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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信息

协会信息

第四期

扬州市计划生育协会2007年3月26日

目录

1、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召开全省系统生育关怀保险经验交流会

2、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省计生协副会长戴纪生在“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生育关怀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3、积极推进生育关怀保险工作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彦贞在全省系统生育关怀保险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4、省计生协会召开“会中会”部署强调全年工作

 

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

召开全省系统生育关怀保险经验交流会

3月22日至23日,在南京召开了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全省系统生育关怀保险经验交流会,全省13个市计生委、计生协会和中国人寿各地分公司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团险部副经理陈建主持,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彦贞致欢迎辞,南京市、宿迁市计生协会,中国人寿赣榆支公司、句容支公司在会议上介绍了他们开展的计划生育相关保险工作的经验;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团险部的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2007年度生育关怀保险工作计划和系列保险推动方案;泰州市计生协会、我市计生协会和中国人寿无锡市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交流了近期打算和做法。

会议结束前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省计生协会副会长戴纪生、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彦贞就在全省推广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发表重要讲话。

我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焕琴、市计生协副会长徐华明、秘书长王忆珠、中国人寿副总经理洪耘和团险部经理周小润参加了此次会议。

南京市经验:

1989年开始,南京市计生委、计生协和中国人寿南京分公司合作开展计生保险,南京市计生委、计生协高度重视计生保险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来抓,目前,全市13个区县普遍开展了这项工作,每年承保人数都在8万人上下,保险费在390万元左右,理赔额逐年上升,受益人群面不断扩大。

2006年,全市参保6.7万人,总保额389万元,共赔付3737人(次),赔付金额368万元,综合赔付率94.6%。

南京市现有计生保险项目主要有:

国寿康健学生、幼儿人寿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保险标准为城区60—70元/年人、郊区县40—50元/年人。

保费来源:

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多为单位支付或单位、个人共同承担;街道、居委会组织社区家庭投保的由投保家庭自己承担。

保障程度为疾病身故10000元、意外伤害身故20000元,意外伤害残疾根据程度按比例最高赔付10000元,意外伤害门诊、住院最高3300元,疾病住院医疗最高30000元,合计53300元/年人。

他们的做法主要有:

一是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1989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和中国人寿南京分公司每年都组织召开保险工作会议,进行宣传、总结部署交流和表彰;市计生协会指导区县计生协会对街道、系统企业协会秘书长进行计生保险知识的学习培训;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受益群众现身说法和举办广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相关知识。

二是拓展渠道、多方筹资。

开展计生保险工作,最大的困难是保险费的筹集。

南京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多渠道地开展计生保险工作。

1、开展向特困家庭独生子女“献爱心、送保险”活动,开展对辖区内特困家庭独生子女调查摸底,建立全区特困家庭独生子女信息档案,采取从政府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中补贴、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活动,为特困独生子女家庭“献爱心、送保险”,2006年,全市受惠独生子女5000多人,保费23.9万;2、推动驻地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保险工作,特别是对财力有保障的企事业单位做到应保尽保;3、积极稳妥地搞好农村计生保险工作,督促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引导农民用好奖励扶助金,帮助他们办理计生保险。

由于合作单位相互配合,基层保险工作人员本着“面向群众、深入宣传、自愿投保、热情服务”的宗旨,计生保险已经成为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和谐的“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忧”的一项民心工程。

宿迁市经验:

宿迁市2002年在泗阳县开展0—6周岁独生子女医疗保险试点,2003年7月在泗阳县召开现场会,市计生委主任、市计生协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市人寿保险公司的总经理参加,会后三家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这项工作在全市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仅2003年保费140.21万元,70105户独生子女户参保,当年赔付101.63万元,赔付率73%。

宿迁市为独生子女投保的医疗保险保险费是每人每年20元,全市85%以上的地区和单位都是从每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每年40元)中支付的。

他们的做法主要有:

