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条线管理流程及制度.docx
《安全监督条线管理流程及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监督条线管理流程及制度.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监督条线管理流程及制度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督程序及要点
为强化我站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工程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流程,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程序及要点。
一、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工程类别(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及要点:
(一)首次监督会议
1、告知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求,发放《告知书》,并做解释和说明。
2、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检查总包单位重大危险源识别记录和清单,了解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预计施工时间,填写《监督计划表》。
(二)日常监督巡查
1、督促施工总包单位对下月发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网上申报,确保及时性及正确性。
2、外出监督检查前,对即将检查的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网上申报工作进行预查,了解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情况。
3、至现场后,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梳理,并与网上申报情况进行核实比对。
4、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施工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1)重大危险源工程分包单位的检查。
检查要点:
总分包单位的合同,安全协议内容时间等符合要求;
②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状态;
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证书齐全有效。
(2)重大危险源的施工方案。
要点:
编制人需签名;需经企业相关部门流转后,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企业总工签字审批;再申报至监理单位,由专业监理及总监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如审批过程中有修改意见,需对方案进行完善后,再次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如发现有需专家评审的重大危险源工程,除检查以上审批程序外,需对专家评审程序、意见进行检查,并着重检查方案中是否对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进行再次审批。
监理单位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施工情况,编制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3)重大危险源施工前检查、交底。
要点:
①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等内容。
其中,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方案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的参与;被交底人必须本人签字。
参与重大危险源施工的人员,如有特殊工种的需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证件。
(4)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的监控。
要点: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控,监控人员必须持证(施工企业可自行颁发)。
监控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填写监控记录,监理单位需填写监理旁站记录,两者内容、时间等应基本相同。
(5)重大危险源工程的验收、检查。
要点:
如重大危险源工程为安全设施设备的施工,则待施工结束后,由总包单位牵头,进行相应的检查验收,填写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验收人员应包括总包单位、重大危险源施工单位等,监理单位核查其验收情况(其中,起重机械验收需由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
相应的设施、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按要求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填写相关的检查维修记录。
脚手架工程需分段验收,大型机械设备需每台分开验收,大型机械设备的验收需在检测报告后。
(6)重大危险源现场受控情况。
要点:
抽查重大危险源现场施工情况是否与方案中相符,尤其是重要的构造节点处和特殊部位处。
检查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情况是否与标准、规范的要求相同,有否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重大危险源施工前是否已进行外审。
(7)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演练。
要点:
重大危险源施工需编制应急预案,预案需经过公司以及监理单位审批,预案中的内容对现场有针对性,联系方式等有效。
对预案中的内容进行演练并有记录。
三、日常管理及监督记录填写要求。
(一)日常管理
1、督促施工现场进行重大危险源信息申报,监督站于每月25日前将重大危险源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填报重大危险源工程报表。
2、每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工地进行现场核查,每月末填写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表。
3、有重大危险源的工地,如未通过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应督促现场做好外审认证。
并不能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且不得进行文明工地等创优活动的申报。
4、视情况对所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施工情况进行分析,寻找薄弱环节,作为下阶段检查整治的要点。
(二)监督记录填写要求
1、首次会议或监督检查时,需注明“已向建设各方告知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要求,并已发放《告知书》”等内容。
2、日常监督检查中,凡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的工地必须每月到位一次。
根据以上检查要点进行检查,核查施工单位在网上申报的内容,并在监督记录中记录重大危险源工程核查的结论,检查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单开具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整改单表式中的内容需填写完整。
2、一般整改期限为7天以内(自开单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3、签发人和签收人签字确认
