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390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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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390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DB12390-2008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ICS43.19><>50
Y14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
DB12/390—2008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
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Lightelectrictricyclefordeliveryuse―Generaltechnical
requirements
2008-10-20发布2009-01-01实施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2/390-2008
I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的<>5.1.1、<>5.1.3、<>5.1.4、<>5.2.1、<>5.2.2、<>5.2.3、<>5.2.4、<>5.2.<>5、<>5.2.6、
<>5.2.7、<>5.2.8.2、<>5.2.9、<>5.2.10、<>5.2.11、<>5.2.12.1、<>5.2.12.3、<>5.2.12.4、<>5.2.12.<>5、<>5.<>5为强制
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大安
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飞鸽电动三轮车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天机电产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关新、马国富、张云龙、赵贵森、魏强、刘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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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的定义、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载重量不超过1<>50kg,其作用主要用于代步或家用载物的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残疾人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要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
GB/T3<>566-1993自行车装配要求
QB/T1716-1993自行车链条
QB1881-1993自行车前叉
QB2191-199<>5自行车反射器
3定义
3.1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Lightelectrictricycle
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一个方向轮和两个驱动轮,能实现人力骑行和电动骑行的特种三轮车,
其作用主要用于代步或家用载物,载重量不超过1<>50kg。
4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见表1
表1基本参数
项目单位数值
后轮径mm≤<>510
前后轮轴距mm≤1700
车厢尺寸(长度×宽度)mm≤12<>50×900
脚蹬离地高度mm≥70
载重量(包括骑行者重量)kg≤1<>50
<>5要求
<>5.1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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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最高车速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18km/h。
<>5.1.2续行里程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
<>5.1.3电动机功率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500W。
<>5.1.4脚踏行驶能力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曲柄长度应不小于127mm。
<>5.2整车安全要求
<>5.2.1制动性能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18km/h),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
<>5.2.2前叉吸收能量
对前叉加力至挠度为6<>5mm时,应能吸收能量≥60J,且各部位不得出现裂纹、折断等现象。
<>5.2.3车把
<>5.2.3.1把立管
按GB3<>56<>5-200<>5中6.2的规定。
<>5.2.3.2把立管力矩
按GB3<>56<>5-200<>5中6.<>5的规定。
<>5.2.3.3把立管弯曲
按GB3<>56<>5-200<>5中6.<>5的规定。
<>5.2.3.4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
按GB3<>56<>5-200<>5中6.<>5的规定。
<>5.2.3.<>5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
按GB3<>56<>5-200<>5中6.<>5的规定。
<>5.2.4车轮
<>5.2.4.1防脱落装置
车轮应装有防脱装置,如止退垫圈、止退锁母等。
