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涂料和加油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补充条款等评审标准试行的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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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涂料和加油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补充条款等评审标准试行的通
粤安监管三〔2011〕59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补充条款等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科工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分类指导,提高标准化评审标准的实用性、针对性,我局组织部分行业协会和专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行业的专业特点,编制了《广东省〈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评审要求和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涂料生产企业补充条款》、《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溶解乙炔生产企业补充条款》以及《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专项评审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性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和《广东省〈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评审要求和标准》是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范围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性评审标准。
二、评审标准补充条款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涂料生产企业补充条款》、《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溶解乙炔生产企业补偿条款》是分别针对我省企业数量较多、危险性较大的涂料、溶解乙炔生产企业的行业特点,重点针对相应行业的重要风险点、工艺安全、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安全等的特殊性,提出专业性要求,是对《评审标准》相对应的B级要素的补充或细化。
三、加油站专项评审标准
《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专项评审标准》是针对加油站的特殊性,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专项性评审标准,适用于一、二、三级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自评、评审标准。
四、评审标准的使用要求
1、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除外)、评审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评审,编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情况记录表》时,应增加广东省《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评审要求和标准,并针对涂料、溶解乙炔生产企业相对应的B级要素进行补充、细化和调整,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评审内容的对应性和齐全性。
2、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是在《加油站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对应《评审标准》的二级、一级达标条件要求,构成二级、一级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
对于加油加气合建站,还应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补充相关内容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评审。
3、各地可根据监管工作实际,细化企业分类,在各类标准基础上补充或者细化相应要求的内容,但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要求。
在执行中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局。
附件:
1、广东省《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评审要求和标准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涂料生产企业补充条款
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溶解乙炔生产企业补充条款
4、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专项评审标准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要求和标准
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
否决项
扣分项
12本地区的要求(100分)
12.1从业人员素质基本要求(20分)
1.基本从业条件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应符合基本从业条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主要负责人:
(1)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2)无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处罚记录;(3)有1年以上的化工从业经历;(4)无职业病禁忌;(5)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2.分管安全负责人: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行安全生产决策;
(2)有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有3年以上的化工从业经历;(4)无职业病禁忌;(5)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3.安全管理人员:
(1)有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有3年以上的化工从业经历;(3)无职业病禁忌;(4)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4.危险岗位操作人员:
(1)有化工专业中职以上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2)无职业病禁忌;经体检建档;(3)经有资质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岗位知识技能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查文件:
1.岗位责任制、任命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架构图;
2.有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1.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不符合基本从业条件,每人扣5分;2.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基本从业条件,每人扣3分;3.危险岗位操作人员不符合基本从业条件,每人扣1.5分(共10分)。
2.配备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每个企业按不少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人数的15%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足300人的企业可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2.或按照《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聘任一定比例的专职注册安全主任,比例是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不少于1名,300~500人:
不少于2名,500~1000人:
不少于4%。
,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不少于2%。
,在聘任的注册安全主任中中级以上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查文件: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
2.或外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合同;
3.有关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少1人扣2分。
(共5分)
3.工作要求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建立安全培训考核档案。
查文件:
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计划;从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计划;安全培训考核档案。
1.未进行培训工作扣5分;2.未建立安全培训考核档案,扣3分;3.企业内未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行管理督促,发现1次扣1分。
(共5分)
12.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20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安监〔2009〕400号)》,定期报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指定专人汇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每半年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于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报所在地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有关项目内容及具体情况需逐项如实填报;
3.对存在的问题要填报整改意见。
查文件:
1.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
连续两个半年周期未填报本报表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如期填报,发现1次扣3分;2.有关内容未如实填报,发现1次扣2分;3.对存在的问题无填报整改意见,发现1次扣3分。
12.3
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20分)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根据要求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1.按照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和《广东省涂料用树脂聚合工艺安全控制实施指导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查文件:
1.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2.工作计划。
3.自动化改造验收资料。
现场检查:
各种自动化安全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情况,包括:
1.紧急停车系统分布图及维护记录;
2.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维护、调试记录;
3.工艺控制流程图及自动化控制资料。
1.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未根据风险状况设置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系统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按要求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每项扣5分。
12.4
事故状态“清净下水”收集处置
(20分)
根据安监总危化[2006]10号要求,企业应针对本企业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采取防范污染环境的措施。
1.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考虑事故状态“清净下水”的收集和处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关键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仓库是否配备事故状态下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堰、防火堤等设施及其维护情况。
3.是否有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引发环境污染的设施和措施。
已经有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和措施的,要评估其是否科学有效,适应应急需要。
查文件:
1.应急预案;
2.制度文件。
现场检查:
各类事故清净下水收集和处置设施是否充分、完好、适用。
1.事故应急预案没有考虑事故清净下水收集处置,扣10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2.事故状态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堰、防火堤等设施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3.事故状态防止清净下水的设施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12.5