一是统一要求、规范运作、科学管理。

2006年12月以来,为了推动此项工作健康开展,宿迁市以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名义下发了5份规范性文件,分别是《关于转发宿迁市计生系列保险开展情况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关于印发宿迁市独生子女医疗险承保方案(草案)的通知》、《关于成立宿迁市独生子女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心连心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独生子女医疗保险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二是成立协调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市成立“独生子女医疗保险管理协调委员会”,县、区成立“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确定宣传法规员为保险联络员,上述机构和人员分别负责不同层面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使计生保险工作从开始推行到管理,从宣传到理赔,从救助到服务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网络体系,为该项工作的持续开展奠定了可靠基础;三是讲求效益、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以社会效益为主,在险种的选择和投保的数额上,推行“独生子女医疗保险”,低投保、高回报、政府买单、负担不重,独生子女生病住院或出现意外伤害最高赔付可达1万元;四是建立交流研讨和考核制度,继续探索新的险种,使之成为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有利于独生子女家庭和保险业发展的民心工程。

赣榆县经验:

赣榆县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镇计生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1989年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试点,先后为全县6942人次独生子女提供意外保险保障额2097万元,为1090人次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提供养老保险保障,为2979人次计划生育工作者提供养老、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累计死亡给付8人,金额3.8万元,伤残给付20人,金额1.8万元,满期给付1401人,金额112万元。

他们的做法主要有: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1、加强组织保证,县政府专门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生育关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镇党委书记为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第一责任人,各镇计生助理为具体承办人;2、加强政策保证,县政府明确,由财政出资,分批为年龄满10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办理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基本执行人均保费836元的标准,保险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有3800元的风险保障,若保险期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满期保险金作为奖励,奖给独生子女家庭。

县政府每年都与各镇签定目标责任状,明确各镇用于独生子女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及计划生育帮扶基金的指标,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项目之一。

二是大力宣传、提高认识。

一方面保险公司加强与计生干部的沟通,让计生干部了解保险、接受保险,理解保险对计生工作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采用宣传单、宣传车和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将镇党委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政策、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的主要条款、特点、好处向广大群众宣传,提高群众对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的认识。

三是强化服务、密切协作。

根据群众需求,提供合适的保险产品,力求投入少、效果好;计生部门和保险公司密切协作,及时做好信息反馈、承保、理赔等服务工作,使群众满意、政府放心;2003年起,县政府出资在保险公司投保年金保险,建立“生育关怀帮扶基金”,目前已积累基金105万元,用于救助农村因病、因残、计划生育并发症、死亡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现已帮扶3100户独生子女家庭形成206个经济联合体,使他们家庭均收入增加了300余元,奖励6名考入重点大学的农村独生女,对21名农村困难独生女签订帮助完成高中学习的协议。

赣榆县开展的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由于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众多独生子女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对于当地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成为政府、群众一致认可的民心工程。

句容市经验:

2003年始,句容市在镇江市计生委的部署下,开展了“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经过三年的运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他们的做法主要有:

一是高度重视、开展试点。

在对既往发生的计生手术风险进行统计和调研的基础上,2003年8月,镇江市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的通知》,开始启动该项工作,9月起,句容市计划生育指导站作为在该站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育龄人群向中国人寿句容支公司投保手术安康险。

二是风险转移、凸显保障。

句容市实施的计划生育手术保险以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为投保人,使用“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条款,以符合条件的手术接受者即育龄夫妇为投保对象,主要承保的手术类别包括上环、取环、皮埋、人流、钳刮、结扎、引产等,承担因计生手术导致的各种并发症所支出的相关医疗费用、因意外或并发症导致的死亡,给予相应补偿,保费根据手术类别,最低如上取环每例3元、最高结扎、引产每例10元,每起事故赔偿限额根据手术类别最高可达1.2万元。