<>5.2.<>5足趾间隙
按GB3<>56<>5-200<>5中11.2.2的规定。
<>5.2.6鞍座
<>5.2.6.1鞍管
按GB3<>56<>5-200<>5中12.2的规定。
<>5.2.6.2鞍座调节夹紧强度
按GB3<>56<>5-200<>5中12.3,12.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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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反射器和鸣号装置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应装有前灯或前反射器、后反射器、侧反射器,还应装有鸣号装置。
反射器反
射镜面积应符合QB2191-199<>5中<>5.1.4的规定,反射器耐冲击试验应符合QB2191-199<>5中<>5.<>5.2的规
定。
<>5.2.8链条
<>5.2.8.1
作动力传递用的链条,在链轮和飞轮上运转应灵活。
<>5.2.8.2
链条的拉断力应不小于8000N。
<>5.2.9最小回转半径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应在回转半径2.<>5m的范围内顺利回转。
<>5.2.10倾斜稳定性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前后(纵向)或左右(侧向)倾斜20
0
时应能保持稳定。
<>5.2.11整车静载荷
整车在2倍额定载荷情况下,保持静压16h,车体任何部位不得产生开焊和影响使用的变形。
<>5.2.12电器部件
<>5.2.12.1绝缘性能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轻型电动三轮自
行车的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均不应带电,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MΩ。
<>5.2.12.2蓄电池密封性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的蓄电池应有良好的密封性。
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现
象。
<>5.2.12.3蓄电池的标称电压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
<>5.2.12.4制动断电装置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在制动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5.2.12.<>5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
稳定、可靠。
<>5.3整车装配要求
<>5.3.1总体要求
a)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应按其型号要求组装,不得有错装和漏装;
b)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各紧固件应紧固到位,各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
c)各对称部件应与车体中心面左、右对称,不得有明显的偏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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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制动系统应装配正确,操纵灵活;
e)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的不动件不允许与运动部件相碰擦。
<>5.3.2轮辋径向、端面圆跳动量
按GB/T3<>566-1993中13.1的规定。
<>5.4整车外观要求
a)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各外露零、部件的表面应清洁、无污渍、锈蚀;
b)商标、贴花应完整、清晰、位置应正确;
c)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各塑料件的表面应色泽均匀,无明显的飞边、划伤、裂纹和凹陷。
<>5.<>5说明书
每辆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必须附有说明书,至少应有下列内容:
a)包含附录A的内容;
b)使用前的准备:
怎样调整鞍座及车把的高度,以适合骑行者的身材,对鞍座和把立管的警告标
记应予以说明;
c)对把横管、把立管、鞍座、鞍管和车轮的紧固件应推荐旋紧力矩;
d)润滑—润滑部位、润滑周期及推荐润滑用油;
e)正确的链条张紧度和调整方法;
f)车闸的调整和闸皮调换的建议;
9)车身长度:
长×宽;
h)额定载重量;
i)三包规定。
<>5.6标记
每辆三轮车上应明显耐久地标上生产厂名称或商标。
6试验方法
6.1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试验
6.1.1最高车速试验
6.1.1.1试验条件
a)骑行者质量(重量):
7<>5kg,载重量7<>5kg;
b)试验环境:
温度为-<>5
0
C~30
0
C;风速不大于3m/s;试验时应避免雨雪天气;
c)试验路面:
平坦的沥清或混凝土路面。
6.1.1.2试验步骤
a)在试验跑道上设置100m的测试区间,两端应有足够长的辅助骑行区;
b)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在电动骑行到测试区间之前,应完成全部加速过程,达到其最高车速,并
以此速度通过测试区间;
c)用秒表测定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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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按下列公式计算最高车速:
V=720/t
式中:
V——最高车速,km/h;
t——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s。
