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办法汇编05111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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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办法汇编0511110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单位设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称北京电大)系统建设,确保教育质量,促进北京电大现代远程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使北京电大在承担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型社会的任务中,更好地为首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单位是指北京电大根据不同的设置标准,分别设立的学院、分校或工作站(以下称学院/分校/工作站)三类教学单位。
第三条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从事相关高等教育资质的社会组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设置条件,可以申请设立北京电大教学单位,开展电大教育。
第四条新设置的教学单位应符合北京电大系统整体布局合理、所设专业依托行业优势且与北京电大原有相邻教学单位互补的原则。
第二章性质与任务
第五条北京电大是北京市属成人高等学校,采用文字、音像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远程开放教育;北京电大及其教学单位构成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远程教育系统。
第六条北京电大及其教学单位的主要任务:
举办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为北京市高等教育普及化服务;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农村教育及各类培训,为各类社会成员提供终身学习服务;提供社会化远程学习支持服务。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北京电大教学单位的职责:
一、按照北京电大的统一要求进行生源预测、招生宣传、报名报考、入学教育。
二、按照北京电大的教学计划组织多种媒体教学、面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考核、实验、实习、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活动。
三、贯彻执行北京电大颁发的关于招生、教学、教务、考务、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教学质量。
四、在现代远程教育理论指导下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远程开放教育的优势和特点,为本地区或本行业系统提供所需要的教育服务。
五、接受北京电大的教学业务指导,协助上级电大开展教学督导、检查与评价工作。
第四章设置条件
第八条已具备电大基本办学条件,拟建北京电大教学单位的社会组织可申办工作站;工作站办学满3年后可申办分校;分校办学满3年后可申办学院。
教学单位的建立及升格由北京电大教学单位审批小组审核。
第九条教学单位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上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构设置
学院为区县教委(或市级以上行业系统教育主管部门)直属的、独立设置的事业法人单位,行政正处或副处级,内设办公室和招生、教务、考务、学籍、财务、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管理部门;分校、工作站的机构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领导班子
学院应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正职领导1名、副职领导2名;分校、工作站至少应配备符合以上条件的正副职领导各1名。
三、教师队伍
学院/分校/工作站专职教师人数至少达到25/15/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至少分别达到5/3/2人。
每个开放教育专业应有1名指导教师,若专业相同层次不同可以设置同一名专业指导教师,每个本科专业至少应有1名符合专业要求的专职教师。
教学单位还应配备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并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四、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
教学单位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分别负责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和多种媒体教学技术与教务管理软件的维护工作。
学院应至少配备10名专职管理人员和2名专职技术人员。
分校、工作站配备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应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校园面积与学生规模
学院/分校/工作站应具有相对独立的校园。
独立使用的建筑面积应分别达到10000/8000/3000平方米;在校注册的北京电大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人数应分别达到1500/1000/500人,一般一个专业应不少于50名学生。
第十一条设施条件
教学单位的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符合北京电大有关规定。
第五章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申报程序
一、拟建北京电大教学单位者须向北京电大教务处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关于成立北京电大办学单位的申请报告》。
二、申请报告内容:
1.北京电大教学单位组织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构成情况说明;
2.《北京电大教学单位申报表》(附件1);
3.《教学单位专职教师情况表》(附件2);
4.《教学单位兼职教师情况表》(附件3);
5.《教学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情况表》(附件4);
6.《教学单位设备设施条件情况表》(附件5);
7.法人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三条审批原则
一、满足机构人员、教学设施、师资配备和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根据地域和行业特点,合理布局,多个教学单位在同一地域开设的专业应互为补充。
三、教学单位所开专业的生源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并相对稳定。
四、教学单位的名称应含其行政隶属单位的全称。
