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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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样本

细则17: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水。

包含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和其它饮用水等。

二、基础生产步骤及关键控制步骤

(一)基础生产步骤。

1.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它加工方法)(适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

瓶(桶)及其盖清洗消毒

2.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它包装饮用水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

瓶(桶)及其盖清洗消毒

(二)关键控制步骤。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清洗消毒;杀菌设施控制和杀菌效果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控制;包装瓶(桶)及盖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卫生管理等。

(三)轻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步骤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必需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

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清洗消毒设施及鞋靴消毒设施;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和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空气清洁度应达成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成100级,或灌装车间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成1000级。

(二)必备生产设备。

1.粗滤设备;2.精滤设备;3.杀菌设备;4.瓶(桶)及其盖清洗消毒设施;5.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灯检设施;9.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饮用纯净水及饮用矿物质水),11.矿物质水对应调配设备。

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水用管材、管件和储水器和用于水处理、灌装和其它设施消毒设备必需是经监管部门许可产品。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地方标准及立案有效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相关要求

所用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不得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瓶、桶和盖;所用消毒剂应符合国家对应要求,有监管部门同意文号或食品级证实;对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其水源应有相关管理部门判定和同意开采文件,即水源评价汇报、采矿许可证、取水证、水源水质跟踪监测汇报。

对于矿物质水,所添加矿物质原料应符合相关要求。

原辅材料中包含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必需采购获证企业获证产品。

六、必备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二)灭菌锅;(三)微生物培养箱;(四)生物显微镜;(五)浊度仪;(六)计量器具;(七)酸度计(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八)电导率仪(适用瓶、桶装纯净水);(九)分析天平(0.1mg)(用铂钴比色法测浊度时需要)。

七、检验项目

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它饮用水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分别按下列表中列出对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识,企业应该每十二个月进行2次检验;带有★项目为蒸馏法生产瓶(桶)装饮用纯净水(蒸馏水)测定项目。

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色度

2

浑浊度

3

嗅和味

4

肉眼可见物

5

净含量

6

*

7

*

8

*

9

溴化物

*

10

碘化物

*

11

偏硅酸

*

12

*

13

溶解性总固体

*

14

*

15

*

16

*

17

铬(Cr6+)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氟化物

*

24

耗氧量

*

25

硝酸盐

*

26

挥发性酚

*

27

氰化物

*

28

亚硝酸盐

*

29

菌落总数

30

大肠菌群

31

标签

注:

标签内容除符合GB7718中要求外,还应符合GB8537中下列要求:

1.必需标明矿泉水水源地名称、国家或省级判定认可同意号。

2.必需标明特征界限指标、pH值、溶解性总固体、关键阳离子(K+、Na+、Ca+、Mg+)、阴离子(HCO3─、SO42─、Cl─)含量范围。

3.必需标明是否含二氧化碳,是天然存在还是人工加入。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色度

2

浑浊度

3

嗅和味

4

肉眼可见物

5

净含量

6

pH值

7

电导率

8

高锰酸钾消耗量

*

9

氯化物

*

10

*

11

总砷

*

12

*

13

★氰化物

*

14

★挥发性酚

*

15

游离氯

*

16

三氯甲烷

*

17

四氯化碳

*

18

亚硝酸盐

*

19

菌落总数

20

大肠菌群

21

致病菌

*

22

霉菌、酵母菌

*

23

标签

注:

标签内容除符合GB7718中要求外,还应符合GB17323中下列要求:

1.有采取蒸馏法加工产品才能使用“蒸馏水”名称。

2.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其产品名称后需用醒目字样标明“饮用纯净水”。

其它饮用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色度

2

浑浊度

3

嗅和味

4

肉眼可见物

5

净含量

6

*

7

总砷

*

8

*

9

*

10

余氯

*

11

三氯甲烷

*

12

耗氧量

*

13

挥发性酚

*

14

亚硝酸盐

*

15

菌落总数

16

大肠菌群

17

霉菌

*

18

酵母

*

19

致病菌

*

20

标签

21

其它饮用水对应特征项目

*

八、抽样方法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对于同时生产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及其它饮用水企业,每类产品抽取一个品种;对于既生产瓶装水又生产桶装水企业应抽取桶装水产品。