句容市2003—2006年实施计生手术并参保累计6122人次,发生保险理赔11人次。

三是加强合作、广泛宣传。

句容市计生委和中国人寿句容支公司紧密配合协作,一方面做好对育龄群众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对计生服务站的人员进行培训,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吸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会上,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团险部的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2007年度生育关怀保险工作计划和系列保险推动方案。

去年8月以来,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和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的领导对推行生育关怀系列保险进行了多次沟通、调研和磋商,形成了初步方案,在省协会今年1月10日召开的各市秘书长会议、2月8日召开的四届三次理事会上征求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形成了6款“生育关怀系列保险方案”分别是:

A款独生子女综合保险、B款子女教育金保险、C款计划生育手术保险、D款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E款关爱女性综合保险、F款一生无忧养老保险。

中国人寿江苏江苏分公司制定了《2007年度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工作计划》,按照序时进度:

2月份,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拓展进展方案(已完成)

3月份,召开经验交流会、出台专项推动方案(已进行)

4月份,各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险种、组织培训;各市分公司、计生协分别将工作计划及具体方案报省公司、省计生协会

5—11月份,组织联合调研,深入基层了解各地业务开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加以解决

12月份,全年工作总结、筹备表彰、制订2008年工作计划

会议要求各地根据省里的工作计划和推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调查、拿出方案、制订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培训推广。

会上,泰州市计生协会、我市计生协会和中国人寿无锡市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进行了表态发言,交流了近期打算和做法。

为了认真贯彻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省计生协会“生育关怀——志愿者零距离服务”活动的要求,我们扬州市计生协会确定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育关怀暖万家——零距离服务行动”主题活动的要求,将逐步开展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省协会各市秘书长会议、省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的要求,我会和中国人寿扬州分公司的同志进行了多次接触和磋商,根据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生育关怀系列险种的设置,结合我们扬州市的实际,按照“花钱不多、成效显著、群众获利”的原则,拿出了初步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该项工作,促进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在我市稳步、顺利推行,我市的初步打算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各级协会对开展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工作的认识;二是做好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和投保积极性,促进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在生育关怀五种对象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进行;三是加强协作,市、县两级成立生育关怀系列保险指导协调小组,保证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健康有序开展。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省计生协会副会长戴纪生在讲话中分析了全省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工作开展的背景、阐述了开展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工作的意义,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概括了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工作是一项反应群众需求、拓展协会服务领域、建立生育关怀长效机制、保障基本国策、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民心工程,对全省计生系统开展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工作提出希望。

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彦贞在会议结束前讲话,她高度盛赞开展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工作是能使老百姓获利、促进计生工作和保险事业发展“三赢”的大好事,她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取得理解、增进友谊,进一步巩固全省计生系统与中国人寿的合作关系,从而为推进江苏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为构建和谐江苏做出更大贡献。

在“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

生育关怀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戴纪生

(2007年3月23日)

尊敬的李总、各位中国人寿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能有机会参加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举办的“生育关怀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

昨天下午,中国人寿江苏省公司的同志介绍了生育关怀保险工作开办的背景,围绕计划生育五关怀工作专门设计的六款保险方案,以及2007年生育关怀保险的工作计划和业务推动方案;南京、宿迁、连云港和镇江的代表就各地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做了很好的经验介绍;今天上午,无锡、镇江、扬州、泰州四个市的代表就2007年开展生育关怀保险工作的初步打算又作了大会交流。

我听了以后,深受启发,感受到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确实是一项立足计生群众实际需求、拓宽计生工作服务领域、建立生育关怀长效机制、保障基本国策贯彻到位、服务和谐社会构建的民心工程。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讲几点意见。

一、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工作开办的背景

关于开办背景,昨天下午,中国人寿省公司的同志已做了介绍,这里我还想再强调一下,只有大家都清楚这项工作的背景,才能认识工作起源,把握好工作原则,明确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才能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