第十四条审批程序
一、市电大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远研所和教学部有关人员组成教学单位审批小组负责实际考察和审批工作。
二、审批小组审阅《关于成立北京电大办学单位的申请报告》、进行实地考查,并经研究讨论后确定审批结果。
三、审批通过后,审批小组组长在《北京电大教学单位申报表》上签字,加盖北京电大校章后生效,有关材料一并备案。
四、新成立的教学单位与市电大签订《办学协议书》。
五、审批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和10月进行,审批小组应在收到《关于成立北京电大办学单位的申请报告》后30天内做出答复。
新建教学单位应报市教委和中央电大备案,并对社会公布。
六、新建教学单位的机构、编制等问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应待遇解决。
七、新建教学单位持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出据的证明自行办理刻制公章事宜。
第六章办学评价
第十五条北京电大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的办学情况定期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
评价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对于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教学单位,北京电大将视程度的不同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招生或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理。
附件1:
《北京电大教学单位申报表》
附件2:
《教学单位专职教师情况表》
附件3:
《教学单位兼职教师情况表》
附件4:
《教学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情况表》
附件5:
《教学单位设备设施条件情况表》
附录:
《北京电大教学单位设置工作流程》
附件1
北京电大教学单位申报表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大教学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依托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大教学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依托单位简介:
申报日期:
年月日
招生类型
统招生
课程开放专科
开放专科
开放本科
拟开专业
(第一意向)
拟招人数
拟开专业
(第二意向)
拟招人数
教学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北京电大审批小组意见:
(公章)
组长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教学单位专职教师情况表
序
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职称
教龄
拟教专业
1
石朝丽
28
本科
北京气象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一级
5
机械智能控制
2
潘之浩
32
本科
北京语言学院
汉语言文学
一级
4
汽车维修方向
3
李刚
35
本科
北京市委党校
管理
高级
4
汽车维修方向
4
于锡梅
51
本科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中文
一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5
贾红梅
34
本科
宁夏大学
中文
一级
3
汽车营销方向
6
李云
29
研究生
山东师范大学数学科学院
数学
二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7
胡美丽
32
本科
北京师范大学
数学
一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8
于琴
50
本科
北京教育学院
英语
高级
3
机械智能控制
9
曹海燕
35
本科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英语
一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10
宋洁
25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
英语
二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11
赵昌翠
31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一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12
雷超
24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一级
3
机械智能控制
13
郑艳鹏
24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二级
5
汽车维修方向
14
汪汛
38
本科
首都师范大学
政治
高级
5
汽车维修方向
15
张佳佳
27
研究生
西北工业大学
政治理论
一级
4
汽车营销方向
16
赵立山
55
专科
北京师范学院
物理
高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17
王玉敏
29
本科
北京理工大学
汽车运用工程
一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18
罗丽君
30
本科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会计
一级
4
汽车维修方向
19
王鸿波
29
专科
北京联合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汽车运用工程
二级
5
汽车维修方向
20
窦洛海
28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二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21
祁峰
23
专科
中国农业大学
汽车运用技术
二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22
蔡亮
23
专科
中国农业大学
汽车运用技术
二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23
肖春媛
26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
师范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二级
4
汽车维修方向
24
郑泽亚
24
本科
中国农业大学
热能与动力工程
二级
4
汽车维修方向
25
李宗远
25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
师范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二级
4
机械智能控制
附件3
教学单位兼职教师情况表
序
号
姓名
年
龄
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
职称
教龄
拟教专业
工作单位
1
杨宇红
35
研究生
中国农业大学
固体力学
一级
机械智能控制
2