瓶装水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桶装水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0桶,瓶装水抽样数量为18瓶,桶装水抽样数量为6桶。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分备查。

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定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署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

 

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碳酸饮料(汽水)类产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饮料,包含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含由发酵法本身产生二氧化碳气饮料。

碳酸饮料(汽水)中二氧化碳气含量(20℃时体积倍数)应符合相关要求。

二、基础生产步骤及关键控制步骤

(一)基础生产步骤。

水处理→水+辅料       瓶及盖清洗消毒

   ↓                   ↓

基料→调配→制冷、碳酸化→灌装封盖→(暖罐/瓶)→灯检→成品

(二)关键控制步骤。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配料和灌装车间卫生管理控制;水处理工序管理控制;管道设备清洗消毒;配料计量,尤其是添加剂使用控制;瓶及盖清洗消毒;制冷充气工序控制;操作人员卫生管理。

(三)轻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水处理工序、人员等步骤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卫生指标等不合格;制冷充气工序控制、包装材料密封性等问题易造成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达标,失去抑菌作用;技术管理和配料计量管理等问题造成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碳酸饮料类企业,应含有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冷却充气、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配料车间、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清洗消毒设施(应采取非手动式开关)和符合要求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

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通常作业区(品质试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有效隔离,预防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清洁作业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确保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以上,入口处应设有些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二)必备生产设备。

                                     

   1.水处理设备;2.配料设备;3.过滤器;4.混比机;5.瓶及盖清洗消毒设施;6.自动灌装封盖设备;7.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8.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T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GB2759.2-《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15266-《运动饮料》;立案有效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相关要求

所用二氧化碳应为食品级并符合其产品标准要求;所用消毒剂应符合国家对应要求,有监管部门同意文号或食品级证实;其它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原辅材料中包含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必需采购有证企业合格产品。

六、必备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二)灭菌锅;(三)微生物培养箱;(四)生物显微镜;(五)二氧化碳测定装置;(六)计量容器;(七)折光仪;(八)酸碱滴定装置;(九)分析天平(0.1mg)。

七、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下列表中列出对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识,企业每十二个月应该进行2次检验。

带★检验项目为可乐型碳酸饮料。

碳酸饮料(汽水)及充气运动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2

净含量

 

3

可溶性固形物

 

4

二氧化碳气容量

 

5

总酸

 

6

★咖啡因

*

 

7

总砷

*

 

8

*

 

9

*

 

10

苯甲酸

*

其它防腐剂依据产品使用情况确定

11

山梨酸

*

12

糖精钠

*

其它甜味剂依据产品使用情况确定

13

甜蜜素

*

14

着色剂

*

依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15

菌落总数

 

16

大肠菌群

 

17

致病菌

*

 

18

霉菌

*

 

19

酵母

*

 

20

*

充气运动饮料项目

21

*

充气运动饮料项目

22

*

充气运动饮料项目

23

*

充气运动饮料项目

24

抗坏血酸

*

充气运动饮料项目

25

硫胺素及其衍生物

*

充气运动饮料项目

26

核黄素及其衍生物

*

充气运动饮料项目

27

标签

 

 

注:

标签内容除符合GB7718中要求外,还应符合其所实施产品标准要求:

1.实施GB/T10792—1995碳酸饮料产品,果汁型产品必需标明原果汁含量,果味型产品必需标明“果味”标志,可乐型必需标明酸味剂名称,低热量型必需标明甜味剂名称、热值。

2.运动饮料产品标签还应符合GB13432要求,标明可溶性固型物和多种营养素含量,果汁类运动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植物蛋白类和含乳类运动饮料应标明蛋白质含量。

八、抽样方法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若企业同时生产碳酸饮料(汽水)和充气运动饮料,则每类产品应抽查一个品种。

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定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署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

   九、其它要求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要求,在底前淘汰每分钟生产能力小于100瓶碳酸饮料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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