(1)签收人员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工程师)或其他授权管理人员;
(2)签收人拒绝签字签收的,由两名安监员在整改单上注明“拒绝签收”,然后通知施工、监理企业有关人员到安监站签收整改单。
4、一式三联。
第一联为签发单位留存,第二联为被查单位留存,第三联为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留存。
5、整改单开具时,若现场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款,以及违反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必须注明相关条款号;其他须注明文号或标准号。
6、整改单开具时,应注明违规的部位(如幢号、楼层、方位)。
7、整改单回复要求:
(1)整改报告中,责任单位需按三定的原则进行回复。
(2)相关责任单位复查、签字、盖章。
(3)整改报告中,责任单位需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整改报告中需附上加强安全管理的针对性的措施,必要时需附上实物照片。
二、具体要求: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1、签发权限:
主监员以上签发(必须由两名安监员同时签字)。
2、签收人:
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
3、整改及复查要求:
(1)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整改的,必须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分步整改。
(2)①施工单位回复要求:
必须有整改报告,并经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复查通过后,签署意见并需盖部门章或公章;监理单位(必要时建设单位)对整改报告进行确认,签字并盖章。
(整改报告必要时应附照片)。
②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回复要求:
必须有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经企业复查确认后,盖公章;
(3)安全监督站视情况进行复查,并作为下次监督检查的重点。
4、开具原则(以下情况之一):
(1)违反有关文件规定;
(2)违反强制性条文的:
(3)可能引起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
(4)前次检查中口头提出的问题未进行整改的。
(5)连续两次检查中发现类似的违规情况的。
5、后续处理:
(1)整改单应输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系统。
(2)视情况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实施记分处理。
(3)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①开具暂缓施工指令书,
②视情况根据相关法规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
1、签发权限:
分站分管站长以上签发
2、签收人:
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
3、整改及复查要求:
(1)工地的指定区域内停工,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2)必须有整改报告和申请复工报告。
整改报告及申请复工报告,需经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复查通过后,签署意见并需盖企业公章;监理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对整改报告进行确认,签署意见并盖监理项目部章;整改报告必须附照片或有关影像资料。
(3)监督站到现场复查,经检查合格后签发《恢复施工通知书》。
4、开具原则(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
(1)对隐患整改单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2)隐患存在现象较为普遍,涉及面广。
(3)存在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内的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
5、后续处理:
(1)暂缓施工指令书应输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系统。
(2)须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实施记分处理。
(3)经复查整改仍不到位的,可依据相关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停止施工指令书
1、签发权限:
站长
2、签收人:
责任单位项目经理
3、整改及复查要求:
(1)工地全面停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2)必须有整改报告和申请复工报告。
整改报告及申请复工报告,需经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复查通过后,签署意见后盖企业公章;经监理单位复查确认后盖监理企业公章。
整改报告必须附照片或有关影像资料。
(3)安全监督站至现场复查,经检查合格后签发《恢复施工通知书》。
4、开具原则:
(1)施工现场发生1人以上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2)其他重大安全事故(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3)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事件事故。
5、后续处理:
(1)停止施工指令书应输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系统。
(2)事故处理完毕后,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①根据相关法规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②须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记分。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档案填写规范及归档要求
一、按目录进行编排整理。
1、目录中主要内容有:
(1)封面和监督档案
(2)安全监督方案
(3)安全监督告知书
(4)监督检查记录(首次,巡查,专项等)
(5)整改指令书及相关回复及复查资料
(6)企业及个人动态考核记分审批表、抄告单
(7)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8)安全事故报告相关资料(由安全科提供)
(9)建设工程竣工评估表
(10)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竣工评审表(包括各分包单位)
(11)监督过程中其他形成的照片等资料
2、档案中的各类记录表式原则上按时间顺序进行编排。
3、档案封面按要求编号,名称填写全称,建档日期、归档日期填写完整。
编号规则:
2010-01-001(第一项为年度;第二项为监督站,第三项档案号。
北片一分站为01,二分站为02,3分站为03,市政站为04,周康站为05,惠南站为06,临港站为07)
二、监督记录表式填写内容基本齐全。
1、形式要求:
监督记录所需填写的内容应齐全,不得有缺漏,有空档。
2、内容要求:
(1)工程进度:
填写时尽量做详细描述。
如“目前该工地大部分号房处于结构施工阶段,1#-5#房结构施工,6#房基础施工”。
(2)重大危险源情况:
需描述完整“检查时有几项重大危险源,分别是哪几项。
”
(3)检查部位及主要内容:
需详细描述。
如“1#房脚手架;2#房人货两用梯;3#房2-4层临边洞口及电梯井部位等;临时用电配电线路、3#电箱;总包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监理资料等等”。