于亚鸿
36
本科
河北教育学院
中文
二级
汽车维修方向
3
樊静
30
本科
齐齐哈尔大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二级
汽车维修方向
4
刘素静
26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二级
4
汽车维修方向
5
周娜
26
本科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二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6
任惠巧
30
研究生
太原理工大学
机械设计
二级
3
机械智能控制
7
马萍萍
25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
机电工程自动化
二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8
张铂维
26
本科
中国农业大学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二级
4
汽车维修方向
9
李金鸽
22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
电子信息
二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10
张红
34
本科
河南大学
中文
二级
4
汽车维修方向
11
董树章
58
中专
交通部呼和浩特交通学校
汽车工程
技师
3
汽车维修方向
12
曹宽林
56
中专
北京市西城职业中专
汽车工程
技师
3
汽车维修方向
13
董国红
32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市场营销
二级
3
汽车维修方向
14
刘丽峰
40
本科
北京师范大学
英语
一级
4
机械智能控制
15
刘静
24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
师范学院
计算机
二级
汽车维修方向
16
王慧平
27
本科
北京市信息工程技术学院
计算机
一级
汽车维修方向
17
张娅丽
28
本科
北京联合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二级
汽车维修方向
注:
专职教师指本校在编教师、“双肩挑”教师及退休返聘教师;兼职教师指非本校的外请教师。
附件4
教学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所学专业
职称
管理岗位
1
岳东明
50
女
本科
中文
高级
校长
2
石静
37
女
本科
职业教育
高级
3
刘一成
49
男
专科
数学
一级
4
李建中
50
男
本科
机械制造
工程师
5
杨宇红
35
女
研究生
固体力学
一级
6
于亚鸿
36
女
本科
中文
二级
7
樊静
30
女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二级
8
刘静
24
女
本科
计算机
二级
9
王慧平
27
女
本科
计算机
一级
10
张娅丽
28
女
本科
机械电子工程
二级
11
伍宇
35
女
本科
法律
二级
12
乔欣旺
32
男
本科
英语
二级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附件5
教学单位设备设施条件情况表
卫星
接收
设备
Ku波段卫星接收地面站(包括天线、高频头)□有 ■无
数字卫星接收机□有 ■无
卫星IP数据接收设备□有 ■无
远教IP数据接收软件□有 ■无
网络
环境
校园网
主干网带宽 □10兆□100兆 ■1000兆
交换到桌面 □10兆 ■100兆 □1000兆
互联网类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电信网□其它:
独立互联网网站域名:
IP地址:
服务器配置:
接入方式■专线□ADSL□其它
出口带宽■100兆□10兆□2兆 □512K
校内闭路电视系统■有□无
计算
机
计算机共台联网计算机共190台
学生用计算机共110台教师及教学管理用计算机共80台
网络
应用
系统
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已安装(版)■未安装
中央电大教务管理系统■ 已安装□未安装
电大开放电子公务系统□ 已安装■未安装
网络教室
有2间,配备联网计算机110台,其中有40台能上网浏览视音频资料
多
媒
体
教
室
共有多媒体教室6间
视频投影仪台,支持:
□视频信号接入□音频信号接入■RGB信号接入
大屏幕投影电视台,支持:
□视频信号接入□音频信号接入□RGB信号接入
教师控制台6个,实物投影仪1台,视频展台个
普通教室
有20间,其中20间配有电视机,共20台
语音教室
15座以上0间,15座以下0间
图书
资料
图书馆是否有图书资料室■有□无
书籍资料
有文字教材册,参考资料册,其它册
音像资料
有光盘盘,录像带盘,其它:
实
践
基
地
校内实践基地0个,包括:
校外实践基地1个,包括:
实践基地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有 □无
有实践教学指导教师15名
附录
北京电大教学单位设置工作流程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单位设置办法》的规定,北京电大设立教学单位须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为使此项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拟建北京电大教学单位者向北京电大教务处咨询和索取中央电大和北京电大有关建点文件,并按文件要求提供报北京电大的《关于成立北京电大办学单位的申请报告》和附表(见《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单位设置办法》)。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依托单位办学基本情况、拟建北京电大教学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拟招专业与生源情况等。
二、北京电大审批小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审批原则,审阅《关于成立北京电大办学单位的申请报告》、进行实地考查,并研究确定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后,审批小组组长在申请单位上报的《北京电大教学单位申报表》上签字,加盖北京电大校章后生效。
三、通过北京电大审批的申请单位须进一步向北京电大提供报中央电大的申报材料(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北京电大签署意见并加盖校章。
四、北京电大教务处拟写报中央电大的建点申请,并与申请建点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中央电大审批。
获得中央电大批准后,拟写北京电大建点批复。
五、新建教学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与北京电大签订办学协议书。
六、新建教学单位持法人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北京电大建点批复文件到北京电大校长办公室开据办理电大教学单位公章的证明,并到指定的单位刻章。
七、北京电大教务处办公室将新建教学单位的申请材料、北京电大批复、北京电大请示、中央电大批复等资料归档。
八、北京电大招生办公室开展新设教学单位的招生工作。
九、北京电大教务处向新建教学单位提供教学管理培训。
北京电大教务处分校管理办公室是负责办理教学单位设立手续的职能科室,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和审批过程中的联系工作。