首先,政策有要求。

一是《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明确提出,“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指出“要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制度”、“农村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三是吴仪总理对此项工作专门有批示,国家人口与计生委也正在与中国保监会积极沟通协调准备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讨论稿已分别下发到计生委和各保险公司讨论。

四是《省政府关于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6]126号)指出:

“推进新生儿缺陷疾病保险试点。

逐步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其次,群众有需求。

去年8月份以来,也就是在国务院2006年23号文件颁布以来,中国人寿江苏省公司就积极主动与省计生委、计生协多次沟通,这期间我们组织了多种形式的调研。

一是计生协和省人寿分别作了对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开展情况的书面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全省大部分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此项工作,有效解决了独生子女的意外、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像南京浦口区的沿江街道由政府买单为困难独生子女提供了保险保障,宿迁独生子女保险覆盖面已达到75%以上,连云港赣榆的困难户保险,镇江开办的计划生育手术保险都是一些很好的做法,解决了群众的困难,减轻了政府负担,提升了计生协会在群众中的形象;

二是去年12月初省计生协在南通召开了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行动经验交流会,会议期间我专门召集了部分同志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座谈,大家也认为这是一件群众欢迎的好事;

三是今年的1月9日,在我们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上,省人寿介绍了6款保险方案,与会的秘书长们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发表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大家的看法尽管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都认为生育关怀系列保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为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所办的一件实事。

四是今年1月中旬,我和袁秘书长以及省人寿的李总一起到了南京的下关区、建邺区计生委听取了基层具体开办这项工作的同志一些切身体会,特别是对一些理赔数据的反映,使我们更深刻地体会到中国人寿提出的开办这项工作的宗旨是保本微利、服务社会。

比如我们在下关区调研,了解到下关区04年到06年赔付率分别是:

04年85%,05年93%,06年96%。

建邺区赔付率更高,06年总保费是27.2万,赔付37.1万,赔付率为136.22%。

在开展这些调研工作的同时,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颁布,再次提到了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坚定了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信心。

因此,我们把做好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工作纳入省计生协2007年度以及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使其成为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充分认识开展生育关怀保险工作的意义

(一)开展生育关怀保险工作有利于解决计生困难群体保障问题,切实减轻政府负担,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人数约为18485人,独生子女父母死亡、伤残人数98042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数约为18813人,计划生育专干困难人数约为692人。

这部分计生困难群体已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也是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五关怀服务的重点人群,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探索有效途径解决他们的养老、医疗等保障问题,像南通由政府出资为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领养的家庭办理一份养老保险、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由市县财政出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等,切实为计划生育群众解除了后顾之忧。

但政府的资金是有限的。

而通过推动生育关怀保险工作,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提升计生群众的保险意识,鼓励帮助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平安的时候,力所能及地为自己、为孩子购买一份保险,当他们年老的时候、生病的时候、遭遇意外的时候能有一份保障,这样就可以减轻政府的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开展生育关怀保险工作有利于建立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基本国策的有效落实。

开展生育关怀保险,探索建立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计划生育保险制度,提高计生家庭的风险抵御能力,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是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方式转变的新举措,是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风险问题的新途径,有利于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三)开展生育关怀保险工作有利于拓宽计生协会的服务内容,提升计生协会的服务能力。

各级计生协会网络齐全,直接面对计生群众,最了解群众的需求和疾苦,通过计生协会的平台开展生育关怀保险工作,可以进一步提升协会服务计生群众的能力,特别是当一些计生群众不了解保险的好处时,通过我们的宣传发动购买了适合他们的险种,群众是非常感激我们的,像我了解的南京市开办的独生子女的住院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交费60元,生病住院最多可报销3万元医疗费用,每年都有几个赔到最高限额的。

宿迁泗阳县众兴镇计生助理臧海青说:

“开展独生子女医疗保险,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感受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温暖,工作顺心了,基层反馈的工作畏难情绪明显比以前少了,对提高老百姓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提高一孩积累率,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明显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三、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生育关怀保险”推行的是生育关怀,这是我们协会持久,深入开展生育零距离服务行动的新的举措。