(4)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应根据《监督导则》内容及现场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调整,以下内容须在监督记录中有所反映。
①有两个方面的内容需描述完整:
一是前次检查中的问题或是要求整改的内容是否已整改;网上申报的分包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等内容是否与现场一致。
②现场检查中,描述主要问题和隐患;如开具整改单,可写“详见整改单”。
③资料检查中需涉及的内容(按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调整,现场发生此项内容后必须检查,但无需重复检查):
◇施工单位(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情况,三类人员数量、持证情况及到位履职情况,特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农民工上岗培训情况;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到位履职情况等。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主要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及使用情况记录;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及监控管理资料;其他专项方案,如临时用电、活动房、脚手架等专项方案;安全交底记录;各类设施设备验收记录;日常教育记录及人员管理记录;日常检查整改复查资料;各类应预案建立与落实情况等。
◇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资料:
主要有安全监理细则;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审查总分包单位合同、资质和许可证、人员等情况;审查专项方案情况;参与及核查各类设施设备验收情况;日常巡查记录及监理日记;监理通知单开具及复查情况等等。
(5)检查处理意见:
必须明确检查处理意见,主要有:
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施工企业自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监理单位复查,资料存档备查;
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施工企业自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监理单位复查,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我站;
③开具整改单,请施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毕后,监理单位复查,并将整改回复交我站复查;
④开具暂缓施工单,请施工单位在范围内暂缓施工整改,整改完毕后,监理单位复查,并将整改回复交我站,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⑤开具停工单,请施工单位全面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后,监理单位复查,并将整改回复交我站,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⑥拟给予以记分处理,拟记分为分(详见记分单)。
(6)签名:
监督站检查人员必须2名以上签名,且参与检查的参建各方人员均需签名。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流程
为促进我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促进科站之间的分工协作,现对以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流程加以明确。
1、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监督组负责收集首次申报、分包增报、月度申报表――监督组进行季度复核并填写季度评定表――分站站长室抽查并审核(抽查由站长室进行,比例由各站自行确定)――监督组每季汇总(每自然季首月,即1、4、7、10月填写“建筑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地汇总表”)――分站站长室审核(签字盖章)――监督组进行网上登录――上报安全管理科(于每季首月上交)――安全管理科进行季度抽查(每季不少于5个,如有严重不符,报分管站长审核后,可否决当季核评等级)――竣工后,监督组在竣工评审表上填写竣工等级――分站站长室审核竣工确认等级(签字盖章)――竣工评审表上交安全管理科(进行一票否决条件的审核)――报分管站长(签字盖章)――安全管理科进行网上竣工确认(安全管理科可委托各站进行,确认结果需根据竣工确认表进行)――安全科填报竣工月度审核汇总报表――分管站长审核
2、安全动态考核工作
(1)隐患整改单
组长以上签发――填写月度汇总表--分站站长室审核――每月随报表上交安全管理科汇总――分管站长审批――安全管理科上网申报
(2)暂缓施工指令书
分站站长签发――填写月度汇总表--分站站长室审核――每月随报表上交安全管理科汇总――分管站长审批――安全管理科上网申报
(3)停工指令书
站长(或分管站长)签发――监督站进行复工前现场检查,并书面填写复查情况及意见(签字盖章)――报安全管理科(对复工条件进行审核)――报站长(或分管站长)审批,签发复工令――安全管理科上网申报
(3)工地、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考核记分程序
监督组收集需记分人员的考核证书、资质证书及身份证书复印件,提出扣分意见(拟扣分值及扣分条款),填写抄告单――分站站长室审核(签字盖章)――每月随报表上报安全管理科――报分管站长审批――安全管理科上网申报
3、月报表等上报程序
(!
)月报表(数据统计截止每月25日,每月28日前电子版及书面上报安全管理科)
监督组收集汇总月报信息――专人(各分站自行指定,将名单上报安全管理科)对月报信息进行汇总,并制作月报――站长室审核(签字盖章)――于每月28日前上报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汇总,制作总报表――分管站长审批――次月5日前完成上网申报
(2)重大危险源月度上报(每月28日前,上报电子版)
监督组收集汇总每月重大危险源信息――专人负责制作重大危险源月度报表――站长室审核(签字盖章)――于每月28日前上报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汇总,制作总报表,上报市总站
4、安全监督档案归档程序
监督组收到报监书,5个工作日内建档――现场检查,填写监督记录,2个工作日内将监督记录归档――分站站长室抽查(不少于到位检查工地的20%)――竣工评审及评估完成后,监督组15个工作日内竣工归档――站长室审查(不少于竣工档案的10%)――随每月报表,竣工档案上交安全管理科(竣工档案与竣工工地数一致)――安全管理科抽查――安全管理科保管不少于2年
5、区级、市级文明工地推荐程序
(1)区级文明工地推荐程序
建筑工地填写区级文明工地申报表,交分站――分站填写区级文明工地推荐条件审核表――分站于每年6月15日前及12月15日前将区级文明工地申报表、推荐表交安全管理科(日常也可申报,此为最后期限)――安全管理科进行一票否决的审核,对申报现场进行抽查,并将申报名单进行汇总――报分管站长审核――推荐至区建交委建管处,由区建交委进行评比。
(2)市级文明工地推荐程序
建筑工地网上申报,并于单月15日前上报市级文明工地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重大危险源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外审报告复印件)报至分站――分站填写市级文明工地推荐条件审核表――分站于单月18日前将审核表及申报表,报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进行现场审核――报分管站长审批――安全管理科于单月20日前进行网上推荐
6、施工许可证现场审核程序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填写施工许可证现场审核表交至分站――分站至现场审核――站长室填写审核意见(签字盖章)――交至安全管理科――报分管站长审核――每月由安全管理科制作报表上报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