e)该项试验应连续往返电动骑行两次,取其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6.1.2续行里程试验
6.1.2.1试验条件
续行里程的试验条件见6.1.1.1条。
当试验结果发生争议时,可在环境温度为(2<>5±<>5)
0
C条件下,
进行仲裁试验。
6.1.2.2试验步骤
按本公司的说明书对蓄电池充足电,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到欠压保护装置做出反应为止,记录其骑
行里程。
6.1.3电动机功率试验
a)电动机的功率应在测功仪上进行测试;
b)将电机接上额定直流电压,加载到其额定转矩,在测功仪上读得其额定连续功率。
6.1.4脚踏行驶能力
目测检查和用卡尺测量。
6.2整车安全要求试验
6.2.1制动性能试验(双闸)
骑行重量:
骑行者质量(重量):
7<>5kg,载重量7<>5kg;
按GB3<>56<>5-200<>5第24章中规定的干态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6.2.2前叉吸收能量
按QB1881-1993中<>5.2.1的规定进行试验。
6.2.3车把试验
6.2.3.1把立管测量
目测检查和用卡尺测量。
6.2.3.2把立管力矩试验
按GB3<>56<>5-200<>5中26.1.1的规定进行试验。
6.2.3.3把立管弯曲试验
按GB3<>56<>5-200<>5中26.1.2的规定进行试验。
6.2.3.4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试验
按GB3<>56<>5-200<>5中26.2的规定进行试验。
6.2.3.<>5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试验
按GB3<>56<>5-200<>5中26.3的规定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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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车轮试验
6.2.4.1防脱装置
目测检查。
6.2.<>5足趾间隙测量
按GB3<>56<>5-200<>5中11.2.2的规定进行测量。
6.2.6鞍座试验
6.2.6.1鞍管测量
目测检查和用卡尺测量。
6.2.6.2鞍座调节夹紧强度试验
按GB3<>56<>5-200<>5中第30.1的规定进行试验。
6.2.7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的检测
反射器反射镜面积按QB2191-199<>5中的<>5.1.4规定进行。
反射器耐冲击试验应按QB2191-199<>5
中<>5.<>5.2的规定进行试验。
6.2.8链条试验
6.2.8.1
按QB/T1716-1993中<>5.3规定链条灵活性进行试验
6.2.8.2
按QB/T1716-1993中<>5.2进行拉断力试验
6.2.9最小回转半径试验
在水平路面上转动车把,向左右做一次手推动的360°转向运动,应在回转半径为2.<>5m的范围内
顺利回转。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在行驶和转弯时应平稳,骑行者应能单手脱把(如要用手来打信号)而无
困难,且对骑行者无危险。
6.2.10倾斜稳定性试验(空载)
将三轮自行车处于正常向前直行的位置,然后将它依次置于前后(纵向)及左右(侧向)均为20°的
斜坡上,如三轮自行车顺斜坡滑动,可在下坡位对车轮垫上木块防止其滑动,观察三轮自行车的三个车
轮。
均不应有离开地面的现象。
6.2.11整车静载荷试验
在车厢均匀加载22<>5kg荷重,鞍座加载7<>5kg荷重,16h后卸载,检查是否有开焊和影响骑行的永
久变形。
6.2.12电器部件试验
6.2.12.1绝缘性能测量
绝缘性能用2<>50V兆欧表进行检测,检测蓄电池电极与车架、车把和电机外壳之间的绝缘。
6.2.12.2蓄电池密封性检查
目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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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3蓄电池标称电压测量
蓄电池充足电后,静放2h,用直流电压表测量其标称电压,测量值允许比本标准的<>5.2.10.4的规
定值
标升1<>5%。
6.2.12.4制动断电装置试验
在蓄电池和电机回路上串接一个直流电流表,将动力电路接通,让电机驱动,然后分别握前后闸,
观察电流表是否断流。
6.2.12.<>5欠压、过流保护功能试验
a)在蓄电池和电机回路上串接一个直流电流表,电机接上其额定电压,然后逐渐降低电压,到使
用说明书中标明的欠压状态,观察其欠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
b)在蓄电池和电机回路上串接一个直流电流表,接通电路,当电流增大到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过
流状态,观察电流表是否断流或限流。
6.3整车装配要求检验
6.3.1总体要求检验
采用手感和目测法检验。
6.3.2轮辋径向、端面圆跳动量测量
按GB3<>56<>5-200<>5中9.1转动精度的规定进行测量。
6.4整车外观要求检验
采用手感和目测法检验。
6.<>5说明书检查
查阅本单位的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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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主要技术参数的设置
A.1整车主要技术参数
a)外型尺寸:
长×宽×高(mm)
b)前后轮中心距:
mm
c)载质量(重量):
kg
d)最高车速:
km/h
e)续行里程:
km
A.2蓄电池主要技术参数
a)蓄电池类型
b)容量:
Ah
c)标称电压:
V
d)电池质量(重量):
kg
A.3电机主要技术参数
a)电动机型式
b)额定连续输出功率:
W
c)额定电压:
V
d)额定转速:
r/min
e)额定输出转矩:
N.m
A.4控制器和充电器的主要技术参数
a)欠压保护值:
V
b)过流保护值: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