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为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江苏”的高度上来,贯彻中央决定,服务中心工作,各市计生委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和当地的中国人寿公司共同制定当地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由计生协和中国人寿公司共同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生育关怀保险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加强学习,提升水平,齐心协力为计生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首先,大家一定要认识到计划生育保险的特殊性,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来做这件事,不能像一般的商业保险那样“投保容易,理赔难”。

既然双方合作开展此项工作,计生部门作为宣传倡导者,代表的是政府,代表的是政府对群众的承诺,所以大家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学习保险知识,学习理赔程序,只有学习到位,才能服务到位,才能取信于民;其次,要做好维权服务。

在推进生育关怀保险工作的过程中,协会一肩挑两头,要注意维护好两方面的权益。

一是要维护群众的权益。

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要学好保险知识,深刻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群众的保险理念,完善群众风险保障措施。

当群众发生理赔时,要积极协助他们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理赔申请手续,提高理赔效率,让群众及早拿到赔款,解燃眉之急。

当群众和保险公司发生矛盾时,要在弄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为群众积极争取合法合理的利益,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二是要维护好保险公司的权益。

要发挥协会对基层熟悉的优势,减少带病参保、骗赔等问题的发生,协助保险公司控制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在遇到群众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时,对于确属参保者责任的,我们要协助保险公司向参保群众共同做好解释工作,减少矛盾。

(三)发挥优势,做好宣传,坚持自愿参保的原则。

计生协各个乡镇、各单位都有自己的网络。

大家要充分利用好这个网络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如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板报,会议宣传等)做好保险知识、保险产品、理赔服务等宣传工作,增强计生人群风险防范意识和主动参与保险的积极性,提高生育关怀保险的覆盖面。

同时,要坚持投保自愿的原则,切不能搞强制保险或变相强制保险。

(四)因地制宜,鼓励创新,选择好最切合当地群众需求的险种。

首先要选择好合适的生育关怀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向大家推荐了6款生育关怀保险方案,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其中部分方案进行推广;或者创新保险方案,为当地计生群体提供更合适的保障服务。

其次大家要明确各自职责,做好相互配合工作。

各地计生协在生育关怀保险工作中主要是发挥宣传、教育、发动和维权工作,具体的业务承保、理赔等由保险公司承担。

当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和内容。

(五)整合资源、主动沟通,积极争取计生委和当地政府支持。

生育关怀保险工作的开展不仅仅是计生协要推动的事,各级计生委要对这项工作给予支持,协会要主动沟通汇报,形成合力,共同把这件好事办好。

同时,大家要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生育关怀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走“政府帮一点,集体出一点,群众拿一点”的路子,持续推动生育关怀保险工作的开展。

(六)明确定位,统筹兼顾,处理好协会日常工作和生育关怀保险工作之间的关系。

各地协会要清晰定位生育关怀保险工作与日常计生服务工作的相互关系,要把生育关怀保险工作和日常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深入实践协会五大职能,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向纵深发展。

(七)依法办事,合规操作,不谋私利。

计生协是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协助政府,维护计生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要坚持依法办事,合规操作。

我们和省人寿商定,在推进“生育关怀系列保险”工作中,各级协会主要负责宣传倡导,依法维权,总结表彰,不直接担任保险代理,因此不存在代理费的问题,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是在年底进行表彰、奖励。

我们有的协会和其它一些保险公司合作也要注意这个问题。

据保监局的同志介绍,不办理保险代理资格证书是不能拿手续费的,即使办了保险代理资格证书,手续费也是有严格比例的。

我们一定要按政策办事。

我们各级协会的工作者要积极努力,主动参与,当好生育关怀保险的宣传员,当好人寿保险公司与人民群众的联络员,当好计划生育家庭办理“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的服务员。

同志们,这次会议是省计生协和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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