隐患排查(20分)
1.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隐患档案。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
2.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3.对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列为整改重点。
4.发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提出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5.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查文件:
1.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3.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记录;
4.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记录;
5.隐患分析评估档案。
1)无该项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制度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2)无该方案的,本项不得分;方案依据缺少或不正确的,每项扣1分;方案内容缺项的,每项扣1分。
3)未按方案排查的,本项不得分;有未排查出来的隐患的,每处扣1分;排查人员不能胜任的,每人次扣1分;未进行汇总总结的,扣2分。
2.隐患排查范围不应有遗漏,隐患排查方法应满足企业需要。
1.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2.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查文件:
1.隐患排查工作记录。
1.范围每缺少一类,扣1分。
2.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1分;缺少一类检查表,扣1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1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1分。
3.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1.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
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2.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3.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查文件:
1.隐患治理方案;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隐患治理工作未形成闭路循环的,每项扣1分。
2.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每项扣1分。
3.无统计分析表的,不得分;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
4.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定期进行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查文件:
1.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2.近期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本项不得分;未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2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扣1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1分;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1分。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涂料生产企业补充条款)
A级
要素
B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
否决项
扣分项
3
风险管理(100分)
3.2
风险评价
(2项10分
本项5分)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2.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1)涂料企业常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如下危险特性:
1)易燃、易爆性;2)易挥发性;3)易积聚静电性;4)流动扩散性;5)受热膨胀性;6)毒害性、刺激性。
(2)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火灾、爆炸:
①泄漏;②着火源如:
明火、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电、其他火源;2).容器爆炸;3).中毒和窒息;4)物体打击;5)高处坠落;6)机械伤害;7)车辆伤害;8)起重伤害;9)触电;10)灼烫;11)坍塌;12)淹溺等;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有:
1)高温危害;2)噪声危害;3)粉尘危害;4)振动危害;(5)其他伤害等。
3.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
查文件:
1.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
2.风险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从业人员参与风险评价活动的情况。
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3.5
重大
危险
源
(7项20分
本项5分)
1.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1.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
辨识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报告。
查文件:
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评价报告;
3.重大危险源档案。
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5分;
2.档案内容,每缺一项或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4
管理制度(100分)
4.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项40分,本项30分)
1.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排查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
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应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
4.除制定《通用规范》要求的规章制度以外,还应制定包括以下内容的规章制度:
工艺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文件档案管理、易制毒管理、门卫管理、厂区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废弃物管理、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等。
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注:
凡企业不涉及本条款所列相关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制度清单。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文件。
询问:
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了解、掌握情况。
现场检查: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情况。
1.未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可操作性等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3.缺少相关内容的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4.有关人员不清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1人次扣2分;
5.现场发现有未执行和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一项不符合扣2分;
6.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审批,一项扣5分。
4
管理制度(100分
4.2
操作规程
(2项40分,本项30分)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
(1)生产岗位操作规程
1)原油处理岗位;2)树脂合成岗位;3)基料热炼岗位;4)固(粉)体树脂和纤维素类溶解岗位;5)树脂、基料、成漆压滤岗位;*6)色漆、清漆配料岗位;*7)研磨分散岗位;*8)调漆、调色岗位;9)辅助材料配制岗位;*10)包装岗位;*11)仓储与装卸岗位。
(2)通用设备操作规程
1)输送系统,包括气动式隔膜泵、齿轮泵、真空泵、转子泵、离心泵、空气压缩机等;
2)起重设备,包括电梯、电动葫芦、吊车、升降机、液压升降平台等;
3)加热系统,包括有机热载体炉、锅炉、电加热系统等。
2.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技术负责人审定并签发操作规程。
3.发放到相关岗位执行。
注1:
带*号的岗位为涂料企业的基本岗位。
注2:
凡企业不涉及上列相关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1.岗位操作规程;
2.文件发放记录。
3.操作规程签发文件。
现场检查:
抽查岗位是否有有效的岗位操作规程。
有主要岗位无编制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审批,一项扣5分。
6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2
安全设施
(5项20分
本项8分其他项各3分)
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宜按照GB50493-200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做到:
(1)宜按照GB50493-200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
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结构及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AQ5204;
(9)在属于危险工艺的树脂合成装置上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设施;
(10)新建涉及危险工艺的树脂合成装置,在设计阶段要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
(11)按标准、规范应设置的其他安全设施,例如:
1)防护栏、安全梯、平台的设置应符合GB4053.1、GB4053.2、GB4053.3、GB4053.4的规定;
2)各种外露的机械转动设备和皮带传动部位,应设置便于观察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应符合GB/T8196要求;
3)应配置相应的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和逃生避难设施。
查文件:
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现场检查:
各种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1.未在涉及危险工艺的树脂合成装置上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设施,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没有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泄漏报警仪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应当配备的安全设施缺失,一项扣2分;
2.安全设施的配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项扣1分;
3.新建涉及危险工艺的树脂合成装置,在设计阶段未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的,扣1分。
6.2
安全设施
(5项20分
扣分同上)。
2.(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涂料用醇酸树脂、聚酯树脂、丙烯酸树脂、环氧酯、聚氨酯树脂/聚氨酯固化剂的合成涉及危险工艺,应实现温度和压力的自控、并设置信号报警和安全联锁系统。
当反应釜的温度和压力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发出声光报警;达到安全联锁设定值时,实现紧急停车(包括切断热源,中止进料、停止滴加,启动紧急冷却系统),必要时加入解聚(或阻聚)剂中止(或延缓)反应。
注:
凡企业不涉及上列相关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竣式验收文件。
现场检查:
自控系统运行情况。
同上
同上
6.3
特种
设备
(8项10分
本项2分)
2.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涂料企业涉及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
(1)压力容器,含储存沸点低于45℃甲类液体的容器、压力管道;
(2)锅炉、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