此为据,要求法院按照保证书上的内

  容进行判决。

因此,如何认定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公正处理离婚纠纷,保护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保证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

对于离婚自由,《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和第三十二条分别就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作了专门规定。

其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除了有离

  婚的合意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离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才能正式解除。

  因此,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

  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婚姻法》第三

  十二条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

  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虽然民法坚持意思自治的原则,《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也允许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

  的子女抚养问题,自行协议解决,但是此时的“协议”由于已经进入到了诉讼程序,人民法

  院应依职权对双方协议的结果进行审查。

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议的结果,不利于

  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不予准许。

例如,1993年《最高院关于人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

  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

  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因此,夫妻双方在诉讼前关于子女抚养问

  题的保证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的一个参考因素。

  (三)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除了直接以损害赔偿的形式所做的保证外,还存在夫妻财产约定或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

  分割协议。

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第一,生效的条件不同。

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只有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才能生效。

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

  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而夫妻双方的财

  产约定并不涉及离婚,更不以离婚为条件,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二,财产标的不同。

  夫妻之间对双方的财产约定范围,既可以是婚前的也可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而以离婚

  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财产范围只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排除

  在外。

如果涉及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只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对于这部分婚前财

  产,应当做夫妻财产约定来处理。

按照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赠与?

?

综上,婚内保证书中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并不具有

  法律效力。

而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的法律效力,则要就是否属于损害赔偿,夫妻财

  产约定或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篇四:

保证书(夫妻关系范

  本)

  保证书保证人:

xxx,男,1978年1月30日生,族,住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村组号,农民,身份证号码:

53352619xxxxxx

  联系电话:

  被保证人:

xxx,女,1979年9月16日生,汉族,住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村组号,农民,身份证号码:

53352619xxxxxx

  联系电话:

  保证人xxx,与被保证人xxx,系合法夫妻,二人于XX年10月15日领取了结婚证,

  并于1998年11月5日生一子女xxx,。

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

位于东海县房山镇上xxx

  号,系自建房屋;二手帕萨特轿车一辆,车号为xxx,经营两个店铺。

由于保证人性格暴躁,家庭生活专断霸道,常常因琐事而使用家庭暴力,特别是近段时

  间来,保证人使用家庭暴力的强度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快,使被保证人越来越难以忍受,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被保证人认识到,难以与保证人共同生活,故诉请离婚。

现保证人认识

  到其本人的严重错误,请求被保证人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暂无离

  婚,现约定如下条款,保证人保证做到,否则就离婚,并按约定履行对财产的处置,具体内

  容如下:

  1、家庭生活中坚持夫妻关系平等、民主,保证人不得对保证人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辱骂、威胁等);不得对被保证人的父母实施家庭暴

  力。

  2、在经营中双方的权利地位平等。

保证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对被保证人隐瞒有关经营情

  况及有关债权、债务情况,对外借款须有被保证人签字才能生效,否则视为保证人单方债务,

  并不得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

  3、保证人在各级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必须向被保证人公开,被保证人有监督的权利。

  4、如有下列情况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保证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1)保证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被保证人及其父母造成轻微伤以上(包括轻微伤)后果的;

  保证人实施家庭软暴力,使被保证人及其父母不能忍受而自殘,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2)由于保证人的原因而导致被保证人离家出走三个月不归的。

  (3)保证人与第三人发生不正当婚外情(包括但不限于在外找小三的)。

  5.由于保证人的过错(包括但不限于本保证书中的1-3条)而导致离婚的,保证人承诺

  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而净身出户,并承担所有的外债;同时子女由被保证人抚养。

  6.本保证书自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签名、指印)篇五:

婚姻中保证书的效力

  【基本案情】

  当老板的丈夫在外搞外遇,老婆逼着他写下了“保证书”。

谁料到,两年后,老婆再次发

  现老公在外包养小三。

妻子拿着保证书告上法庭,要求丈夫净身出户,并要争夺女儿的抚养

  权。

最近,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涉及“婚内保证书”效力认定的离婚纠纷案件。

张某与林某结婚多年,张某经营着一家贸易公司,需要常年在外奔波应酬,林某则做着

  家庭主妇。

两年前,林某发现丈夫经常夜不归宿,疑心重重的林某对丈夫进行了跟踪,发现

  丈夫果然有了外遇。

林某寻找机会偷偷拍下丈夫幽会小三的照片,等张某回家时林某甩出了

  这些照片,并扬言要把这些照片贴到其公司去。

张某作为公司老总哪丢得起这般脸面?

于是

  百般道歉请求林某原谅,林某不放心,要求张某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今后在婚姻中不拈花惹

  草,不得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否则张某就净身出户,且女儿归林某抚养;张某还要

  每月交给林某5000元保证金,以保证不再犯,否则保证金归林某所有。

保证书写好签字后,林某才算作罢。

谁知两年后,也就是去年,林某无意看到丈夫手机

  中的暧昧短信,才发现丈夫在外包养小三,自己却一直蒙在鼓里。

愤怒不已的林某随即一纸

  诉状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包养小三行为的确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现林某主张按照张某两

  年前写下的“保证书”进行离婚和赔偿,法院通过审查认为,当时的“保证书”是在林某威

  胁要将偷拍照片曝光的情形下张某写下的,其属于受胁迫下作出的民事行为,不是当事人意

  思的真实表示,故法院对“保证书”的法律效力不予认定。

鉴于张某存在出轨行为导致婚姻

  关系破裂具有过错,故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同时由张某赔偿林某6万元。

  【法官观点】

  在经常出现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后,有过错的一方为了和好,自己主动或者应无过错方要

  求向另一方出具“保证书”的行为。

对于这种“保证书”的法律效力的认定一般不可一概而

  论。

  法官解释说,如果双方有关于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保证,保证人违反了保证义务则不能

  认为就当然离婚,离婚与否需要法院查明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如果双方有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则该保证也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子女抚养需要

  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原则进行审查予以确定抚养人;如果双方有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则需要法院审查该保证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

  意思表示,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